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形态色彩
色彩的发生,是光对人的视觉和大脑发生作用的结果。色彩是通过眼、脑和我们的生活经验所产生的一种对光的视觉效应。作为一种视知觉,需要光→眼→神经的过程,人才能见到色彩。人对色彩与形状的反应同人的年龄、个性、情绪有关。人对颜色的感觉不仅仅由光的物理性质所决定,比如人类对颜色的感觉往往受到周围颜色的影响。有时人们也将物质产生不同颜色的物理特性直接称为颜色。色彩和形态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二者相辅相成。只有实现色和形的统一,整体和局部匀称、协调,才能引起美感。总的来说,每一种颜色在生活中有特殊的作用,令人产生不同的情感。在装饰、化妆、服装和广告方面合理使用色彩可以取得宜人的效果。除此之外,颜色还有一定的象征意义和社会属性,对人类生活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生活中人眼是最直接感受色彩的器官,人眼中的视锥细胞和视杆细胞都能感受颜色,一般人眼中有三种不同的视锥细胞:第一种主要感受黄绿色,它的最敏感点在565纳米左右;第二种主要感受绿色,它的最敏感点在535纳米左右;第三种主要感受蓝紫色,其最敏感点在420纳米左右。视杆细胞只有一种,它的最敏感的颜色波长在蓝色和绿色之间。人眼一共约能区分一千万种颜色,在感知色彩的时候,大脑也会产生相应的色彩感受,比如:冷暖感、轻重感、软硬感、进退感(远近感、距离感)、胀缩感、华丽质朴感、明快忧郁感、兴奋沉静感、疲劳感、通感觉(副感觉),等等。
自然形态
生活中的自然色彩或色彩设计体现的色彩,色彩自身并无形体结构,色总是依附一定的形并静态存在。色彩的形貌学认为静态的色彩在人们视觉中会产生似动的运动感觉,不同的色有它不依附于外形的自身持有的形状感。在格式塔心理学美学(Gestalt,即完形心理学美学)基础上,产品色彩运用体现出了现代科技成果与艺术造型相结合、流行色与时代感相结合,符合现代人的审美情趣。色彩设计的基本原则,包括满足产品的功能要求、满足人机协调的要求、满足作业环境的要求、满足“色”与“形”协调统一的要求,符合造型设计的形式美法则、符合时代的审美要求、符合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色彩的爱忌,等等。
明亮的色彩
工作环境的色彩设计,包括室内的整体色调、天花板、墙壁、地板、设备、工作桌椅、工作箱、工作服等的色彩设计及采光照明设计等。室内色彩不同,对人产生不同的影响。色彩的色相、纯度,对人活动的影响很大。办公室、工作室是供工作人员思考、研究、处理问题的地方,它们的色彩应力求有益于思考和研究。柔和、明亮、淡雅的绿色调有利于冷静、沉着地处理问题和智力开发,是办公室、工作室的理想用色,也可采用给人以亲切感的暖色系淡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