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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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精神
The spirit of the Chinese people

一篇在北京东方学会上宣读的论文

承蒙允许,首先我要阐明今天下午将论述的内容。本篇论文的主题叫作“中国人的精神”,并不仅仅意味着谈论中国人的性格特征。此前关于中国人的性格特征已多有论述,但我想各位应有同感,那就是这些论述,不足以描摹出一幅呈现中国人内在精神本质的图画。此外,我们谈及中国人的性格特征,不能一概而论。如各位所知,中国北方人的性格与南方人的性格就有很大差异,正如德国人的性格与意大利人的性格也完全不同。

我所说的中国人的精神,根植于中国人的思想、脾性和情绪当中,是中国人赖以生存的根本性精神。它使得中国人有别于所有其他民族,尤其是现代欧美人。也许,我把论述的主题称为“中国式人性”更符合我的本意,或者,再简洁明了些,叫作“真正的中国人”。

那么,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呢?我敢肯定,诸位也会认为,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话题。今日中国,我们身边所发生的一切,似乎都在表明,中国式人性、真正的中国人正在消亡。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式人性,所谓进步的或现代的中国人。在真正的中国人、中国式人性完全消失于世界之前,我们不妨对他做最后一番考察,看看究竟是什么天性与特质,使得他卓然不同于世界其他民族,也区别于今日的新式中国人。

我以为,古老的中国式人性首先触动你的,是一种完全祛除了野蛮、蒙昧或暴戾的性格。套用形容动物的话来说,真正的中国人是一种驯化动物。即使以一个中国社会最底层的人为例,你们也会同意我的观点,就是说,比起欧洲社会同阶层的人,他身上的动物性、野蛮性(即德国人所说的动物野性)都会更弱一些。依我之见,英文中的“Gentle”一词恰好概括了人们对中国式人性的总体印象,即“温文尔雅”。我所讲的温文尔雅,并非是天性软弱或懦弱顺从。已故的麦高恩博士对此早有灼见:“中国人的温顺,并非万念俱灰、任由宰割的那种温顺。”我口中的温文尔雅,是指没有强硬、残酷、粗野或狂暴,没有任何让人感到不安的东西。可以说,在真正的中国式人性中有一种恬静、理智、节制的醇厚气质,如同你在一块历经锤炼的金属身上看到的那样。一个真正的中国人,即便他有什么无法弥补的身体或道德上的缺陷,也会因其本性的温文尔雅而得以淡化。真正的中国人或许粗糙,但粗糙中并无卑劣;真正的中国人或许丑陋,但丑陋中并无凶恶;真正的中国人或许粗俗,但粗俗中并无蛮横和嚣张;真正的中国人或许愚蠢,但愚蠢中并无荒唐;真正的中国人或许狡猾,但狡猾中并无恶意。简而言之,真正的中国人,即便在身体、头脑和性格方面有着种种弱点与缺陷,也并无令人特别反感之处。哪怕是个最底层的传统中国人,也极少令人深恶痛绝。

前面说过,中国式人性给人的整体印象就是温文尔雅,那是一种无以言表的温顺。当你对真正的中国人这种无以言表的温顺品质深入分析时,你会发现这是同情和智慧相结合的产物。我曾把真正的中国人比作驯化动物。驯化动物与野生动物区别在哪里呢?主要在于前者更通人性。那人与动物的区别又在哪里呢?是智慧。不过,驯化动物的智慧不是指思维能力,既非出于逻辑推理,也并非出于本能——狐狸总知道去哪里找小鸡吃的那种动物本能。狐狸这种出于动物本能的智慧是所有动物都必备的,何况是野生动物。但驯化动物身上那种“人性智慧”,与狐狸那种“动物性智慧”截然不同,前者的智慧不是源于思考,亦非出于本能,而是源自同情,源自一种爱与依恋的情感。纯种的阿拉伯马能懂得它的英国主人的话,不是因为它学过英语语法或者天赋异禀,而是因为它爱主人,对主人有依恋。这就是我所说的“人性智慧”,而不是狐狸那种“动物性智慧”。正是这种“人性智慧”,使得驯化动物与野生动物区分开来。同样的,正是这种饱含同情心的、真正的“人性智慧”,将那份无以言表的温顺赋予了真正的中国人及中国式的人性。

我曾在某处读到一位在中日两国都住过的外国人的话,他说,外国人在日本住得越久就越反感日本人,而在中国住得越久就越喜欢中国人。我不知道关于日本的这种评价是否真实,但我想,各位但凡在中国居住过,就都会像我一样,赞同他对中国的评价。众所周知,外国人在中国住得愈久,他对中国人的喜欢——毋宁说是对中国人的欣赏——就愈盛。尽管缺乏卫生习惯和礼貌教养,尽管在智识和品格上存在许多缺陷,但中国人依旧凭借着自身难以言表的特质,赢得了外国人的偏爱。这种难以言表的特质,我称作“温顺”,它能在外国人的心目中淡化和减轻——如果不能彻底改观的话——中国人身体和道德上的缺陷。正如我已经强调过的,这种温顺,是我所谓的同情或真正的人性智慧的产物。这种智慧,既非出于逻辑推理,亦非出于本能,而是源自同情——源自同情心的力量。那么,中国人的同情心为何如此强大呢?

针对这个问题,我冒昧给出一个解释,当然,你们也可以称为一种假设。中国人能够拥有如此强大的同情心,是因为他们完全地或者说几乎完全地过着一种心灵生活。中国人的整个生命,是一种感性生命,这种感性不是感官方面的感觉,也不是来自神经系统的激情涌动,而是来自我们的天性深处——心灵或灵魂——的情感,或者说“人性的情感”。事实上,真正的中国人过着如此感性的生活、如此灵性的生活,以至于有时可以说,他忽视了生活中很多该做的事,甚至忽略了一个生活在人世间、身心俱全的人必要的感官需求。这就能解释为什么中国人对脏乱环境并无不适,对精致生活的追求也不是很在意。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了。

中国人的同情心这么强,是因为他们完全过着一种心灵生活,一种情感丰盈的生活。首先,请允许我用两个例子来阐释这种心灵生活。第一个例子,各位之中或许有人认识我在武昌的一个老朋友兼同事梁敦彦梁敦彦(1857—1924):字崧生,今广东顺德人。1872年作为第一批留美幼童赴美留学。后考入耶鲁大学获取名誉博士学位。回国后先后担任清外务部右侍郎、会办大臣兼尚书等职。力促清华大学创办者之一,欧美同学会创立者之一。先生,他曾在北京担任过外务部尚书。当梁先生第一次接到汉口海关道台的任命时,他非常高兴。这种高兴不是因为他即将拥有的顶戴花翎,也不是因为他从此就能获得荣华富贵——我们在武昌时都很穷——而是因为他的提拔和升迁会让远在广东的老母亲感到欣慰。这就是我所说的,中国人所过的心灵生活——一种充满人性情感的生活。

另一个例子是这样的。我的一位在海关工作的苏格兰朋友告诉我,他曾经的中国仆人是一个地道的流氓:撒谎成性、敲诈、嗜赌。然而,当我的朋友因为伤寒发作,病倒在一个荒僻的港口、没有同胞施以援手时,恰恰是这个可恶的中国仆人给予他悉心照料,其周到远胜于他能想到的最亲近的朋友和亲属。我想到《圣经》里描述关于一个女人的一句话:“多宽恕他们一些吧,因为他们爱得更多。”这句话也可以用来形容那个仆人,甚至大多数中国人。生活在中国的外国人,他们的眼睛会看到、脑袋会记住中国人性格和习惯方面的缺点与瑕疵,但他们的心却仍不免被中国人打动,因为中国人有一颗仁爱之心,或者如我所言,过着一种感性的心灵生活,一种充满人性情感的生活。

我想,我们现在已经找到一条线索,由此可以追溯中国人富有同情心的奥秘——正是同情的力量,赋予了真正的中国人以真正的人性智慧和难以言表的温顺。接下来,让我们验证这条线索或假设,让我们看看,“中国人过着心灵生活”这条线索除了解释上述两个单独的事例之外,是否还能解释我们在中国人的现实生活中所见到的普遍现象。

首先,我们以汉语为例。由于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生活,那么汉语也理应是种心灵语言。众所周知,在中国生活的外国人里,儿童和文盲学习汉语相对容易,比成人和受过教育者轻松得多。这是为何?在我看来,是因为儿童和文盲借助心灵语言来思考与交流;而受过教育者,尤其是接受过欧洲现代教育的知识分子,习惯运用头脑或智力的语言来思考和交流。事实上,受过教育的外国人之所以学习汉语会比较困难,就是因为他们受教育的程度太高,接受过的智力训练和科学教育也太多了。《圣经》里有一句描述天国的话,用来形容汉语也正合适:“除非你变成小孩,否则你学不会。”

接下来,我们援引中国人生活中另一个广为人知的事例。众所周知,中国人的记忆力很好,其中的奥秘是什么呢?秘诀就在于:中国人是用心灵而不是用头脑来记事的。心灵所拥有的同情力,如同胶水般具有黏附性,令其比干硬的头脑或智力都更容易记住东西。出于同样原因,我们所有人在童年时期的记忆力都要远胜于成年后。因为所有孩子就像所有中国人一样,是用心灵而不是头脑来记事的。

