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章 市场势力影响城市空间的理论研究
2.1 城市进化的市场势力属性
2.1.1 从迁居到聚居:人和土地的交易
人类聚居是一种长期的集聚形式,但在早期并不常见。当人类出现时,初始的资源,如山川、河流、森林空间分布成为早期的区位。人的首要任务是生存,由于其没有能力创造食物和住所,只能依赖自然的馈赠,寻找能提供资源和庇护的免费空间,如依赖果树、溪流、山洞而摘果、捕鱼、穴居。直至现在,城市里的流浪者还过着寻找免费空间的生活。但免费并不意味着不需要付出成本,人仍需要付出时间和精力去寻找资源。寻找也是交易,因为人付出体力而获得回报。但资源分布是随机的,今天还有鱼的地方明天就不一定有鱼,这是自然空间功能的动态变化,所以寻找具有不确定性。人的弱小决定了自给自足很困难,所以分工是比定居更早的行为。那时,人即使迁居也生活在人群中,由于分工的需要而集聚在一起。
资源分布不确定,所以人群需要不断迁居。直到现在仍有少数人群继续迁居。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罗姆民族随篷车移动,水手和海盗随船漂流,位置对于他们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寻找,帐篷、篷车和航船就是居住空间。寻找资源并不是最佳的生活方式,其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且有可能一无所获或面临危险。幸运的是人类发明了耕种,可固定而长期地依赖土地生存。土地是大自然的馈赠,人可以在土地上付出劳动和时间而获得食物。耕种受土质和气候影响,因此人开始研究不同的土质适合耕种何种作物,即土地的比较优势。
耕种并获取食物是人和土地的交易。人需要靠近土地定居,而定居需要房屋,因此人开始研究建造材料、建造技术和建造工具。为了提高土地的生产力,人开始研究各种促进生产的工具和技术,从而促进了铁器和灌溉技术的发展,并带动了相应的纺织、加工、运输、仓储等技术发展。这些活动无法通过自然和土地直接实现,只能由人创建,因此才会出现房屋、作坊、仓库、磨坊、道路等空间形式。这些空间形式坐落于土地上,但已和耕地不同,因为它们不能直接获取回报。
人和土地的交易也催生了乡村,乡村是人类早期聚居地。人类聚居是为了共同谋生,形成长期分工关系。布罗代尔(Braudel,1981) 认为:
稻田因为工序复杂,尤其是依赖于灌溉系统,因此需要人力劳动长时期、大规模的集中,进而促进了稳定的社会和政权的控制……也意味着乡村的集中……稻米的高产量也养育了高密度的、稳定的人群。
布罗代尔指出灌溉系统是聚居的前提,灌溉系统提高了作物的产量,因此人可轻易获得大量作物。这种高回报使人群无法再分开,围绕土地形成的乡村固定下来。聚居可使人群分工,也可使人群相互交易,因此聚居是市场空间的雏形。灌溉系统规模很小,因此乡村规模也不大。聚居免除了到处迁居以获取资源的艰辛,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进步和转折点。
2.1.2 从乡村到镇:人和人的交易
进入农耕时代,长期的聚居形成了稳定的乡村。人可依靠土地养活自己,但其他需求必须通过人和人的交易而满足。第一,土地在一定时期内只能种植某种作物,且受气候影响,不同地区生产不同作物,因此地区之间需要通过交易以完善人的食物结构。第二,农业的发展伴随着工具和技术的革新,且农作物仍为初级产品,需要继续加工成其他产品以供人之需,如衣服、糖酒、面包等。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因此会有人专门研究、制作并生产这样的工具和产品,这类人成为脱离了农业的工匠。工匠不种地,可通过交易由农民稳定提供食物,这是专业分工的出现,即每个人都在从事独立工作并通过交易满足需求。但工匠和农民的距离不会太远,而且工匠必须清晰地知道农民住在哪里,以便随时交易。因此专业分工的前提是发起者和参与者必须建立长期而稳定的契约。如果工匠和农民的距离过远,或居无定所,则其也没有勇气离开土地。乡村的兼业现象一直存在,很多农民同时从事农业和手工业,说明稳定的契约关系并不容易维持。人的本性决定了其在交易之外不愿和其他人靠近,但又不能离得太远。因此乡村是一种松散的聚居形式,每个人都有固定的居所、耕地和交易对象,在乡村内即可满足其生活所需。
随着人的需求的增加,以土地为中心的乡村也由此扩展,市场随即产生,即专门供人寻找交易对象并成交的场所。既然交易在任何地点都可完成,为何还需要专门的场所?首先,人和人的交易需要寻找,寻找是满足需求必要的方式,市场缩小了寻找的范围。其次,乡村是封闭市场,只供本地人交易,外地人很难进入,且商品种类稀少。地域的差异使每个乡村的产品不尽相同,因此有人遍历乡村收购和售卖产品,这也是最早的游商。乡村的分布相对分散,而游商四处兜售产品是随机行为,且游商较低的仓储能力决定了其无法进行大批量销售。最后,游商积累了足够的客户后,就可定居生活并在固定地点售卖产品,因此也就出现了固定的市场。固定的市场主要由完全脱离农业的商人和工匠组成,他们长期在市场中交易。固定市场是开放的,任何人都可进入并交易。商人、工匠和固定市场的出现也提升了需求的种类和规模,否则商人和工匠将无利可图。
