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社会治理研究报告(上集)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二、北京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工作,在理论层面,科学构建社会建设体系,提出社会服务更加完善、社会管理更加科学、社会动员更加广泛、社会环境更加文明、社会关系更加和谐、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全覆盖的“五个更加、一个全覆盖”目标体系;在实践层面,着力从体制机制创新入手,坚持一手抓顶层设计、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一手抓夯实基础、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初步形成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社会建设体系机制和科学体系,推动了首都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理论创新,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近年来,北京着力加强社会建设理论体系创新,结合北京实际,深入研究探讨社会建设、社会体制改革及社会治理的重大现实问题,具有首都特点的社会建设理论体系逐步完善,并向法治化方向拓展延伸。2008年,召开北京市社会建设大会,出台《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等“1+4”文件。2009年,召开北京市志愿者工作大会,出台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文件。2010年,召开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推进大会,出台《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行动方案》。2011年,召开中共北京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同年底,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全国首个省级社会建设五年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2012年,召开北京市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大会,印发《关于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同年,北京市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社会环境更加和谐、市民福祉明显改善”等奋斗目标和“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和服务管理创新”等重要任务。五年多来,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不断深入探索、创新发展和丰富完善,从加强社会建设“1+4”文件首次提出社会公共服务、社区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运行、社会领域党建等“五大体系”,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社会服务更加完善、社会管理更加科学、社会动员更加广泛、社会环境更加文明、社会关系更加和谐、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全覆盖的目标,标志着以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动员、社会环境、社会关系和社会领域党建等“六大体系”为框架的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北京社会建设体系基本形成。

2014年以来,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起草《北京市关于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广泛征求意见,拟报市委常委会通过后在全市实施。围绕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与创新,召开社会服务管理精细化座谈会,全面推进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制定《北京市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精细化测评指标体系》。开展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全面掌握规划实施以来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明确工作思路,为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奠定工作基础。

在加强自主创新的同时,充分运用和发挥首都高校科研单位人才智力优势,聘请22位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北京市社会建设专家顾问团,先后与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北京社科院研究院、北京联合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等单位合作共建13家社会建设研究基地,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和创新。今年4月,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社会建设工作部门与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共建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共同开展社会建设、改革与治理重大课题调研。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共同举办以“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快社会体制改革”为主题的中国社会管理论坛,深入推动社会体制改革理论和现实问题研讨交流,目前已连续举办三届。召开北京社会建设研究基地成立五周年座谈会,总结经验、交流成果,进一步推动社会建设与社会体制改革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与此同时,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和部分区(县)负责人到上海、广东、南京、大庆等地学习考察,广泛深入交流社会建设与社会体制改革经验。

(二)加强顶层设计,深化体制改革创新

2007年,党的十七大闭幕不久,报经中央批准,北京市成立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社会工委为市委派出机构,市社会办为政府工作部门,合署办公,一方面,在宏观上协助市委、市政府抓好整体规划、政策研究、工作协调等重大问题,在工作层面上,加强社区、社会组织、“两新”组织党建以及社会人才队伍建设等薄弱环节的服务管理;另一方面,既有利于市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又能使政府更好地转变职能,有效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为加强全市社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指导,北京市于2008年下半年成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相关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包括市委市政府部委办局和市级人民团体等46个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办公室有8个成员单位,即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社会办、团市委。同时,以该平台为基础建立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专题协调会议制度,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统筹研究、统一部署,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由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尽其责。综合来看,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的职能可以概括为“2+6”,即8条职能,其中“2”是:(1)党委、政府社会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宏观政策研究部门;(2)党委、政府社会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宏观指导部门。“6”是:(1)综合协调社区建设;(2)综合协调社会组织建设;(3)综合协调社会队伍建设;(4)综合协调志愿者工作;(5)协调推动社会服务;(6)负责社会领域党的建设工作。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立,加强了全市社会建设的组织领导、宏观指导,以及社会建设工作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年度计划以及重大工作和活动的协调统筹。

