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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贾府抄出几箱子当票的真相

贾府被抄家,抄出来了几箱子当票。对于典当和当票,很多普通读者根本不理解,普遍认为这些当票说明贾家已经很空虚,说明他们的腐朽,而真实的情况又是如何呢?

我们只有了解古代典当背后的很多潜规则,才能明白书中的深意;把勋贵典当洗钱搞明白了,对全书的理解就会上一个层次。

书里把他们的行为叫作重利盘剥。第一百零五回写道:“一回儿又有一起人来拦住王爷就回说:‘东跨所抄出两箱房地契又一箱借票,都是违例取利的。’老赵便说:‘好个重利盘剥,很该全抄!请王爷就此坐下,叫奴才去全抄来再候定夺罢。’”还有第一百零五回王爷对贾政的质问:“只闻两家王爷问贾政道:‘所抄家资内有借券,实系盘剥,究是谁行的?政老据实才好。’贾政听了,跪在地下碰头说:‘实在犯官不理家务,这些事全不知道。问犯官侄儿贾琏才知。’贾琏忙走上跪下禀说:‘这一箱文书既在奴才屋内抄出来的,敢说不知道么。只求王爷开恩,奴才叔叔并不知道的。’两王道:‘你父已经获罪,只可并案办理。你今认了也是正理。如此,叫人将贾琏看守,余俱散收宅内。政老,你须小心候旨。我们进内复旨去了。这里有官役看守。’”在这里,所有抄到的当票等,都被说成了重利盘剥。在古代,高利息和典当是合法的,重利盘剥怎么来的才是问题的关键。若贾府真的已经破产,也就没有什么好抄家的了。

被抄的财富是谁的?有人分析后认为财物是甄家的,此分析应当没有错。第七十五回写了贾母八旬大寿,甄府送厚礼庆贺。“贾母歪在榻上,王夫人说甄家因何获罪,如今抄没了家产,回京治罪等语。”尤氏要找王夫人。“跟从的老嬷嬷们因悄悄的回道:‘奶奶且别往上房去。才有甄家的几个人来,还有些东西,不知是作什么机密事。奶奶这一去恐不便。’尤氏听了道:‘昨日听见你爷说,看邸报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怎么又有人来?’老嬷嬷道:‘正是呢。才来了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慌慌张张的,想必有什么瞒人的事情。’”对前八十回的情节,人们一般认为是甄家转移资产,将财富转移到了贾府。

王夫人转移家产时,应当非常保密,家族里面也是如此。在第一百零六回中,贾政问重利盘剥是谁干的,贾琏是这么回答的:“贾琏跪下说道:‘侄儿办家事并不敢存一点私心,所有出入的帐目自有赖大、吴新登、戴良等登记,老爷只管叫他们来查问。现在这几年库内的银子出多入少,虽没贴补在内,已在各处做了好些空头,求老爷问太太就知道了。这些放出去的帐连侄儿也不知道那里的银子,要问周瑞旺儿才知道。’”转移资产的事情,没有经过贾琏的手。当初找王夫人,王夫人向贾母汇报过,贾政对家里的事情也是大撒把,所以去粮道任职才会被蒙骗。就多达几箱子的房契和地契而言,下人谋私到不了这个数量级,且此事一定是越机密越好,即使是家庭成员,没有必要也不能知道,知道了反而担罪名。最后,罪名贾赦全部承担了,贾政安全了。贾琏要是知道,就不会“贾琏着革去职衔,免罪释放”这么处理了。

其他版本中,对抄出来的当票,还有下面的解释。贾雨村对忠顺王说道:“当年江南甄家、史家被查抄的时候,都给荣国府送了很多金银细软过来,我愿当先锋,帮助王爷查出这些东西来。”不过,此内容在通行本里面没有,是改编的结果。抄家抄到这几个箱子,以为查到了甄家的财富,结果是当票,以此来说明贾雨村的落井下石及贾家的败落。改编者借此告诉观众,当年甄家、史家存放在贾家的东西,全部被贾家送到了当铺,换成银子花出去了。

