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典型案例集(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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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

聚力要素强保障 优化服务惠民生 高质量完成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任务

山东省

摘 要

山东是全国第一老年人口大省,老年人口总量大、占比高、增速快。2018年,国家确定山东为全国首个医养结合示范创建省,赋予山东先行先试重要任务。创建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立足人口老龄化省情,紧盯需求侧,加大供给侧,做实服务侧,强化“六个聚力”,在组织领导、部门协同、政策制定、服务优化、队伍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改革创新,高质量推进示范省创建工作,全省医养结合服务实现由点到面、从有到优的全面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和看病就医选择更加多元、便利、舒适,老有所医、老有所养实现更高层次的良性融合发展。

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工作,对全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减轻医疗和社会照护压力,有效统筹利用医疗和养老资源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的促进。从需求侧看,老年群众受益广度和深度全面拓展,医养结合服务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深入到老年群众健康生活,获得感显著提升;从服务侧看,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和模式全面优化,适应老年人医养结合需求的多层次、多样化、综合连续的服务模式实现全面的创新创造,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从管理侧看,领导体制和保障机制全面完善,医养结合工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列入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广泛一致的发展共识和强大的推进合力,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一、聚力系统推进,强化组织领导

省委、省政府将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列入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作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推动人民生活品质大幅跃升的重要举措,提级提标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工作落实,有效保障示范创建成效成色。一是强化高位推动。省政府副省长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省自上而下实现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深化医改总体布局、纳入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纳入重点民生实事“四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顶层设计。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省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5年来,省级出台医养结合政策文件129件。各地注重因地制宜,健全完善地方性政策,示范创建充满地方特色和实践生命力。三是强化协同联动。明确省直18个部门(单位)责任分工,协同建立监测、评估、通报制度,联合实施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攻坚行动等重大活动,形成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工作合力。各级参照省级做法健全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机制,持续推动示范省创建措施落实见效。四是强化督促推进。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深改委将示范创建列入重大督查考核事项,省人大常委会对医养结合等老龄工作进行专题询问,省政协纳入重点提案开展专题调研和办理,层层传导压力,驰而不息推动工作落实、质量提升。

二、聚力要素保障,强化政策拉动

各级各部门围绕促进医养结合发展各关键要素,既出真金白银,也出硬核措施。一是加强保险制度保障。巩固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覆盖率,对困难老年群体,实施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补贴。拓展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扩展到15个市。截至2023年底,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 078万;785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618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着力破解老年人异地就医问题,跨省住院联网医疗机构达到4 155家,实现住院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普通门诊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门诊慢特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实现县域全覆盖。二是加强财政保障。省级拨付资金21亿元用于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市县级累计投入财政资金945.8亿元、福彩资金169.8亿元用于医养结合,带动社会投资663亿元。新建护理型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8 000~12 000元,机构收住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补贴达到2 400元、3 600元。创建以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老年福利和医疗救助等支出达到1 538.11亿元。三是加强税费保障。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等可参照养老机构有关规定收费,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的支付边界。对医养结合机构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全省共减免税费4.72亿元。四是加强用地保障。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举办养老服务设施。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办机构享有同等土地使用政策。创建以来,全省批准保障医养结合用地6 000余亩,涉及128个项目,各地通过租赁、联营等方式提供用地1.3万亩。五是加强人才保障。支持高校增设护理、养老、康复类专业,5年来新增获批医养健康相关本科专业数量121个。全省44所本科高校、71所高职院校、129所中职学校开设医养类专业,在校生33余万人。省级对设立养老专业的高等、中等院校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奖补,先后补助院校28所。支持59所职业院校承担老年照护、家庭保健等专业1 + X证书试点。对中专以上毕业生入职养老行业给予1~2万元入职奖补,鼓励培养专业人才、入职医养行业。六是加强许可保障。深化医养结合领域“放管服”改革,印发专门文件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实现医疗机构设立养老申办备案制度,同等享受养老资金补助政策。各市、县全部实现“一个窗口”审批服务。

三、聚力扩大供给,强化体系建设

围绕全省医养结合服务巨大需求,激励引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和社会投资主体加大投入力度,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服务结构,实施重点发展,扩大资源供给,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一是全面扩大社区居家医养供给。充分发挥家庭医生重要作用,实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标准,明确5大类49项服务项目,为居家老人提供“五保障四优先四重点”的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中高级包参考目录》,规范提供健康管理、就诊指导、用药指导等服务。全省组建家庭医生团队3.35万个、家庭医生8.6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为86.3%。鼓励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开展居家社区延伸服务,提供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达到1.5万家,90%以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二是全面扩大机构医养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截至2023年底,全省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962家,占全国12%以上,较创建前增长186.3%,机构入住老年人中失能(失智)人员占60%以上。三是全面扩大老年医疗供给。全省设置老年病医院40家、康复医院74家、护理院(站)116家。368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占95.6%。加快发展安宁疗护,809家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实现县域全覆盖,全省86%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友善机构。省级设立省老年健康促进中心、省老年病诊疗中心、省老年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省级安宁疗护人才培训基地。四是全面扩大养老照护供给。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刚性照护需求,引导优先发展护理型床位,全省共发展养老机构2 596家,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现有养老床位43.3万张,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31.2万张、占比72%,提前4年完成国家确定目标。普遍建立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为7.34万名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8%,引导发展“家庭养老床位”5.8万张。五是全面扩大中医药服务供给。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推动中医药服务融入医养全过程。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12家,所有二级以上公立中医院均设置康复科和治未病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中医馆(国医堂),85%以上卫生室能提供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2.2%。

