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我表达与民居空间建构
从民居空间视角看,人类自我或存在的观念也体现在自己建构的居住空间上,也就是说,让自己的“窝”深深打上人类的精神印记。进而言之,这是人类主动改造自己的民居空间。古今中外,装修都是将“房屋”转化为“家”的过程。家庭空间似乎就这样从社会空间(比如办公室)中抽身而出。它的功能和目标确实是对社会空间的一个潜在替代,但是,它的结构依然是社会空间的一个隐喻,并持续地巩固和再生产着这个社会空间。笔者相信,居住空间,从现在开始前所未有地驾驭着家庭这个微型的社会结构。家庭戏剧,不是在这个空间内激烈地上演,而是温顺地被这个空间所导演。家庭伦理的波澜,则不过是这个空间内泛起的微不足道的丝丝涟漪。人类根据自己的意愿改造民居空间的器物层面,一则依靠传统一代代传承下去,二则通过新技术的融入,对传统有所突破。《墨子·辞过第六》曰:“古之民未知为宫室时,就陵阜而居,穴而处,下润湿伤民,故圣王作为宫室。为宫室之法,曰:‘室高足以辟润湿,边足以圉风寒,上足以待雪霜雨露,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之礼。’谨此则止,凡费财劳力,不加利者,不为也。”建筑只要各方面都满足了实用功能的需要就可以了,其他如审美的、艺术的、文化风格等方面的追求都是不必要的。这些精英知识分子对建筑的看法到底对中国民间社会有多大影响,确实很难说。
技术无疑是推动人类民居空间变迁尤其是推动民居空间趋向舒适的最为重要的动力。只不过,对民居空间中的技术维度应该多元地看待。由于对木材的不断取用,在劳动过程中,我们的祖先便创造了骨架结构法。先在地上筑土为台;台上安石础,立木柱;柱上安置梁架;梁与梁之间,以枋将之牵连,上面架檩;檩上安椽,做成一个骨架,以承托上面的重量。“这种用‘架梁’来构造房屋的方法,在中国古代社会里,举凡宫殿、庙宇、民居、农舍,基本上都是相同的。”正是因为“柱”与“梁”的重要性,中国俗语“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才被用来比喻有大才干或大本领的人才。
凡是有过传统民居建造体验的人,应该都不会否认其中的艰辛和紧张;技术进步之后,艰辛减少了,但紧张还是有的。选择建房的地基,挑选黄道吉日,之前准备建房所需的各种材料,等等,都需审慎地筹划。中国古代建筑的三段式结构即台基、墙面及屋顶,都和传统的版筑技术有关。台基是从夯地基发展起来的,夯得越厚越高,就越防潮,于是产生了高台基。墙面不必说,屋顶也和夯土有关联。上古的屋顶一般并不像火柴盒那样,只是六面体的一个面,而是追求《诗·小雅·斯干》所描绘的“如鸟斯革,如翚斯飞”之效果,“革”是飞鸟张开翅膀的样子。这两句诗是形容屋顶呈人字形,出檐深远且美。《楚辞·招魂》有“红壁沙版”诗句,《说文》中有:“壁,垣也。”其他的,如《释名·释宫室》:“壁,辟也,所以辟风寒也。”《六书故》:“古者筑垣墉周宇以为宫,后世编苇竹以障楹间,涂之以泥曰壁。”《离骚》:“说操筑于傅岩兮。”《说文》:“筑,所以捣也。”段注曰:“其器名筑,因之人用之亦曰筑。……筑者,直舂之器。”《左传》宣公十一年“称畚筑”句注曰:“畚者,盛土之器;筑者,筑土之杵。”《仪礼·既夕礼》“甸人筑坎”句注曰:“筑,实土其中坚之。”《正字通》:“凡土功曰筑。”《湘夫人》:“芷葺兮荷盖。”疏证:《左传》襄公三十年“缮完葺墙”句注曰:“葺,覆也。”释文曰:“谓以草覆墙也。”《玉篇》:“葺,修补。”《说文通训定声》:“葺,茨也,以茅盖屋曰茨。”徐灏注笺曰:“以茅茨盖屋谓之葺,因以为修葺之称。”与建房相关的“盖”字,《说文》释为“苫也”。《尔雅·释宫》:“盖,齐覆之意。”汉代学者崔寔在《四民月令》里记载道:“农事尚闲,可利沟渎,葺治墙屋,以待雨;缮修门户,警设守备,以御春饥草窃之寇。”“葺治墙屋”被安排在每年的三月份,因为雨季就要到来,及时维修房屋和墙体至关重要。其次,对门户的修缮也很重要,坚固的门户可以更为有效地防盗。总之,对民居空间物质层面的修缮维护,既能抵御大自然风雨的侵蚀,又能防范人世间的盗贼。进而言之,民居空间的动词谱系其实紧密联系着中国民众的日常生活,尤其是日常生活世界的物质层面,渗透着民间的生活智慧和审美灵感,是民众对美好生活的自然表达。盖房子在中国传统乡村从来都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很少是靠一己之力可以顺利完成的,通常是动员整个社群或族群参与合作的成果,尤其是在建房技术相对较为落后的时代更是如此。
