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1.本书中法律、行政法规名称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略,其余一般不省略。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或称本法。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简称《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0号),简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20号),简称《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5号),简称《人脸识别规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0〕20号),简称《民诉解释》。
7.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简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8.《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国家标准GB/T 39335—2020),简称《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
9.《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国家标准GB/T 35273—2020),简称《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10.《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去标识化指南》(国家标准GB/T 37964—2019),简称《个人信息去标识化指南》。
1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说明》,简称《草案说明》。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次审议稿)》,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三审稿)》。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二审稿)》。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一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