2009年底,北京市各区(县)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部成立,并在街道(乡镇)建立社会工作党委,初步形成全市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统筹协调新格局。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们认为北京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党委社会工委、政府社会办这一创新体制,是行之有效的,是切合北京社会建设实际的,是符合中央一系列指示精神的,是代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方向的。这一创新体制,切实加强了党的领导,强化了政府职责,促进了社会协同,扩大了公众参与,推动了法治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建设与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了市、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了对全市社会建设总体规划、重大方案、重要决策的研究,以及全市社会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多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构建和谐、服务社会”的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体制机制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一是健全和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和均等化。整合“一老一小”、“新农合”、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提高了职工和居民医保待遇,调整增补了109项医保诊疗项目,实现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一体化。落实养老(助残)“九养”政策,完善基本养老参保政策,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统一、缴费标准统一、保险待遇统一、衔接办法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在全国率先实现养老保障制度的城乡一体化。积极帮助城乡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实现了城乡“无零就业家庭”目标。两次调整城乡低保待遇,率先实现了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统一。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整合衔接,制定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市级公费医疗制度与职工医保制度并轨。

二是不断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并实施《北京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明确10大类、60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进社区,健全覆盖各类人群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市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十二五”社会建设规划折子工程,认真落实服务民生各项任务,在社会保障、就业、就学、就医、保障房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等方面办了许多实事好事。坚持服务为先,协调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30多个成员单位完成2774个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任务,覆盖率近90%。“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总量达到822个,覆盖近50%的社区。

三是不断创新社会公共服务方式。设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制定《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指南》,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和投入方向,形成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项目申报、评估、立项的制度体系。2010年以来,围绕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建设决策研究和信息咨询服务5个方面、40类,投入2.53多亿元,购买1544个服务项目。探索建立利用福彩公益金购买社会公益服务项目制度,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创造活力。

(四)推进政社分开,创新社会组织体制

近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把深化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作为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按照“推进政社分开、管办分离,把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初步形成了政社分开、责权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是北京市在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方面所做的重大探索。“枢纽型”社会组织,是指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进行联系、服务和管理的联合型组织。“枢纽型”社会组织由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并承担以下三个方面的职能:一是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负责引导本领域社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的工作;二是业务上发挥引领聚合作用,动员协调联合本领域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首都经济社会建设;三是日常服务管理上发挥平台作用,负责承担相关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业务指导)单位,提供日常联系和服务管理,促进本领域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通过认定一批大型联合性组织并授权其对本领域社会组织进行联系、服务和管理,逐步做到对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的全覆盖。从2009年起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分三批,共认定了27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到目前为止,这27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共管理和联系各级各类社会组织26236家,比认定之前的4367家增加了21869家,增长了5倍多,覆盖面由原来的14.5%增长到87.4%。另外,区(县)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已认定208家,街道(乡镇)级已认定68家。全市“枢纽型”社会组织市、区、街三级网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与此同时,北京市不断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总结完善中关村社会组织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全面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规范化,建立和完善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制定《关于使用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的暂行办法(试行)》,广泛拓宽了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的方式方法。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扶持力度,启动加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网络建设,市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不断完善机制,东城、西城、朝阳、怀柔建立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月坛、朝外等街道设立社会组织服务基地,“一中心、多基地”的社会组织培育服务格局初步形成。

从北京的实践看,通过“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建设,党和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活动平台和空间大大扩展。一是人民团体服务联系作用发挥显著。人民团体的传统优势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有机结合,摸索了新经验、开创了新局面,人民团体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扩大了工作联系面,拓展了工作渠道,创新了服务管理模式。如,团市委通过建立350个“社区青年汇”,培育了联系服务广大基层青年的新兴载体。市残联将全市233家残疾人社会组织联合带动起来,提供统一业务指导和支持,使其成为残疾人就业、培训、维权、康复的重要渠道。市总工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六方联动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二是社会组织聚合力得到明显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以服务、活动、项目等多种形式把26000多家社会组织凝聚在周围,特别是把若干民间社会组织、外省市驻京商会、驻京国际社会组织聚合起来,打造社会组织“联合体”,聚合效应不断增强。三是社会组织创造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在“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引导和带动下,各类社会组织“化零为整”、“抱团发展”,在联合联动中迸发出新活力,呈现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趋于常态、活动特色更鲜明、服务品牌更响亮、项目运作更科学的特点。2013年社会组织公益行活动,27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和16个区(县)启动1200多个公益服务项目,近1.2万家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参与。