人类早期民居空间是民众利用比较原始的技术盖或搭建的器物性存在,归根结底是营造一个安全的空间。而“居家生活的幸福是一种深植我们心中、必须满足的人性基本需求。如果现有状况不能满足这种需求,那么人会反求传统自然不足为奇。但是在求诸传统之际,我们应将舒适概念与装饰(指的是房间的外观)以及行为(指的是使用这些房间的方式)区分清楚”。住宅建筑的发展史是以“舒适”为主轴的。只有在生活舒适与便利的发展上有基本的突破,才称得上“革命”。“尽管新时尚往往被人称为什么什么革命,但它们绝大多数算不上真正的革命,因为它们仅能使社会习俗略微改变而已,而传统文化更是完全不受它们的影响。”不过,这样的观点现在看来有点绝对了,当一个时代的宏观基础发生了变化,传统文化很难置身于世外,不受时尚的影响;时尚也会悄无声息地改变着习俗。
我国台湾学者汉宝德认为,“当富裕的社会来临,很多人可以承担舒适的基本住家之后,就会追求精神上的满足。因此,生理的舒适也许不宜再视为住宅建筑发展的主轴。未来的住家中可以有完全考虑舒适的空间,也可以有全为视觉美感存在的空间;可以有坐下去就不想起来的椅子,也可以有只能看不能坐的椅子。住家不再只是一个温暖的窝,而且是使自己感到有尊严有价值的地方”。不过回顾人类民居空间史,把住宅设计中舒适的需求视为必要的条件,仍然是值得肯定的,因为这仍然是世界上大多数人所追求的梦想,同时也是他们现实生活中的需要。
当然,“真正舒适的家居生活,供水与取暖技术的进步以及住宅内部细部设计的改善等等,都还是18世纪以后的事。但从公用的、封建式居所转型为隐私的家庭式住家的变化已经展开。家居生活亲密意识的不断增长,如同任何科技装置一样,也是一项人类的发明。事实上,这项发明还更为重要,因为它不仅影响我们的物质环境,也影响到我们的良知”。
技术革新的结果除了增加我们民居空间的舒适度,还能孕育滋生出一种家庭生活意识,即能够若无其事地将新科技融入家中,却不牺牲其传统舒适。有学者追求着一种一眼可知、具有平凡与人性气质的家居生活气氛。西方的情形大致是这样的:在17世纪,所谓“舒适”指的就是隐私,于是导致亲密,并进而促成居家生活。18世纪其重点转移到休闲与安逸,19世纪则转而重视机械协助产生的舒适,例如灯光、暖气与通风等。20世纪的家庭工程师强调效率与便利。
从器物层面来看,当代中国居住空间认同存在着完全传统与完全现代化这两个极;居于两极之间者应该占大多数,即传统中不乏现代的因素,现代中保留着对传统的尊重,完全传统或完全现代者不占多数。即使国外像美国的Amish人,国内如中西部偏僻的村落都不难找到现代的影子,因为任何人都很难不受宏观世界的涵化或影响。人类对居住空间的自我表达无疑会受制于外在环境或自身能力,所谓完全的自由几乎是不存在的。当人类自我意识觉醒,而居住空间资源又极为有限时,对器物空间的竞争就开始了。这样的竞争越到现代越白热化。对此学者汪民安曾敏锐地体察到:“人们不顾一切地卷入到空间的争夺中。就家庭内部而言,空间不再是它的外壳,而变成了它的目标。人们都明白,家庭空间的建立现在变成了一个具体的经济问题,外人对家庭的首次探寻总是从空间‘大’‘小’着手,而在家庭内部,幸福只和面积相关,情感退回到了空间的帷幕之后,婚姻关系附属于空间关系。人们在培育一个家庭,与其说是培育一个和谐的夫妻关系,不如说是培育和扩充一个宽敞的居所。”这种宽敞的居住空间曾经被政府以计划的形式垄断,现在则是被政府和开发商携手控制。“以前,居住空间是僵硬的计划配置,现在,居住空间被抛向了市场,成为灵活流通的商品;以前,居住空间是被租赁的,其拥有权属于国家,现在,居住空间是私人占有的,其拥有权属于自己;以前,空间总是漫漫一生的一个个暂时的过渡,是一个空间和另一个空间之间的反复中转,现在,空间是永恒的财产,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下来的固定财产。”换言之,我们当代民居空间的自我表现一直是很有限的,正如我们传统民居空间至少在外形上变化不大,颠覆性的创新实在很少。如此,寄存于中国传统民居空间的制度或文化就拥有了广阔的存续空间。
