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圆先贤法治之梦
今年是我的高祖沈家本诞辰180周年。他出生之时,正是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之际,积贫积弱的中国不堪一击,那场战争带给中国人民的只有屈辱。此后,除了外敌入侵之患,还遭遇了太平天国之乱,中国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沈家本自幼习儒家经典,抱着存疑求真治学的谨慎态度,善于独立思索,不失中国士大夫之风范。在他随母去贵州与父相会的路途中,耳闻目睹官府腐败,兵匪横行,百业凋敝,民不聊生。在日记中,他用“官兵胜于匪”表达了对官府的不满,对国运衰落的担忧。他怀有忧国忧民之情,希望找到一条救国图强之路。
因父亲被弹劾去官回乡,沈家本援例到刑部任郎中,开始学习法律。然而,沈家本未因年少入仕而志得意满;也未因没有取得科举功名,不受重用而消沉,苦研大清律例,从而精通律法。43岁中进士后受赏识。53岁出任天津知府,纯熟运用宽猛相济古训,深得百姓赞许。调任保定知府后,在处理一外国教堂被过境军士毁坏事件中,按法据理力争,处理妥善。八国联军入侵之保定,法国教士为报争地索款未成之恨,诬沈私通义和团,遭洋人关押审讯。通过自辩,法国教士诬陷之罪,因查无实据而未获罪。
沈家本与伍廷芳(1842—1922)被任命为修律大臣后,受西方法律思想之影响,两人力主废除酷刑。在朝廷中受到强大的保守派的非议与阻碍,伍廷芳因不堪忍受,拂袖而去。尽管修律压力巨大、阻力重重,沈家本仍默默坚守,连续向朝廷上呈了一系列有关法律改革的奏折,其中最为重要的为《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并撰文《禁革买卖人口变通旧例议》,力主废除奴婢制。沈家本调任大理院正卿,成为中国近代最高法院第一任院长,此任期间,初步建立了独立于政府的审判组织、律师制度和现代审判制度。在礼法之争中,以张之洞为首的礼教派,与以他为代表的法理派之间的激烈的思想交锋,法理派虽败犹胜。至少是在思想与理论层面上,明显占上风。退出官场以后,年老体弱的他,并没有颐养天年,而是以极大的热忱,继续他的著述与编纂。他的著述与编纂,丰富而深刻。
沈家本一生艰难坎坷、跌宕起伏,他遇到险恶之危时,从未退却,而是默默坚守。他对自己的评价:“驽钝”。也只有像他这样驽钝的人,才能在那么险恶的局面中坚持修律,而不致拂袖而去。因为驽钝,他的研究,他的学问,所下的都是笨功夫,收获全在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持。他认为,法学之衰也,可决其政之必衰。也就是说,法学盛衰即使不能必然导致政治兴衰,也能对政治产生重要影响。他认为:“我法之不善者,当去之。当去而不去,是之为悖。彼法之善者,当取之。当取而不取,是之为愚。”他在立法中主张,参考古今,博稽中外。
他有一个“梦”,这个梦就是希望中国制定出参考古今,博稽中外的善法及建立完整的法律体系,人人依法办事,早一天建成真正的法治国家。
沈家本逝世已一百多年,多灾多难的中国,很长一段时间仍处于政治动荡与战火之中,法治制度无从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种种原因,法治建设未正式提到议事日程,特别是在“文革”期间,砸烂公检法,仅有的一些法律也被弃用,上至国家主席,下至平民百姓,无数人蒙受冤屈,乃至被迫害致死。打倒“四人帮”后,党和人民痛定思痛,深感法律的重要,公正的价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的领导下,开始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特别是法律人的共同艰辛探索与艰苦细致的国情研究,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有上千年封建专制的历史,封建思想仍在许多人的脑袋里,甚至在一些领导干部的脑袋里也根深蒂固,它是阻碍法治中国建设的最大障碍。因此说,建立法治中国,圆先贤法治之梦仍任重而道远。
我们每个法律人都应学习沈家本的驽钝精神,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无论遇到何种艰难险阻,决不退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坚持,将我国建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社会主义国家。到那时,手握权力的掌权者必须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同时受到制度的有效监督,一旦滥用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都会得到充分的保护,成为真正的法治国家,此时也就圆了先贤的法治之梦。
蔡小雪
2020年11月20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