再举一例被广泛认可的事例——中国人的礼貌。人们常说中国是礼仪之邦,那这种真正的礼貌,其本质又是什么呢?是考虑别人的感受。中国人有礼貌,其原因在于,他们过着心灵生活,他们知道自己的感受,因此很容易便能考虑到他人的感受。中国人的礼貌虽然不比日本人的礼貌那样面面俱到,却令人倍感愉悦,恰如法语中那句美妙的表达:la politesse du Coeur(发自内心的礼貌)。相反,日本人的礼貌虽然很周全,但却令人略感不适,我曾听过一些外国人对此表示厌烦,因为那是一种排练过的礼貌——类似于戏剧中经过揣摩后所表演出来的那种礼貌,而不是从内心自然流露出来的。日本人的礼貌就像没有香气的花朵,而真正礼貌的中国人,其礼节发自内心,馨香浓郁有如名贵的香膏。

最后,我们来看看中国人的另一个性格特征——缺乏严谨。正因为揭示了这一特征,亚瑟·史密斯才得以声名鹊起。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令中国人缺乏严谨呢?我还是要说,缘于中国人所过的那种心灵生活。心灵是纤巧和敏感的,总是有所起伏和波动,它不像大脑或智力那样,是一种僵硬、精密、死板的器具。当你用心灵去思考的时候,就不可能做到像用头脑或智力去思考时的那么稳定和严密。至少,要做到这一点是非常困难的。事实上,我们可以用中国毛笔来比喻中国人的头脑。毛笔这种柔软的刷子,用于书写和作画都十分困难,可一旦你掌握它的用法,就能创作出非常美丽和优雅的书画作品,这是西方的钢笔难以企及的。

以上,都是同中国人生活相关的一些简单事实。任何人,即便是对中国人一无所知的人,也能在生活中观察和理解到这些事实。经由这些事实的验证,我想,我已经证明了我的假设,即,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生活。

正是因为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生活,一种孩童般的生活,所以他们在生活的诸多方面都呈现出原始的状态。中国以如此悠久的历史傲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其国民的生活迄今仍在许多方面保留着一种原始的朴素,这的确是个令人诧异的事实。这一点令很多浅薄的外国留学生误以为中国文明停滞不前、毫无进步。不过,确实应当承认,就纯粹的智识生活而言,在某种程度上,中国人的确发展迟滞。各位也都清楚,无论是在物理学还是在纯理论科学,例如数学、逻辑学、形而上学等方面,中国人的进展都很有限。就连欧洲语言中的“科学”和“逻辑”这两个词,在汉语中都没有精准的对应词语。如同过着心灵生活的孩童那样,中国人对这些理论科学毫无兴趣,因为这些领域都无须心灵和情感的介入。实际上,任何与心灵和情感无关的事物,例如统计报表之类的,都令中国人反感乃至厌恶。但是,如果说统计报表和纯理论科学都让中国人厌恶不已,那么如今欧洲的自然科学,为验证某个理论而去解剖活体动物之类的事,则更会令中国人感到恶心与恐惧。

我承认,就纯粹的智识生活而言,中国人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发展迟滞的。今日的中国人依旧过着一种孩童式生活,一种心灵生活。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华民族尽管源远流长,如今却还是一个孩童式的民族。但有很重要的一点,诸位须牢记,那就是,这个过着心灵生活的、孩童式生活的民族,在许多方面呈现出原始状态的民族,却依然拥有一种思想或理性的力量,是在所有原始民族身上都找不到的。这种思想和理性的力量,使得中国人能顺利地处理社会生活、政府事务和文明发展中最复杂、最艰巨的问题。我敢说,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的欧洲民族都不曾实现如此成就。这一成就的非凡之处就在于,它切切实实地让亚洲大陆上的绝大多数人口,在一个庞大帝国内实现了和平共处。

我必须指出一点,中国人最奇妙的特质并不在于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生活。如各位所知,所有原始民族都过着心灵生活,欧洲中世纪的基督徒也过着心灵生活。马修·阿诺德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英国著名诗人、评论家。曾著有诗歌《郡莱布和罗斯托》《吉普赛学者》《色希斯》等,评论性代表作《文化与无政府主义》,其诗歌与评论都对当时的社会问题有所点评。有言:“中世纪信仰基督教的诗人靠心灵和想象生活。”在我看来,中国人最奇妙的特质在于,过着心灵生活、孩童式生活的同时,他们还拥有一种思想和理性的力量。这种力量,任你在欧洲中世纪的基督徒或其他原始人身上都不可能找到。换句话说,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成熟民族,一个理性发展、思想成熟的民族,却仍然过着孩童式的生活、心灵的生活,这才是中国人的奇妙所在。

因此,与其说中国是一个发展迟滞的民族,不如说中国是一个永不衰老的民族。简而言之,中国人最奇妙的特质,就是他们掌握了永葆青春的秘诀。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刚开始提出的那个问题: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我们能够看到,真正的中国人以成人的理性过着孩童式的心灵生活。简言之,真正的中国人兼具成人的头脑和孩子的心灵。因此,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永葆青春的精神,一种民族不朽的精神。那么,中华民族不朽的奥秘是什么?各位应该记得论述开始时,我提出,正是那富于同情心的、真正的人性智慧,使得中国式人性及真正的中国人拥有了那种无以言表的温顺。真正的人性智慧是同情与智慧相结合的产物,是心灵和头脑和谐共生的成果。一言以蔽之,就是灵魂和智慧的绝妙融合。如果说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永葆青春、民族不朽的精神,那么不朽的奥秘就是这种灵魂和智慧的绝妙融合。

你们也许想问我,中国人从哪里、又是如何获得这种民族不朽的秘密?如何获得这种灵魂和智慧绝美融合的奥秘,从而使得一个国家、整个民族都青春永驻?答案当然是:取自他们的文明。不过,各位肯定不希望我在这有限的时间内就中国文明再行演讲,但我会就中华文明中的相关主题加以诠释。

首先,在我看来,中国文明和欧洲现代文明之间有一个巨大的根本上的差异。请允许我引用著名艺术评论家伯纳德·贝伦森伯纳德·贝伦森(Bernard Berenson,1865—1959):出生于立陶宛的维尔纳,先后就读于哈佛大学、牛津大学和柏林大学。研究意大利文艺复兴史的权威人士,在艺术、历史方面颇有建树。先生的一个绝妙见解:“我们欧洲的艺术总是倾向于科学化,几乎每一部杰作都会留下学科分界的痕迹。”贝伦森先生对欧洲艺术的看法,恰好验证了我的观点:欧洲文明本质上是学科分界的战场。一方面是科学和艺术之间的分界斗争,另一方面是宗教和哲学的战争,实际上这就是头脑与心灵——智慧与灵魂——不断冲突的残酷战场。而在中国文明中,至少是过去的两千四百年里从未有过这种冲突。我认为,这就是中国文明与欧洲现代文明之间根本性差异。

换句话说,在现代欧洲,宗教能满足心灵却不能满足头脑,哲学能满足头脑却无法满足心灵。回到中国来看,有人说中国没有宗教。确实,中国大多数人都不具虔诚的宗教(我指的是欧洲语境下的宗教)信仰。中国虽然有道教和佛教,但无论何种庙宇、典礼或仪式都偏向娱乐意义,而不是教化意义。可以说,它们引发更多的是中国人的美感,而非道德或宗教的情感;它们更有赖于想象力,而非心灵或灵魂。但是,与其说中国人没有宗教,毋宁说中国人不需要宗教、没有对宗教的情感需求,才更为准确。

中国人乃至中国的普罗大众缺乏对宗教的情感需求,如何解释这一特殊现象?曾有一个英国人试图给出答案,伦敦大学的汉学教授罗伯特·K.道格拉斯先生在他的儒学研究中提到:“有超过四十代的中国人都绝对听从同一个人的教导。作为一个纯正的中国人,孔子的教导十分符合受教者的天性。中国人属于蒙古人种,其头脑十分冷静踏实,对于那些超出自身经验的事物有本能的抵触,也没有来生转世的观念。因此,孔子那套朴素的、实事求是的道德体系,就足以满足中国人的所有需求。”

这位英国教授说,中国人不需要宗教的原因在于他们有孔子的教导,这点是正确的。但他又说另一个原因在于蒙古人种拥有冷静踏实的头脑,这就完全错了。首先,宗教属于情感领域,与人的灵魂有关,与思辨无关。即使是非洲原始部落的野蛮人,一旦他们脱离纯粹的动物生活、灵魂被唤醒之后,对宗教的情感需求也会应运而生。因此,虽然蒙古人种的头脑冷静踏实,但属于蒙古人种的中国人,显然是比非洲野蛮人更高级的人,当然也拥有灵魂。而拥有灵魂就意味着有对宗教的需求,除非有别的什么东西能取代宗教在他们心中的地位。

