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程朱陆王异同之辨
在后期的各种讲演录之中,章太炎为了辨明宋明理学何处可取,何处可废,故而经常论及程朱、陆王之学术异同。而论及章太炎的朱陆异同的辨析,核心问题就是如何评价王阳明所编的《朱子晚年定论》的公案。章太炎在其讲演稿《诸子略说》中说:
晦庵读书既多,言论自富,故陆象山、王阳明讥为支离。阳明有《朱子晚年定论》之说,据《与何叔京》一书,由今考之,此书乃晦庵三十四岁时作,非真晚年。
晚年定论,乃阳明不得已之语。……实则晦庵恪守师训,惟好胜之心不自克,不得不多读书,以资雄辩。虽心知其故,而情不自禁也。(28)
朱、陆之辨,陆九渊(象山)讥朱熹(晦庵)为“支离”,王阳明同样认为朱子学有“支离”之病,然而他并未放弃与朱子学达成某种和谐的努力,故而作有《朱子晚年定论》一书,认为朱子晚年已经注重向内的工夫,然而对于《与何叔京》这一书信的考证却有明显的错误。章太炎虽然也同样认为王阳明的考证有误,但还是同情王阳明编《朱子晚年定论》的“不得已”,还站在王阳明的一边批评朱子的多读书、好雄辩。至于他说朱子“虽心知其故,而情不自禁”,则是说朱子心底其实赞同陆九渊的本心之说,只是好胜心的驱使方才不断雄辩,只是为了“恪守师训”方才不肯服输。再者,朱子说陆九渊不读书,章太炎也有辩驳:
晦庵行辈,高出象山,论学则不逮。象山主先立乎其大者,不以解经为重,谓“六经注我,我注六经”。顾经籍烂熟,行文如汉人奏议,多引经籍文,虽不如晦庵之尽力注经,亦非弃经籍而不读也。(29)
陆九渊为学主张先立其大,也即发明本心,故而不以解经为重,甚至持有“六经注我”的观点。在章太炎看来则陆九渊并非弃书不读,只是经籍烂熟于胸之后,在讲学之中偶有引述,并不想再做“我注六经”的工作去注释经籍而已。所以说,在朱陆早晚异同的问题上,章太炎是赞同王阳明,支持陆王心学一系的,对朱子学的支离以及多读书、好雄辩则多有批评。
就程朱陆王之辨而言,章太炎对朱子的《大学》之学批判最多。他说:
《大学》为宋人所误解者不少。不仅误解,且颠倒其本文。王阳明出,始复古本之旧。其精思卓识,实出宋人之上。今按《大学》之言,实无所不包。若一误解,适足为杀人之本。宋人将“在亲民”改作“在新民”,以穷知事物之理解释格物。(30)
此处的宋人,主要指程颐、朱熹,章太炎就《大学》对宋人的批判有三大方面:一是批判程、朱的《大学》改本;二是批判程、朱的“格物”说;三是批判程、朱的“新民”说。下面围绕着三个方面陆续展开。
第一个问题,《大学》的古本、改本之争,虽说由来已久,但真正凸显出来则还是从王阳明开始的,王阳明主张“复古本”,并作有《古本大学旁释》,为其良知学说张本。章太炎不完全认同良知学说,却非常赞成王阳明恢复《大学》“古本”,并强调《大学》的文本太重要了,故而容不得半点误解,也即对于后世的种种改本皆不许可。章太炎完全认同古本,故大力肯定王阳明“复古本”之功:
自阳明言致良知以正物,物即事亲治民等事,文义始明,趣入者不患其无途径。……故知阳明廓清之功伟矣。(31)
王阳明出,始复古本之旧,其精思卓识,实出宋人之上。(32)
