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经济体系:绿色导向与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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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国生态安全现状

2019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18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进一步下降,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达到“十三五”规划的序时进度要求。我国自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以来,生态环境质量正日益改善,但全国生态环境依然脆弱,生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保护与发展矛盾依然突出。

全国生态状况变化(2010—2015年)遥感调查评估显示,五年间全国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局部变化剧烈,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生态退化范围减小、程度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所提升,生态保护和恢复成效明显,生态状况总体呈改善趋势。目前一些地方在快速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还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生态保护,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城市扩张规模的现象,生态空间被挤占、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偏低和生态持续退化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生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9]总体来说,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正处于由劣转良的阶段。其突出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生态空间遭受持续威胁

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人们从自然界中获取物质资源的能力极大提升,经济活力迸发,经济高速增长。中国工业化发展经历了快速、粗放的历程,“高投入、高排放、高污染、低产出”的“三高一低”工业化模式,以及随之而来的大规模城镇化已经严重挤压了生态空间。1978—2017年,城镇人口从1.72亿人增加到8.1亿人,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8.5%。[10]40年来,城镇人口新增了6.38亿人。城镇化也带来了许多环境问题:一是生活垃圾清运量激增,1991—2017年,生活垃圾清运量翻了三倍左右[11];二是私人汽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从1991年的不足100万辆发展到2017年的1.85亿辆[12];三是能源消费总量快速增长,从1991年的10.37亿吨标煤上升到2017年的44.9亿吨标煤,2017年煤炭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占比为60.4%,仅比1991年下降10个百分点[13]。仅此三项,就对城市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制造业带来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发建设活动不断占用生态空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河流水电水资源开发等,直接割裂生物生存环境的整体性和联通性。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长期粗放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增长模式,导致我国自然资源日益短缺。2000年,中国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七大重点流域的地表水发现有机污染物,各流域干流有20.7%的断面属Ⅴ类和劣Ⅴ类水质。主要湖泊富营养化问题非常突出,如我国巢湖、滇池、阳澄湖、洪泽湖等。2000年,全国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为1401万吨。[14]为解决水污染问题,2015年4月,国务院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到2018年,全国地表水监测的1935个水质断面中,Ⅰ~Ⅲ类水比例为71%,劣Ⅴ类水占比为6.7%,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监测的1613个水质断面中,Ⅰ类占5.0%,Ⅱ类占43.0%,Ⅲ类占26.3%,Ⅳ类占14.4%,Ⅴ类占4.5%,劣Ⅴ类占6.9%,在监测营养状态的107个重要湖泊(水库)中,中度富营养状态的仅为6个,占比5.6%,中营养状态的66个,占61.7%。[15]但是仍有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出现反弹,达标工作滞后,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有73个地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其中,达标滞后情况最为突出的10个城市为:铁岭市、延安市、吉林市、四平市、哈尔滨市、昆明市、信阳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鞍山市、合肥市。[16]部分地区氮磷污染已经上升为导致水污染的重要原因。全国地表水总磷的浓度同比下降11.5%,超标断面比例为19.1%,超过化学需氧量、氨氮,成为影响全国地表水水质的主要污染物。全国重点湖库总氮平均浓度是1.31mg/m3,同比上升了4%。[17]

(三)地下水污染呈加重趋势

2010—2017年,地下水质为优良和良好的占比逐年下降,从2010年的37.8%下降到2017年的31.9%;较差和极差的水质从2010年的61.3%上升到2017年的66.6%。[18]2018年,全国10168个国家级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Ⅰ类水质监测点占1.9%,Ⅱ类占9.0%,Ⅲ类占2.9%,Ⅳ类占70.7%,Ⅴ类占15.5%。超标指标为锰、铁、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碘化物、氯化物、“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氨氮)和硫酸盐,个别监测点铅、锌、砷、汞、六价铬和镉等重(类)金属超标。全国2833处浅层地下水监测井水质总体较差。Ⅰ~Ⅲ类水质监测井占23.9%,Ⅳ类占29.2%,Ⅴ类占46.9%。超标指标为锰、铁、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氟化物、铝、碘化物、硫酸盐和硝酸盐氮。2010—2018年中国地下水质变化见图2-1。

