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史艺文经籍志考补萃编续刊(第十一卷)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一、正史類

訂正史記真本凡例一卷 題宋洪遵撰 存

遵,字景嚴,鄱陽人,與兄适同中高宗紹興十二年(1142)博學宏詞科,賜進士出身,爲秘書省正字,歷官徽猷閣直學士。卒謚文安。著有《小隱集》《翰苑群書》《泉志》等。事迹具《宋史》卷三七三、《宋史新編》卷一三五、《南宋書》卷三七、《宋大臣年表》《宋中興學士院題名録》及《南宋館閣録》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未載,《四庫全書總目》正史類存目著録。

按,此書所載“凡例”共十七條,詳論删定之例。前有自序云:“司馬子長所著《史記》一百三十篇,殆絶筆於太初、天漢之間,其書未就,即遭李少卿之禍,佴身蠶室,篇中闕文誤句多不及正。而十篇有録無書,迨子長殁,而楊惲、褚少孫之徒,以私見臆説足成之,往往篡入太始以後事,而子長之真面目,遂多僞託矣。夫子長之才學,宏博富麗,包涵萬象,蓋有楊惲所不聞於外家;若少孫之淺陋,又烏足以語此?今以惲與少孫之文,與子長真本,比長絜短,相懸固不啻徑庭矣。他如顓頊生鯀,召始皇弟授之璽句,此正子長一時之誤,固可存而不論,論而不更者也。余於《史記》,同杜當陽之嗜《左》,特手録一帙,盡汰其補亡妄益等語,而以已所校定者録於下方,子長有知,千載而下其許我乎!”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曰:“是編載曹溶《學海類編》中,前有自序,稱‘手録司馬遷《史記》一帙,盡汰去楊惲、褚少孫等所補十篇,並去其各篇中增益之語,而以已所校者録於下方。’此其書前凡例也。考諸家目録,皆不載遵有此書,諸家言史學者,如《漢書刊誤》《新唐書糾謬》《五代史纂誤》,俱表表於世,自宋以來,亦從無引及此本者,今觀其所刊正,不盡無理,而云得司馬遷名山所藏真本,與今本核其異同,知其孰爲楊惲所增,孰爲褚少孫所補,則三洪皆讀書人,斷不謬妄至此!豈有由漢至宋,尚有司馬遷真本,藏於山中,遵忽然得之者耶?其爲明季妄人,託名僞撰,殆無疑義。且既爲之凡例矣,而某篇同,某篇異,某篇自某處至某處删若干句,某篇某句下删若干字,直以全書悉載例中,可使人按例而塗乙之,即得真本,無庸更有全書矣。此尤作僞之一證也。”

又按,此書傳本不多。清道光十一年(1381)曹溶輯《學海類編》,據六安晁氏木活字排印本收録,即《四庫存目》所見之本。清道光咸豐間,黄秩模輯《遜敏堂叢書》,則據宜黄黄氏刊本收録。

史記法語八卷 宋洪邁撰 存

邁,字景盧,鄱陽人,遵弟。高宗紹興十五年(1145),中博學宏詞科。官至端明殿學士,卒謚文敏。邁,博極載籍,與兄适、遵先後試鴻詞科,拜中書舍人,時論榮之。著有《宋四朝國史》(與李燾同著)、《紹興以來所見記》《漢苑群書》《會稽和買事宜録》《容齋五筆》《夷堅志》《經子法語》《南史精語》《野處類稿》《容齋題跋》《夷堅支志》等。事迹具《宋史》卷三七三、《宋史新編》卷一三五等書。

此書見《宋志》子部類事類,《四庫全書總目》載諸史鈔存目,《“國立中央圖書館”善本書目》(增訂本)入紀傳類。《直齋書録解題》著録此書作十八卷,陳氏曰:“自《博聞》《海蒙》《漢雋》《摘奇》《提要》及此《法語》諸書,皆所以備遺忘。而洪氏多取句法,《漢雋類例》有倫,餘皆隨筆信意抄録者也。”《宋志》所載及今本並作八卷者,《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謂似非完書,然卷末有題識一行云:“淳熙十二年(1185)二月刊於婺州。”是當時刊本實止八卷,《書録解題》所載衍一十字明矣。所言甚是。

此書自淳熙十二年刻於婺州後,元明以降,迄未翻刻,是以傳本不多。臺北“國家圖書館”藏有善本兩部:一係舊鈔本,一係影鈔宋淳熙十一年(1184)婺州刊本,並作八卷。卷一紀、表、書,卷二世家,卷三以後列傳。《説郛》所收止一卷,則節録之本也(參見昌瑞卿先生《説郛考》)。

宋太宗敕校刊前漢書一〇〇卷 宋陳充等撰 佚

充,字若虚,益州成都人。雍熙間進士,除孟州觀察推官。寇準薦其文學,得召試,授殿中丞。大中祥符六年(1013),出權西京留守卒,年七十。充詞學典贍,性曠達,澹於榮利,自號中庸子,又號沖齋。有集二十卷。事迹具《宋史》(卷四四一)、《宋史新編》及《全蜀藝文志》載《酒亭群公畫像記》。

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

按,此爲《漢書》鏤版之始,即所謂淳化本者也。高似孫《史略》自注引《國朝會要》曰:“淳化五年(994)七月,詔選官分校《史記》《前》《後漢》,命陳充、阮思道、尹少連、趙况、趙安仁、孫何校《前》《後漢》。畢,遣内侍裴愈齎本就杭州鏤版。”思道,字元恭,建陽人,中南唐進士,後歸宋爲史館檢討。少連,事迹待考。况,天水人,登進士第;真宗時歷祠部郎中、直史館通判宿州,楊億有送况詩。安仁,字樂道,河南洛陽人,雍熙二年(985)進士;嗜讀書,所得禄賜,多以購書,官至御史中丞。何,字漢公,蔡州人,淳化三年(882)進士第一,累官右司諫。

宋真宗敕校定兩漢書三四九卷正字六卷 宋刁衎等撰 佚

衎,字元賓,昇州人。仕南唐爲秘書郎,從李煜歸宋朝,授太常寺太祝。太平興國中,詔群臣言事,衎上諫刑書,遷大理寺丞,獻文四十篇。真宗即位,獻所著本説,與修《册府元龜》,書成,授兵部郎中。衎以純澹夷雅知名於時,善談笑,喜棋奕,交道敦篤,士夫多推重之。大中祥符六年(1013)卒,年六十九。事迹具《宋史》卷四四一、《宋史新編》卷一七〇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

按,此即景德監本是也。宋《國朝會要》云:“咸平中,真宗命刁衎、晁迥、丁遜覆復兩漢書板本。迥知制誥,以陳彭年同其事。景德二年(1005)七月,衎等上言《漢書》歷代名賢注釋,至有章句不同,名氏交錯,除無考據外,博訪群書,遍觀諸本,校定凡三百四十九卷,籤正二千餘字,録爲六卷以進。”

彭年,字永年,撫州南城人,幼嗜學,著《皇綱論》萬餘言,爲江左名輩所賞。南唐主李煜聞之,召入宫,令幼子仲宣與之游。金陵平,師事徐鉉爲父。雍熙二年(985)進士及第,後附王欽若、丁謂,仕至兵部侍郎。性博聞強記,於朝廷典禮,無不參預,深爲真宗所重。天禧元年(1017)卒,年五十七,謚文僖。著有《唐紀》《大中祥符編敕》(編)、《轉運司編敕》(編)、《廣匀》(重修)、《江南别録》《志異》《宸章集》等。事迹具《宋史》卷二八七、《宋史新編》卷八三、《東都事略》卷四四、《隆平集》卷六及《學士年表》等書。