肯定王阳明的“复古本”,主要是认为《大学》原本没有错简,当以古本的段落次序来解读,这只是其一。其二,论古本则也当包括了后面的两个诠释问题,也即批判程、朱的“格物”与“新民”二说:“以格物为穷至物理者……以亲民为新民者……自阳明以后,二义始破。”(33)“《大学》之义,当以古本为准。格物之解,当以心斋为是,不当盲从朱子。”(34)章太炎完全否定朱子“格物致知补传”以及“亲民”当作“新民”这两大新解,并以王阳明及其后学之说为依据而作了新的诠释。需要指出的是,就“格物”与“新民”二说而言,章太炎肯定王阳明的主要是“破”朱子学之功,然就具体的考辨来说,则又与王阳明有较大的差异,也即他“立”的其实是自己的学说,当然这也就与其古文经学家的出身有着密切的关联了。
接着重点讨论一下章太炎如何论“格物”与“新民”这两大问题。
“格物”说,确实是宋明理学家们辨析的焦点,也是一部宋明理学史发展演进最为重要的标识之一。故章太炎对此也多有议论,先看其在《国学之统宗》当中的论述,然后再补充其他文献。他说:
格物之说,有七十二家之歧异,实则无一得当。试问物理学之说,与诚意正心何关?故阳明辟之,不可谓之不是。
明人乃有不读书之灶丁王心斋,以为格物即物有本末,致知即知所先后。千载疑窦,一朝冰释,真天下快事。……《苍颉篇》:“格,量度也。”能量度即能格物,谓致知在于量度物之本末。此义最通,无怪人之尊之信之,称为“淮南格物论”。(35)
《大学》之“格物”,程、朱则提出“即物穷理”说,主张研究自然界之物理,“物理学”也就近于西洋新学之“科学”,这样来解读《大学》便是章太炎所极力反对的了。章太炎认为王阳明批评程、朱“格物”说是有道理的,不过王阳明的说法还不够完善,反而是王学中的王艮(心斋)“淮南格物论”最为合理,肯定了“不识字”的王艮说法的合理性,格物之“物”,与“物有本末”一贯,格物即“絜度于本末之间”,“物格,知本也”。(36)章太炎又进一步论证,“格”的本意为“量度”,所以王艮训“格”为“絜度”,“格物致知”也即将修齐治平的本末之道,一一加以量度并规范下来。章太炎认同王艮的解释并加以发挥,也与其《大学》原本就是以“修己治人”为中心的观点相一致。章太炎后面还说:
今之新学小生,误信朱子之言,乃谓道德而不能根据科学者,不是道德,夫所谓道德,将以反抗自然也。(37)
章太炎认为当时学新学者,从朱子“格物”说推广而倡导西方的科学,所谓“道德而不能根据科学者,不是道德”,也就对传统道德体系有所危及,因此他要特别批判朱子“格物”说了。章太炎还在《适宜今日之理学》一文中说:“夫耻一物之不知者,有但作此说而未尝躬行。亦有躬行而终不能至焉,若朱晦庵,自知日不暇给,不复能穷知事物之理,是但言之而不行者也。”(38)也就是说,朱熹“格物”之学的问题核心,还在于没有将“知”与“行”真正结合起来,不注重躬行践履,故而才会将“格物”理解错了。他还说:
向来儒家之学,止于人事,无明心见性之说,亦无穷究自然之说。……如今学者,好谈哲学,推究宇宙之原,庶物之根,辨驳愈多,争端愈多,于是社会愈乱,国愈不可治矣。(39)
在章太炎看来,孔、孟原始儒学,都只是在讲人事,从不讲“明心见性”等,类似西洋名理逻辑、形上思辨之学,也不讲“穷究自然”,诸如“推究宇宙之原,庶物之根”之类的科学。他还说:“自侈谈性天者外,更有一派,以为一物不知,儒者之耻。此亦有流弊,亦非今日所宜提倡也。儒者竟以一物不知为耻耶?于古无征。”(40)也就是说,程、朱的“格物”之学,本非纯正的儒学。其实章太炎对西方科学本身并不特别反对,他真正反对的是科学之中近似程朱“格物”之学的东西,以及认为道德礼俗也需要合于科学的思想。就后者而言,章太炎曾说:
可知儒者所急,在乎修己治人,行有余力,以求多能,自无不可,若谓非上通天文,下知地理,不足以为儒,则非也。(41)
科学者流,乃谓道德礼俗,皆须合于科学。此其流弊,使人玩物而丧志,纵欲以败度。今之中华,国堕边防,人轻礼法,但欲提倡科学,以图自强,是知其一,不知其二也。(42)
受到西方科学的影响,有人认为道德、礼俗等要合于科学,这在保守传统礼教的章太炎看来,过于穷究所谓科学,或是强求“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则近于“玩物丧志”,不讲“修己治人”而强求“多能”则与“侈谈性天”同样无益,而抛弃传统礼法则有将中华文明覆灭的危险了。
章太炎还在《诸子略说》当中,对于“格物”的程朱陆王之辨,有过更为详尽的论说,则可以从中看出其对此探究之深入:
朱子以穷知事物之理为格物(宋人解格物者均有此意,非朱子所创也),阳明初信之,格竹三日而病,于是斥朱子为非是。朱子之语,包含一切事物之理。一切事物之理,原非一人之知所能尽,即格竹不病,亦与诚意何关?以此知阳明之斥朱子为不误。
然阳明以为格当作正字解。格物者,致良知以正物。物即心中之念,致良知,则一转念间,知其孰善孰恶,去其恶,存其善,斯意无不诚。
余谓阳明之语虽踔,顾与《大学》原文相反。《大学》谓物格而后致知,非谓致知而后物格。朱子改窜《大学》,阳明以为应从古本。至解格物致知,乃颠倒原文,又岂足以服朱之心哉?(43)
朱子发展程颐而训“格物”为“即物穷理”,则有求一切事物之理的意味在。在章太炎看来,一方面一切事物之理并非一人之知所能格尽,另一方面则《大学》的核心工夫当为“诚意”,而穷理与诚意并无直接关联,所以“阳明之斥朱子为不误”。王阳明在“格竹”失败之后便放弃了朱子的格物说,后来又训“格”为“正”,训“物”为“事”,为“心中之念”,则“格物”即“正物”也即“致良知”,在“实事”之上做去恶存善的工夫。(44)但是,章太炎虽然认为王阳明排斥朱子“格物”说不误,却并不认同王阳明将“格物”诠释为“致良知”,还是因为与《大学》的原文有所抵牾,《大学》说“物格而后知至”,“格物”在前,“致知”在后,如将“格物”诠释为“致良知”则正好颠倒原文,所以章太炎说王阳明将改本还原为古本是正确的,然而如此诠释“格物”则“岂足以服朱之心”?这么看来对于王阳明的“古本《大学》”之说,章太炎只是大部分认同,小部分持保留意见。不过这一小部分,虽不能认同王阳明,却对阳明后学之中的王艮表示了认同:
格物致知之说,王心斋(艮)最优。心斋为阳明弟子,读书不多,反能以经解经,义较明白。谓《大学》有“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语:致知者,知事有终始也;格物者,知物有本末也。格物致知,原空文,不必强为穿凿。是故诚意是始,平天下是终;诚意是本,平天下是末。知此即致知矣。(45)
诠释《大学》“格物致知”,最优者为王艮(心斋),因为读书不多,“以经解经”反能直截了当,接近真理。故章太炎在此处还说:“盖阳明读书多,不免拖沓;心斋读书少,故能直截了当,斩除葛藤也。”在王艮看来,“致知”就是“事有终始”,“格物”就是“物有本末”,因此“格物致知”原本就是“空文”,不必穿凿强解,而《大学》的工夫当从“诚意”开始至“平天下”终止,“诚意是本,平天下是末”,“格物致知”就要知道这个本末关系。这么诠释,也就解决了朱子等学者的疑虑,为什么《大学》原书“格物致知”无“传”的问题。章太炎非常认同王艮的相关诠释,也就认同晚明的刘宗周等人对王艮的推崇,以及称“淮南格物论”是“格物致知”之定论。
