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义务教育不均衡的现状分析
经过多年的调整,我国的义务教育不均衡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增幅高于城市,城乡生均经费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事业费和公用经费差距缩小。区域、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学历合格率差距逐渐缩小。全国小学女童毛入学率稳中有升,五年就学巩固率逐年递增,性别差异进一步缩小。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完成率增幅高于东部地区。
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表现在城乡发展不均衡、县域发展不均衡。
第一,城乡之间的经费和基础设施存在较大差距。城乡小学、初中生均教育经费、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及生均公用经费相对差距在逐年缩小,但绝对差距仍有扩大的趋势。生均公用经费的城乡差距要远远大于生均教育经费。
城乡教师基本收入差距不大,但县城教师的福利待遇优于农村教师,这导致农村教师向县城单向流动。加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师资力量的均衡发展,需要构建完善的教师定期流动政策,以法规的形式确定教师流动的义务性、程序性,通过学区制的探索来保证均衡的实现。
从教学条件来看,2008年我国农村初中、小学的生均校舍面积均高于城市,但农村初中、小学生均危房面积分别达到了0.36平方米和0.34平方米,远高于城市的生均0.089平方米和0.062平方米,农村校舍危房面积占全国初中、小学危房总面积数的61.8%和84.75%。生均仪器设备(尤其是科学和数学教学仪器)方面,城市初中、小学生均仪器设备值分别是农村的1.77倍和3.41倍,并且差距还在进一步扩大。
第二,县域内的教育发展不均衡。教育资源在乡镇之间、平原区与山区、小学与初中、重点校与非重点校之间存在经费支出、师资分配的不均,以及知识学习机会的不均等现象。在中心校和非中心校,课程的开设和师资配备存在巨大的差距。
国家对于教育的财政投入是保障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对于目前一些教育欠发达地区,需要保证其教育基本投入,保证教师工资待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地区特色化,需要根据各个省(区、市)甚至县域的特点有针对性、有侧重地展开均衡化的建设。
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越小,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差距就越小。县乡财政承担义务教育90%以上的费用,部分经济薄弱的县财政收入根本无法满足农村义务教育实际需要,呈现出“吃饭财政”和“教育财政”并存的双重特征。毫无疑问,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不均衡的根本方式在于提高落后地区的经济实力,而在这一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之前,就需要注意动态地构建义务教育均衡的指标体系,这也是均衡发展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