迥,字明遠,澶州清豐人,太平興國進士,真宗時累官工部尚書,集賢院學士。仁宗即位,遷禮部尚書,累請老,以太子少保致仕,卒年八十四,謚文元。著有《别書金坡遺事》《禮部考試進士敕》《昭德新編》《法藏碎金録》《耄智餘書》《晁文元公道院集要》等。事迹具《宋史》卷三〇五、《宋史新編》卷八四、《東都事略》卷四六、《皇宋書録》卷中、《宋學士年表》等書。遜,事迹待考。

宋仁宗敕校刊漢書一二〇卷 宋余靖等撰 存

靖,本名希古,存安道,韶州曲江人。少不羁檢,以文學稱鄉里。天聖初登第,起家爲贛縣尉,試遷秘書丞。建言班固《漢書》舛謬,命與王洙並校司馬遷、范曄二史,書奏,擢集賢校理。以論范仲淹謫官事,與尹洙、歐陽修相繼貶逐,繇是益知名。慶曆中擢右正言,議論得失,與修、王素、蔡襄,稱爲四諫,時論重之。三使契丹,習外國語,嘗爲番語詩。儂智高叛,經制南事,爲帥十年,不載南海一物。廣州有八賢堂,靖其一也。官至工部尚書,卒謚襄。著有《漢書刊誤》《國信語録》《武溪集》《武溪詩鈔》《余靖諫草》等。事迹具《宋史》卷三三〇、《宋史新編》卷一〇二、《東都事略》卷七十五、《隆平集》卷十四、《名臣碑傳琬琰集》上集卷二十三、《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九、《宋詩鈔》《北宋經撫年表》《修唐書史臣表》《宋人軼事彙編》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

按,此即景祐刊誤本是也。檢《玉海》卷四十九。云:“景祐初,靖言《漢書》差舛,詔與王洙盡取秘閣古本對校。”

又按,景祐乃仁宗年號,今檢《仁宗本紀》不載此事。又靖所建言始末,當時諸書多不詳。明凌稚隆《漢書評林》曰:“景祐二年(1035),秘書丞余靖上言:‘案顔師古《叙例》云:班固《漢書》舊無注解,唯服虔、應劭等各注音義,自名其家。至西晋晋灼,集爲一部,凡十四卷,頗以意增益,時辯二學當否,號曰《漢書集注》。永嘉之亂,此書不至江左,有臣瓚者,莫知氏族,考其時代,亦在晋初,又總集諸家音義,稍以己見續厠其末,掎摭前説,多引《汲冢竹書》,凡二十四卷,分爲兩帙,凡稱《集解音義》,即其書也。蔡謨全取此書散入衆篇,自是以來,始有注本。至唐太宗時,皇太子承乾命顔師古更加刊整,删繁補略,裁以己説,儒者服其詳博,遂成一家。總先儒注解名姓,可見者三十五人,而爵里年代,史闕載者殆半,考其附著及舊説所承,注釋源流,名爵年次,謹條件以聞,望行刊於本書之末,庶令學者啓卷具知。’”

又《史略》卷二“漢書諸家本”條,載景祐刊誤本,云:“景祐元年(1034)秘書丞余靖上言:國子監所印兩《漢書》,文字舛僞,恐誤後學,臣參括衆本,旁據他書,列而辨之,望行刊正。詔送翰林學士張觀等詳定聞奏。又命國子監直講王洙與靖皆赴崇文院讎對。二年(1035)九月校書畢,凡增七百四十一字,損二百一十二字,改正一千三百三十九字。”知此本於舊本之誤,是正不少,而《玉海》引《國史志》云“議者譏其疏謬”。校刊書籍之不易,於此可見!

按,當時余靖校刊史書,不僅《漢書》一書;參與者,亦不止王洙一人。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二〇〇經籍二十七載新校《史記》一三〇卷、新校《前漢書》一〇〇卷、新校《後漢書》九〇卷,引《崇文總目》曰:“皇朝張觀等校定。初,秘書丞余靖上言:國子監所收《史記》《漢書》誤,請行校正。詔翰林學士張觀,知制誥李淑、宋祁與靖及直講王洙於崇文院讎對,靖等悉取三館諸本及先儒注解訓傳六經、小説、《字林》《説文》之類數百家之書,以相參校。凡所是正增損數千言,尤爲精備,逾年而上之。靖等又自録其讎校之説,别爲《刊誤》四十五卷。”據此,靖與王洙二人之功最大,與其事者尚有李淑與宋祁,張觀則總其事。

張觀,字仲賓,昆陵人,南唐時舉進士,歸宋爲彭原主簿,累官廣南西路轉運使卒。著有《二十二國詳異記》。事迹具《宋史》卷二七六、《宋史新編》卷七九等書。

王洙,字原叔,宋城人。少聰悟博學,記問過人,舉進士,累官侍講學士。著有《周易言象外傳》《三朝太平寶訓》《皇祐方域圖記》並《要覽》《地理新書》《三朝經武聖略》《青囊括》《昌元集》《杜詩注》《談録》等。事迹具《宋史》卷二九四、《宋史新編》《隆平集》《名臣碑傳琬琰集》等書。

李淑,字獻臣,若谷子,年十二,真宗幸亳,獻文行在所,真宗奇之,命賦詩,賜童子試秘書省校書郎,寇準薦之,授校書郎館閣校勘。乾興初遷大理評事,修《真宗實録》爲檢討官,書成,改光禄寺丞集賢校理爲國史院編修官。博習諸書,詳練朝廷典故,凡有沿革,帝多諮訪,制作誥命,爲時所稱。著有《三朝訓覽圖》《國朝會要》(編)、《閣門儀制》(編)、《耕藉類事》《六賢傳》《王后儀範》《邯鄲書目》《書殿集》《筆語》《語苑類格》等書。事迹具《宋史》卷二九一、《宋史新編》卷九〇、《東都事略》卷五七、《隆平集》卷七、《宋學士年表》及《北宋經撫年表》等書。

宋祁,字子京,開封雍丘人。與兄庠同時舉進士,禮部奏祁第一,庠第三,章獻太后不欲以弟先兄,乃擢庠第一,而寘祁第十,人呼曰二宋,以大小别之。授直史館,再遷太常博士,同知禮儀院。景祐中詔求直言,祁所奏皆切中時病,後出知許州,甫數月復召爲侍讀學士,史官修撰,祀明堂,遷給事中,兼龍圖閣學士。與歐陽修同修《唐書》,旋出知亳州,自是十餘年間,出入内外,嘗以稿自隨,爲列傳百五十卷。著有《明堂通議》《益部方物略記》《宋景文公筆記》《景文集》《景文詩集》《西州猥稿》《宋景文長短句》等。事迹附見《宋史·宋庠傳》卷二八四。

又按,《玉海》引《國史志》謂此景祐刊誤本“疏謬”,《崇文總目》則謂其“精備”,然其爲當時所重及爲後世之校刊《漢書》者所據,殆無可疑。明凌稚隆《漢書評林》凡例云:“《漢書》本亡慮數十家,景祐間嘗用諸本參訂之,已宋景文(祁)公仍以景祐本參諸本而校之,而慶元所刻,又復以宋景文公本合景祐而重校焉,前輩用心亦密矣。乃今歷三百餘年,所傳寫既久,訛以踵訛,以故魯魚滋甚,非前輩之疏也,予不敢掩其美,併爲附載其目云。”