“新民”说,也就是朱子将《大学》“首章”的“在亲民”之“亲”,据程颐的主张而注为“当作新”,“亲”字即“新”字虽然也有文字学上的依据,然而宋代以前则少有如此理解者;至于《大学》内部的文本依据,既有可支持“新”的,也有可支持“亲”的。关于这点章太炎的论述颇多,而《国学之统宗》当中则有特别的强调:
彼辈以为《康诰》有“作新民”之语,下文又有“苟日新”“天命维新”诸语,故“在亲民”之“亲”,非改作“新”不可。不知《汤盘》之“新”,乃洁清身体发肤之谓。其命维新者,新其天命也,皆与“亲民”无关,不可据之以改经文。……所谓“新民”者,使殷民思想变换,移其忠于殷者,以忠于周室耳。“新民”云云,不啻顺民之谓已,此乃偶然之事,非天下之常经,不可据为典要。夫社会之变迁以渐,新学小生,不知斯义,舍其旧而新是谋,以为废旧从新,便合“作新民”之旨,不知其非《大学》之意也。(46)
章太炎指出,程、朱依据的《汤盘》之中的“新”本指“洁清身体发肤”,与“新其天命”,都与“在亲民”句无关,故不可以此为依据而强改经之文本;再者,“新民”类似于“顺民”的意思。他的《〈大学〉大义》则还有另外的证据与说法:
《大学》三纲,曰:“明明德”“亲民”“止至善”。大学所教,目的在此。与《尚书》《孟子》之言吻合。《尚书》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女作司徒,敬敷五教。”《孟子》谓:“三代之学,皆以明人伦;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百姓不亲,故教化以明之。可知《大学》“亲民”之说,殊合古义。朱晦庵强以“新民”改之,谓与下文《康诰》“作新民”之文合。殊不知《康诰》为殷、周革命之书,其意欲使殷之旧民,作周之顺民。《大学》之意,岂强迫他国之民,作己国之民哉?如云以自己之旧民,作现在之新民,则弃旧道德而倡新道德,真“洪水猛兽”矣。(47)
《大学》文本之内证据不足,则又补充了《大学》之外的《尚书》与《孟子》,这两种书中提及的“敬敷五教”与“明人伦”,都讲到了“亲”百姓、小民进行教化的意思,确实也是与《大学》中的“亲民”之说意思相合。章太炎也再次指出若解读为“新民”则是作顺民的意思,难道《大学》之“三纲”也有“强迫他国之民,作己国之民”?就章太炎的补证而言,确实有了较强的说服力。类似的还有《菿汉昌言》里的一段话:
然致知格物之说大明,而亲民犹未甚憭。按,“亲民”者,谓使民自相亲也。《书》称“百姓不亲,五品不孙:女作司徒,敬敷五教”,孟子言“三代之学,皆听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是则古之教学,正为亲民,大义粲然,岂可妄改?……然伊川、晦翁在当时,不闻以奇论倡众,以小道自泥也。盖其说经则然,实未劳心于此。……若新民之说,更未见有实行者,说经与修己治人各不相涉也。以是阳明所论,当时虽见为卓绝,不见其持世之功。(48)
需要反复说明的就是“使民自相亲”本是“古之教学”的根本,故而宋人程、朱不可“妄改”。章太炎还以程、朱当时之教,原本就不曾以新奇之论倡导于众人,虽提出了“新民”之说,但并未曾有实行,从另一个侧面来说不符合“修己治人”之道的“新民”说与《大学》原本“不相涉”。这也就更凸显了王阳明恢复“亲民”说的“持世之功”。
