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1章 纵使相逢应不识
山间小路多崎岖,不过风景别致,清泉,古树,飞鸟,鸣虫,样样不缺,对于从小在师父身边长大的二人来说,这一切都是那么新奇。也许风景并不是很美,但是这种自由自在的感觉让人陶醉。
天空飞过一只鸟,惊起林间鸟鸣无数,明心也跟着鸟鸣嚎了将嗓子,性质很浓。
当第一缕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洒在这片人烟罕至的土地上时,山间的迷雾开始消散。清晨的阴冷渐渐被阳光烘暖得只剩下凉爽,在树荫下愉快地赶路,时不时追赶从路边草丛中蹿出的野兔,跟林间鸟鸣唱和着,遇到汩汩而流的山泉,渴了就痛饮一番,累了就找一块石头或者倒下的枯木坐上一会,如果耳边再没有明心的抱怨声,那一切就太好了。明台躺在一块大石头上美美地想着。
明台翻了个身子,给喋喋不休明心留下一个背影,他准备欣赏一下天上的云彩,顺便跟身边的野草讨论一下明心的烦人程度。
“不是吧老九,你还要躺多久啊?累了?别扯淡了,在细柳营的时候见你打人也看不见一点累的样子,一下子挪移那么多人也没见你大气喘上一口,现在走了两步山路你跟我说你累的慌?你行行好,赶紧送我回家好吗,到时候爱咋睡咋睡,滚着睡都没人拦着你。”明心看着像一条大蛆一样躺在石头上的明台没好气地道,觉得这家伙绝对是在给自己小鞋穿。
用力踢了明台屁股一脚,他还是一动不动的,还伸手挠了挠痒痒,似乎从身上搓下来点什么,对着明台方向就是一弹。
明台满脸嫌弃地躲了一下,“受不了了,身上的污泥丸都搓出来了你恶不恶心,赶紧起来,前面就有条小河沟,赶紧去洗洗。不就是放了只你捉的兔子吗?不至于吧?不会吧不会吧,你个出家人还想着开荤啊?”
不能提兔子这个词,尤其不能在现在的明台面前提这个词,所以当明台百无聊赖地听见明心说这事的时候终于爆发了:“那是一只?你明明都都给我放跑了!我的佛爷啊,我逮几只兔子我容易吗我?我是准备吃了他们吗?兔子那么可爱!你没看见我的僧袍都破了个洞吗?我是准备拿这几只兔子去前面的不识城换点铜钱把衣服补补啊,造孽啊,我一时疏忽让你给我把兔子都放跑了,我可怜的衣服啊…”明台捶胸顿足,指责着明心。
明心无语,这货又开始了,不说他一身的修为到哪都是座上宾,单凭他那张脸,随便找个豪门大户入赘还不是轻轻松松的事?衣服上破了个洞?那何止是破了个洞,基本上算是乞丐装了,可是这家伙从来都只喜欢这件破衣服,又不是没有好的衣服给他穿。
不过想想也是,自己另外的八个师兄似乎也都多少有些奇怪,有一身道士打扮的,有拿个扇子装书生的,还有的带个破斗笠装砍柴的,真是一脉相承的特立独行,明台这点癖好实在不算什么。
明心无奈地对哀嚎的明台道:“老九,你就行行好,别闹了成不?赶紧把我送到家你就可以找自己的耍子去了,赶紧起来,加把劲,到前面的莫识城咱们再休息一晚。”说罢,拍了拍明台的肩膀,一脸深沉地冲着他点了点头,而后转身先行上路。
明台只好赶紧跟上,破烂的衣服随风伸展,仰天长笑三声,极为豪迈的样子,只可惜地处山野,无人见识他这番睥睨群众的气势,只有山中群鸟喳喳细语。
不识城,又叫阳间阴城,地处终南山脉尾部山阴之地,南边又有一条大河——湘江,从不识城南边缓缓流过,就像是不识城腰上的一条丝带一般,故有“湘水绕半城,神女东南倾”的美称。
相传在这里还不叫不识城的时候,有一个大才子居住在此地,这个才子有三才:诗才,文才,词才,故而又被称为“三才圣子”。
三才圣子并未踏足修炼之道,尽管他在修炼一途上也有惊人的天赋,但是他只钟爱于世间的诗词和文章,他整日流连于文海中不能自拔,忘了时间,也忘了自己的妻子。
他的妻子与他是青梅竹马,所以,她并不怪他冷落了自己,因为她知道,他不是不爱自己,而是太爱诗词和文章了。
她默默地陪伴着他,日复一日,直到有一天,她在默默看着沉迷于写诗的丈夫时突然晕倒,而她的丈夫却没有注意到自己妻子的异常,他只是以为她累了,想要休息一下,而后他又继续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等到她醒来时,已经是三天后了,她看着趴在自己床沿的丈夫,看着他杂乱蓬松的头发,看着他胡乱爬满脸庞的胡须,她笑了,笑着笑着却流下了眼泪,怎么也止不住。她没有擦自己的泪水,因为这样做会惊醒自己的丈夫——自己的手被他紧紧握在手中。
她的丈夫还是醒了,因为他每隔一炷香的时间就会看看自己的妻子是不是已经醒过来,就像以往做游戏一样,扮着鬼脸想要吓唬自己。
他感受了下,还好,妻子的手和往常没有什么区别,香香的,滑滑的,软若无骨,只是有些冰冷。他抬头,看见了妻子挂满了泪珠的笑脸。
后来,三才圣子把自己最珍爱的笔墨纸砚装进了一个麻袋,丢在了库房的角落;他又把自己收集的诗词字画全都卷起来,只在床头留了一幅画,因为她想要这幅画留在身边。
