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传(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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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时期的愤恨

如果汉娜曾经希望用短暂的婚姻取得相继而来的许多财产,那么可以说,她最终失望了。史密斯再婚后又活了将近8年,在成为3个孩子(玛丽生于1647年,本杰明生于1651年,汉纳生于1652年)的父亲之后,于1653年以71岁的高龄去世。这种遭遇对牛顿这个小男孩而言是十分不幸的事,但这对于人类知识进步而言却非常重要。虽然牛顿的3个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没有使他损失他该继承的遗产,但他在已经懂事、需要母爱时,却被迫和母亲分离。长久以来,这被认为是造成牛顿一生个性怪异的主要原因。

汉娜再嫁以前,是一个人在抚养艾萨克的,在她离家之前的那段日子,母子两人无疑是分不开的,艾萨克对母亲的依赖必定比双亲都在身边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更甚。再说,夺走艾萨克母亲的不是死亡,而是另一个陌生的男人,并且他就住在不远的地方。在他感情的伤口上撒一把盐的,是他不知道母亲会不会回来或者何时才会回来看他。有时候她会回来一小时,或者逗留一个下午,但她最后总是要离开的,总是要回到那个男人身边的——那个可恨的史密斯。我们从留下来的那本精装笔记簿和一些私人信函中得到印证,艾萨克很厌恶他的继父,也恨他的母亲,只是恨母亲的程度较轻而已。

牛顿最早期的笔记只有很少的一部分留传于世,不过,这些笔记透露了他少年时期内心深处的想法。有4本笔记簿记述了他在林肯郡的岁月和在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第一学年时的生活与学习经历。其中保存在剑桥菲茨威廉博物馆的笔记簿和保存在纽约摩根图书馆的小学生练习簿最有意思。纽约的那一本被称为“摩根笔记簿”。

“菲茨威廉笔记簿”上的文字是自1662年初夏的某一天开始写的,牛顿那时是个不到20岁的大学生。起先,他把那本子用作他的忏悔录,以记下他冒犯上帝的罪行,借此来清洗自己。他用记述法列出两份清单:“1662年圣灵降临日之前”所犯的罪和“1662年圣灵降临日之后”所犯的罪。第一份清单回溯了他的孩提时代,共有45项违规犯纪的行为;第二份清单则是较近的事情,仅记录了9项“罪”。早期的犯纪以第13项和第14项最叫人震惊,他写道:“威胁我那姓史密斯的父母,要把他们连同房子一齐烧掉。”他又写道:“愿意死掉,也希望一些人死掉。”R. S. Westfall, “Short-Writing and the State of Newton’s Conscience,1662(1)”, Notes and Records of the Royal Society of London, Vol.18 (1963),p.10–11.开在清单中的一项项内容叫人吃惊的不是艾萨克小时候那种暴力的感觉,那是可以想象到的,而是他清清楚楚地记得他的愤恨,其程度之深,即使愤恨的对象已经死亡且被埋葬多年,他仍然感觉有宣泄的必要。

“摩根笔记簿”这本小学生练习簿打开的少年牛顿心扉,也许更令人难以相信了。里面有一大堆潦草的字迹,是艾萨克从读过的书中摘录下来的一些思想,还有各种列表和注记,甚至可以追溯到他大约十岁或十多岁时的一些荒诞念头。其中有一份名词表,按其首字母分栏,栏中列出了他觉得有关联的字。他依照格列高里神父所编的《名词集汇》中使用的各栏标题,在“亲属称谓”的标题下,在F:Father(父亲,格列高里原文)后面跟着写了Fornicator(私通者)、Flatterer(阿谀者),这两个词都是牛顿写的。他又在B:Brother(弟弟,格列高里原文)后面跟着写了Bastard(坏蛋)、Blasphemer(骂人者)、Brawler(争吵者)、Bedlam(疯子)、Beggar(乞丐),最后面是Benjamite(本杰明袒护者),Benjamin为“宠儿”的意思,所以牛顿这里所指的是一个溺爱宠儿本杰明的人,即本杰明的袒护者。这些全是牛顿写的,当然,牛顿的异父弟弟的名字是本杰明。还有以W起头的词:Wife(妻子,格列高里原文)和Wedlock(婚姻,格列高里原文)两个无邪的字眼,跟在后头的却是Whore(妓女),那也是牛顿写的。The Pierpont Morgan Library, New York, Notebook of Sir Isaac Newton.

尽管牛顿后来也关心他的母亲,他于1694年她病重时,回家亲自照顾她,可是,她的再婚对他的伤害太深,以致我们几乎可以确定它影响了牛顿日后对女人的态度。那种悲痛所引起的效应纵然无法以量计算,并且对不同的个人也因环境影响而各异,但以牛顿的情形而言,他那不甚完美的人格应可归咎于他早年遭受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