事实上,中国人缺乏宗教需求是因为儒教已经建成了一套哲学伦理体系,一套关于人类社会与文明的理论体系,足以取代宗教。有人说,儒教不是宗教,确实,儒教并不属于欧洲语境中的宗教。依我之见,这正是儒教的伟大之处。不是宗教却能取代宗教,还能令人们不需要宗教,儒教的伟大恰在于此。

为了理解儒教如何能取代宗教,我们必须找出人类需要宗教的原因。在我看来,人类对宗教的需求,和对科学、艺术及哲学的需求如出一辙,都基于同一原因:人是有灵魂的。以科学为例,我指的是自然科学,人类为什么要从事科学研究?现在很多人认为,是因为人们想要铁路和飞机。但激发科学家开展科学研究的动力显然不在于此。像如今中国的这些改良派,他们为了铁路和飞机才从事科学研究,那永远也不可能拥有科学。过去欧洲的科学家,那些为了科学进步不懈努力,让铁路和飞机成为现实的科学家,他们所考虑的从来都不是铁路和飞机。促使他们推动科学发展、建成铁路和飞机的,是他们灵魂深处对探索宇宙无穷奥秘的渴求。所以,我才认为,人类对宗教的需求,和对科学、艺术及哲学的需求是出自同一原因,即人类拥有灵魂。拥有了灵魂,人类便不像动物那样只关注眼前,灵魂指引他探索过去和未来,并渴望了解他们置身其中的、奥妙无穷的宇宙。除非人类了解自然界,了解宇宙万物的规律、用途和目的,否则他们会像被关在小黑屋里的孩子,对周围的一切感到危险、不安和不确定。正如一位英国诗人所言,神秘的宇宙,是压迫人类的重负。因此,如同需要科学、艺术及哲学,人类也需要宗教,为了减轻他们——

人生之谜的重负……

幽晦难明的尘世的如磐重压

艺术和诗歌让艺术家和诗人看到宇宙的美和秩序,从而减轻了宇宙奥秘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因此,像歌德这样的诗人就不需要宗教,他说:“拥有艺术,就拥有宗教。”哲学让哲学家看清了宇宙的法则和秩序,从而也减轻了宇宙奥秘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因此,像斯宾诺莎这样的哲学家同样不需要宗教,他说:“戴上智慧之冠能让智者圆满,如同戴上宗教之冠能让圣人圆满。”最后,科学也让科学家看清宇宙的规律和秩序,从而减轻宇宙奥秘给他们带来的压力。所以,诸如达尔文和海克尔教授这样的科学家也不需要宗教。

可对于普罗大众呢,既非诗人、艺术家,也不是哲学家或科学家,他们生活艰辛,时时刻刻面临着自然灾害的威胁,面临他人残酷无情的欺压,什么才能减轻他们身上那“幽晦难明的尘世的如磐重压”呢?是宗教。宗教如何减轻这幽晦难明的重压呢?通过给人类一种安全感和永恒感。当面对自然灾害的威胁、他人残酷无情的欺压而感到迷茫和畏惧时,宗教给了人类一个庇护所。在这个庇护所中,人们能找到安全感。这种庇护是一种信仰,相信有一种超自然的存在,能够对威胁人类的力量有绝对控制的能力。当人类面对生活无常、世事沧桑,面对出生、童年、青年、老年和死亡,并由此感到迷茫和不安时,宗教也给了人类一个庇护所。在这个庇护所中,人们能找到永恒感。这种庇护是一种对来生的信念。因而,我认为,宗教为人类提供了安全感和永恒感,使那些既非诗人或艺术家,也非哲学家或科学家的劳苦大众,得以减轻理解宇宙之神秘的压力。基督曾说:“我赐予你们的安宁,既非世界所赋予,亦非世界可夺取。”这就是我所说的宗教给人类带来的安全感和永恒感。因此,除非你找到一种东西能完全代替宗教给人带来的这种安宁,这种安全感和永恒感,否则,人类将永远需要宗教。

我曾说过,儒教虽然不是宗教却能取代宗教。那么,它一定是有某种东西,可以像宗教一样给大众带来安全感和永恒感。现在我们就要把这种东西找出来。

过去我常被问到,孔子到底为中华民族做了什么?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数不胜数。但鉴于时间有限,我只能尝试向各位阐明孔子为中华民族所做的最根本、最重要的贡献。对于这项贡献,孔子自己也曾说,后世的人会因此而记住他,会理解他为他们做了什么。待我解释完,各位就会知道儒教究竟有什么,能像宗教一样带给大众安全感和永恒感。为了解释清楚,请各位允许我对孔子生平稍作叙述。

各位可能有人知道,孔子所处时代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扩张时期。当时,分封制已经穷途末路,半宗法式的社会秩序和政治制度亟须发展和重建。这种重大变革不仅会导致世界秩序的动荡,也会导致人们思想的混乱。我曾说过,至今两千五百年间,中华文明不存在心灵与头脑的冲突。但也不得不承认,孔子生活的时代正值历史扩张时期,那时的中国便如同今日欧洲,人们心灵与头脑之间发生着激烈的冲突。彼时,中国人拥有一套庞大的体系,这是一套从受尊敬的祖先那里继承而来的、庞大的社会和文明体系,包括各种制度、规矩、教条、习俗和法律,他们不得不在这套体系中生活。但是,他们开始意识到,这套体系不是他们自己所创,也不符合实际生活的需要。对他们来说,这套体系是惯例,却未必合理。许多年前中国人的这种觉醒,正如今日欧洲所谓的现代精神的觉醒——自由主义精神,寻根问底的探索精神。那时,中国的这种“现代精神”认识到,旧的社会和文明秩序已经不符合现实生活的需要,因此,不但要重建一套新的社会和文明秩序,还要为其找到新的理论基础。然而,所有为中国社会和文明秩序寻找新理论基础的尝试都失败了。有一些理论基础,尽管满足了中国人头脑的需求,却无法满足心灵的需求;另外一些,满足了心灵的需求,却无法满足头脑的需求。由此,在许多年前的中国,有如今日欧洲,爆发了心灵与头脑的激烈冲突——一种重建社会和文明新秩序而引发的心灵与头脑的激烈冲突,这使得中国人对所有文明感到不满,这种不满所带来的痛苦和绝望,使得中国人想推翻和摧毁所有文明。当时,有些中国人,例如老子,就像如今欧洲的托尔斯泰一样,目睹了这种剧烈的冲突,便认为社会与文明的本质和结构都是错误的。所以,老子及其最出色的学生庄子,告诉中国人应抛弃所有文明。老子对中国人说:“放下一切跟随我,随我到山林中,到山林中的隐居之所,过一种真正的生活——一种心灵的生活、不朽的生活。”

孔子同样也目睹了社会和文明动荡所造成的不幸和痛苦,但他认为,罪恶不在于社会和文明的本质和结构,而在于社会和文明的运行方式,在于社会和文明据以建立的理论基础。孔子对中国人说:不要抛弃自己的文明。他进而教导说,在一个真正的社会、真正的文明——具备正确理论基础的社会和文明里,人也能过一种真正的生活、一种心灵的生活。事实上,孔子尽毕生努力试图将社会和文明引入正途,赋予它一个真正的基础以防止其湮灭。可是,在生命的最后,他已然知晓自己无力阻止中国文明的湮灭——他做了什么呢?正如一个建筑师,眼见房屋起火、燃烧,即将崩塌又深知无力挽回时,唯一能做的就是保留这栋建筑的设计图纸,令它未来有重建的希望。而孔子,在发现中华文明大厦将倾、个人回天乏力之际,便决心保存好中华文明的蓝图,那就是今天还能看到的“中国的圣经旧约”——“五经”,五部经典。这就是我所说的,孔子为中华民族所立下的汗马功劳——他保住了中华文明的蓝图。

拯救了中华文明的蓝图,是孔子对中华文明的一大贡献,但还称不上是他为中华民族所做的最重要、最伟大的贡献。他的最大贡献在于,在保留中华文明的蓝图的同时,创立了一套新的理论,来对其做出新的诠释。由此,他赋予了中国人真正的国家观念——一个真正、理性、永恒、绝对的基础也在这个国家诞生。

不过,无论是古代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还是近代的卢梭和赫伯特·斯宾塞,都曾创建过关于文明的新理论,并试图给出真正的国家观念。那么,这些欧洲伟人的哲学体系及文明理论和儒教的道德哲学体系及文明理论之间有什么不同呢?在我看来区别就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及赫伯特·斯宾塞的哲学,既没有成为宗教,也没有取代宗教成为整个民族和普罗大众的信仰,而儒教却成为中国普通民众的宗教,或者说是宗教替代品。这里所提的宗教,不是欧洲语境中的狭义宗教,而是普遍意义上的广义宗教。歌德曾说:“只有广大民众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生活,只有广大民众过着真正的人类生活。”现在,当我们讲到广义宗教时,通常指的便是歌德所说的,被广大民众或至少是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民众认可的,一套真正的、有约束力的理论和规则体系。