此景祐本今仍有傳本。《蕘圃藏書題識》卷二載此書題記三則,其一云:“右宋景文公以諸本參校,手所是正,並附古注之末。至正癸丑三月十二日,雲林倪瓚在凝香閣謹閲。”其二云:“顔注班《書》行世諸刻,大約源於南宋槧本,文句或用三劉、宋子京之説,或校刊者用意添改,往往致譌,而剩字尤多,此以後人文理讀前人書之病也。惟是刻乃景祐二年(1035)監本,獨存北宋時面目,惜補版及剜損處,無從取正。然據是可以求添改之迹,誠今日希世寶笈也。後之讀者幸知而珍重之。嘉慶戊午(三年,1798)用校時本一過於讀未見書齋。其所取正文,多别記,兹不論。澗薲顧廣圻。”

其三云:“此北宋精刊景祐本《漢書》,爲余百宋一廛中史部之冠,藏箧中三十來年矣,非至好不輕示人。郡中厚齋都轉偶過小齋,曾一出示,繼於朋好中時一及之,奈余惜書癖深,未忍輕棄,並不敢以議價,致蔑視寶物。因思都轉崇儒重道,昔年出資數萬,敬修吾郡文廟,其誠摯爲何如!知天必昌大其後,以振家聲,故近日收藏古籍,嗜好之篤,訪求之勤,一至於此,則余又何敢自秘所藏,獨寶其寶耶?君家當必有能讀是書者,敢以鎮庫之物輟贈爲預兆云。乙亥季冬士禮居主人。”商務印書館所出版之百衲本二十四史《漢書》,即據景祐本影印。

漢書刊誤三〇卷 宋余靖撰 佚

靖有《宋仁宗敕校刊漢書》已著録。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靖既云:“國子監所印兩《漢書》,文字舛僞,恐誤後學,臣參括衆本,旁據他書,列而辨之,望行刊正。”則是靖先有此書進呈,又奉詔刊誤也。而《崇文總目》又云:“靖等又自録其讎校之説,别爲《刊誤》四十五卷。”則此書之刊行,在景祐本之後。(以上參閲“宋仁宗敕校刊漢書”條。)云四十五卷者,殆其中三十卷爲《漢書刊誤》,餘十五卷爲《史記刊誤》及《後漢書刊誤》。

前漢法語二〇卷 宋洪邁撰 佚

後漢精語一六卷 宋洪邁撰 佚

三國精語六卷 宋洪邁撰 佚

晋書精語五卷 宋洪邁撰 佚

南史精語一〇卷 宋洪邁撰 未見

邁有《史記法語》已著録。

右諸書《宋史·藝文志》並不載,見《文獻通考·經籍考》。

《四庫全書總目》史鈔類存目著録《南史精語》十卷。

按,邁於諸書多有節本,其所纂輯,自《經》《子》至《前漢》,皆曰《法語》;自《後漢》至《唐書》,皆曰《精語》。此所摘宋齊梁陳四朝史中之語也。

此書傳本罕見,《四庫存目》據浙江汪啓淑家藏本著録。

新校前漢書一〇〇卷 宋趙抃撰 佚

抃,字閲道,衢州西安人,進士及第,翰林學士曾公亮薦爲殿中侍御史,彈劾不避權倖,聲稱凜然,京師目爲鑯面御史。歷知睦州、梓州、益州路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以寬爲治。神宗立,召知諫院,未幾擢參知政事,與王安石不合,復知成都,蜀郡晏然。以太子少保致仕。元豐七年(1084)卒,年七十七。贈太子少師,謚曰清獻。著有《成都古今記》《南臺諫垣集》《清獻盡言集》等。事迹具《宋史》卷三一六、《宋史新編》卷一〇〇、《東都事略》卷七十三、《名臣碑傳琬琰集》上集卷八、《三朝名臣言行録》卷五、《宋詩鈔》《宋大臣年表》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著録。

《玉海》卷四十九“嘉祐重校漢書”條云:“嘉祐六年(1061)十二月,命秘書丞陳繹重校《前漢書》,又詔參政歐陽修看詳。熙寧二年(1069)八月六日,參政趙抃進《新校漢書》印本五十册及陳繹所著《是正文字》七卷,賜繹銀絹。先是,景祐二年(1035),秘丞余靖言《前漢書》謬誤,請刊正,詔靖及國子監直講王洙校對,逾年乃上《漢書刊誤》三十卷,九月壬辰詔學士張觀等刊定頒行。”

抃之校《前漢書》,《宋史》本傳不載。《神宗本紀》亦不載。檢《宋史·陳繹傳》云:“繹中進士第,爲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刊定《前漢書》,居母喪,詔即家讎校。”

明凌稚隆《漢書評林》載慶元校定漢書參校諸本,中有熙寧本,云:“熙寧二年(1096),參政知事趙抃進《新校漢書》五十册及陳繹所著《是正文字》十卷。”

則是書實陳繹所校,歐陽修看詳,抃所進呈者也。

按,據《玉海》所云,抃進《新校漢書》之前,景祐間已有《刊誤》本,則抃所進熙寧本,當有所承。宋高似孫《史略》卷二“漢書諸家本”條載宋景文公(祁)參校漢書所用之本甚多,其目爲:

古本。顔師古未注以前本。

唐本。張唐公家所得唐本。

江南本。《金坡遺事》云:“太祖平江南,賜本院書二千卷,皆紙札精妙。”東原《榮氏私記》云:“江南本宣和間出在御府,故流傳入人間。初外氏先君丁常韓通籍睿思殿,因見江南本,愛賞之,無緣借出參校,遂以薄紙分手抄録,及歸,各寫於家,幾年而後畢。”

舍人院本。江南本在舍人院,亦曰舍人院本。

淳化本。《國朝會要》曰:“淳化五年(994)。七月,詔選官分校《史記》《前》《後漢》,命陳充、阮思道、尹少連、趙況、趙安仁、孫何校《前》《後漢》,校畢,遣内侍裴愈賚本就杭州鏤板。”

景德監本。《國朝會要》曰:“咸平中真宗命刁衎、晁迥、丁遜覆校兩《漢書》板本,迥知制誥,以陳彭年同其事。景德二年(1005)七月,衎等上言:‘《漢書》歷代明賢注釋,至有章句不聞,名氏交錯,除無考據外,博訪群書,徧觀諸本,校定凡三百四十九卷,簽正二千餘字,録爲六卷以進。’”

景祐刊誤本。景祐元年(1034),秘書丞余靖上言:“國子監所印兩《漢書》,文字舛僞,恐誤後學,臣參括衆本,旁據他書,列而辨之,望行刊正。”詔送翰林學士張觀等詳定聞奏。又命國子監直講王洙與靖皆赴崇文院讎對。二年(1035)九月校書畢,凡增七百四十一字,損二百一十二字,改正一千三百三十九字。

我公本。今不詳何人。

燕國本。

曹大家本。

陽夏公本。

晏本。

郭本。

姚本。

浙本。

閩本。

抃所進熙寧本,除據景祐刊誤本外,或復多據諸本,而有所校定歟。

(漢書)是正文字七卷 宋陳繹撰 佚

繹,字和叔,開封人,中進士第,爲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刊定《前漢書》。英宗臨政淵嘿,繹爲王箴以獻。判刑部獄,多所平反。帝稱其文學,以爲實録檢討官。神宗朝歷秘書監,集賢學士,知廣州,坐事貶建昌軍,後爲大中大夫卒,年六十八。著有《宰相拜罷圖》《樞府拜罷録》《三省樞密院除目》《東西府記》《南郊附式條貫》《熙寧編三司式》《隨酒式》等。事迹具《宋史》卷三二九、《宋史新編》卷一〇八及《北宋經撫年表》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

