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关于古镇的研究进展与反思
一、国外古镇相关研究
本部分综述内容主要是通过网络对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和国际知名度较高的学术刊物进行检索,然后运用文献综述法、比较归纳分析法对收集到的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汇总。
经过梳理已见刊的相关文献后发现,西方学界对古镇旅游发展的研究关注点更注重在旅游开发影响、旅游开发与游客及社区原住民的关系、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研究表明,旅游介入古镇无疑会造成古镇原有空间的社会变迁,并给古镇社会、生活、文化、商业化以及不同群体的利益分配带来影响,一些实际案例证实了上述观点(Moore,1995;Marks,1996)。旅游发展中的主客体相互作用对古镇社会文化具有较大的影响(Brunt and Courtney,1999;Hepper et al .,2014)。实践表明,古镇旅游的持续升温是拉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Leong et al .,2015)。旅游业会对当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而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会影响到当地旅游业的发展(Bălan and Burghelea,2015)。在古镇,异质文化和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对旅游者具有强烈的吸引力,旅游体验是旅游者对历史文化遗产知识的探索(Leong et al .,2015),这种文化能以自身的文化内涵与旅游者的内心感受相契合,进而提升旅游者的幸福体验(Knoop and Fave,2013)。但是,旅游也因此会改变古镇的传统生活与文化形态,商业化的冲击常常导致原住民大量外迁,因而带来古镇空间结构的变化和原本特色文化的丧失。随着古镇旅游的扩大,古镇旅游商铺也在向高层扩展,古镇商业类型的增加对景观产生重建、改造和其他方面的影响,古镇内许多项目甚至改造成了旅游酒店(Utsumi,2017)。一项以玛雅遗址玛雅古村镇为例的研究表明,旅游文化商业化对传统文化的影响非常巨大(Medina,2003)。在游客对古镇旅游关系影响方面,不同旅游者对度假选择、活动类型及目的地的看法和影响有不同的特征(Wickens,2002)。目的地品牌被认为是游客和众多利益相关者内在印象的积累,不同利益诉求必将使目的地在他们心目中处于截然不同的位置(Dunae and Blaine,2004),而风景优美的目的地发展的商业化,则被认为同旅游介入高度相关(Kemperman et al .,2009)。
古镇旅游开发与社区原住民关系是国外研究者关心的重要领域。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地方原住民的感知往往是原住民对古镇产生影响的重要变量(Tosun,2002)。在古镇旅游社区内,古镇社区地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和社区结构,甚至包括当地原住民都是吸引旅游者前往的重要资源,实现原住民有效参与的关键在于实现古镇社区“人的发展”,公平且有效的旅游利益分配是促使当地原住民有效参与的一种内在的经济激励机制。一些针对不同村镇就业和利益分配的生态旅游范式的研究,对上述观点进行了充分实证(Walpole and Goodwin,2000)。随着古镇旅游发展的深化,旅游企业与社区原住民的利益冲突及协调问题,会成为影响古镇旅游理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焦点,如何协调利益分配成为研究的热点。学术界从对印度圣镇普什卡(Pushkar)原住民采用“调停性抵抗”策略的案例研究中得出了重要启发(Joseph and Kavoori,2001),只有充分考虑旅游地传统文化以及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社会关系,才能更好地进行文化经济的运作(Kneasfey,2001)。