不过,改编者是外行。在通行本里,抄家者说“两箱房地契又一箱借票”,贾琏说“一箱文书”,有房契、地契,显然不是被典当了出去。因为典当的规矩是,典当出去的资产,房契、地契肯定要押给当铺。请注意,很多读者对这些交易的理解都是现代概念,但古代没有复印机、照相机,所有的文件都是原件,不会有复印件。乾隆三十八年(1773),浙江布政使告示曾云:“民间执业,全以契券为凭,……盖有契斯有业,失契即失业也。”(《治浙成规》卷一《严禁验契推收及大收诸弊以除民累》)抄家抄到的是房契文书,这说明财产还在贾府,既不是贾家没有钱了,把财产典当了出去,也不是通行本所说的“重利盘剥”,应该是别人给贾府放了高利贷,贾府是被“重利盘剥”的对象,是受害人。但以贾府的勋贵身份,在没有倒台之前,有钱的人也不敢盘剥贾家!

再看看曹家的历史,根据《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记载,当时抄了四百八十三间房子,查处十九公顷零六十七亩田地,人数总量为一百四十口,家具、旧衣和零星物件数份,当票一百多张,查有曹頫的外债三万二千两(别人欠的),同时,曹家欠朝廷亏空三万一千两。《红楼梦》的原型之一曹家也放了很多债,曹家也有放债和当票,也有与通行本类似的故事。曹家的土地当时价值在一万两左右,房子价值也类似,这些资产价值五万余两,外债三万二千两,亏空朝廷三万一千两,已经资不抵债。书中贾府财务竭蹶同样如此,为何曹家还是巨富?真正的财富大头在当票里面藏着呢!第七十四回写贾琏借当,庚辰本夹批:“盖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非特造出,故弄新笔,究竟不记不神也。”

古代怎么转移财产?金银很重,银票与现在的纸币还有区别,流通能力不足且风险很大。古代要转移实物财产,能够写字据吗?字据不是凭据而是罪证!大量的不动产怎么转移?房产地产、田产是资产的大头,是简单地把房契、地契交给贾府吗?皇帝派官府查抄,只要资产还在罪臣甄家名下,房契、地契都可以作废,把房契、地契交给贾府也转移不了资产。在古代,要转移和洗白资产,真正的手段就是典当。《红楼梦》续书有和珅参与,和珅对此非常清楚,他就是开当铺的,类似的事情应当没少干。

在古代,家族遇到政治风险,就要把自己的资产放到当铺中避险,这种典当与老百姓的典当不同。因为在抄家的时候,房契、地契及其所代表的房产、地产无处可逃,如果放到当铺,则变成了带有当铺权益性质的资产;尤其是古代的典当规则与现在的抵押规则不同,死当以后财产直接归当铺,因此典当在当铺的财产是不能被没收的,而典当的价格如果大幅度低于资产价值,当票也有巨大价值。

西方也有类似做法。有一个广为流传的西方故事:某犹太商人把他的巨额财富抵押贷款一美元,银行为了以后做他的大生意,就同意了。他最后的解释是,依靠抵押,实际上是银行为他保管了资产凭证。此行为背后是为了回避风险而不是为了利益。无论是王熙凤的典当,还是犹太人的贷款,都要额外支付利息和手续费,但费用支出换取了安全,对于面临巨大政治风险的贾家和身处歧视环境下的犹太人,更多是要考虑风险。近代中国,一些富人把财产抵押给洋行,所有的军阀都不敢不认洋行的账。