按,《玉海》卷四十九“嘉祐重校漢書”條云:“嘉祐六年(1061)十二月,命秘書丞陳繹重校《前漢書》,又詔參政歐陽修看詳。熙寧二年(1069)八月六日,參政趙抃進《新校漢書》印本五十册及陳繹所著《是正文字》七卷,賜繹銀絹。”又《宋史·陳繹傳》卷三二九云:“繹中進士第,爲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刊定《前漢書》,居母喪,詔即家讎校。”參見“趙抃新校前漢書一百卷”條。

史記正誤不著卷數 宋劉夙撰 佚

夙,字賓之,莆田人,同邑林光朝倡聖學踐履之學,夙與弟朔師事之,得其傳。擢紹興二十一年(1151)進士第,除著作佐郎,疏言嚴法守裁僥倖等事,後出知温州。乾道四年(1168)引疾歸,七年(1171)卒,年四十八。著有《春秋解義》《注漢書》《續博古編》、奏議、遺文等。事迹具《宋史翼》卷二十四及《南宋館閣録》卷七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福建通志》卷六十八著述著録。

注漢書不著卷數 宋劉夙撰 佚

夙有《史記正誤》已著録。

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載。《福建通志》卷六十八著述著録。

漢書刊誤一卷 宋張佖撰 佚

佖,字子澄,常州人。仕南唐爲内史舍人,歸宋,官虞部郎中。其親舊官都下,嘗過佖館,止菜羹而已,人稱“菜羹張家”。事迹具《徐公文集送張佖郭賁二先輩序》及《宋人軼事彙編》《宋詩紀事》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玉海》卷四九“景祐漢書刊誤”條引《中興書目》云:“《漢書刊誤》一卷,淳化中史館修撰張佖撰,疏録義涉諸家、字該兩體者,凡六篇,今附見諸卷後。”

是兹篇與余靖《漢書刊誤》三〇卷同爲刊謬之屬。

按,此書作者,《宋史·藝文志》作張泌,誤。泌,宋有兩人:一字順之,浦城人,登大中祥符八年(1015)進士,歷知寶應縣,仁宗時除右正言,知諫院,官至刑部尚書。一是吴人,淳熙間人,器宇粹和,文辭工致,與其弟濤俱有令名。二人之時代,俱與淳化(990—994)不相及,《玉海》作張佖者是,今正。

漢書刊誤四卷 宋劉攽等撰 存

攽,字貢父,敞弟,與敞同登科仕,熙寧中判尚書考功同知太常禮院。嘗貽安石書,論新法不便,安石怒,斥通判泰州,知曹州。曹爲盜區,重法不能止,至則治尚寬平,盜亦衰息。哲宗初,加直龍圖閣,知蔡州,數月,召拜中書舍人。卒,年六十七。所著有《彭城集》《文選類林》《中山詩話》《公非先生集》等,並與兄敞及兄子奉世等撰《漢書標注》。事迹附見《宋史·劉敞傳》。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玉海》卷四九云:“《東漢刊誤》四卷,劉攽嘉祐八年(1063)奉詔與錢藻等六人刊正《後漢書》,攽增損其書,凡字點畫偏旁不應古及文句缺衍,或引采經傳有謬誤者,率以意刊改。”

錢藻,字醇老(一作純老),錢塘人。幼孤,刻厲於學,皇祐五年(1053)進士,又中制科,爲秘書校理。歷遷侍讀學士,知審官東院,元豐五年(1082)正月卒,年六十一。《宋史》有傳。

按,此書傳本不多。清宣統三年(1911)羅振玉輯刊《宸翰樓叢書》,據宋本景印收録。

前漢書綱目一卷 宋富弼撰 佚

弼,字彦國,河南人,少篤學有大度,范仲淹以爲王佐才。仁宗復制科,舉茂材異等,授將作監丞。慶曆中知制誥,再使契丹,力拒割地,辨和戰之利害,使北之民,不見兵革者數十年。還拜樞密副使,至和中拜中書門下平章事,與文彦博並相,天下稱富文。以母憂去位。英宗立,召爲樞密使,封鄭國公。熙寧中再入相,會王安石用事,弼度不能爭,稱疾求退。加拜司空,進封韓國公致仕。元豐六年(1083)八月卒,年八十。著有《契丹議盟别録》《救濟流民經畫事件》《奉使語録》《奉使别録》《富鄭公詩集》等。事迹具《宋史》卷三一三、《宋史新編》卷九六、《東都事略》卷六八、《名臣碑傳琬琰集》上集卷五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宋史》本傳不云弼有此書,諸家書目亦罕見著録,以書名覘之,殆擧《漢書》事目,以備檢閲者也。

兩漢刊誤一卷 宋劉攽撰 佚

攽有《漢書刊誤》四卷已著録。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此書《宋志》不題撰人。考宋趙希弁《讀書附志》載《西漢刊誤》一卷《東漢刊誤》一卷,云:“右宣德郎守太常博士充國子監直講劉攽所撰也。仁宗讀《後漢書》,見‘墾田’字皆作‘懇’字,使侍中傳詔中書使刊正之,攽爲學官,遂刊其誤爲一書云。”

《玉海》卷四十九引《中興書目》著録劉攽《東漢刊誤》四卷,注云:“《西漢刊誤》一卷,相傳以爲攽之書。”

是趙希弁以爲此亦攽之書,而王應麟則疑不敢定,今據《讀書附志》補正。攽之《東漢刊誤》四卷猶有傳本,而此書則已不傳。

三劉漢書標注六卷 宋劉敞、劉攽、劉奉世等撰 佚

敞,字原父,臨江新喻人,舉慶曆進士,廷試第一。編排官王堯臣,其内兄也,以親嫌自列,乃以爲第二。歷右正言,知制誥,奉使契丹,素知山川道徑及異獸形狀,遼人歎服。改集賢院學士,判御史臺。敞學問淵博,自佛老卜筮天文方藥山經地志,皆究知大略。長於春秋,有《春秋權衡》《春秋傳》《春秋意林》《公是集》等書。世稱公是先生。事迹具《宋史》卷三一九本傳。

攽有《漢書刊誤》四卷已著録。

奉世,字仲馮,敞子,天資簡重有法度,中進士第。元祐初度支左司郎中,起居郎,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户部、吏部侍郎,權户部尚書,七年(1092),拜樞密直學士僉書院事。既而章惇當國,奉世乞免去,終端明殿學士,年七十三。奉世優於吏治,尚安靜,文詞雅贍,最精漢書學。事迹附見《宋史·劉敞傳》。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郡齋讀書志》卷七史評類著録《三劉漢書》一卷,晁氏曰:“右皇朝劉敞(原父)、弟攽(貢父)、子奉世(仲馮)撰。劉跂嘗跋其書尾云:‘余爲學官亳州,故中書劉舍人貢父實爲守,從容出所讀《漢書》示余曰:“欲作補注,未能也,然卷中題識已多。”公之子方山亞夫録。’”

《直齋書録解題》卷四正史類著録《三劉漢書標注》六卷,陳氏曰:“侍讀學士清江劉敞(原父)中書舍人劉攽(貢父)、端明殿學士劉奉世(仲馮)撰。奉世,敞之子也。又本題《公非先生刊誤》,其實一書。公非,貢父自號也。《漢書》自顔監之後,舉世宗之,未有異其説者,至劉氏兄弟始爲此書,多所辨正發明。”