从广义上来看,基督教和佛教都是宗教,而儒教也变成了一种宗教。因为它的理论被当作真理,它的行为规则对所有中国人都具有约束力。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赫伯特·斯宾塞的哲学即便在广义上也没有变成宗教。这就是儒教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赫伯特·斯宾塞哲学的区别——后者只是学者的哲学,而前者却是整个中华民族(包括学者在内)的共同宗教,或称宗教的替代品。广义上,我认为儒教和基督教、佛教一样,都是宗教。但各位应该还记得我说过,儒教确非欧洲语境中的宗教,那么两者的区别何在?区别之一在于,后者的起源和构成元素带有超自然色彩,而前者没有。此外,儒教与欧洲语境中的宗教如基督教和佛教还另有一区别,就是:欧洲语境中的宗教教导人成为好人,而儒教涉及的面更广,它教导人要成为一个好公民。基督教的教理问答中会问:“身为一个人的终极意义是什么?”而儒教的问答集则问:“身为一个公民的终极意义是什么?”对儒教来说,人的意义不在于个人本身,而在于个人与他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基督徒在问答集中回道:“人的终极意义是崇拜上帝。”而儒教的回答则是:“人的终极意义是做孝子、做好公民。”孔子在《论语》中曾引用弟子子游的话说:“明智的人专注于生命的根基——人的终极意义。根基稳固,就有了智慧和信仰。做孝子、做好公民,这不就是人作为道德载体的终极意义吗?”总而言之,欧洲语境中的宗教,其目标是塑造一个完美的理想的人,把人变成圣人、佛陀或是天使。而儒教仅限于引导人成为一个好公民——像一个孝子、一个好公民那样去生活就够了。换句话说,欧洲语境下的宗教会这样教导:“若你想拥有宗教,你必先成为一个圣人、佛陀或一位天使。”而儒教教诲:“若你是孝子和好公民,你便拥有宗教。”

实际上,儒教和欧洲语境中的宗教如基督教或佛教,其真正区别在于:后者是个人的宗教,或称教会宗教;而前者是社会宗教,或称国家宗教。前面曾说,孔子对中华民族所做的最大贡献就是赋予中国人真正的国家观念。与此同时,孔子也使得这种观念成为一种宗教。在欧洲,政治是一门科学,而在中国,自孔子时代起,政治便是一种宗教。再简单点说,孔子对中华民族的最大贡献是创立了一个社会宗教或称国家宗教。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这种国家宗教,被孔子写进他所著的《春秋》一书中。孔子之所以给这本书取名为《春秋》是因为这本书意在探究国家兴亡——如春秋般的季节交替——背后的道德层面的原因。此书也可称为《近代编年史》,类似于卡莱尔的《现代短论》。在书中,孔子梳理了社会和文明走向混乱、颓败,并最终导致不幸和痛苦的历史,指出不幸和痛苦的根源在于人们缺乏真正的国家观念,缺乏对国家和君主承担义务的正确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孔子在这本书中宣扬了君权神授说。我知道,现在所有人,至少你们之中的大多数如今都不相信君权神授。这里我无意争论,只请各位切莫轻易下结论,先允许我往下说,同时请允许我引用卡莱尔的一句话:“君主统治我们的权力,要么是神圣的,要么是魔鬼般罪恶的。”在这个问题上,我希望各位谨记并思考卡莱尔的这句话。

在这本书中,孔子教导说,在人类所有日常活动和社会交往中,除了趋利避害的基本动机,还有一种更为高尚的动机——高于一切趋利避害考虑的动机——在影响人们的行为,这种动机就是责任。因而,在所有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即君民关系中,责任这种更高尚、更高贵的动机也在发挥它的作用,影响和激发人的行为。那么,一个国家的民众承担忠君责任的合理理由是什么呢?在孔子之前的分封制时代,半宗法制的社会秩序和政治制度占主导,家国难分,民众并不觉得需要一个明确的理由来支持他承担忠君的责任。因为他们都隶属于同一宗族或家庭,血缘或亲情的纽带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将他们同君主——通常是宗族或家庭中的长辈联系在一起了。但是到了孔子的时代,分封制度正走向末路,国家的范畴已远非家庭所能定义,一个国家的民众也不只局限于同一宗族或家庭的成员。因此,就有必要为民众承担忠君责任找到一个清晰、合理、坚实的新理由。孔子为这个责任找到的新理由是什么呢?那就是“荣誉”这个词。

去年,我在日本时,前文部大臣菊池男爵请我翻译《春秋》——孔子陈述国家信仰的书——里的四个汉字。那四个字便是“名分大义”,我将之译为“荣誉与责任的重大原则”。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过去的中国人将儒教同其他所有宗教区分开来。他们不把孔子的儒家与“教”并称,因为“教”是汉语中对宗教的统称,比如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而将儒家学说称为“名教”,也就是荣誉教。孔子常说的“君子之道”,理雅格理雅格(James Legge,1815—1897):伦敦布道会传教士,近代英国著名的汉学家,对中国古代经典进行翻译与研究的第一人。曾翻译过《庄子》、“四书”、“五经”等作品,著作有《中国经典》《中国编年史》《孔子的生平及其学说》等。博士将其翻译为“高人之道”,欧洲语言中最接近的对应词语则是“道德法则”——字面上来看,“君子之道”意为“君子的律法”。孔子所教导的整个道德和哲学体系,可以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君子之道”。孔子将君子之道编写在册,并使之成为一种宗教——一种国家宗教。这个国家宗教中,第一信条就是名分大义——“荣誉与责任的重大原则”,也可称为“荣誉法典”。

在这一国家宗教中,孔子教导说,一个国家,乃至所有社会和文明的唯一真实、理性、永恒和绝对的基础,便是君子之道和人的荣誉感。我相信,各位,甚至是相信政治里没有道德的人,都清楚也会承认这种荣誉感对于人类社会的重要性。但我并不确信各位都能意识到它的绝对必要性。事实上,人类社会里的每一种人,都会有荣誉感。如同成语“盗亦有道”所展现的那样,小偷心中也会有荣誉感。如果没有这种荣誉感,所有社会和文明都将顷刻崩塌,荡然无存。请容我来解释一下。就以生活中的一件琐事——赌博为例。当男人们坐下来赌博时,除非他们都承认并感到受制于荣誉感,不得不在某种颜色的纸牌或骰子出现时就付钱,否则赌博就不可能进行下去。商人也一样,除非他们承认并感到受制于荣誉感,不得不尽快履行合同,否则交易也无法进行。有人或许会说,违反合同的商人会被扭送法庭。是如此没错,可若是没有法庭又会怎样呢?此外,法庭是怎样让商人履行合同的?只能通过暴力。所以,要是没有荣誉感,社会只能借助暴力暂时维系。但我还要进一步说明,单靠暴力是绝对无法长久地维系社会的。警察可以使用暴力令商人履行合同,可律师、法官或者国家首脑,又该如何让警察履行职责呢?诸位都清楚,暴力此时是行不通的。那怎么办呢?要么依赖警察自身的荣誉感,要么欺骗。

近代以来,全世界——很遗憾,也包括中国——的律师、政客、法官、国家首脑都是通过欺骗令警察履行职责的。他们要求警察必须履行职责,理由是这样对社会、对国家有利。对社会有利的意思是,警察可以按时领薪水,令他和他的家人免于穷困而死。在我看来,这种说法完全是欺骗。因为所谓的“对国家有利”,无非是警察每周得到15先令以维持家庭生计;对律师、政客、法官或国家首脑而言,却意味着每年一两万英镑的薪水,能坐拥灯光明亮的好房子、开着汽车,过上舒适奢侈的生活,而这一切都需要成千上万人的勤苦劳动来供养。我之所以说这是欺骗,是因为如果没有荣誉感——一种能令赌徒心甘情愿掏出口袋里最后一分钱给赢家的荣誉感,那么所有造成社会贫富差异的财产占有和转移行为,比如赌桌上金钱的转移,就都失去了依据和约束力。因此,虽然那些律师、政客、法官和国家首脑对着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侃侃而谈,但他们实际能够依靠的还是警察潜意识里的荣誉感。这种荣誉感不但令他忠于职守,还使他尊重财产权,在律师、政客、法官和国家首脑年入两万英镑时,满足于一周仅仅15先令的薪水。那些人要求警察有荣誉感的同时,自己却公然奉行“政治无道德无荣誉感”的原则,这不正是欺骗?

