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住培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采用国际通行的客观结构化临床考核(objective structured clinical examination,OSCE)方式,共设4 个独立考站和1 个通用考站(表1-1)。
表1-1 考核形式及考站设置
考核通过要求:① 前4 个考站的考核总分(各站初分乘占比后相加之和)≥70 分,且初分<70 分的考站不超过1 个;② 必须通过心肺复苏站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