四、聚力优化服务,强化模式探索

一是“居家医养、医护巡诊”服务模式。以家庭医生签约为载体,依托长期护理保险、家庭病床制度、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途径,将居家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作为重点人群优先签约、上门巡诊,提供药物治疗、康复训练、心理治疗、生活照料等多元服务,打通医养结合“最后一百米”。目前全省1 402.81万老年人签约家庭医生,872.63万老年人纳入慢性病管理,63.05万老年人落实“三高共管”服务。二是“社区医养、智慧服务”模式。建立省预约诊疗服务平台、省医养健康智慧服务平台,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咨询、预约诊疗、远程问诊、代煎中药及配送等便民服务。目前,全省6 000多家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机构参与信息化、智慧化服务平台,覆盖居民700多万户。三是“机构医养、两院一体”模式。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一个法人,或通过一体化建设、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开展紧密型合作,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有553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与养老机构建立“两院一体”模式。四是“社会资本、连锁经营”模式。以社会资本举办标准化医养结合机构,通过引领或托管实行连锁经营,实现规范化、连锁化、同质化发展,已支持指导山东健康集团等40多家医养结合机构发展连锁经营。五是“以医促养、多层联动”模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发挥医疗资源优势,向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延伸,重点发展收治重病、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实现住院治疗和养老服务的零距离切换。截至2023年底,全省有446家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法人单位举办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服务近5 000对。六是“线上线下、医养服务”模式。以互联网、物联网为平台,整合线上线下医疗养老服务资源,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护理”服务,明确收费标准,积极探索老年患者全病程服务管理新模式。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有352家医养结合机构实现医养结合服务入户,509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五、聚力提升质量,强化规范管理

深刻把握医养结合目标定位和服务特点,有效利用各类杠杆探索完善管理模式,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健康发展。一是突出标准引领。着力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标准规范,加快规范化建设和服务。全省制定出台医养结合各类标准规范95个,其中省级标准规范23个。二是突出质量为本。加强能力培养,养老人才培训重点向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倾斜,累计培训从业人员30万人次,举办医养结合技能和健康照护师技能竞赛。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把医养结合服务作为行业综合监管和质量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三是突出智慧赋能。搭建省医养健康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省、市、县同步启用,1 894万老年人系统建档,掌握老年人健康服务情况;建立失能老年人信息数据库,165万失能(失智)老年人纳入系统管理。启用“医养结合机构电子地图”,实现“一键电话”“一键导航”。开展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项目,国家级试点机构达到31家。实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项目,66家单位被评为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和示范社区。四是突出示范带动。实施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县域创新引领行动,省级投入1.1亿元设立医养结合创新引领县项目,通过竞争性选拔,在全省遴选11个创新引领县(市、区),引导各地统筹医养资源,打造县域医养结合品牌。五是突出广泛发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健康山东公众号设立“医养山东,情暖夕阳”专栏,山东电视台设立“健康山东”“重药时刻”专栏,深化老年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宣传报道医养健康做法成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养老理念。

六、聚力激发活力,强化产业升级

将医养健康产业列为新旧动能转换的“十强”产业之一,予以重点发展,2022年,全省医养健康产业增加值超过5 600亿元,年平均增速达8%以上,占GDP比重达6.4%,支柱产业地位日益彰显。一是加快驱动发展。省政府出台两轮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扶持健康养老等十大重点领域,实行动态分类管理。设立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为全省医养健康产业发展提供基金支持。目前,医养健康产业方向建有6支省级产业基金,认缴规模157亿元,累计投资医养健康产业项目199个,带动社会资本投融资389亿元。二是加快集聚发展。着力发展智慧医疗、健康养老、康养旅游、养生保健等医养健康产业新业态,5年来,滚动实施重点医养健康产业项目430余个,全省医养健康产业“雁阵形”集群达到15个、集群领军企业36家,2022年集群营业总收入突破5 400亿元。三是加快融合发展。开展体卫融合试点,227个项目纳入试点项目库,鼓励体育企业开发适老产品。开展体育消费券发放工作,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 500万元,间接带动体育消费超2亿元。推进健康旅游,推出十大文旅康养强县,每个县给予1 000万元奖励资金。连续7年举办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成立胶东半岛养老服务联盟,引领胶东经济圈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

下一步,持续擦亮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品牌,坚决扛起引领示范医养结合工作的责任担当,持续高位推动,注重区域平衡,优化医养结合政策,加强探索实践,推动创新发展,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医养健康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