图2-1 中国地下水质变化(2010—2018年)

资料来源:笔者由2010—201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及2017—2018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整理得出。

(四)大气污染亟待根治

大气污染仍然较为严重,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仅有121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达标率为35.8%,有217个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占64.2%。338个城市全年发生重度空气污染1899天次,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的60.0%,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占37.2%,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占3.6%。[19]我国移动源污染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北京、上海、深圳等大众新城市,移动源已经成为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来源。2018年全国机动车颗粒物排放量为44.2万吨,其中汽车排放42.2万吨,占95.5%。在全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中,颗粒物(PM)排放量前五位的省份依次是山东、河北、河南、广东和江苏。2018年全国汽车排放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2859.3万吨、326.7万吨、521.9万吨、42.2万吨。[20]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城镇化持续推进,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将持续上升,控制移动源排放是空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

(五)土壤污染有望改善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事关国民身体健康。2005—2013年,我国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从地区分布来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人口稠密、产业布局集中的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性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21]2016年5月,国务院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我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从部分城市2017年土壤监测数据看,污染超标率较高。例如,苏州全市工业场地及周边的土壤点位超标率为27.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1%)。具体来看,局部地区土壤污染主要是由工业企业污染排放造成,耕地污染主要受农业生产活动影响;工业企业生产中重金属和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长期累积,农业化肥、农药、农膜的过度使用等因素叠加作用,是影响土壤环境的主要因素。[22]为解决化肥使用过量导致的土壤板结等问题,广东省潮州市于2004年开始推广测土配方肥技术。测土配方肥技术是根据技术人员对于土壤养分的测试进行施肥,使化肥使用总量下降。由于钾肥价格较高,磷肥价格较低,在使用过程中,钾肥使用量小,磷肥使用量大,使土壤总的磷含量增加,但是磷肥的肥效又较低,测土配方肥技术就是要解决氮磷钾搭配使用的问题。如果要全面推广测土配方肥技术,一方面需要健全农技推广体系队伍,因为对土壤进行采集是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目前这方面的投入较少;另一方面需要提高土壤采集技术水平,因为目前对于土壤的采集缺乏技术,采集到的土壤不具有代表性,得到的数据也就不准确,这项技术也就达不到应有的效果。2016年12月,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涉及面广,直接衔接并能够满足国家和各地土壤环境管理关于源头防控、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的需要。

(六)需强化生态安全的管理机制

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在部分欠发达的地区,经济增长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较为薄弱,社会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和监督的机制有待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有向经济发展让路的倾向。生态环境部向社会公布了2019年第一季度自动监控数据严重超标的115家重点排污单位,并对其中6家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排污环境问题挂牌督办。从地域分布看,山西(31家)、辽宁(11家)、河北(6家)、山东(6家)、河南(6家)、甘肃(6家)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家)7个省(团)严重超标单位家数列前七位,共72家,占严重超标单位总数的62.6%。从类型分布看,废气类单位58家,占严重超标单位总数的50.4%,其中热力供应单位有25家,其余33家单位涉及金属冶炼、化学、化肥、能源开采、石油、造纸、农药、制造业等多个行业;废水类单位13家,占总数的11.3%;污水处理厂44家,占总数的38.2%。[23]

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问题非常具有代表性。祁连山是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黄河流域重要的水原产流地,是我国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优先区域,国家早在1988年就批准设立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是祁连山北坡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等活动频繁,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在该区域出现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有: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部分水电设施违法建设、违规运行,例如,水电站在设计、建设、运行中对生态流量考虑不足,导致下游河段出现减水甚至断流现象,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在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林业局就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对甘肃省林业厅、张掖市政府进行公开约谈后,甘肃省仍然没有重视起来,2017年2月12日—3月3日,由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的中央督查组就此开展专项督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被严肃问责。[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