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未来:中国教育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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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因分析

2012年,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成的课题组,由国家统计局提供数据支持开展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显示我国流动儿童群体具有以下特征:

(1)流动儿童高度集中在中东部发达地区,但部分中西部地区流动儿童在当地城镇儿童中所占比例也比较突出。

(2)县内跨乡流动的儿童占全部流动儿童的比例最高,跨省流动儿童比例位居第二。

(3)多数流动儿童属于长期流动,平均流动时间3.74年。参见全国妇联:《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2013年5月。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团体等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流动儿童面临的平等接受教育等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这些问题的根本解决还需要社会制度的稳定等因素,且新的问题仍在不断出现。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城乡二元结构是造成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根本原因。

流动人口具有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的双重生活空间和双重社会身份,他们不能通过流动这一方式及时地、顺利地实现其社会角色的历史性转换,致使许多流动人口在事实上成为了城市中被边缘化的群体,严重影响其子女接受教育。

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从农业国向现代化工业国转变的必由之路。但中国的城镇化进程相当迅速,农民进入城市后,又部分地与城市社会、价值观相游离,使城市内部出现“居民二元制”的社会结构状态。大部分流动人口不能最终实现迁移定居以及价值观的融合,甚至产生过激矛盾,使社会角色的转变产生困难,身份认同和社会认同都产生偏差。

第二,现行教育体制与管理模式的制约。

现行的义务教育制带有很强的区域性制约,这是与我国教育财政管理体制相关的。城市中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经费由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而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乡镇筹集,经费主要来自农村人口所交的附加费。虽然近几年县级财政对农村中小学校教育增加了投入,教师的工资等大部分费用也统一由县级财政开支,但是基础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办学经费主要还是依靠乡镇,造成(地方)教育资源相对缺乏,归属地教育资源维持在基本达标的较低水平。

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资源在当地依据户籍进行了分配和规划,进行属地管理,而在其随迁之后,在户籍所在地并没有享有教育资源,而对流入地政府来说其就学属于预算外公共教育负担,在管理上和事实工作中对流入地教育资源分配和教育经费的使用带来了不便,亦存在相当的法律问题。

第三,流动人口对其子女的教育观念与可承受能力问题。

数量过多、知识水平较低,是我国农村劳动力的一大显著特征。因为历史的原因,我国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水平普遍不高,而农业人口又因其长期的生产、生活方式导致教育观并不全面,其行业分布基本集中于种植业,知识结构和学历水平较低。迁徙之后,他们到城镇中非农业部门就业的适应能力不足,转向其他行业就业的范围和空间非常狭小,生活的环境不利于子女教育的实现。

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大部分从事的是体力劳动,具有收入低、工作不稳定、经济状况差、生活质量低等显著特征。同时,在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整体环境中,流动人口又很难获得再学习、接受再教育的机会,无法在流动过程中快速提高自身素质,致使其自身素质和教育观念很难在短时间里有很大的改变,这进一步阻碍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这些都是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困难以及阻碍其子女接受教育的内在原因。

第四,区域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

我国人口流动的加速扩展是以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为前提的。而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并不完善,诸多制度正在探索过程中。同时,各地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区域性的明显特征,发展和制度建设并不均衡。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较低,政府财力有限,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财政能力和综合业务水平不足。在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和具体的政策规定的条件下,存在解决流动人口教育问题的客观困难。经济条件和制度缺陷两方面的障碍使得政府难以主动、无条件地为外来人口子女享受义务制教育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