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新模式,是目的地在旅游业发展中将社区原住民作为旅游业发展主体,通过对旅游规划、开发、运营、管理和监督等决策与执行体系的广泛参与,在保证区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社区全面发展。只有注重参与性,才能保护好古镇,使旅游发展造福于整个社区和社会(Marks,1996)。社区参与古镇旅游发展是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富民工程的战略举措。参与性模型能使旅游业更好地融入地方发展策略(Tosun,2002),增强人的自尊和信心(Routledge et al .,2013)。在古镇旅游发展中,社区参与机制的实质是社区原住民在旅游开发决策与执行过程中其意见、需要和诉求等有得以充分表达的渠道或平台。社区参与古镇旅游发展,是针对资本力量和知识优势引起的对旅游目的地社会弱势群体权利的挤压所作的一种调和。因此,原住民对古镇旅游发展带来的损益度的认知,影响着他们对古镇旅游发展的支持度(Dogan et al .,2002)。也有研究认为,研究社区的历史和结构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社区如何适应并参与管理旅游发展(Horn and Simmons,2002)。一些经验表明,原住民对古镇旅游活动的参与以及旅游合理利益的获得,可以充分调动社区原住民旅游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社区原住民对旅游地文化和环境的保护意识,促进旅游容量的稳定和有序提高,从整体上提高目的地的实力,这说明了强调原住民参与和主客交往在古镇旅游开发中的重要性(Brunt and Courtney,1999;Tosun,2002)。
在针对古镇发展方面,实现可持续性被看作是保持古镇完整性的重要理念(Oren et al .,2001)。研究表明,注重保护传统建筑外观和原有结构是制定保护政策的基础,原真性被认为对旅游规划具有指导作用,是游客获取高质量体验的关键因素(Mantecón and Huete,2007)。外来文化和当地文化融合带来的商品重组以及商品转换,有利于当地旅游业的发展(Mitchell and Shannon,2018)。也有研究认为,政府对新兴古镇旅游地及活动的开发和指导是古镇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保障(Burns and Sancho,2003)。当地居民对旅游业以及当地政策的看法,以及历史文化保护意识(Ismagilova et al .,2015),也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Ghaderi and Henderson,2012)。另外,协同管理也被看作是检验理论与实践的关键因素(Cochrane,2008)。国家应为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感受到“畅爽”的幸 福体验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而不是一味地将旅游业作为增加国民收入的经济工具(Michalos,2012)。旅游业要想持续地发展下去,必须采取长远的目光,看到旅游发展中的问题,总结历史经验,采取与时俱进的政策、法律和商业开发模式(Garay and Cànoves,2011)。
二、国内古镇相关研究
中国学术界针对古镇研究的探索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内容主要聚焦在古镇的社会人文地理、资源勘探和空间测定等方面。这些研究如下:对乌镇历史文化地理(云生、顺泉,1982)、鄂西古镇资坵的介绍(张克让,1983)、对江南水乡古镇同里的研究(黄文,1983),等等。在此之后,关于古镇规划的文献开始零星增加,如水乡古镇的特点和规划(俞绳方,1987)、沙湾古镇的保护与改造(赵光辉,1987)、苏南甪直古镇保护规划(阮仪三、曹丹青,1989)。
1989年后,学术研究中关于古镇保护的内容开始出现。如苏南水乡古镇保护调查(大地乡村建筑发展基金会调查组,1991)、周庄保护决策与规划(顾厚德,1994)、江南水乡古镇的特色与保护(阮仪三,1996),以及三沙古镇港的综合开发(谢怀东,1997)等。从文献情况可以观察到,1989年中国古镇旅游正式开发以来,学界对此领域的研究除了延续20世纪80年代初对古镇基本背景等知识的介绍外,在内容的丰富性层面基本没有大的改变。
1997年后,涉及古镇旅游开发的文献开始出现。时间较早的是发表在《旅游学刊》的简短笔谈——《对苏南古镇旅游深度开发的思考》(顾永良、肖飞,1997)。除此之外,旅游市场整顿(张文明,2000)、古镇个性的挖掘和文脉保护(董波,2000)等研究开始出现。随着2000年前后国家对旅游产业发展提出诸如“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等政策后,学术界对古镇旅游开发的研究进一步深入,古镇旅游开发的不同方式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一些学者提出文化是支撑古镇旅游开发的重要因素,挖掘古镇民俗风情,寻求传统与商业的结合是古镇开发的最佳契合点(江五七、陈豫,2003);也有学者认为充分利用古镇历史文化遗产(李建国,2005)、文化传承与创新(高梧,2006)、地方知识和族群传统(杨明华,2008),是实现古镇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途径(孙艺、李秀,2009)。古镇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开发(朱松节、刘龙娣,2010)、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的转化(马秋穗,2010)、构建各方参与的利益共同体(侯宣杰、夏秋丽,2016)、基于“慢城”理念的古镇旅游发展(何芙蓉,2017),以及对古镇文化内涵的深入挖掘(鲍蕊,2011)等也是学者重点关注的内容。