各位还记得,我曾引用卡莱尔的话——统治我们的权力要么是神圣的,要么是魔鬼般罪恶的。现代的律师、政客、法官和国家首脑,所采取的欺骗行为就是卡莱尔所说的魔鬼般罪恶。现代社会这些狡猾虚伪的公众人物,一边以“政治无道德无荣誉感”的原则来说话办事,另一边又装模作样地大谈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正是这种狡猾主义,造成了卡莱尔所言、今日社会文明所呈现的“无处不在的苦难、反叛、动乱、起义狂潮、专制复辟的冷酷、大众的堕落、军队的败坏”。简而言之,正是这种欺骗和暴力、狡猾主义和军国主义、律师和警察的联合,才造就了现代社会的无政府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者。暴力和欺骗的联合驱散了人们心中的道德感,使得狂热的无政府主义者用炸弹来反抗律师、政客、法官和国家首脑。

在我看来,如果个人缺失荣誉感、政治道德沦丧,一个社会就无法稳固,或至少难以持久。因为在这样的社会中,被律师、政客、法官和国家首脑欺骗的警察会陷入两难境地。他被告知,为了报答社会他必须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但是,这可怜的警察也是社会的一分子。至少对他自己和他的家人来说,他是社会上最重要的那分子。现在,如果有别的谋生手段,即便是做歹徒,能让他得到更多报酬来改善自身和家庭的生活条件,那也是造福社会。如此一来,这个警察迟早会得出结论:反正从政治上来说,没有道德感和荣誉感,只要能赚更多钱就是造福社会,那做一个革命者或无政府主义者又有何不可呢?——当一个警察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个社会的末日就不远了。孟子说,当孔子写完《春秋》——他不仅宣扬了他的国家信仰,也揭示了他所处时代的社会景象——正如今日世界,公众人物个人没有荣誉感,政治上没有道德感,社会必然崩溃。因而孟子有言:“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言归正传,我认为缺乏道德感和荣誉感的社会是无法长久维系下去的。我们已经看到,在人类社会中,即便是对赌博、经商这类无关紧要的小事而言,荣誉感也是如此重要和必要,更何况是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两个核心要素——家与国。众所周知,历史上公民社会的兴起通常始于婚姻制度的确立。欧洲的教会宗教使婚姻成为一种神圣的制度,神圣而不可侵犯。在欧洲,婚姻须由教会来认可,权力则来自上帝,但这只是表面的,或者说法律形式上的约束;婚姻之所以神圣不可侵犯,其真正的内在的约束力是荣誉感,是男女之间的“君子之道”——正如我们在没有教会宗教的国家所见的那样。孔子曰:“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出自《中庸》,而不是孔子。换言之,所有公民社会都认可的荣誉感或曰“君子之道”,才是婚姻制度的根基。这种婚姻制度又建立了家庭。

我曾说,孔子所教导的国家信仰是一套基于君子之道而建立的荣誉法典。但现在,我必须告知各位,在孔子时代的很久之前,中国早已存在一套未成文的君子之道,就是所谓的“礼”——礼仪、礼节、礼俗。在孔子之前,中国出现了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和杰出的立法者——周公(公元前1135年),他最先确定、整理并制定了关于君子之道的成文法典,关于中国的“礼”——礼仪、礼节、礼俗——的法律。这部由周公制定的中国最早的成文君子法,被称为《周礼》,周公之礼。《周礼》可以被视为前孔子时代中国的宗教法典,类似于前基督教时代犹太民族的摩西法典,也可以称之为中国人的“旧约”。这一部首次成文的君子之道,第一次在中国确立了婚姻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因而,时至如今,中国人还将婚礼称为周公之礼——周公的礼法。借由婚姻制度的确立,家庭制度也在前孔子时代得以确立,它一劳永逸地确保了中国家庭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在中国,我们可以把这套周公之礼称为“宗族信仰”,以区别于后世孔子所教导的“国家信仰”。

孔子在他教导的国家信仰里,对在他那个时代之前就存在的“宗族信仰”做出了新的诠释。

换句话说,他在其教导的国家信仰里赋予了君子之道以更新、更广、更深的内涵。此前,宗族制度确立了婚姻圣礼,而孔子在赋予君子之道以更新、更广、更深内涵的同时,也制定了新的婚姻圣礼。这种新圣礼,不再被称作礼法的“礼”,而是称作“名分大义”,我将其翻译为“荣誉与责任的重大原则”,或曰荣誉法典。通过制定“名分大义”,孔子为中国人创立了一种国家信仰来取代已有的宗族信仰。

在此前的宗族信仰中,家庭中的丈夫和妻子受婚姻圣礼即周公之礼的约束,必须绝对遵守婚姻盟约,确保其神圣不可侵犯。那么,与之类似,在孔子所教导的国家信仰当中,君主和民众也受到“名分大义”的约束,必须绝对遵守这一誓死效忠的盟约,确保其神圣不可侵犯性。简言之,就像周公之礼是婚姻圣礼一样,孔子所确立的这种新的圣礼——名分大义,是一套宣誓效忠的圣礼。孔子正是以此赋予君子之道以更新、更广、更深的内涵,赋予旧的宗族信仰以新内涵,使之成为国家信仰。

换句话说,正如宗族信仰把婚姻盟约变成圣礼,孔子的国家信仰也把效忠盟约变成圣礼。依据婚姻的圣礼,妻子必须绝对忠诚于丈夫,而依据名分大义这套效忠的圣礼,中国民众也必须绝对忠诚于君主。因此,孔子教导的这套效忠圣礼也可以被称为忠君之礼或忠君之教。诸位或许还记得我说过,孔子在某种程度上宣扬了君权神授。但与其说孔子教导的是君主的神圣,不如说孔子教导的是忠诚的神圣。孔子所教导的这种对君王神圣的、绝对的效忠,不像欧洲的君权神授那样,其约束力是来自超自然的权威——上帝或者某种神秘哲学,而是源自君子之道——人的荣誉感。在所有国家中,令妻子忠诚于她的丈夫的,正是这种荣誉感。事实上,孔子所教导的民众必须绝对效忠君主,它的约束力也是来自这种荣誉感。这种荣誉感令商人遵守诺言、履行合同,令赌徒遵守规则、偿还赌债。

就像我说的,宗族信仰可以视为中国旧的宗教体系,和其他国家的宗教体系一样,它通过确立婚姻契约的神圣不可侵犯来确立宗族的稳固性。那么,孔子所教导的国家信仰,则是通过确立忠君契约来确立国家的稳固性。如果你认为这世上第一个确立婚姻契约神圣不可侵犯的人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居功至伟,那我认为,你同样也可以理解孔子确立忠君契约神圣不可侵犯也是一件伟大的事情。婚姻契约保证了家庭的持续和稳定,否则人类就会灭亡,退化为野蛮人或禽兽。因此,我说,孔子为中国人所做的最大贡献就是他帮助中国人树立了国家观念——这才是一个国家真正的、理性的、永久的、绝对的基础,通过这个观念,中国人得以形成一种国家信仰。

孔子在他最后的岁月写的书里,讲述了这种国家信仰,他把这本书取名为《春秋》。在书里,孔子制定了忠君契约,或称大义,又或称荣誉法典。所以,《春秋》有时候也经常被叫作“春秋大义”,也就是春秋时代关于荣誉和责任的基本准则。在孔子看来,这本书就是中华民族的宪章,包含了效忠君主的神圣契约。这份契约,不但是中国的国家和政府,也是中华文明唯一的真正宪章。孔子说,后人会了解他的苦心,知道他为这个世界所做的贡献。

我兜了一大圈来表达我的主要意思,恐怕让你们有些不耐烦了,现在我们重回主题。你们应该记得我之前讲过,人类之所以需要宗教——我指的是欧洲意义上的宗教——是因为宗教给了他们一种庇佑。通过信仰无所不能的上帝,让他们找到生存的永恒感。我也说过,孔子所教导的哲学和道德体系,也就是儒家学说,能够代替宗教的地位,让人们能在没有宗教信仰时也能生活。因而,儒家学说里一定有某些东西,能像宗教一样给普通人带来同样的安全感和永恒感。现在我们已经找到它了,那就是孔子的国家信仰中的“忠君思想”。

你们应该能理解,出于忠君思想,在中华帝国里的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小孩的心中,皇帝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绝对的、超越一切的全能力量。正因为这种对皇权的绝对信仰,让中国人有了安全感,就和其他国家的人民因信仰宗教得到安全感一样;它还保证了国家在人们心中的绝对稳定和持久。而国家的稳定持久,就保证了社会发展的延续性和持久性,令中国人相信种族的永垂不朽。正因为从忠君思想衍生出来的对皇帝万能力量的信念、种族永存的信念,帮助中国广大民众找到了生命的永恒感,就像其他国家的宗教带来的来生信念一样。

另外,就像忠君思想保证了种族的可持续性,儒家学说里祖先崇拜思想也保证了家族的可持续性。事实上,在中国,祖先崇拜思想并不是建立在对来生的信念上,而是建立在种族永续的信念上。一个中国人在弥留之际,能让他感到慰藉的,不是对来生的向往,而是相信他的子孙后代、所有的亲人都会永远记住他、怀念他、爱他。所以,对一个中国人来说,死亡只是一段漫长旅行的开始,冥冥之中也许还“可能”与亲人重逢。总而言之,儒家学说里的祖先崇拜思想和忠君思想,让中国人活着的时候便能获得生命的永恒感,而在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同样也能获得安慰。这和其他国家的大众从信仰来生的宗教里获得的安慰是一样的。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得中国人把敬奉祖先和忠君之道放在了同样重要的位置。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儒家的整套学说,也就是我所讲的国家信仰,真正包含的只有两个东西——对君王的忠诚和对父母的孝顺,用汉语来说,就是“忠孝”。事实上,中国人说的三纲,即儒家学说中最重要的三个信仰,按照它们的重要程度依次是:第一,对君主的绝对效忠;第二,孝敬父母,敬奉祖先;第三,婚姻神圣和妻子对丈夫的绝对服从。三项条款中的后两条已经包含在我说的家庭信仰,或者孔子时代之前的旧式宗族信仰里了,而第一条——对君主的绝对效忠,是孔子首先倡导的,并借此为中华民族确立了国家信仰和新的宪章。在儒家学说里的第一条——对君主的绝对效忠,取代了其他宗教里的第一条信仰——对上帝的信仰。正因为儒家学说里有可以代替信仰上帝的对等物,所以它能取代宗教,让中国人没有感觉到宗教的必要性。

