科创板上市实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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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大利空:新三板将迎长期利空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消息一经落实,便引起了大众的高度关注。与此同时,曾经备受瞩目的新三板也被拿出来与科创板进行比较。从市场角度来看,目前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有上万家,这对其而言无疑是一个大利空。对此,如是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朱振鑫表示:“中国版纳斯达克不用争了,新三板的冬天可能过不完了。”

一、“中国版纳斯达克”之争

科创板的概念一经提出,资本市场的热情纷纷被点燃,众人都希望能够借助这一东风大干一场,投资者蠢蠢欲动。对于科创板的推出,有投资者甚至高呼这是“中国版的纳斯达克”。

然而,也有投资者表示不服:“‘中国版的纳斯达克’早就出来了!”这里指的便是经历过短暂辉煌的新三板。新三板在推出伊始,也曾受到众多企业与投资者的热捧,并且企业挂牌数量在2015年、2016年出现井喷式增长。基于上述背景,投资者对哪个市场才是“中国版纳斯达克”便产生了分歧。

基岩资本投资部总经理范波曾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注册制、50万门槛、上市前5天无涨跌幅限制、不盈利也能上市、允许同股不同权、最严退市规定等开创了很多国内资本市场政策上的先河。”范波提及的这些条款让科创板颇受期待。

与科创板相比,新三板的发展却没有那么顺利,其门槛设置得不太合理。一方面,新三板对于企业的挂牌门槛设置得较低,吸引了大量企业挂牌新三板;另一方面,新三板设立的投资者门槛较高,这便造成了股票供大于求的局面,导致市场的流动性不足。

新三板存在的问题为科创板的推行提供了前车之鉴。因此,科创板在制定从入市、交易到退市的条款与要求时,都从中吸取了教训,各项法规从整体上来说更为合理,前期工作明显准备得更加充分。以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科创板更适合“中国版纳斯达克”这一称号。

二、新三板的冬天

2016年,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数量高达10163家,远比在上海、深圳交易所挂牌的企业数量多;2017年,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数量进一步增长到11630家;但是2018年,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数量为10691家,与2017年相比少了939家。2019年末,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数量下降到8953家。其间,三板成指与三板做市指数都出现过大幅下挫走势,成交量也不太理想,甚至许多到期的私募产品进行变现时,出现无人接盘的情景。

在这种情况之下,科创板的推出,对于新三板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虽然科创板的上市门槛较高,但是其对投资者的准入门槛仅要求50万元,远比新三板所要求的500万元的门槛要低。除此之外,科创板还有大量公募基金参与,这无形之中吸引了潜在投资者的注意,扩大了入市资金的规模。

由于投资者的准入门槛较低,科创板的流动性明显会比新三板强,企业因此有可能会享受更高的估值。“人往高处走”,在满足科创板上市要求的前提下,上述情况无疑会吸引优质的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科创板上市。除此之外,一些原本计划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如果自身条件符合科创板要求或者自认为未来有望达到,很有可能会放弃新三板而选择科创板。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科创板重点支持的企业大多属于高新技术行业以及战略性新兴行业,产品技术含量高,发展空间大,而且科创板推出不久,上市企业数量较少,能够提高投资者选股的效率,自然而然投资者更愿意向科创板靠拢。除此之外,由于新三板的准入门槛高,达到新三板准入标准的投资者基本都能够符合科创板开户的要求,因此新三板的投资者被科创板大幅分流是无法规避的。

由此可见,科创板不管是在市场的存量和增量上,还是在投资者的参与程度方面,都给新三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与科创板的高歌猛进相比,新三板估计将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低迷状态。

三、新三板优质企业扎堆转战科创板

科创板推出以后,新三板优质企业频频转换“赛道”。尤其是当科创板“2+6”个相关制度(4)落地后,新三板中的优质企业便开始扎堆转战科创板,多家企业发布公告称,打算冲刺科创板,这种现象引起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

2019年3月4日,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拟申请在科创板上市,成为科创板“2+6”个相关制度落地后,第一家做出此类声明的新三板企业。其实,早在金达莱之前,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就已经以公告形式表明了将会冲刺科创板,并且成为新三板中第一家官宣的企业,同时也是新三板中申请获得科创板受理的首家企业。

与此同时,在2019(第三届)新三板品牌峰会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表示:“新三板是科创板的后备力量,新三板的企业也是科创板的可选目标。”

除此之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新三板挂牌公司选择到包括科创板在内的其他市场板块上市,既是企业基于自身发展需求所做的正常选择,也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的重要体现。对于挂牌公司申报IPO,涉及在新三板的信息披露、停复牌、终止挂牌等事项的办理,目前已有成熟的制度安排,对申报科创板上市的挂牌公司同样适用。挂牌公司在筹备或申报科创板上市期间,无须在新三板摘牌。”这一表述说明新三板企业转战科创板的便利性得以提升,应该能吸引更多新三板企业做出转板决定。


(1)详细内容见本书第八章第五节“退市制度:绝无重新上市机会的严苛退市制度”。

(2)VC指风险投资,PE指私募股权。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证监会制定发布的2个试行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发布的6项配套业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