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经济发展与国内就业:影响机理与中国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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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对外直接投资概念界定

在国际投资学理论中,对外投资指的是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主体,将其拥有的货币资本或产业资本,通过跨国界流动和营运的方式实现价值增值的经济行为。对外投资按照方式的不同又分为对外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其中,对外间接投资指的是投资者通过金融渠道向另一国投入资金,以获取利益的活动,投资者并不参与对拥有股份或债券企业的经营管理,对企业无控制权;对外直接投资强调的是以控制国外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的经济活动,其内涵体现在一个经济体通过另一个经济体而实现其持久利益的目标。因此,事实上对外间接投资仅仅强调简单的资金转移,而对外直接投资不仅包括资金转移,还包括了生产的转移。就本书关注的对外投资对国内经济影响的研究目的而言,尽管简单的资金转移也将影响国内经济,但生产转移所产生的效应将更为明显,因此本书的研究仅关注对外直接投资所产生的影响。按照商务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的定义,本书中的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指的是境内投资者直接拥有或控制10%及以上投票权或其他等价利益的境外企业。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又可分为金融类和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按商务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的定义,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指的是境内投资者直接向境外金融企业的投资;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指的是境内投资者直接向境外非金融企业的投资。一般而言,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往往是国内金融类企业的行为,向外转移的也以金融资源为主,对国内经济产生的影响与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在较大的区别。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目前金融发展并不完善,金融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并不高,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1年金融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不到8%。在就业方面,金融业对我国就业的贡献比例也较低,2011年金融业总就业人员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总数的比重仅为3.5%。本书重点关注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对国内就业所产生的影响,由于金融类企业行为对就业的影响甚小,为避免包含金融类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数据所产生对外直接投资规模虚高的干扰,本书的实证研究中仅包括非金融类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