市场的位置成为重要的区位,由此产生了镇。镇使人脱离了对耕地的依赖,进化为更高级的聚居地,常住人口的规模增加。市场服务于周边人群,因此镇的区位主要是由周边人群是否能快速到达市场所决定的。这也是商人—作为等待买方的群体的期望,商人当然希望人越多越好。如果没有大规模人群的支持,商人将所获甚少。市场是周边人群的集聚中心,这是克里斯塔勒(Christaller,1966)中心地理论的本质。镇扩大了需求可选范围,缩小了交易寻找范围,是聚居必然的进化结果。斯密(Smith,2003)认为:
很多交易无法在镇以外的地方实现。
布罗代尔(Braudel,1981)认为:
镇离不开市场,市场也离不开镇……即使在最低微的镇里居民都会通过市场获得食物等必需品……镇和村从未像水和油一样分开过……工匠可把商品卖给农民,农民也可把农产品平等地卖给镇民,每个人都会生活得更好。
科斯托夫(Kostov,1993)认为:
聚居区联合体超越了血缘关系,渔夫和铁匠、农民和上层人物—这些人不但有目的地互相合作,同时也为乡村腹地提供产品和服务。
相比乡村,镇具有新的进化特征。
特征之一是基于农产品供应的分工保障,人口得以离开土地生存,否则无人敢不亲自生产食物。
特征之二是市场形成自有的体系和规则,比如契约和产权,由此出现了制定和维护规则的政府。布罗代尔(Braudel,1981)认为:
早在12世纪就出现了从镇到镇的市场网络的雏形,只有镇有市场,村并没有……镇吞噬了一切,迫使一切都遵从它的法则、需求和控制。市场成为一种机制……镇里的市场拥有中间商、全职雇员和完善复杂的管理体系。
施坚雅(Skinner,2010)认为:
传统的乡土中国是由市场而不是由村庄组织起来的。在庞大的市场网络最基层,一个市场带动着周围15~20个村庄……市场结构必然形成地方性社会组织,并使大量乡村社区结合成单一的社会体系,即完整的社会。
特征之三是市场所在地由于稳定交易而升值,转变了人对土地的认知:市场的重要性超过了耕地。耕地分布广泛,镇却相对较少。因此斯密(Smith, 2003)认为:
镇隶属于乡村,并在三方面为乡村做贡献:稳定的市场、购买乡村土地并提高收益、个人交易自由和安全秩序的保障。
2.1.3 从镇到城市的进化:市场势力的集中地
当然,镇并不是人类聚居形式的终点,因为生活在市场中的商人不会满足于现有收益,而会不停寻找更多的交易机会,使需求增加,也使市场所在的土地增值,这是城市市场势力的缘起。人们对市场所在地产生了交易的依赖,离开市场就无法获得交易机会,因而市场也就拥有了稳定的市场份额,从而拥有了市场势力。市场势力的特性使市场和聚居规模不断扩张,从而形成了城市;商人不断扩大市场规模以增加其市场势力,城市规模也无法抑制地越来越大。因此可把城市称为市场势力的集中地,在城市中,任何人都可能享有交易带来的市场势力兑现,这是城市吸引力的体现。
布罗代尔(Braudel,1981)认为:
无论镇在哪里,都会有一种权力的形式,或保护或强制……而且是独立存在的维度……镇就像变压器一样提高了压力,加快了交易节奏并“充电”了人类生活……镇促进了扩张,扩张也促进了镇……根据共存的原则相互创造、相互控制、相互利用。
这种市场势力成了城市化(也可称为城镇化)的动力。城市化描述了非乡村的生活方式,主要特征是非农业的成熟的分工和交易,这是城市进化的基础。只要存在非农业分工和交易以及由此形成的非农生活方式的地区,我们都可认为其是城市化地区。城市是各种分工形式的组合,也是各种市场势力的集中地,城市里的人因而彻底脱离了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几乎所有需求都要通过交易和分工满足,自己也完成了城市化的进程。
科斯托夫(Kostov,1993)认为:
城市的起源是市场……欧洲集市所提供的交易市场免除了在税收和经销权方面阻碍长途贸易发展的许多限制。最大型的交易市场常常表现为临时城市的样子。
韦伯(Weber,2005)认为:
城市的本质是市场聚落,城市始终就是市场中心。
拉喀则(Lacaze,1995)认为:
城市不是随机产生的,也不仅为市民提供工作,而是和社会与经济现象相关……城市是各种商业贸易和服务密集的地方。
布罗代尔(Braudel,1981、1984)认为:
城市和镇是人类历史的分水岭,从镇到城市的进步使人类的需求彻底脱离了农业,城市发展为全新的市场形式……镇的集市定期举行,因为附近的农民需要生产足够的商品;城市的集市可每日举行,因为供应非常充分。
城市成为各种分工的组合体,完善的分工造就了鲜明的职业特征:如果说乡村和镇的居民还有兼业,那么城市居民几乎不再兼业,至少不会从事农业,职业成为城市居民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