(五)整合力量资源,创新社区治理模式

按照中央提出的总体要求,北京市委市政府着力创新社区体制机制,构建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社区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搭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动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自治组织为基础、以社区服务站为依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驻区单位密切配合、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现代社区治理结构,从而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社区依法自治、社会积极协同、公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管理新格局。

为了规范社区管理、完善社区服务、加强社区自治,建立健全社区治理机制,2009年北京市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围绕社区服务站建设、社区工作职能、社区运行机制、社区志愿服务、社区工作者管理、社区基础设施配置、社区经费投入等七个方面,加快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全市所有城市社区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初步形成了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社区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在基本实现社区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目前已完成309个社区规范化示范点建设任务。社区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一分”、“三定”和“两目标”。“一分”,就是要合理划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的职责任务,核心是通过社区居委会与社区服务站职能分开,逐步剥离本来不应该由社区居委会承担的大量行政性事务,使社区居委会回归其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本来面目;“三定”,即“定事、定人、定钱”。“定事”就是要明确和规范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以及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各类组织职责明确、边界清晰、关系协调、运转顺畅,确保工作到位;“定人”就是要明确和规范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人员的产生方式、配备标准和管理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确保人员到位;“定钱”就是要明确和规范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的经费投入方式、构成部分、来源渠道和拨付标准,满足各类组织日常运转和开展活动的资金需求,确保经费到位。通过这些努力,实现“两目标”,就是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努力建设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社区。

通过北京的实践,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社区服务这种“三位一体”的治理模式,特别是把社区服务从社区居委会分离出来,专门建立社区服务站,形成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三驾马车”并行的新局面,既有利于社区居委会更好地从政府事务性工作解脱出来、去行政化,带领广大居民行使民主自治权利,又使政府公共服务包括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救助服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文化、教育、体育服务、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安全服务覆盖并落实到社区。一是在社区层面搭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推动社会服务管理重心下移,延伸公共服务职能。以社区服务中心(站)为依托,规范社区警务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专业服务机构,有效承接政府委托事项,形成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二是加强社区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改造和提升96156社区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市、区(县)、街道、社区面向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服务的内容和流程,建设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提高社区居民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全面支撑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社区管理信息化、服务智能化。三是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和村庄社区化,实现社区规范化建设向农村社区延伸。加强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强化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推进96156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向农村社区延伸,不断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一体化。加快推进村庄社区化试点工作,研究出台《北京市村庄社区化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服务管理职能,完善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健全村庄社区化服务管理体系,不断推进村庄社区化服务管理创新。目前已建成65个农村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试点。

(六)健全运行机制,激发社会生机活力

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加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加快推进社会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完善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互动、社区与社会组织互联、政府及社会与市场互补的协同机制,推动社会发展成果共建共享。

加快推进社会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实施大学生社工计划,通过民主选举、公开招聘、业务培训等方式,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管理使用长效机制,着力加强新建社区和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扶持和培育社工事务所,创新社工人才引进机制。开展专业社会工作岗位购买试点工作,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养老院、“枢纽型”社会组织和社区等派驻专业社工,按照“一街一社工”、“一所一督导”的标准,探索购买专业社会工作岗位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目前首都地区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数达15429人,为首都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专业人才支撑。成立市、区(县)社会工作者联合会,构建社会工作队伍“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并试行北京市社会工作者培养、管理、评价、使用、激励系列政策,完善社会工作者服务管理机制。大力推动高等教育社会工作专业等学科建设,出台《首都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要实施“社会工作教育研究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加强社会工作者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启动了“社区工作者万人培训计划”。探索逐步把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全市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统一管理。健全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制度,建立与事业单位同步同幅增长机制。