在古代,更值得分析的是典权,典与当是不同的。对房产、土地、田产等不动产,更多的是用典的方式,而对动产,更多的是当!当是短期的,典则是长期的。当票期限一般只有一个收获期,春耕到秋收,利率也基本固定,是九出十三进。也就是说,价值当十成的东西,当铺扣除一成的手续费,归还的时候要给十三成,半年多的时间利率是44.4%,非常高。到时间不赎当就会变成死当,财物归当铺。一般当给的是实物价值的50%,算十成。若当铺丢失,按照十成的一倍赔偿。把当的东西压低价格故意说丢失了,也是当铺界的潜规则,所以当铺的朝奉很厉害。

关于典权的一般期限,有一句俗语叫作“一典千年”,也就是说当年不算,典期是999年。这么长的时间里,各个王朝早灭亡了,所以典权某种意义上就是无限期。但典权随时可以赎回,赎回的时候,赎价是当初典价的一倍。典权下的财物可以随典权不断转让。典权与当物不同,财产的孳息在此期间归典权人。也就是说,房子由典权人居住,土地的出产、耕种、地租等归典权人。在古代,大量财产属于祖产,不可以买卖。典当以后,归属权名义上不变,可以给祖宗一个交代。把典过来的资产拿着,或者转让,都可以,但价格不会太高,因为随时可能被赎回,转让价格高于赎回价格,一般没有人要。因此,古代大量土地、房产的产权都是典权,价格不会暴涨,其原因是受到了典权当年出典时价格的限制。

甄家向贾府转移的财产可以是出典甄家的田地房产,但设立了一个极为低价的典权,甄家随时可以低价赎回;还可能是别人家的财产,原来典给了甄家,然后由甄家交给了贾府,但典权文书没有转移。皇帝抄家时,甄家名下的财产已经被典出,抄家也改变不了典当的状态,同时,其他人的财产典权在甄家的,皇帝根本查不到也抄不到。所以皇帝抄家甄家,拿不到相关房契、地契和文书,也抄不到甄家真实的财产。

贾府替甄家典权转移怎么得利呢?不仅仅是甄家可能彻底完蛋,永远不可能来赎回,更多的利益体现在持有典权期间,房产土地的孳息自然归属贾家,而且到甄家有机会赎回之时,赎回的款项也归属贾家。因此,在转移后不长的时间,抄家时拿着房契、地契和文书的王熙凤那里,从贾琏嘴里说出已经有了几万两银子,这应当是甄家资产的孳息。贾家帮助甄家转移资产也有暴利。皇帝抄家抄到了地契和文书,典当的价格明显低于市价。当然,皇帝可以把典当贱价,叫作“重利盘剥”,予以没收。皇帝因此也发了一笔横财。古代皇帝抄家得到的财富,大都放在内务府而不是户部,进了皇帝的小金库。

后来,王家危机来临,王家的财富可能也由薛家当铺转移过来,所以贾府里集中了王家、甄家、史家、薛家的财富,几箱子当票、地契、房契等所有权凭证,肯定是巨额财富。

再看看皇帝处理方式:“惟抄出借券令我们王爷查核,如有违禁重利的一概照例入官,其在定例生息的同房地文书尽行给还。”皇帝收走的,就是转移的资产。皇帝以重利盘剥收走了,甄家、王家、史家、薛家也只能吃哑巴亏,做低价格典当转移财产是不可告人的!贾家当时已经很缺钱,其他财物有限,剩下的皇帝也看不上,就将家产归还了。皇帝通过抄家得到了各家转移的财富,已经很满意了,故对荣国府只治罪了贾赦一个人。

此处还有证据和举证的问题。房契、地契上是甄家等人的名字,那么他们出典的文件是关键,甄家自己不会有文件的复制品。古代没有复印机,原件一般只有一份,而且要转移资产,甄家拿着这些文件是转移财产的物证,被抄到了肯定没有好处。以后甄家找上门来,说土地是他家的,不需要举证,只需要官府档案文书里面记录的土地在他名下即可;典种他土地的人,要拿出证据来,此时甄家按照当票金额赎回即可。若被皇帝收走,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他敢让皇帝拿出证据吗?敢说故意低价典当转移资产吗?抄家的时候转移资产,皇帝不加罪就已经算是便宜了,因此皇帝抄家时夺去了当票等,甄家等人只能吃哑巴亏。