按,是書晁《志》一卷,陳《録》六卷,《玉海》《宋志》《通考》亦作六卷,疑晁氏所見爲不全之本。

又按,陳《録》以此書與公非之《東漢刊誤》爲一書,實誤。攽既與敞父子合著《漢書標注》,又奉詔撰《東漢刊誤》,世人每誤以爲一書,其實一正《漢書》之失,一正《後漢書》之誤,其非一書甚顯。清《四庫全書總目》著録宋吴仁傑《兩漢刊誤補遺》一〇卷,《提要》雖已辨明爲二書,而謂二書合行,所題或從彼,或從此,所説亦未爲碻。今攽書猶在,可得而證也。

宋徐度《卻掃編》卷下曰:“《漢書·陳勝傳》:‘勝攻陳,陳守令皆不在,獨與守丞戰譙門中。’晋灼曰:‘譙門,義闕。’顔師古曰:‘譙門,謂門上爲高樓以望耳,樓一名譙,故謂美麗之樓爲麗譙。譙亦呼爲巢,所謂巢者,亦於兵車之上爲巢以望敵也。’今流俗本譙字下有城字,非也。譙城已下矣。劉貢甫以謂譙陳之旁邑,此適譙之門耳,猶今京師有宋門、鄭門之類也。又《田横傳》高祖曰:‘横來大者王,小者侯。’師古曰:‘大者謂横身,小者其徒衆也。’劉貢甫以謂者,則也。古人之語多如此。謂横來大則王,小則侯耳。方是時從起蜀漢功臣未盡封,安得地封田横之徒衆乎?蓋劉原甫與原甫之子仲馮皆精於《漢書》,每讀隨所得釋之,後成一編,號《三劉漢書》,其正前人之失,皆此類也。”

《玉海》卷四十九云:“《漢書標注》六卷,劉敞、攽、奉世,標注誤失。”

斯編雖佚,由諸書所述,尚可略知其梗概。

兩漢刊誤補遺一〇卷 宋吴仁傑撰 存

仁傑,字斗南,一字南英,自號螙隱。其先洛陽人,居昆山。博洽經史,有俊才,講學朱子之門,登淳熙進士。所著有《古易集》《禘袷綿叢書》《周易圖説》《樂舞新書》《廟制罪言》《郊祀贅説》《鹽石丙丁》《離騷草木疏》等。事迹具《吴中舊事》《昆山縣志》及《宋史翼》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卷首載曾絳淳熙己酉十六年(1189)閏月五日序,云:“《兩漢刊誤補遺》者,隱居士河南吴南英之所作也。居士博學嗜古,識見精詣,天資絶人,其于書也不苟讀,必參覈是正,窮極根柢,不極不止也。自進士時,已刻意,既決科,志益苦,雖日治文案,若不暇給,暮夜輒親膏火,與書爲市,或通昔脋不至席,所至,未嘗飾竿牘以干薦進,一意于書。嘗曰:先秦古書,世禩綿邈,又多得于散佚,故雖知而難讀,西漢特近古,儒先耳目,相接未遠,二史何多疑也!班書繇服、應而下,音解注釋,無慮數十家,世獨以師古去取爲正,而公是、公非先生,與其子西樞公所著刊誤,盡擿其失,漢事至三劉,若無遺恨矣。今熟復之,亦容有可議,或者用意之過,與夫偶忘之也。乃據古引誼,旁搜曲取,凡邑里之差殊,姓族之同異,字畫之乖訛,音訓之舛逆,句讀之分析,指意之穿鑿,及他書援據之謬陋,畢釐而正之,的當精確,如親見孟堅、蔚宗執筆,身歷其山川城郭,目擊東西都事者。一時宗工文師,翕然稱之,以爲多前聞人所未到,周益公遺親黨書曰:‘吴斗南博物洽聞,今之五總龜也。’其宰羅田之明年,以書抵余曰:‘我力貧,刊是書且成,子其爲我序之。’余笑曰:‘居士月卻兼奉七萬錢,廩入有幾,而暇及此?’然平生辛苦所得,不私諸己,又遺之人,則是書必行遠也,必益于學者也。果焉用余言?余既敬慕其博,且重辱其索,故爲道其略如此。居士又嘗爲漢通鑑,輯編年紀傳之長而去其短,非遷、固本語,一辭弗贅,與是書實相表裡,後當録續見于世。斗南,其舊字云。”

《四庫全書》正史類著録,《提要》云:“是書前有淳熙己酉(十六年,1189)曾絳序,稱仁傑知羅田縣時自刊版。又卷末有慶元己未(五年,1199)林瀛跋,稱陳虔英爲刊於全州郡齋。殆初欲刊而未果,抑虔英又重刊歟?舊刻久佚,此本乃朱彝尊之子昆田,鈔自山東李開先家,因傳於世。據其標題,當爲劉攽兩漢書刊誤而作,而書中乃兼補正劉敞、劉奉世之説。考趙希弁《讀書附志》載《西漢刊誤》一卷《東漢刊誤》一卷,稱劉攽撰。《文獻通考》載《東漢刊誤》一卷,引《讀書志》之文,亦稱劉攽撰。又載《三劉漢書標注》六卷,引《讀書志》之文,稱劉敞、劉攽、劉奉世同撰。又引陳振孫《書録解題》,稱别本題《公非先生刊誤》,其實一書。徐度《卻埽編》引攽所校《陳勝》《田横傳》二條,稱其兄敞及兄子奉世,皆精於《漢書》,每讀,隨所得釋之,後成一編,號《三劉漢書》。以是數説推之,蓋攽於前後漢書初各爲《刊誤》一卷,趙希弁所説是也;後以攽所校《漢書》與敞父子所校合爲一編,徐度所記是也。然當時乃以攽書合於敞父子書,非以敞父子書合於攽書,故不改敞父子漢書標注之名,而東漢一卷,無所附麗,仍爲别行,則馬端臨所列是也。至别本乃以攽書爲主,而敞、奉世説附入之,故仍題刊誤之名,則陳振孫所記是也。厥後遂以《東漢刊誤》併附以行,而兩漢刊誤名焉。仁傑之兼補三劉、蓋據後來之本,而其名則未及改也。《文獻通考》載是書十七卷,《宋史·藝文志》則作十卷。今考其書,每卷多者不過十四頁,少者僅十二頁,勢不可於十卷之中析出七卷;而十卷之中,補前漢者八卷,補後漢者僅二卷,多寡亦太相懸,殆修《宋史》時已佚其七卷,以不完之本著録歟?劉氏之書,於舊文多所改正,而隨筆標記,率不暇剖析其所以然。仁傑是書獨引據賅洽,考證詳晰,元元本本,務使明白無疑而後已,其淹通實勝於原書。雖中間以麟止爲麟趾之類,間有一二之附會,要其大致固瑕一而瑜百者。曾絳序述周必大之言,以博物洽聞稱之,固不虚矣。”

按,此書刊本久佚,今所見者並爲鈔本。臺灣所藏善本有:臺北“故宫博物院”藏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臺北“國家圖書館”有舊鈔本四部,其中一部有清鮑廷博手校並跋,兼過録朱彝尊、盧文弨題記,此本即《知不足齋叢書》本所據之底本。又前國立北平圖書館有舊鈔本一部,今寄存臺北“國家圖書館”。清同治中,李光廷輯刊《反約篇》,光緒中馮兆年輯刊《翠瑯玕館叢書》,民國二十四年(1935)南海黄肇沂輯刊《芋園叢書》,並收録此書。以上諸善本及叢書本,並爲十卷本。清乾隆道光間長塘鮑廷博輯刊《知不足齋叢書》及清同治中真州張丙炎輯刊《榕園叢書》,所收此書有附録一卷。附録載《吴中舊事》《昆山縣志》所載《吴氏小傳》。

