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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心律失常
心脏电生理异常。无心血管结构异常的心律失常为功能性心脏病,包括快速型和缓慢型心律失常。以心电和传导异常、起搏点异常为主要病理基础,根据临床表现、心电图或24h动态心电图检查、超声心动图排除结构异常等可以诊断。严重心脏病伴发新的心律失常,则疾病加重。
一、风险分级 (一)红色
严重心律失常,如心房扑动,心房颤动,恶性室性期前收缩,频发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扑动,心室颤动,严重窦性心动过缓,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二)橙色
多源、频发的室上性或室性期前收缩,Ⅱ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三)黄色
单源、偶发的室上性或室性期前收缩,窦性心动过缓、病态窦房结综合征、Ⅰ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二、诊断方法 (一)病史
体检发现心律失常。少数患者曾有急性心肌炎史。
(二)临床表现 1.症状
病情轻者可无症状,重者有心慌、心悸、胸闷等表现。
2.体征
异常心律/率,偶发期前收缩者简单听诊可能漏诊。
(三)辅助检查
心电图可以发现异常心率和心律,24h动态心电图可以全面诊断心律失常。超声心动图可以排除心脏结构异常。
三、治疗原则
1.原发病的治疗 如急性心肌炎治疗。
2.孕期检测 定期复查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和BNP等,孕晚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尤其是产后一周)是心脏负荷加重的关键期,应关注心功能的变化。孕晚期加强胎心监护。
3.大部分功能性心律失常孕期无需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当有心悸、胸闷等或严重心律失常,权衡母亲和胎儿利弊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
4.分娩时机和方式 终止妊娠时机以及围分娩期处理,参考先天性心脏病章节,按颜色分类决定终止妊娠时机。
四、评估与管理 (一)孕前评估
孕前经产科和心脏科医生联合评估,对严重心律失常者先行射频消融和安装起搏器治疗再怀孕。对可以妊娠的心脏病患者应当充分告知孕期加重心脏负担和诱发心衰等妊娠风险。
(二)孕期管理
母胎监测等参考先天性心脏病章节。
(三)产后指导
除需要长期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者外,通常可以哺乳。心内科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