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技巧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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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政公文与行政事务文书的区别

严格来说,党政公文有专门的公文处理条例和固定格式,比如,有明确的15种文体,对形式的要求清晰而严格,等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将公文分为15种: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这些公文也叫机关公文,文件格式是固定的,一般都是红头文件,而且,必须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方法撰写。

除了这些“党政公文”外的应用文,叫作“行政事务文书”,包括计划、总结、调查报告、考察报告、述职报告等,甚至还包括邀请函、借条、请假条、请柬等。它不一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布,只是需要遵循一定的写作规范,撰写起来可以比党政公文随意一些。

在体制内工作的文秘人员最常写的应用文,既包括党政公文,又包括行政事务文书。这两种文体均要求要真实地反映客观情况、对工作有指导和借鉴意义,但是党政公文的内部情报性更强,二者既存在联系又具有差别,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如表1.2所示。

表1.2 党政公文与行政事务文书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