又按,此書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作十七卷,《文獻通考》據陳氏著録亦作十七卷;《宋史·藝文志》及昆山縣志本傳作十卷;今所見諸善本及叢書本亦並作十卷。《四庫全書總目》據兩准馬裕家藏朱彝尊之子昆田鈔本著録,亦爲十卷本,而以爲已遺七卷,此提要已詳之矣。鮑廷博則以爲當時原有二刻,今特録其説以備考。鮑氏跋云:“按宋時刊班范二史之誤者,吴氏之前凡有四家。余靖、張泌祐按,泌,當作佖。及無名氏三書。祐按,即指西漢刊誤一卷,《宋志》不著撰人。不可得見已,劉氏原本久無專刻。國朝乾隆四年(1739)武英殿校刊經史,始據慶元舊本《漢書注》中增入一家之言,幸垂不朽。吴氏此書,發明辨正,精確不磨,其於劉説,銖量黍較,亦無少假借,雖名補遺,實多匡誤,尤不可令其無傳也。友人郁君佩先,嘗以葉石君舊鈔相貽,今年,學士盧抱經先生復自金陵以校本寄示,且有不靳傳鈔之約。博因取葉本參合是正,壽之棗梨,俾讀者無筆札之勞,庶幾其傳益廣矣。是書直齋陳氏《書録解題》作十七卷,今本十卷,與《宋史·藝文志》合,初疑解題之誤,及考延令宋板書目,亦云十七卷,似當日原有二刻也。至劉書晁公武《讀書志》以爲劉攽著,引攽自序,稱英宗讀《後漢書》,見墾田字皆作懇,令國子監刊正之,攽爲直講,校正其誤。治平三年(1066)奏御。晁、陳二氏又别載《三劉漢書標注》一書,則攽與兄敞及敞子奉世所作也。陳氏獨云標注與《刊誤》實爲一書,别本題作《公非先生刊誤》耳。今考吴書曾絳序亦指三劉爲言,陳説似爲有據。然晁氏於劉攽書題曰《東漢刊誤》,三劉書晁、陳俱題曰《漢書標注》,蓋攽奉命校刊,實止范書,其自序甚明。三劉所著,不曰兩漢者,只及班史耳。觀慶元本前書則三劉並録,後書僅存攽語,亦甚可證也。若吴氏此書似合標注刊誤而通補之,其只稱刊誤者,亦以二書名異而體裁實同耳。惟是直齋既作《解題》,於二書必皆寓目,顧何以漫爲此言耶?又按竹垞先生跋以命攽劉《刊誤》爲仁宗事,而攽序實在英宗治平間。考仁宗在位雖有校刊《後漢書》之命,然事在景祐初元,維時攽尚未登第,距爲學官時幾三十年。此朱跋偶然筆誤,不足異也。

兩漢史贊評不著卷數 宋方汝一撰 佚

汝一,生平待考,著有《易論》二十篇、《小園僻稿》一卷、《中興將相論》《范史新評》等。

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載,《福建通志》卷六十八“著述”著録。

班馬異同三十五卷 宋倪思撰 宋劉辰翁評 存

思,字正父,歸安人,孝宗乾道二年(1166)進士,淳熙五年(1178)中宏詞科,爲著作郎,官至禮部尚書,以忤史彌遠罷,卒謚文簡。著有《易訓》《中庸集義》《論語義證》《合宫嚴父書》《北征録》《歷官表奏》《翰林奏草》《翰林前稿》《翰林後稿》等。事迹具《宋史》卷三九八、《宋史新編》卷一四九、《南宋書》卷四十二、《慶元黨禁》《宋中興學士院題名録》及《南宋館閣續録》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載,《四庫全書總目》正史類著録。韓敬序此書云:“鄉先正宋倪文節公有班馬異同一書,當時館閣極貴重之,又得須溪先生評定,遂使龍門、蘭臺精神面目,從故紙生動,真識史者一快助者。文節以直諫著光寧時,重華之對,姜氏之講,明大倫於天下,皆言人所不能言。當侂胄柄國,士大夫捐棄廉恥,匍匐私門,恩主恩父之稱,遍於縉紳,誰敢以騎虎不下面斥之者?暨彌遠拜相,制詞僭錯,公抗疏引董賢事折之,遂得罷歸。其生平如此。歸而逍遥兼山霅水之間,讀書談道,自謂有十五樂而無一憂,有三十幸而無一敗,意此其胸次洒洒,真足上下千古,宜乎爲須溪先生所服膺也。余又嘗見元人張浩贈須溪詩曰:‘首陽餓夫甘一死,叩馬何曾罪卒已。淵明頭上灑酒巾,義熙以後無全人。’蓋宋祀既移,終身不出,與《史記》之避紂,《漢書》之不事莽者,同一風致,豈獨以賞鑑擅長耶?先生視文節爲前輩,偶得其書,親爲品隲,條分縷析,比他帙更精,繇其薑桂性合,蘭茞臭同,故於操觚之中,寓執鞭之意,不然,當蓬山鳳池之間,著述殊夥,豈無有作《南園記》,譔《元龜策》者,何足辱先生一唾哉。余既爲文節鄉人,而發先生遺書頗多,故尚論其世,以告世之善讀班馬者。”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曰:“舊本或題宋倪思撰,或題劉辰翁撰。楊士奇跋曰:‘《班馬異同》三十五卷,相傳作於須溪,觀其評論批點,臻極精妙,信非須溪不能,而《文獻通考》載爲倪思所撰,豈作於倪,而評論出於須溪耶?’其語亦兩持不決。案:《通考》之載是書,實據《直齋書録解題》,使果出於辰翁,則陳振孫時何得先爲著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編大旨以班固《漢書》多因《史記》之舊而增損其文,乃考其字句異同以參觀得失。其例以《史記》本文大書,凡《史記》無而《漢書》所加者,則以細字書之;《史記》有而《漢書》所删者,則以墨筆勒字旁,或《漢書》移其先後者,則注曰《漢書》上連某文,下連某文;或《漢書》移入别篇者,則注曰《漢書》見某傳。二書互勘,長短較然,於史學頗爲有功。昔歐陽修編集故録跋尾,以真迹與集本竝存,使讀者尋删改之意,以見前人之用心,思撰是書蓋即此意。特修所列者一人之異同;思所列者兩人之異同,遂爲創例耳。其中戮力作勠力,沈船作湛船,由是作繇是,無狀作亡狀,鈇質代斧質,數却作數卻之類,特今古異文;半菽作芋菽,蛟龍作交龍之類,特傳寫譌舛,至於秦軍作秦卒,人言作人謂,三兩人作兩三人之類,尤無關文義,皆非有意竄改,思一一贅列,似未免稍傷繁瑣。然既以異同名書,則隻字單詞,皆不容略,失之過密,終勝於失之過疏也。至英布、陳涉諸傳,軼而未録,明許相卿作《史漢方駕》始補入之,則誠千慮一失矣。”

按,《四庫》本據浙江汪汝瑮家藏本著録,未審爲何時刻本。至若明嘉靖十六年(1537)李元陽福建刊本,則題“宋倪思撰,元劉會孟評,明李元陽校”。則此書之爲倪思所撰,劉辰翁所評甚明。