但你们可能会要问我,如果不像宗教那样教导人们要对上帝怀有信仰,儒家学说如何能让普通大众遵守孔子所教导的道德准则?如果没有上帝般的权威来确保人们遵守道德规范,儒家学说又如何让人对君主绝对效忠?在我回答你们的问题前,请允许我首先为你们指出一个大的错误,即上帝的权威约束着人们的道德行为准则。我告诉过你们,在欧洲,虽然婚姻神圣不可侵犯是教会赋予的,而教会的权威性来自上帝,但是我说过,这只是表面上的。就像我们在所有没有教会和宗教的国家见到的那样,婚姻神圣不可侵犯的内在真实约束力,是道德感,即男女之间的君子之约。所以,让人类遵守道德规范并不是非要信仰上帝。

基于这一点事实,19世纪的伏尔泰和汤姆·佩恩这些怀疑论者,以及当代的海勒姆·马克西姆这些理性主义者都提出:对上帝的信仰是由宗教创始人发明,由牧师们维持的一套诈骗系统。不过这是一种荒谬的诽谤。所有的伟人、超凡脱俗的先贤圣哲,都一直信仰上帝。孔子也信仰上帝,虽然他很少提及它。甚至非常务实的拿破仑也信仰上帝。正如赞美诗里说的:“只有头脑简单、知识浅薄的傻瓜,才会在心里说‘上帝不存在’。”但是,具有伟大智慧的人和普通大众对上帝的信仰有所不同。就像斯宾诺莎说的,先贤圣哲对上帝的信仰,是对宇宙神圣秩序的信仰。孔子曾说:“五十而知天命。”天命指的就是宇宙的神圣秩序。

先贤圣哲们对这种宇宙神圣秩序有不同的称呼。德国哲学家费希特称之为宇宙的神圣意志,在中国哲学语言体系里则称之为“道”。但是,无论先贤圣哲们如何称呼它,我们都得承认,这种对宇宙神圣秩序的洞察,让他们认识到遵守道德规范的绝对性和必要性,因为道德规范是宇宙神圣秩序的一个组成部分。

尽管遵守道德规范不是非要信仰上帝,但对上帝的信仰能使人意识到遵守道德规范的绝对性和必要性。正是对这种绝对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让先贤圣哲们理解并服从那些道德规范。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但是普通人没有这种非凡的智慧,无法理解引导先贤圣哲们理解宇宙神圣秩序的这套逻辑,因而更不能理解遵守道德规范的绝对性和必要性。就像马修·阿诺德所说的那样:“道德规范,先要作为一种思想被理解,然后才能被当作律法去严格遵从,但这些规范仅仅只有圣人能遵从,普通民众既缺乏足够的智慧,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去严格遵守律法。”由于这个原因,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赫伯特·斯宾塞所宣示的哲学和道德,只对学者们有价值。

宗教的价值在于让人,甚至让那些缺乏智慧和能力的普罗大众严格遵守道德行为准则。那么,宗教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人们以为,只要宗教教导人们信仰上帝就能让人们服从行为道德准则。然而就像我向你们指明过的,这是个大错误。真正使人遵守道德规范的是道德感,是人们心中的君子之道。孔子曾说:“在人心之外的道并非真正的道。”耶稣传道时也曾说:“天国在你心中。”因此,认为宗教通过教人信仰上帝就能让人遵守道德规范的观点是错误的。马丁·路德在评论《但以理书》时说:“上帝只存在于人们心中,他是人们内心信赖、信仰、希望和爱的寄托。如果信得真诚,那么上帝就是真的;如果信得虚假,那么上帝也是虚假的。”所以,宗教教导要信仰上帝,只是一种寄托,或者,我称之为寻找庇护。路德接着又说:“对上帝的托付和信仰,必须出自真心,不然这种信仰就是虚假的。”换句话说,要真的信仰上帝就必须真正知道上帝的本质是什么,也就是要对宇宙神圣秩序有深刻的认知,但我们知道,只有智慧非凡的人才能达到如此境界,绝非常人所能及。由此可见,宗教教导要信仰上帝,这本身就是虚幻的,更无法凭此就让大众遵守道德规范。人们把对上帝的信仰、对宇宙神圣秩序的信仰,称作一种信念、一种信赖,或者是我说的庇护。然而这种庇护,也就是对上帝的信仰,虽然是虚幻的,但仍然有助于人们遵守道德规范。因为,就像我说的,大众通过信仰上帝获得了存在的安全感和永恒感。歌德说过:“虔诚,也就是宗教教导的对上帝的信仰,本身不是目标,只是一种手段,它能让人的心灵和情绪完全地平静,达到集体或个体的完美境界。”换句话说,宗教教人要信仰上帝,从而使人获得安全和永恒感,使他们进入平静的状态,让心灵和情绪变得平和,去感受内心的君子之道或者说道德感。我重申一次,这才是能使人真正服从道德规范的唯一力量。

然而,如果宗教教导的对上帝的信仰只是起辅助作用,那么宗教让大众遵守道德规范的主要方法是什么呢?是启发。马修·阿诺德所言不假:“不管持有哪种信仰的高贵灵魂,不管是异教徒恩培多克勒还是基督徒保罗,他们都坚信启发的必要性,认为可以通过启发人内心深处的强烈情感来遵守道德规范。”那么,这种启发到底是什么呢?

你们一定记得我说过,孔子的整套学说可以概括成一个词:君子之道。在欧洲的词汇里,我认为与之最接近的同义词是“道德准则”。孔子认为君子之道玄妙而隐秘,他是这样说的:“君子之道,费而隐。”(君子之道,广大而精深。)但他又说:“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愚笨无知的普通男女都能理解……卑微低下的普通男女都可以实行。)正因为如此,同样领悟了这个秘密的歌德才会说,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那么,人类在哪里,又是如何发现这个秘密的呢?这点我之前也讲过,孔子说,对君子之道的认知始于对夫妻关系——男女在婚姻中的真正关系的认知。因此这个秘密,歌德所说的“公开的秘密”,也即孔子的君子之道,最先是被夫妻们发现的。那么,他们又是如何发现这个秘密的呢?

我前面说,在欧洲词汇里最接近孔子的“君子之道”的同义词是“道德准则”,这里指的是哲学家和伦理学家提倡的道德准则,而不是宗教教导的信仰或者道德规范。那么,孔子的君子之道与道德准则有什么区别呢?为了理解两者的不同,我们首先需要找出道德准则与宗教的区别。孔子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上天赋予人的禀赋叫作“性”,顺着本性做事叫作“道”,让人们按照“道”的原则去修行叫作“教”。)所以按照孔子的说法,道德准则和宗教的区别在于,宗教是更纯粹、更规范的道德准则,是道德准则更深刻、更高尚的形态。

哲学家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叫作理性。按照人们通常的理解,理性是指我们思考的能力,是缓慢思索和推理的过程,它能让我们通过分辨和识别事物外部特征来定义其特点和性质。所以,理性只能让我们看清道德关系里可以定义的特点和性质,只能帮助我们了解道德准则,也即“是非对错或正义与否”的外在形式和固定标准。但理性本身,并不能帮助我们了解“是非对错或正义与否”的本质,或者说,不能让我们了解“是非对错或正义与否”的内在生命或者灵魂。为此,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可以言说的规律,不是最根本的规律;可以命名的事物,不是最本质的存在。)

伦理学家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叫作良知。不过,就像希伯来《圣经》里的智者所说:“人心多有计谋。”因此,如果我们把良知当作准则去遵从,很可能我们遵从的不是来自灵魂里的正义声音,这个正义也不是绝对的正义,而是我们心里的诸多算计。

换句话说,宗教要我们遵守的是人类的真正法则,而不是人性中的欲望法则,后者被圣保罗称作肉体属性的法则。著名思想家奥古斯特·孔德先生的学生利特尔先生将此准确地定义为“自我生存和繁衍的法则”。而人类的真正法则,圣保罗称之为灵魂的法则,孔子则定义为君子之道。简言之,宗教要求我们去遵守的道德法则,就是基督所说的我们心中的天国。由此可见,正如孔子所说,宗教是一种更纯粹、更规范的道德准则,比哲学家或者伦理学家倡导的道德准则更加深刻、更加高尚。基督曾说:“如果你的正义不能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即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正义,那么你就无法进入天国。”

跟宗教一样,孔子的君子之道也是纯粹的、规范的道德准则,比哲学家或伦理学家提倡的道德准则(即哲学家的理性、伦理学家的良知)有更深刻、更高尚的标准。但是,和宗教一样,孔子的君子之道要求我们遵守的是人类的真正法则,绝不是市井之徒、粗俗之辈的法则,而是爱默生所说的,世界上“至纯至净的心灵”的法则。事实上,我们想要了解君子之道,首先就要成为君子,用爱默生的话来说,就是要具有那样纯洁干净的心灵。因此,孔子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是人把道德发扬光大,而不是道德把人发扬光大。)

然而,孔子也说过,只要我们愿意学习并且努力学到君子的纯洁品性和高尚品德,我们就能理解什么是君子之道。孔子所教导的“高尚品德”,其对应的汉字就是“礼”字,它曾被翻译成各种意思——礼节、礼仪和礼貌,但它真正的含义是高尚品德。君子的高尚品德,放进道德准则体系里,就是欧洲人所说的道德感。其实,孔子的君子之道不是别的,就是道德感。它不像哲学家或者伦理学家所宣称的那样,仅仅是关于“是非对错”的简单刻板的知识,而是像基督教《圣经》里提到的正义那样,是一种本能、灵活、生动的体悟,即生命内在的源自灵魂的正义,这就是道德感!