当然章太炎此处的辨析,还有更为重要的所指,那就是梁启超。与其早年之“订孔”相似,此时的“订朱”则多有“订梁”的意味。也就是说,他在批判程、朱之时,其实在针对梁启超等“新学小生”当时所提倡的“新民”说,认为是对《大学》原意的误解,故而一定要对那些借助“新民”以实现“弃旧道德而倡新道德”的现象作出批判,而这些现象则更是“洪水猛兽”。他说:
自徐光启学天官、物理于利马窦,清代康熙以降,君民皆好为是学,耻其出于景教,则以朱说格物文之。逮及今兹,则谓道德礼俗皆须合于科学,庸者玩物而丧志,妄者纵欲以败度矣。清末始言变法,好奇者乃并风俗而欲变之,于是文以新民之说。降及今兹,三纲九法,无不摧破,同产至为匹耦,父子等于行路矣。然后知阳明所谓洪水猛兽者,宋明间实未至此,而今卒见之也。是岂伊川、晦翁之罪邪?(49)
晚明清初的传教士利玛窦等将西学引入中国,明末的徐光启与清康熙帝都喜好钻研西学,为了避免基督教(景教)的宗教色彩,以及让中国士人容易接受,故一直到晚清民初中西学者常用朱子的“格物”说来比附西学。至于讲到道德礼俗也多以西方的科学来比附,则章太炎的认识有一定的偏差,但是梁启超倡导变法时提出的“新民说”用了朱子《大学》之“新民”来比附西方的道德学说,批判传统的旧道德,章太炎多有不认同之处才是问题的关键,当然其中也多有误解。
其实章太炎对于革命与道德有自己独特的认识,对于梁启超等人的道德论也一直抱有看法。他说:“余意梁启超、蒋智由辈,志在干禄,虑非专心于立宪者。又前日所为欺诈事状,多已发露,其党人且自知之。”(50)也就是说,在他看来,梁启超当年还是紧跟康有为的,从事的所谓“立宪”等也就在于“干禄”,故而在道德上多有“欺诈事状”。于是又特意撰写了诸如《革命道德说》与《箴新党论》等文章,刊登于《民报》之上,作为回应。许寿裳就曾指出:
注意于道德节义,和同志们互相切励:松柏后凋于岁寒,鸡鸣不已于风雨,如《革命道德说》《箴新党论》二篇,即系本此意而作。《革命道德说》阐明道德衰亡是亡国灭种的根极。凡优于私德者亦必优于公德,薄于私德者亦必薄于公德,无道德者决不能担当革命。……《箴新党论》说明新党的竞名死利,其污辱较前世党人为甚,视顾炎武所识的明末俗尚之年、社、乡、宗,则略有异同。……新党之所以自相援助,传之自旧,虽昌言维新,而不废者亦有四事:一曰师生,二曰年谊,三曰姻戚,四曰同乡。这种偏弊,至今日犹未能彻底革除。(51)
从这一段的概述可知,章太炎对于梁启超以及当时的新党人士最大的不满便是“道德节义”,所谓“无道德者决不能担当革命”;还有将新党人士讲求师生、年谊、姻戚、同乡等关系“自相援助”,比作晚明党社活动之中的士风败坏。当然,这些文章之中的批评,并不能看作都是针对梁启超本人的,因为章、梁的私交,特别是相互通信谈论学术等,一直都在持续之中。
还有一件事情,也与其对梁启超“新民”说的批判有关。章太炎曾受邀前往无锡国学专修学校讲学,据当时的亲历者回忆,当他看到礼堂内所挂的牌匾上写着“作新民”,便对之进行批评,而当事人的评论说此乃“汉学家和宋学家相互对立的一个观点,实际上是以汉学家的思想评论宋学家”,(52)若是将章太炎对程朱、陆王的辨析,看作汉宋之争则是不恰当的,章太炎对于心学,特别是阳明学原本就多有认同,而对朱子也有少数认同,由此可知其对于宋学,也并未完全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