研究认为,政府主导旅游发展战略通过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措施,能充分、合理地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积极引导和规范各旅游主体的经营行为,并实现旅游资源的配置达到或接近最优状态。针对古镇旅游发展方式的研究,学者对政府参与主导开发提出了一些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呼吁强化政府作用及完善管理办法(王如东,2005)、倡导政府主导进行保护与开发(余丹,2005)、政府主导型模式的综合开发模式(熊明均、郭剑英,2007)、政府主导下的协调发展(伏六明,2011)、政府引导下的企业主导与市场调控(罗超、楚超超,2011)、政府参与明确职权并引入社会力量扩大投资(康玉庆,2012)等议题。也有学者呼吁,政府在整个过程需要帮助和支持居民实现自我意愿,并从相关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和帮助(何芙蓉,2017)。
在古镇旅游迅猛发展之际,旅游带来的问题也变得日益突出。社区如何参与旅游发展的决策、开发、规划、管理、监督,以及如何充分考虑社区的意见和需要,并将其作为开发主体和参与主体,以便在保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社区的全面发展等,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这也促使学界更加重视社区原住民参与旅游发展的研究。在此方面的主要议题,包括保护开发与社区参与古镇旅游发展(王莉等,2003),建立全民共同参与意识(姚斌,2006),古镇保护中的原真性和社区参与问题(刘小方,2006),社区参与古镇旅游持续发展(谭志蓉,2007),原住民参与对古镇保护的重要性(金敏丽、谢巧红,2008),社区参与对减少古镇旅游开发的负面影响(黄玉理、何方永,2009),原住民参与对古镇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向明,2010),原住民受益与古镇旅游可持续发展(王娟洋、邰巍,2011),古镇社区原住民参与和文化商业化(王朝辉,2011),社区原住民参与的开发、融资、管理以及经营模式(刘成等,2011)。一些研究认为,通过协调古镇旅游开发中利益相关者的冲突,除采用市场博弈机制外,还应采用整体的宏观调控机制,即政府对旅游经济进行干预,使市场主体的活动向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向发展(孔璎红、廖蓓,2013)。社区参与是古镇旅游开发的关键,必须创新旅游开发模式与社区参与机制,以适应旅游开发和古镇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贾玉芳、林梅英,2015)。在利益关系方面,研究者认为古镇旅游开发需构建各方参与的利益共同体,理顺各方利益关系,以促进古镇社区群体之间、人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侯宣杰、夏秋丽,2016),协调好保护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是解决产权多元化问题的关键(任道丕,2007),处理旅游发展与社区内的利益分配问题,能够有效减少矛盾与发展旅游经济(刘喜梅等,2008),建立一个利益共同体更容易使旅游公司与当地原住民实现共赢(韦祖庆、陈才佳,2009),只有构建开发商与原住民的利益协调机制,才能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传承的利益补偿机制(韦浩明,2009)。旅游业是带动能力很强的综合性产业,决定了其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进程中将发挥重要 作用,古镇旅游开发应充分利用好古镇文化旅游资源,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拓展古镇功能,延伸古镇产业链,促进古镇居民更多地就业,以此推动古镇就地城镇化(刘天曌等,2019)。