现在,我们就能够回答之前的那个问题了:首次认识到夫妻关系的夫妇,是怎样发现歌德的那个“秘密”,也即孔子的君子之道的?因为他们具有君子的良好修养和高尚品质,当他们把这种修养和品质用于指导现实行为时,也就形成了道德感。这让他们看到了“是非或者正义”那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绝对本质,体察到正义的内核和灵魂,即所谓的道德。然而又是什么给予、激发了男人和女人这种良好的品质和修养呢?茹伯有一句妙语解释了这一点:“一个人无法真正公平地对待他的邻居,除非他爱他。”因此,是“爱”给了男人和女人启示,让他们认识到茹伯说的真正的公平,体察到正义的灵魂,也就是道德感,继而使他们发现了歌德说的“秘密”,发现孔子的君子之道。可以说,是男女之间的爱,孕育了君子之道。人类通过掌握君子之道,建立了社会、文明和宗教,还找到了上帝。现在,你应该能理解歌德借浮士德之口说的信仰告白了,它的开头是:

我们头顶上难道不是辽阔的苍穹?

我们的脚下难道不是坚实的大地?

现在,我告诉你们,不是宗教教导对上帝的信仰使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真正使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的是君子之道,是我们心中的天国,宗教正是借助这一点才能去教导人。因此,君子之道才是宗教真正的内在灵魂,而信仰上帝以及遵守道德规范不过是它的外在躯壳罢了。如果说君子之道是宗教的生命和灵魂,那么爱就是宗教的灵感之源。这种爱不仅仅指男女之爱——人类最先了解到的爱,也包含所有人类的真实情感、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情感以及对所有生命的喜爱、善意、同情、怜悯、宽恕。实际上,人类所有这些真实的情感,都包含在“仁”这个汉字中。在欧洲词汇里与之最接近的词语,是古老的基督教术语——虔诚,这也是人类最神圣的品质。用现在的话来说,则是人道,即对人类的爱,或者用一个字表达,就是爱。简单来说,宗教的灵魂、宗教的灵感源泉,就是汉语里的“仁”或者“爱”——你想怎么称呼都可以。而最先被人认识的,就是男女之间的爱。就像我说过的,宗教主要依靠它来让人类遵守属于宇宙神圣秩序的道德规范。孔子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君子之道是从夫妻关系的认知开始的,等它达到精妙高深的程度之后,就能体悟天地间的一切事物。)

现在,我们已经发现了宗教灵感的来源,那就是生活中的真实情感,但是它们不只存在于宗教中。任何一个人,只要曾经有过在考虑利害因素之外还愿意去遵守道德规范的冲动,那就说明他能感受到这种灵感的启示。事实上,在人们每一个被责任感和荣誉感而非利害因素所驱动的行为当中,都存在这种灵感的启示。所以我说,这种宗教式的灵感启示,并非只能在宗教里找到。但是宗教的价值,在于所有伟大宗教创始人留下有关道德规范的语录里都包含了这种灵感启示,而哲学家和伦理学家所训示的道德规范里则没有。就像马修·阿诺德说的:“它点亮了道德规范,让人们更容易遵守。”而道德规范里的灵感启示,不仅仅存在于宗教,所有的文学大师,尤其是诗人,都有类似的灵感启示。例如,我引用过的歌德的话就是如此。遗憾的是,文学大师的语言不能被普通大众所领悟,因为文学大师所用的语言都是面向受过教育的知识阶层的语言。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创始人都有一个共同的优势:他们大多数没有受过教育,说的话通俗易懂,容易被大众接受。因此,世上所有伟大宗教的真正价值,是能向大众传达其内在的灵感启示。要理解这种灵感启示是如何进入宗教的,我们先要研究宗教是怎样产生的。

就像我们知道的,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创始人,天生就具有丰富的、异常强烈的情感。这种天性能让他们深刻地感受到爱或者人类的情感。这就像我说过的,这是宗教灵感的源头、宗教的灵魂。这种天生强烈的爱,或者说人类情感,使他们能体悟到是非法则或曰道德规范的难以言说的本质和内在统一性,也即正义的灵魂。也因为他们天生具有异常强烈的情感和强大的想象力,所以无意中让道德规范人格化,成了一种全能的超自然的存在,被他们称为上帝。他们相信,自己感受到的那种强烈的爱,都来自上帝。于是,灵感启示就进入了宗教,点亮了宗教的道德规范,引领大众走上遵守道德规范这条笔直而狭窄的道路。但是,宗教的价值不仅在于此,还在于它有一个组织,能唤醒、激发、点燃人们内心的灵感,从而促使人们去遵守道德规范。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都有这种组织,那就是教会。

很多人认为,教会的建立是为了教人信仰上帝,这又是一个大错误。正是现代基督教的这种错误认知,才让已故的弗劳德先生这样老实的人都感到厌恶。他说:“我在英国听过几百次布道,都是关于信仰的神秘、神职人员的神圣使命、使徒的传承等等,但却不记得有哪一次讲过那些简单诚实的基本戒律,比如‘不能说谎’‘不能偷盗’。”虽然我很尊重弗劳德先生,但他在此说的——基督教会应当教导道德,我认为他也犯了错。毫无疑问,建立教会的目的是使人们遵守例如“不能说谎”“不能偷盗”这样的道德规范。但是,说到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教会,其真正功能不是教导道德,而是启发信仰。就像我说过的,宗教的作用是唤醒并感化人们的内心,令人们更容易遵守道德规范,而不是促使人们去履行“不能说谎”“不能偷盗”这类呆板的规定。那么,教会是如何唤醒并点燃人们内心的灵感呢?

众所周知,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创始人,不仅能给道德规范赋予灵感启示的功能和强烈的情感色彩,也能激发门徒对他本人和其人格的无限赞美、热爱与敬仰。当伟大的导师离开人世后,门徒们为了保持对导师的无限赞美、热爱与敬仰,便建立了教会,这就是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起源。于是,教会通过保持、激发、传承那种直系门徒对宗教创始人的无限赞美、热爱与敬仰,来唤醒人们内心的灵感,让他们来遵守道德规范。人们将对上帝的信仰、对宗教的信仰,视为一种信任。但是,那是对谁的信任呢?是对宗教创始人的信任,在伊斯兰教里是先知,在基督教里是耶稣。如果你问一个虔诚的伊斯兰教徒为什么他信仰真主并遵守道德规范,他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因为他信仰默罕默德这个先知。同样,如果拿这个问题去问基督教徒,他也会毫不迟疑地回答说,因为他热爱耶稣。因此,对默罕默德的信仰、对耶稣的热爱,也就是我说的,教会在人们心中保持、激发、传承的,对宗教创始人的无限赞美、热爱与敬仰,这是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灵感之源,也是让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的真正力量。

我讲了这么多,现在终于可以回答你们之前问我的问题了。你们问我,如果没有对上帝的信仰,我们怎样才能让人,甚至让普通大众遵守道德规范,遵守孔子在国家信仰里教导的那种对君主绝对效忠的义务呢?前面我已经说过,宗教能够让人遵守道德规范,主要是通过建立教会组织来唤醒或激发人们心中的灵感,而不是通过教导对上帝的信仰。对于你们的问题,我可以告诉你们,孔子的教义体系叫儒教,儒教也会像其他宗教那样要求人们遵循相应的道德规范,也有相当于教会的组织——学校。学校就是孔子国家信仰体系中的“教会”。如各位所知,在汉语中,宗教的“教”和教育的“教”是同一个字。事实上,对中国人来说教会等同于学校,宗教则指的是教育和文化。与当今教人如何赚钱谋生的欧美学校不一样,中国学校的办学目的和宗旨是像教会一样,教人理解弗劳德先生所讲的基本戒律——“不能说谎”“不能偷盗”,也就是教人向善。约翰逊博士曾说:“不论我们是希望对人有用还是希望令人愉快,首先要掌握关于是非对错的宗教和道德知识;其次,要熟悉人类历史,熟悉那些蕴含真理并经由实践证明合理的案例。”

