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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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3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的特点

0~3岁婴幼儿年龄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个阶段的保育与教育(简称“保教”)有别于其他年龄段。此阶段的保育与教育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保教对象具有特殊性

0~3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对象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

0~3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的第一对象是0~3岁的婴幼儿。现代心理学研究证明,个体3岁前获得的经验对其一生的影响非常深远。如果3岁前的环境和教育处置不当,将会对个体成年后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人类的绝大多数“敏感期”或“关键期”都在0~3岁。

家庭是婴幼儿成长的摇篮,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90%以上都在家中被养育,家长是直接的婴幼儿早期保育与教育实施者,家长是否接受教育和培训直接影响婴幼儿的健康发展。因此,0~3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对象还包括婴幼儿的家长,让家长通过保教指导与服务获得教养知识与经验。

(二)保教主体具有广泛性

这里的保教主体指负责具体的保育与教育工作的人。保教人员和广大的家长都是婴幼儿保育与教育活动的主体。

(三)保教内容和方法具有独特性

从内容上看,0~3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包括针对婴幼儿生理(如早期营养与喂养、卫生与保健等)和心理(如语言、动作、认知和社会性等)两方面的系统教养活动,以保育为主、教育为辅。

从方法上看,0~3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必须针对这一年龄段婴幼儿的年龄特征、身心成长规律,关注个体差异,以个别教育为主,因材施教。

(四)事业主体具有多元性

0~3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事业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由多个主体负责,包括教育、卫生、计生、社区、家庭……各有分工,各负其责,具有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