转移财富失败,凤姐担当了罪名,贾母分私房钱的时候说:“只可怜凤丫头操心了一辈子,如今弄得精光,也给他三千两,叫他自己收着,不许叫琏儿用。”贾母知道,王熙凤收藏甄家和史家转来的财富,是贾家的公事,不是凤姐小家的私事,所以专门给孙媳妇凤姐,不给嫡亲长孙贾琏。贾母的分配方案很特殊,对凤姐的损失给了补偿,因为她知道王熙凤承担了重大损失。

通过当票转移的资产,都被皇帝抄走了,受到损失的除了原来那几家,还有王熙凤、王夫人、薛宝钗的嫁妆,她们的嫁妆资产要与甄家等家族的资产混同变成当票典权。也就是说,她们用妆奁钱典当了这些家的财产,当铺则是办理的中介机构,她们的嫁妆与这几个家族财富不对等,因此被皇帝说成“重利盘剥”,因此一并抄走了。当铺是办理和执行机构,当然也被抄或者查封了,当铺的资本金也涉及其中,薛家财富也被抄走了。所以,王家、薛家在贾府的财富,在抄家时彻底被清零。

再看皇帝的处理。“所封家产惟将贾赦的入官,余俱给还,并传旨令尽心供职。惟抄出借券令我们王爷查核,如有违禁重利的一概照例入官,其在定例生息的同房地文书尽行给还。贾琏着革去职衔,免罪释放。”贾府里面涉嫌给甄家等勋贵洗钱的资金被没收了,其他资产也给没收了,皇帝很清楚其中的暗箱操作,因此只下旨收了贾赦的。本来贾赦在荣国府就没钱,还欠“中山狼”钱。其他资产归还了,为何贾府还极为穷困?因为王夫人等人的私房钱和妆奁也被皇帝没收了。

另外要强调的是,《红楼梦》创作的年代,正好是中国典当行业巨变的时代。以前是典当不纳税,绝卖才纳税。雍正十三年(1735)诏谕曰:“民间活契典业者,乃一时借贷银钱,原不在买卖纳税之例……”(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四)乾隆五年(1740)《大清律例》规定:“凡典卖田宅,不税契者笞五十,仍追契内田宅价钱一半入官。”到此时,典当、绝卖都要纳税,但执行得不好,又把典当的千年有效期变成了十年、二十年(见《清朝法制史》典当一节,张晋藩主编,法律出版社,1994年4月)。这一情况改变的背景是白银大量开采,西方的白银流入中国,日本发现了石见银山,开采的白银也流入中国。在白银大量流入的背景之下,国内白银贬值,地价暴涨,引发了大量典契赎回导致的社会问题,原来的典权博弈模式崩溃了。所以,结合清代典当变化的背景,《红楼梦》里写的情况非常应景,而且清朝对违规重利也有所限制。《大清律例》卷十四《户律·钱债》规定:“凡私放钱债,每月取利不得超过三分。”这里规定的三分是3%,这样的利率现在看来也是很高的。同时还有上限规定:“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也就是说,利息不能超过本金,而且举例以三分利计算,最多收三十三个月的利息。所以,皇帝指责贾府违规重利,也不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而律例规定,对此并不是罚没全部。贾家因“违规重利”,家产被全部罚没,应当还有非法为甄家等勋贵转移资产的缘故。

综上所述,看清楚了古代典当的规则,我们才能够明白《红楼梦》中洗钱转移资产的故事,也就明白了皇帝是怎么靠抄家发财的。雍正当政的时候,抄了几大家族以弥补亏空,其中就包括曹家。曹家的银子不多,不过有债券、当票等。为什么曹家财富看似资不抵债却能够缓解皇帝的财政危机呢?曹雪芹显然知道其中的故事,只要看懂典当的潜规则,就能够懂得里面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