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何从危机管理视角看常见精神疾病
学习精神疾病的相关知识并不是为了“诊断”或者“治疗”,那是医生的工作。作为危机工作者,我们更需要思考的是,精神疾病对人有怎样的影响?这些对个人的影响在组织中又是如何呈现的?当组织中有成员患病时,组织可以给予成员怎样的支持,又要为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哪些准备?
精神疾病作为疾病的一种,会同时对人的身体和精神造成损害,因此人在患病后会出现一些身体、精神、行为上的症状,这些症状除给当事人带来痛苦外,还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其社会功能。在工作情境中常常伴随着一些现实问题:工作效能问题,人际关系问题,岗位(对身体或精神状态有特殊要求的)胜任问题,生产安全问题,法律问题,等等。这些由身心症状引发的问题并不是必然发生的,当我们对不同的精神疾病有足够的认识后,很多问题的发生是可以避免的,即使发生了也可以妥善处理。但精神疾病的特殊之处在于,除了要考虑疾病本身的症状性影响,“病耻感”还会使得问题复杂化。
病耻感分为公众病耻感和自我病耻感。公众病耻感是指大多数社会群体对特殊患病群体持有的刻板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行为反应;而自我病耻感是公众病耻感内化所导致的患者感觉丧失自尊、恐惧、羞愧、自责等负性情绪体验。通俗地讲,当企业里一个员工骨折了或者得了糖尿病时,大家都觉得这是正常的,企业也并不会觉得这有什么问题,而当一个员工得了精神分裂症或抑郁症时,很多企业就会觉得这是一个问题,这个员工周围的同事也感到莫名的害怕和担忧,有些人甚至会回避和排斥他,甚至因此不公平地对待他,这就是所谓的“公众病耻感”。如果连患病员工自己都觉得生病是件“见不得人”的事,不敢让企业和同事知道自己生病的事情,并因此自卑自责、讳疾忌医,延误了治疗,甚至自我攻击、自伤自杀,这就是“自我病耻感”。高士元、费立鹏等人曾在北京做过一项关于精神分裂症病人及其家属受歧视状况的研究,结果显示:有42%的病人报告他们受到了单位的不公正对待,受到同事歧视;56%的家属报告他们为避免歧视把病人患精神病的事对外保密;85%以上的人相信歧视会降低病人的自信心;75%以上的人相信歧视会给家属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
认知行为理论认为,病耻感是一个过程,从对患病群体的刻板印象发展为偏见,由偏见导致歧视,歧视又引发不公平的对待。对于组织来说,病耻感的风险在于:一方面,它会非常隐性地夸大组织成员对疾病的负性感知,从而影响组织相关决策的公平性,甚至形成一种回避、歧视的人际隔离氛围,患病成员本身的易感性,也会加重他们的被孤立感和不公平感,这往往是引发敌对、纠纷、冲突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患病成员的自我病耻感也会影响其治疗行为和康复效果,增加隐匿行为和危险行为的概率,而组织成员的个人风险,最终会转化为组织风险,隐匿行为又使得这些风险始终在暗处滋长,直到最后危机事件爆发时才被发现。在那之前,我们本可以做很多事情来避免悲剧发生。
因为长期以来对于精神疾病缺乏足够的认知,所以当人们听到精神疾病时,就会联想到病人行为的“不可预测性”而产生失控感和恐惧情绪,尽管真相是只有很少数的精神疾病会严重影响病人的“自知力”或行为控制,大部分的精神疾病患者都能够带病正常生活和工作,但由于那些社会和历史性的原因,使得人们对于精神疾病的病耻感几乎成了一种本能,要与本能的病耻感对抗是困难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增加对精神疾病的了解,从知识的层面去学习,从与病人的接触中去感受。
有几类在组织中较为常见或在危机管理中较为典型的精神疾病:抑郁症、双相障碍、精神分裂症、创伤后应激障碍、延长哀伤障碍(prolonged grief disorder,简称PGD)、人格障碍。需要危机工作者对相关疾病知识有基本的认知,包括疾病的症状、发病率、风险性特征等。以下关于症状部分的内容,大多引用自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1版(ICD-11)和美国精神医学学会编著的《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DSM-5)。风险性特征的描述则来源于危机管理工作中的经验与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