在古镇旅游开发中,也应该重视整体性和动态性保护。相关研究主要表现为保护与开发的整体性、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相互结合原则(黄江平,2003),古镇旅游资源开发如何注重区域自然和人文环境协调发展(叶素文,2005),古镇传统空间格局的延续和古镇社会文化形态的结合(戴彦,2007),古镇旅游开发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性(权小勇,2008),经济、社会和生态与古镇的可持续开发(柯丽芳等,2008),古镇景观遗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的开发模式(孙艺惠等,2009),以及共性与特色、传统与当代、挖掘与创新、原住民与游客、观光与休闲的认识(王大悟、郑世卿,2010)。一些学者研究了古镇传统空间保护、改造、更新的动态发展(傅娅,2003),古镇保护与旅游利用的良性互动(刘德谦,2005),经济发展与保护工作之间存在的突出矛盾以及可持续发展(姚春雷,2009),社会历史与现实的平衡(田海宁,2009),生态环境保护和古建筑保护的对策(田喜洲,2004)等方面的内容。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古村镇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是当前学术界重视的问题。新型城镇化不是“去乡村化”,而是要在“记得住乡愁”的理念下加强对整体文化生态的保护,传承历史文脉和地方文化基因,创建历史与现实融合、文化与生态映辉的舒适、温馨、宜居的新型家园。基于新型城镇化的古镇旅游地规划可以在“景观信息链”理论的框架下有序进行,真正体现古镇文化基因的挖掘和彰显(刘天曌等,2019)。
古镇作为一种社会空间,是社会活动和社会组织所占据的空间,社会群体感知和利用的空间最能反映出社会群体的价值观、偏好和追求。这一感知和利用常常体现在利益分配、社会感知、商业化、社会影响以及心理空间感受方面。在原住民感知方面,不同类型原住民对旅游的感知存在差异。针对旅游者感知方面的研究表明,游客对水乡古镇的感知以通道、节点为主,标志次之,对区域和边缘的感知较弱(王艳等,2007),游客满意度与游客感知成高度正相关、与期望成高度负相关,这一研究认识对提高游客满意度管理具有重要价值(张安民,2009)。一些研究还发现,原住民对旅游发展的整体认知结构和不同类型原住民对旅游的感知与态度具有差异(张兴华等,2010),品牌个性特征对游客重游意愿的影响也是感知研究的重要议题(唐小飞等,2011)。在一些针对古镇商业化方面的研究中发现,商业化是古镇社会—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转移的过程(李倩等,2006),古镇商业化倾向可以改变原住民生活方式,破坏古镇整体人文生态系统的和谐(王云才等,2007)。有研究认为古镇不能急功近利,而要在商业开发的过程中坚持保护性原则(邱盼、李为之,2009),还有研究指出,需要从资源空间容量、经济承载容量、心理容量全面评估江南古镇景区的环境容量问题(夏圣雪等,2013)。
古镇旅游开发的社会影响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研究表明,古镇社会网络结构变迁与文化景观变异具有较为密切的联系(阳立军、杨波,2005)。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多元文化融合对古镇社会文化、空间及民居特色等方面具有影响(刘宏梅、周波,2006),古镇在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也对当地社区原住民生活具有影响(郭一丹,2007)。一些研究采用心理商业容量的指标体系对古镇进行了旅游心理商业容量的测量,探讨了古镇旅游开发与商业容量之间的关系(蒋坤富等,2010)。越来越多的研究也表明,古镇空间形态的形成以及空间形态与人的心理、行为存在互动性(张一东,2007)。古镇作为人居环境,传统民居空间的营造是古人崇尚自然、追求和谐的最佳体现(贾佳、周波,2009),古镇形态中所蕴涵的情感空间和管理功能对古镇旅游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廖丹,2010)。
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古镇反映了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聚落形成和演变的历史过程,真实记录了传统建筑风貌、优秀建筑艺术、传统民俗民风和原始空间形态,具有很高的研究和利用价值。古镇空间作为一个有价值的存在(李贺楠,2002),其文化价值(孙萍,2008)和生态美学(韦祖庆,2009)是其最为重要的元素,这些元素通常体现在历史、建筑艺术、内涵及社会文化传统之中(彭靖,2006),但是一些研究表明古镇旅游的开发正在使古镇之间的形象差异变小,传统文化正在消失(白理刚,2007;李储林、霍晓丽,2016)。