诚然,我们祖先能通过建构民居空间来表达自己,但随着历史的发展,民居空间又反过来影响空间的建构者,从某种意义上说,传统民居四合院造就了中国人的内向型封闭的民族性格,往大的方面说,长城也类似于传统的民居空间。关于当代社会民居空间的改造功能,汪民安甚至断言:“居住空间在锻造人们的习性,锻造他们的言谈、姿态、表情、举止、节奏和趣味。什么样的居住空间,就能锻造什么样的身体和习性,习性是空间的产品,而住在同一类型社区的人们,通常会体现出相近的身体特征,一些高级的住宅区域中进出的人们,脸上总是挂满了冷漠的骄傲。”类似这样优越的冷漠也时常从当下中国各种豪车的驾驶室里飘溢出来。
在快速城市化的中国,高楼大厦依然是一小部分人通过各式各样的奋斗所能成就的梦想,并不是所有中国普通民众都能在城市诗意地栖居。当代学者汉宝德在对台湾的民间建筑作深入考察后认为:“在高唱现代化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大部分中国人仍生活在传统的住屋之中,甚至使用古老的方法建屋。那些民间的建筑才是真正的中国建筑。”汉宝德先生所观察到的台湾的情况可能不太适合大陆,因为台湾的传统文化相对保护得较好,中国大陆的古村落乃至民居被破坏得相当严重,至于使用古老的方法建屋的人又少之又少。自文化入手考量民居空间,自然要落实到民众的生活世界,而民间建筑绝对是民众生活的重要构件。其原因在于:“建筑是一种生活的容器,它的空间与造型是基于某些特定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所形成的。它反映了一个民族的精神,只有从生活中了解建筑,自思想中体会建筑,才能得到建筑的真谛。”作为器物存在的民居空间绝对不仅仅是器物,积淀于其中的生活理想或观念可能是中国民众所独有的,由此理解中国的国民性不啻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途径。
在此前提下,汉宝德的提醒还是很及时的:“内地的经济尚未工业化,主政者如果重视建筑传统的延续,应该及早防范建筑师此一行业介入地方建筑行为。在地方色彩浓厚的地区,应限制建筑师只能从事保存工作,新建工作由民间自理。”缺乏理解和尊重的介入只会彻底损毁或毁灭中国的传统民居空间,民间居住空间拥有自己存在的逻辑,精英传统固然对社会的发展至为重要,但不能取代小传统。“传统是文化生命的一部分,不能用局外者的身份要求延续,要使内在的文化生命继续存在下去。如果文化是一个生命,它在垂死之前,要有胎儿诞生才能使生命延续。完全保留其躯壳是办不到的,脱胎换骨而后永生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智慧。……要抛弃扬古抑今、重官轻民的老毛病,要避免凌空蹈虚的幻想,就今天尚存在于民间的传统着手,把它当作一个生命予以鼓舞。自此着眼,建筑界应努力于保存乡土建筑,要协助民间的建筑活动,使之重现生机,并且推动形式的自然转化。如果这个转化的工作不能顺利展开,中国建筑就会像一切死去的古老文明一样,成为观光客喜爱的文化遗迹。”说到底,民众的自我表达要得到社会精英文化的尊重,尤其当政府与商业联手改造或重构中国民间居住空间时,更是如此,否则被遮蔽的民居空间主人就蜕变为古村落乃至传统民居保护的旁观者,未能体现民众自由精神意志的民居空间就沦落为客观的器物性遗迹。法国当代著名哲学家列维纳斯曾在《总体与无限:论外在性》一著中,专辟一章研究人类居所,他认为居所这一“存在者显现为环境的产物,它沐浴在环境中,然而又是自足的”。换句话说,民居空间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产物,跟文化情境密切相关,与环境要和谐共处;其自身存在又是完整充足的。中国民居空间的自我表达受制于环境及自身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