劉辰翁,字會孟,廬陵人,景定三年(1262)廷試,時賈似道專國,欲殺直臣,以塞言路,辰翁因對策極論之,雖忤賈意,而理宗嘉之,寘内弟。以親老,清濂溪書院山長,江萬里、陳宜中薦居史館,除太學博士,皆固辭。宋亡,託方外之歸,著有《須溪集》《評放翁詩選》等。

事迹具《南宋書》卷六十三、《宋史翼》卷三十五、《宋季忠義録》卷十六等書。

又按,此書之傳本甚多,臺北“國家圖書館”有明嘉靖十六年(1537)李元陽福建刊本一部,另有一部則爲前國立北平圖書館寄存者。又有明天啓甲子(四年,1624)聞啓祥刊本一部,晚明刊本一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有李元陽刊本一部。臺北“故宫博物院”則有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一部,李元陽刊本一部,另晚明刊本一部,則存卷一至卷十六。又此書明凌稚隆及孫鑛並曾先後增訂,今臺北“國家圖書館”藏有凌氏訂補者,題《史漢異同補評》,明萬曆間吴與凌氏刊本;孫氏所增訂者則題《補訂班馬異同》十二卷,臺北“國家圖書館”有清百尺樓鈔本一部。

漢書彙識不著卷數 宋林囿撰 佚

囿,事迹待考。

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載,見《福建通志》卷六十八著述。

西漢發微不著卷數 宋林 虙撰 佚

虙,字德祖,福州福清人,寓吴縣,旦長子。紹聖四年(1097)進士,歷開封府左司録,上章請老歸。著有《詩解補闕》《禮經總括》《釋奠解》《西漢詔令》《元豐聖訓》等。事迹具《宋史翼》卷二十六。

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載,見《福建通志》卷六十八著述。

西漢比事録不著卷數 宋陳 珙撰 佚

珙,字子重,福建仙游人。以太學内舍登嘉定元年(1208)進士,歷復州教授,永春丞,郡守真德秀愛之,俾入郡幕。後試教官科擢首選,知永春縣,遷兩浙路運管卒。事迹略具《莆陽文獻傳》卷二十。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載。見《福建通志》卷六十八。

西漢決疑五卷 宋王述撰 佚

述,字致君,宛邱人。事迹待考。考宋代王述者有三人:一善畫羅漢,學盧楞伽,《嘉定赤城志》有小傳;一莘縣人,旦之後,父倫謚節愍,倫死難,述負骨自河間返葬蘇州之陽山,遂家吴中;一官太常博士,宋庠《元憲集》卷二十四有《太常博士通判滑州王述可尚書屯田員外郎殿中丞前知濰州徐起殿中丞通判安肅軍祁可久並可國子博士制》。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載,《直齋書録解題》著録,陳氏曰:“國子司業宛邱王述(致君)撰。一曰失實,二曰引古,三曰異言,四曰雜證,五曰注釋。”其内容大致可想見。

西漢發揮一〇卷 宋劉涇撰 佚

涇,字巨濟,簡州陽安人,熙寧進士,爲經義所檢討,歷太學博士。元符末,官至職方郎中。事迹具《宋史》卷四四三、《宋史新編》卷一七〇及《東都事略》卷一一六等書。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見《郡齋讀書志》。晁氏曰:“皇朝劉涇(巨濟)撰。涇,蜀人。”

吕氏前漢論三〇卷 宋吕大忠撰 佚

大忠,字晋伯,汲郡人,徙藍田,皇祐進士,爲簽書定國軍判官。熙寧中,王安石議遣使諸道,立緣邊封溝,大忠陳五不可,遂罷不遣。紹聖三年(1096)知渭州,與章淳等議不合,徙知同州,遷寶文閣待制,致仕卒。著有《藍田吕氏鄉約》《郷儀》《輞川集》、奏議等。事迹具《宋史》卷三四〇、《宋史新編》卷一一四等書。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載,《郡齋讀書志》著録。晁氏曰:“予得其本於銅梁令吕肇修撰,汲陵諸孫也。”

兩漢博議不著卷數 宋王遇撰 佚

遇,字子合,一字子正,號東湖,龍溪人,乾道五年(1169)進士,受學朱熹、張栻、吕祖謙之門。歷長樂令,通判贛州,薦章交上。時韓侂胄當國,遇不少貶。侂胄敗,召爲太學博士,累官右司郎中。嘉定四年(1211)卒,年七十。著有《論孟講義》及文集。事迹具黄榦《勉齋集·朝奉郎尚書吏部右曹郎中王公行狀》卷三十三。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見《福建通志》卷六十八。

西漢補注一〇卷 宋吴莘撰 佚

莘,字商卿,吴興人,淳熙八年(1181)進士,教授,與錢之望合著《楚州圖經》。事迹略具《吴興掌故集》卷四。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載,《郡齋讀書志》著録,晁氏云:“右國子博士吴莘(商卿)所著也,倪思爲之序。”

兩漢筆記一二卷 宋錢時撰 存

時,字子是,號融堂,淳安人,不爲世儒之習,以易冠漕司,既而絶意科舉,究明理學。主象山書院,議論宏偉,聞者皆有得焉。丞相喬行簡薦授秘閣校勘,太史李心傳奏召史館檢閲。著有《融堂四書管見》《蜀阜集》等。事迹具《宋史》卷四〇七、《宋史新編》卷一五五等書。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宋史》本傳載之,又《欽定續文獻通考》《四庫全書總目》史評類、《宋史·藝文志·補》並著録。

此書無序跋。其例以兩《漢書》舊文爲綱,而附論説於其下。葉盛《水東日記》卷十二載《宋薦錢時省剳繳狀》,稱斯編“類皆痛漢氏襲秦之弊,而尤反覆致意於後世,所以不敢望三代之治,又見其學之爲有用”。《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則謂其“前一二卷頗染胡寅《讀史管見》之習,如蕭何收秦圖籍,則責其不收六經;又何勸高帝勿攻項羽歸漢中,則責其出於詐術;以曹參文帝爲陷溺於邪説,而歸其過於張良,於陸賈《新語》則責其不知仁義,皆故爲苛論以自矜高識。三卷以後乃漸近情理,持論多得是非之平。其中如於張良諫封六國後,論封建必不可復,郡縣不能不置;於董仲舒請限民名田,論井田不可行;於文帝除肉刑,亦不甚以爲過,尤能滌講學家胸無一物高談三代之窠臼。至其論董仲舒對策,以道之大原不在天而在心,則金谿學派之宗旨。論元帝以客禮待呼韓邪,論光武帝閉關謝西域,皆極稱其能忍善讓,則南渡和議之飾詞。所謂有爲言之者置而不論可矣。”

按,兹篇之卷數,歷來所著録並作十二卷。《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曰:“嘉熙二年(1238)嘗經奏進,前有尚書省剳稱十二卷,與此本合,葉盛《水東日記》以爲不完之本,非也。”按,今檢《水東日記》卷十二云:“胡參政拱辰藏其鄉先生宋融堂錢時(子是)《周易釋傳》一册十二卷,《兩漢筆記》一册六卷,蓋皆不完之書。”然則葉皆所稱不完者,乃指六卷之本,並不誤,提要偶疏也。

又按,是書傳本罕見,《四庫簡明目録標注》謂路氏有鈔本。《四庫總目》據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著録。

漢書雜論一卷 宋劉子翬撰 存

子翬,字彦冲,號屏山,又號病翁,崇安人。以父任判興化軍,年三十,以父死難,哀毀致疾。不堪吏事,辭歸武夷山,講學不倦。卒年四十七。著有《十論》《屏山集》等。事迹具《宋史》卷四三四、《宋史新編》卷一六五、《南宋書》卷十四等書。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載,《郡齋讀書志》著録。

