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式婚姻
当代有关汉娜性格的说法并不一定完全可信,也不足以让我们用来分析她的人品。康杜伊特这样告诉我们:“她是个拥有不平凡的理解力和道德感的妇人,凡是认为牛顿爵士这样的灵魂只有神圣的造物主亲自操作才得以完成的人,他们就能从这个角度看出上天赋予她的许多特质。”然而,若我们从好的方面去理解,则可以说她是好意为了儿子的将来,才勉强接受了那些条件。史密斯老而富有,汉娜毫无疑问会认为他不能再活很久,且他的第一次婚姻并没有留下子女,那么在他死后,她就可以继承全部遗产。艾萨克如能忍受与母亲的短暂分离,再重聚时所得到的好处会是很多的。但是,牛顿家并不贫穷,以那时候的农村标准而言,他们的生活已经相当不错了,汉娜有必要同意做这样的安排吗?
我们只发现两份文件展现出汉娜对她儿子的爱。第一份是她的遗嘱,她使艾萨克成为全庄园的唯一继承人,并指定由艾萨克决定以最合适的方式下葬她的遗体。第二份是艾萨克在大学读书的时候,她亲笔写给他的一封文辞不甚通顺的家书,她是这样写的:
艾萨克:
来信收悉。而我也期盼着你收到我的信并附上你的表扬。除了你的妹妹们给你的爱,我也给你母爱,及祈祷上帝给你爱,无物给你。我,挚爱你的母亲。
汉娜
从这封信看来,汉娜也像别的母亲一样爱她的儿子,所以她也许不是为了财富的增加或生活上的方便而同意与儿子分离的,更大的可能是牛顿家族的其他成员决定了艾萨克的命运。史密斯可能不甚情愿把别人的儿子留在自己家中,他把艾萨克视为他与汉娜之间生涩关系上所附加的障碍,或者甚至想到让孩子留在身边会影响两人的性生活,但种种情由都应该不致令史密斯坚持把艾萨克留在庄园里。所以,牛顿家族的建议或许才是主因:把3岁的孩子留在牛顿家庭中,意味着全部家产仍继续由牛顿家族控制,不让史密斯染指。也许牛顿一生都不知道他当年被要求留在庄园的真正原因,他成名以后也从未提过这件事情。等到那些议论统统平息下来,汉娜接受了史密斯提出的各项协商条件,于1646年1月27日,在她的复姓后面再加一个姓,成为艾斯库·牛顿·史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