针对古镇旅游开发中的文化丧失问题,研究者认为重视生态文化理念才能实现古镇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农兴强等,2007),也有研究者认为通过对当地原住民“原真性”民俗文化的关注,可以唤起文化自觉的意识(王林,2008)。研究发现,主题化展示和参与式体验是提升文化产品感知的重要策略(余琪,2008),应该站在古镇历史文化的挖掘与保护、优秀文化的弘扬与光大的高度进行旅游开发(杨云源,2008)。古镇文化旅游的开发,也应重视对古镇文化内涵的输出、人文资源向经济价值转换和文化的传承(李晓明,2008)。在具体传承方面,保护历史地标和再生民俗节场等文化提升策略,也得到了研究者的关注(常青等,2008)。在文化再造方面,研究认为与现代技术和生活方式相结合,人们方能完成对古镇文化生活环境的创造(侯全华等,2006);传统文化的传承也应从独特的民俗与历史性、地域特色建筑和空间结构入手(谢雄,2009);古镇文化价值与旅游开发也需要更多的文化要素聚集(曹春梅等,2009),甚至应注重物质载体及空间类型的选择与组合(王荻等,2010)。
在古镇文化传承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研究认为古镇空间形态维持的关键,应在于保持文化和景观的差异性(宋玉蓉,2008),以及古镇文化的可持续性(孙大江等,2008)。在流动性和旅游开发背景下,古镇空间已经变为一个以原生空间为底板的社会关系的空间实践过程,发生了古镇旅游空间的多维生产,并由之前的“内源性自生式本体空间”变为“外源性嵌入式构建空间”(郭文,2015)。在对古镇社区原住民的心理空间研究中发现,原住民社会空间感知存在利益关联、价值效能和情感眷恋三维结构,且在感知次序上呈现“利益关联→价值效能→情感眷恋”递减分异规律,这说明古镇旅游开发带来了更加深层次的社会空间生产(郭文等,2015)。在消费时代,现代性、流动性及后现代性在同古镇传统性的剧烈碰撞和裹挟中,迫切需要政府的有效介入和引导(钟士恩、章锦河,2014)。针对不断攀升的客流对江南水乡旅游资源的环境承载力所带来的影响,也有研究提出需要运用反营销理论对古镇旅游资源环境承载力进行调控,实现旅游资源综合开发的统筹与协调(张晓帆、谢芳,2016)。更多的研究者认为,在古镇旅游的要素中,文化是核心,为确保古镇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应强化古镇旅游开发中的文化传承意识,以实现古镇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李储林、霍晓丽,2016;曾静,2019)。
三、对已有研究的简要述评
通过对古镇旅游研究的学术梳理与分析,可以从研究的时间与空间,以及研究特点和不足三个维度进行述评:
其一,关于古镇旅游研究的时间维度。从文献综述反映的内容可以看出,20世纪90年代,国外学术界已经出现了较多关于古镇旅游领域的相关研究,这些研究起步较早;相比较而言,国内学术界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才有真正涉及古镇旅游的研究文献见刊。从时间角度分析,国外研究要早于国内研究。
其二,关于古镇旅游研究的内容维度。由于以文化资本引导古镇空间更新在西方历时已久,因此在国外文献研究关注度上,古镇的研究内容更倾向于古镇的开发影响、古镇开发与游客和社区原住民的关系、古镇旅游可持续发展等方面。20世纪80~90年代,中国古镇旅游开发处于初级阶段,见刊的文献研究更倾向于古镇资源背景和古镇人文性方面的知识介绍。2000年之后,随着中国古镇旅游化实践的进一步深化,学术界对古镇旅游研究的文献逐步增多,从见刊文献反映的主要聚焦点分析,内容包括古镇资源特点、开发(规划)与保护、自然环境、利益相关、社会问题等议题。
其三,关于古镇研究的特点与不足。通过系统分析后发现,国外学术研究与国内学术研究在同时期相比,更倾向于对古镇空间旅游化实践带来的社会性问题的探讨,而国内研究总体上呈现“理论对实践的滞后性回应”的特点。总体来看,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学术界对古镇空间的旅游化实践研究都过于聚焦在物理空间范畴,对古镇现代空间实践的社会空间生产,尤其是对社区型古镇空间生产与异化等诸多问题的关注都比较缺乏。
综合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古镇空间、社会、文化因其独特的资源禀赋和吸引力而与旅游开发存在较大的关联。在社会转型时期,特别是现代化、流动性及其裹挟的结构性要素,深刻地渗透到了古镇旅游开发之中。如何深入古镇旅游空间的生产领域,理解古镇空间物理—地理、经济—社会、文化—心理空间的生产,以及古镇作为地方的日常诉求,去诠释生活空间生产中的社会关系,需要超越学界现有的研究价值倾向、研究内容和分析范式,用新的视角关注和引导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