我们已经知道,教会通过唤起、激发人们内心的灵感,让人们去遵守道德规范;而唤起、激发人们内心灵感的方式,则是唤起、激发对宗教创始人的无限赞美、热爱与敬仰。那么,从这点来看,中国的学校——孔子国家信仰体系里的“教会”——与其他国家的教会就有区别。确实,中国的学校也像其他国家的教会一样,能通过唤起和激发人们内心的灵感而令其去遵守道德。但是,它并不通过激发对孔子本人的热爱和敬仰的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孔子在世时,的确备受嫡传弟子的热爱和敬仰,甚至在他死后,研究并理解他学说的人也对他抱有同样的感觉。但是孔子无论在生前还是死后,都未曾像其他宗教创始人那样,在普通大众心中激发起类似的赞美、热爱与敬仰。中国的百姓并不像伊斯兰教徒对默罕默德或者基督教徒对耶稣那样膜拜孔子。从这一点来说,孔子并不属于宗教创始人那一类人。要成为欧洲语境里的宗教创始人,这个人就必须有异常充沛的、强烈的情感天性。孔子是商朝王室的后裔,他们曾在孔子生活的朝代之前就统治中国,这个种族的人就像希伯来人一样,有着强烈的情感天性,而孔子本人生活在周朝,周人则像希腊人那样拥有优秀的理智天性,周公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他在孔子创立儒教之前已经确立了一套旧的礼教。由此,如果做个类比的话,孔子可看作是希伯来人,拥有希伯来民族的强烈情感天性,又在最优秀的理性文化里接受了训练,吸纳了希腊文明里的精华。事实上,就像欧洲人总有一天会承认伟大的歌德是最完美的人性典范、是欧洲文明哺育的真正欧洲人一样,中国人也会承认孔子是最完美的人性典范,是中华文明哺育的真正中国人。我认为,像伟大的歌德一样,受过充分教育和文化熏陶的孔子不可能被归类为宗教创始人。事实也确实如此,孔子在世时,除了他最亲密和最接近的门徒之外,他并不被世人理解。

前面我讲过,作为孔子国家信仰体系的“教会”,中国的学校不是通过唤起和激发对孔子本身的赞美、热爱与敬仰来让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的。那么,中国的学校是如何激发内心的灵感来让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的呢?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通过修习诗歌激发内心的情感,通过修习礼仪来提升道德修养、改善行为举止,通过修习音乐熏陶出完整高尚的人性。)学校通过教人诗、礼、乐,来唤醒、激发人们内心的灵感。事实上,真正文学大师的著作,都能唤醒和激发人们内心的灵感,马修·阿诺德在谈到荷马及其诗歌中的高贵品质时说:“荷马的诗歌,以及少数文学大师的作品,能让无知的普通人变得高雅,能够让人脱胎换骨。”其实,凡是真实的、正当的、纯洁的、可爱的、值得称赞的事物以及所有具备美德或优点的事物,中国的学校都会教导人们去思考它们,并通过这些思考,唤醒和激发人们内心的灵感,从而遵守道德规范。

你们可能会想起我说过,文学大师的著作,比如荷马的诗歌,不能在大众间普及的原因是知识分子的语言无法让大众理解。既然如此,孔子、儒教以及这套关于国家信仰的学说,又是如何唤起、激发中国人的内心灵感,使他们遵守道德规范呢?我也曾说,孔子的国家信仰中的学校区别于其他国家的教会,其实这一说法还不够准确。在孔子的国家信仰中,真正能与其他国家教会相对应的组织是家族,学校只起到一个辅助作用。中国的家家户户都供奉着祖先的牌位,每一个村镇都有祖先的祠堂。之前我讲过,宗教让人遵守道德规范的真正动力是灵感启示,而这种灵感源自教会所激发的对宗教创始人的赞美、热爱与敬仰。但在孔子的国家信仰里,能够让普通民众遵守道德规范的灵感源泉则是“对父母的敬爱”。基督教的教会教导说:“爱基督。”孔子国家信仰里,中国的每一个家庭会教导说:“敬爱父母。”圣保罗说:“让每一个呼唤基督的人远离罪孽。”而汉朝《孝经》的作者也说了类似的话:“让孝敬父母的人远离罪孽。”简而言之,基督教真正的灵感之源是爱基督,而儒家真正的灵感之源是孝道——孝敬父母,崇拜祖先。

孔子说:“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升起先祖的牌位,奉行祭祀的礼节,奏祭祀的音乐。尊敬先人们所尊重的人,爱他们所爱的那些人。先人们虽然已经死去,也要像他们活着一样去供奉;先人们虽然已经不在了,也要像他们还在一样去侍奉,这就是孝心的最高境界。)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尊重人的生命,追思过去的先贤,会增加人的美德。)这就是中国国家信仰——儒教唤起、激发人们的灵感,从而使他们遵守道德规范的方法。在中国的所有道德规范中,最高、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对君主的绝对效忠,就像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最高教义是敬畏上帝一样。换句话说,基督教说:“敬惧上帝,服从上帝。”而儒家则说:“尊敬君主,效忠君主。”基督教说:“为了敬惧并服从上帝,必须先爱基督。”儒家教导说:“为了尊敬并效忠君主,必须先爱父母。”

现在,我已经解释了为什么自孔子时代以来这两千五百年内,中国文明中没有心灵和头脑之间的冲突。因为中国人,甚至中国的平头百姓,都没有对宗教——我指的是欧洲语境下的宗教——的情感需求。而中国人之所以没有对宗教的情感需求,是因为中国人在儒家学说里能找到代替宗教的东西。这种东西,就是对君主的绝对忠诚,也就是孔子在中华民族的国家信仰中教导的道德规范——名分大义。我说过,孔子对中国人做的最大贡献就在这里,他给予了中国人国家信仰,教导中国人要对君主绝对忠诚。

至此,我认为有必要探讨孔子以及他为中华民族所做的贡献,这对我们现在讨论的中国人的精神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你们一定都能理解,一个中国人,尤其是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如果他故意忘记、放弃或者违背道德规范,即孔子国家信仰里的名分大义——对曾经宣誓效忠的君主绝对忠诚的神圣义务,他也就失去了中国人的精神、他的民族和种族精神,不再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了。

最后,让我简单总结一下我们目前所谈的话题:什么才是中国人的精神,或者说什么才是真正的中国人。真正的中国人,就像我说的,是一个以孩子般单纯的心过着成人理性生活的人,而中国人的精神是灵魂和智慧的完美结合。纵观中国的文学艺术典籍,你会发现正是灵魂和智慧的完美结合使它们赏心悦目。马修·阿诺德对荷马诗歌的评论,同样适用于中国文学典籍:“既有伏尔泰不能企及的触动人心的力量,又有伏尔泰式令人钦佩的朴素和理性印记。”

马修·阿诺德把希腊最杰出诗人的诗歌称为“富有想象力的理性女祭司”。而中国人的精神,就像我们在杰出的文学艺术作品中看到的那样,同样充满富有想象力的理性。马修·阿诺德说:“晚期异教徒的诗以感觉和体悟为主;中世纪基督教的诗以心灵和想象为主。而现代精神生活或者说现代欧洲精神的核心,既不是感觉和体悟,也不是心灵和想象,而是富有想象力的理性。”

如果确如马修·阿诺德所言,欧洲现代精神如果想存活下去,必须依赖于富有想象力的理性,那么,你应该能知道,中国人的精神对于欧洲人来说是多么可贵。我认为,对于中国人的精神,你应该研究它,试着理解它、热爱它,而不是忽视它、轻视它,甚至试图毁灭它——这是非常重要、非常有价值的事情。

但在我最后总结之前,我想给你们一个警告。当你们思考我所阐述的中国人的精神时,你们应该记住:它不是什么科学、哲学或者神学,也不是布拉瓦茨基夫人或者贝赞特夫人所主张的任何“主义”。中国人的精神甚至不能说是一种心理活动——大脑和思想的积极工作。我要告诉你们的是,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心绪、一种灵魂的情绪,你们不能像学习速记或者世界语那样学会它。简而言之,这是一种心境,用诗人的语言来说,是一种宁静而祥和的心境。

那么最后,我想为你们朗读最中国化的英国诗人华兹华斯的几句诗,它比我说过的或者能说的任何语言,更能表达中国人的精神中那种宁静而祥和的心境。这几句诗,呈现给你们的,是中国人灵魂与智慧的和谐归一,是宁静而祥和的心境,是真正中国人才有的温柔敦厚。华兹华斯在《廷腾寺》这首诗中写道:

我同样深信,是这些自然景物

给了我另一份更其崇高的厚礼——

一种欣幸的、如沐天恩的心境;

在此心境里,人生之谜的重负,

幽晦难明的尘世的如磐重压,

都趋于轻缓;在此安恬心境里,

爱意温情为我们循循引路,——

直到这皮囊仿佛中止了呼吸,

周身的血液仿佛不再流转,

躯壳已昏昏入睡,我们成了

翩跹的灵魂;万象的和谐与怡悦

以其深厚的力量,赋予我们

安详静穆的眼光,凭此,才得以

洞察物象的生命。选自《华兹华斯诗选(英汉对照)》,杨德豫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2年3月第1版。

宁静祥和的心境能让我们认清万物生命的本质,这就是富有想象力的理性,这就是中国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