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研究评价报告(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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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分控股股东性质评价

一、2013年中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分控股股东性质总体描述

控股股东性质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指数为59.47、集体控股为55.72、民营控股为55.82、社会团体控股为56.94、外资控股为57.57、职工持股会控股为57.09。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水平明显高于其他上市公司(见表6.6)。

表6.6 中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指数分控股股东性质描述性统计

资料来源:南开大学公司治理数据库。

从分指数看,导致国有控股监事会治理指数高于其他上市公司的原因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的三项分指数都比较高,特别是规模结构指数和胜任能力指数,说明国有控股的中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的各方面都比较完善,可能原因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国资委,更倾向于利用监事会作为治理公司的一种手段。见表6.7。

表6.7 中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分指数分控股股东性质描述性统计

资料来源:南开大学公司治理数据库。

二、2008—2013年中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分控股股东性质比较

表6.8列出了2008—2013年六年的国有控股和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的监事会治理指数,总体上看,六年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监事会治理质量上一直优于民营控股上市公司;从监事会运行状况看,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总体上高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2013年两者差距达4.89,比2012年的差距增加2.22;从监事会的规模结构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明显好于民营控股上市公司,2013年两者差距达到了9.92;从监事会胜任能力看,除2009年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略高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外,其他年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好于民营控股上市公司。

表6.8 中国国有和民营控股公司监事会治理指数描述性统计六年比较

资料来源:南开大学公司治理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