这幅画是三才圣子自己在与妻子成婚前一日所画,画中佳人巧笑盼兮,笑靥如花,正是他的妻子,那时候的她俏皮可爱,回眸一笑直直击中了他的内心。
成婚那天他英武帅气,她美艳不可方物,真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才子佳人的故事被乡亲邻里津津乐道。可是,男人哪能多长情呢?后来,他移情别恋了,而对象,正是他手中的笔墨纸砚。
是从什么时候习惯了身边的她呢?他苦苦思索着,却没有得到结果。他陪着她种了一片桃林,因为她最爱桃花,最喜欢摘下一朵粉色的桃花别在耳后问自己美不美。她也陪着他种了一片松林,因为松树象征着坚强不屈,松枝象征着傲骨铮铮,她觉得没有什么能比这更能显示出自己丈夫的品格。
头年的桃花开了,他们摘下桃花酿造桃花酒,酿了三坛,埋下两坛,就在松林和桃林的交界之处。
桃花褪去,结出如同杏一般的青涩果子,她迫不及待地摘下来尝了尝,很酸很涩,难以下咽,但是她却吃得香甜,因为只有在这时候她才能感受到自己还活着而不是一具有意识的尸体,因为她已经失去了味觉很久了,哪怕是自己丈夫精心准备的菜肴,也食之无味,但是她还是大口地吞咽着直乎好吃,只为了日渐邋遢的丈夫能开心地笑一笑。
她还笑着嫌弃自己的丈夫,说他邋遢再也不是从前那个翩翩美少年了,看着丈夫手忙脚乱地烧水、洗漱,笨拙地解着自己越来越宽的腰带,她笑得很开心,从他手中拿过梳子替自己丈夫梳洗,用剃刀小心地刮着他满脸的胡子,用水瓢舀水替他搓洗着身子…
一切都完成后,她擦了擦汗,很满意自己的杰作。丈夫青衣博带,面若朗星,真是一个浊世佳公子,任谁看了也得赞一声“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他有些手足无措,他已经习惯了邋遢的自己。她笑得很开心,于是丈夫也跟着一起笑,只是,他没有看到她眼中的苦涩与不舍。
桃子长成了,他亲手摘下桃子装在礼盒中,推着四轮车,和坐在四轮车上的她一起将桃子送给街坊邻居。街坊邻居接过他们的礼物,回赠了一些枇杷,她很高兴,因为她很久没有吃到枇杷了,以至于在这段时间内爱上了桃子。他们笑着告辞,似乎谁也没有看见街坊邻居眼中的惋惜。
她站不起来很久了。
坐在四轮车上看着桃树落叶,最后变成一棵棵“光杆”,而一旁的松林仍然是郁郁葱葱,风吹过来仍然有松涛阵阵,她的眼神有些迷离,松树和桃树,似乎正是丈夫和自己最终的模样。
当松枝上挂满了白雪的时候,他正守着炉火,认真地熬药。友人来书信邀请自己参加士子间的诗会,他没有去,甚至没有回复好友哪怕一个字,他守着她,从白昼到黑夜,从黑夜到天明。她的下巴越来越尖,眼睛也显得越来越大,她似乎变得更美了,但是她清醒过来的时间越来越短。他守着她,不愿离去,他想和她再说说话,哪怕只是他说,她听。从雨雪初来到白雪皑皑,从白雪皑皑到冰雪消融,他看着正努力抽出嫩芽的桃树激动莫名,她还是撑到了这个春天。
可是,她终究没有等到今年的桃花开放的那一天。在一个春风和煦,阳光暖人的日子,他陪她走完了这一。在最后的时刻,她似乎看见了一个漂亮的小男孩骑着竹马向自己走来,而自己偏着头问“你是谁”…
这一天,他挖出了第一坛桃花酒,坐在妻子的坟茔前喝了个酩酊大醉,他把自己的笔墨纸砚从灰尘中找了出来,又在妻子的坟茔旁立了个新坟,把笔墨纸砚埋了进入,也把自己的过去埋进了坟茔。
他烧毁了所有珍藏的名人字画却珍重地将自己的画收了起来,只因为画中有她。
他在她的坟前种下了一颗种子,又在自己的坟前种下了另一颗。他继续种着桃树和松树,直到桃林布满整个山头的那一天,他种下最后一棵桃树以后,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家,而后嚎啕大哭。
后来他不见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是死是活。
再后来,人们发现桃林与松林的交界处被挖开了一个坑,似乎取出了什么东西。人们在松林中找到了一块写满了字的素绢,听老人们说,这是三才圣子的妻子最喜欢的衣料。
再后来,他和她的故事逐渐成为了传说,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人记得漫山遍野的桃树和松树从何而来,似乎它们本来就应该生长在这里。
而那块素绢上题的那首词却被人们津津乐道,口口相传: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再后来,这里就叫不识城了。
明台长饮一口茶水,意犹未尽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