着力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通过及时转化奥运志愿服务成果、建立长效性和应急性志愿服务机制,志愿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加强市、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建设,完善街道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职能,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志愿者招募机制、渠道和方式,建立参与广泛、贴近需求、专业志愿者与通用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完善志愿服务保障体系,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建立健全注册志愿者档案管理、服务时间储蓄、返还服务、分级表彰等制度,建立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和志愿者奖章授予制度。全市建立22支专业志愿者队伍,注册备案应急志愿者6.8万人。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实名注册,注册志愿者组织7000多个,实名注册志愿者超过203万人。推进志愿服务项目体系建设,制定服务指导目录,开发急需特色项目。建立全市志愿服务信息发布平台,实现服务项目与社会需求有效对接。扶持和发展城乡志愿服务示范点,打造志愿服务平台和项目品牌。

在多年的实践中,北京市逐步实现社会工作运行机制科学化制度化,建立了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互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和志愿者的协同作用,共同引导、带动服务受益者和公众参与支持社会公益服务,形成社会工作者带领志愿者共同开展服务、服务受益者和公众支持参与服务的良性互动机制,逐步形成以社区为纽带、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骨干、志愿者积极协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会服务管理联动局面。

(七)抓住党建龙头,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

近年来,北京市充分发挥社会领域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围绕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坚持以党的建设为龙头,以党建工作创新引领和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以党建工作全覆盖引领和推动社会管理全覆盖,加快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靠前一步、政府包揽和管制后退一步,引领、动员、组织、凝聚社区居民、非公企业员工、社会组织成员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着力完善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在市、区两级社会工委成立党建工作处(科),具体负责社区党建工作。全市所有街道(乡镇)组建社会工作党委,具体指导辖区社区党建工作。全市2736个社区全部建立社区党组织,初步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等四级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制发《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意见》,明确社区党建工作领导责任、主要职责、主要任务。制定印发《关于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社区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合理划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的职责任务,明确社区党组织共7个方面、29项主要职责。进一步规范了街道(乡镇)社会工作党委和社区“大党委”制,建立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和党员志愿服务制度,健全流动党员联系服务机制,完善社区党建“三级联创”考评机制,全面推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

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围绕新时期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形势任务,明确社会组织党组织功能定位,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充分运用社会组织“枢纽型”工作平台,在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中建立党建工作“3+1”工作机制,即:在“枢纽型”社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联合党组织、设立党建工作部门、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目前,27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全部建立党建工作委员会,其中16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成立联合党组织。市区两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各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坚持党建与业务一起抓,加强了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服务与指导,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障机制,探索向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所属社会组织购买管理岗位,专门从事党建和服务管理工作,通过市级财政提供项目支持的方式,把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基本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和服务管理工作全覆盖。开展“枢纽型”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试点工作,在区(县)层面建立59个党建工作示范点。

着力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探索向非公经济组织购买管理岗位机制,全市聘请1200名离退休党员干部担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和企业出资人教育引导,加强专项经费保障和活动场所建设,完善双向互动机制,探索开放式党组织活动,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完善商务楼宇“五站合一”(社会工作站、党建工作站、工会工作站、团建工作站、妇联工作站)工作机制,在全市1244个商务楼宇工作站实现“五站合一”,覆盖1297座商务楼宇、4.9万余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92万多名就业人员、3.8万多名党员。加强外资企业、文化创意产业、商业网站、综合市场等领域党建工作,探索商管协会、社区门店联建等模式,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总体来看,北京现行社会体制基本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尤其是党的十七大以来,随着社会体制改革的不断创新和深化,北京社会建设开创了崭新局面,站上了新起点,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生机。但随着改革创新的不断深化,我们感到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许多方面还存在着不合理、不顺畅、不协调、不完善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制约首都社会建设的步伐,束缚首都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以社会机制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开创首都社会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