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反可防
对于腐败,必须坚决反对和严惩不贷,但必应该和可以预防。中央反腐的决心有目共睹,而是否果然可防,不少人尚存疑虑,或者说信心不足。其实,不反和反对不力只会纵容、助长贪腐之风,而在大反特反的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则是完全可能的事。
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回归前的香港地区和建国不久时的新加坡,都曾经有严重的腐败现象。当时西方有人将那种现象比作“东南亚之癌”,视其为无可救药的不治之症。可是,后来的实际情况证明这一“诊断”有误。因为经过认真对待,香港地区和新加坡的反腐工作不仅成绩显著而且效果得到了巩固,社会风气也逐渐转正。联合国组织还很重视它们的成功经验,并邀请相关人员到大会上去做专题报告。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也曾肯定新加坡严格的管理制度。可见,既必反,又可防,旨在根本改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化劣为优。
苏州市的现状是另一个更有说服力的例证。先说它是中国历史上的名城,以富庶繁华著称。封建社会从来都把该地的官职视为“肥缺”,亦即大有“油水”可捞之意。“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据说指的就是苏州,所谓“清知府”尚且如此,再狠些的可想而知。说到现在,它仍然是发达省份的最发达地区。居举世瞩目的“长三角”中的“苏、锡、常”小三角之首。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常在江边走”,并非都“难保不湿鞋”,在苏州“就是不湿鞋”的大有人在,“百官共廉”的局面出现在苏州地区:“20多年来,苏州市(地)委书记中,没有一人因腐败问题受过处分;近10年,苏州市历任市委书记、市长及下属各县级市四套班子的一把手,前后近百人,任职期间无一受过党纪、国法处分。”据分析,原因在于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为了爱护干部,采取了一系列事前预防措施,同时重视制度建设以端正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出现上述局面,也正是“制度善意”的体现。
医药卫生事业的目的是治病救人,在确诊以后,固然要对症下药,还应该强调预防和保健工作的重要性。提出预防为主,主要是因为预防的效果面广,保护的人数多,大家“健康水平”都提高了,自是一番欢乐景象。因此,加大预防力度,也是深厚的善意、爱心所寄。在反腐斗争中,不可轻忽预防,其理相同。
(原载《中国行政管理》200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