今有《淡生堂餘苑》本。

漢書司馬相如傳注不著卷數 宋高似孫撰 佚

似孫,字續古,號疏寮,鄞县人。夙有俊聲,詞章敏瞻。淳熙十一年(1184)進士,歷官校書郎,守處州,卒贈通議大夫。著有《緯略》《史略》《子略》《硯箋》《騷略》《剡録》《疏寮集》《煙雨集》等。事迹具《宋史翼》卷二十六、《南宋館閣續録》卷八等書。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史略》卷二“張揖漢書注”條下似孫曰:“司馬相如傳最難注。予嘗注此傳,大費氣力。”

是高氏嘗著此書,是否行世,則莫可考矣。

漢書辨正不著卷數 宋朱子文撰 佚

子文,事迹待考。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宋末劉之問刊《漢書》,曾將此書散入《漢書》各條下,今本猶有存者。

後漢書年表一〇卷 宋熊方撰 存

方,字廣居,豐城人,由上舍生官至迪功郎,權灃州司户參軍。

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載,《四庫全書總目》正史類著録。

按,此書卷前有熊氏《補後漢書年表序》《補後漢書年表進表》及《補後漢書年表進狀》,然俱不著年月。惟表中有“皇帝陛下奮神武以撥亂致太平而中興,仰稽聖功,同符光武”之語,又有“灑宸翰於九經,永光庠序;焕雲章於八法,冠絶鐘王”之語,《四庫提要》據以爲南渡初人。熊氏自序云:“臣聞昔司馬遷、班固之爲史,皆謹於表年,從春秋之法大一統,以明所授蓋天子之事也。至范燁作東漢史,僅畢紀傳,而表志未立。蕭梁時劉昭補注舊志,又不及表,殆非聖人所以辯正朔、存褒貶之意,史家大法,于此隳廢。且東漢之治,凡一百九十五年,前繼西京之盛,而一代信史,有不足於遷、固,稽之聖人,垂戒大訓,尚有遺闕,甚非所以昭中興之偉績也。臣今輒集《補後漢年表》十卷,以足范、劉之未備,庶史册之文稍全,而繼體統元之旨自明,聖人之制不泯也。凡表之義例,一據燁、昭舊文,不敢復取他説,以汩其傳。至綱目條章,稍倣前書;其有闕疑,則俟後之君子。”

全書十卷者:《同姓王侯表》二,《異姓諸侯表》六,《百官表》分上下各二。此書一本范氏舊文,義例則仿之前書,而稍爲通變。如王子、外戚、恩澤諸侯表,皆不復分析,惟各書其狀於始封之下,而以功以親,自可瞭如指掌。又百官雖因西漢而廢置不一,方取劉昭之志,自太傳至河南尹凡二十有三等,以繫於年,而除拜薨免之實悉見,故《四庫提要》稱其貫穿鉤考,極爲精詳,綱目條章,亦燦然有法。然中間端緒繁密,踳駁之處亦間有之,《四庫提要》舉其失有三端:一曰爲例不純:如海昏侯會邑、安衆侯松,其肇封固自西漢,而前書皆云今見爲侯,則明、章以後尚嗣封不絶,自應在東京列侯之數,雖史文闕略,不能得其傳世之詳,亦當標其國號名屬,而注云後闕,始合史法,方乃因其世系無徵,遂黜其名,僅以見前書《王子侯表》一語,附識篇末,審如是,則城陽恭王祉,亦見前書《王子侯表》,何以此書又得載入乎?二曰考核偶疏:如伏完乃伏湛七世孫,襲封不其侯,見於《湛傳》及《皇后紀》者甚明,惟袁宏《漢紀》有建安元年封董承伏完十三人爲列侯之文,范史誤採入本紀中,方不加考辨,於伏湛下既書侯完嗣爵,而孝獻時諸侯表内又别出一列侯伏完,殊爲複舛;又如《皇后紀》稱完爲屯騎校尉,建安十四年卒,子典嗣,是曹操弒伏后時,完已先卒,故史但稱操殺后兄弟宗族而不及完,方乃誤以爲曹操所誅,國除,而於侯典一代竟不列入;又如漢壽亭侯,世但稱壽亭侯,沿習舊譌,未能糾正。三曰采摭未備:如漢制以太傳至將軍爲五府,自大將軍、車騎將軍、度遼將軍以外,其餘雜將軍號,隨時建置,見於紀傳者尚多,乃於《百官表》内槩不之及,頗傷闕漏。

又按,此書傳本不多見。《四庫全書》據編修汪如藻家藏本著録者,係開萬樓鈔本。説見《四庫簡明目録標注》。清鮑廷博嘗得宋刊本,請錢大昕勘審,復經盧文弨考訂,然後付諸梓,即知不足齋刻本是也。惟此刻本,舛漏尚多,嘉慶十七年(1812),錢唐諸以敦乃復取全史參互而釐正之,撰爲《熊氏後漢書年表校補》一書,洵爲此書之功臣。民國二十五年二十六年(1936—1937)二十五史刊行委員會輯《二十五史補編》,即收有方書及諸書,由開明書店排印出版。此外,嘉慶中金德輿輯刊《桐華館史翼》,所收此書,即據鮑本著録。今臺灣所見此書之善本,僅臺北“故宫博物院”所藏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范史新評不著卷數 宋方汝一撰 佚

汝一,有《兩漢史贊評》已著録。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載,見《福建通志》卷六十八。

東漢通史五〇卷 宋翟汝文撰 佚

汝文,字公巽,丹陽人。登進士第,徽宗時拜中書舍人,外制典雅,一時稱之。紹興元年(1131),召爲翰林學士,兼侍講,同提舉修政局,忤秦檜。除參知政事,檜劾其專擅,罷去以卒,門人私謚忠惠。著有《忠惠集》。事迹具《宋史》卷三七二、《宋史新編》卷一二八、《南宋書》卷二十一、《京口耆舊傳》卷四及《宋人軼事彙編》等書。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檢《忠惠集》附録載《孫繁重刊翟氏公巽埋銘》,云:“公言范曄《後漢書》語近詞冗,事多注見,其自叙云筆勢縱横,比方班氏,非但不愧,今叢陋乃爾,豈筆削未定,緣事被誅,遂傳之耶?乃删取精要,總合傳注,作《東漢通史》五十卷。”

後漢書精要不著卷數 宋劉 攽撰 佚

攽有《漢書刊誤》四卷已著録。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今檢《彭城集》卷三十四《後漢書精要序》云:“臣聞學古建事,王人貴乎多聞;論事誦書,前哲謂之尚友。然惟述作異體,簡編具文,華實參並,源派殊别。是以繙十二經之説,有太縵之嫌;拿三百篇之詩,或一言可蔽。宜其薈蕞樞要,搴擷菁英,張衆目于在綱,察專車于觀節。指掌可見,括囊無遺,而後博覽,鮮寡要之虞,好古有知言之選矣。昔我仁祖皇帝,聖由天縱,道隆日躋,惟睿以職教化之源,惟深以通億兆之志,參天兩地,既成獨化之功,聚精會神,而以衆善爲道,聽覽餘暇,無事棄日,翱翔詩書之林,考合天人之際。歷代善敗之效,日陳于前;百子是非之論,壹概諸聖。乃詔臣等以常所進讀漢書,剟其精義,與夫善謀,别爲短書,槩見大略。若夫政化之要,禮刑之殊,材良節義之風,智勇名實之效,間見層出,悉使粲明,介善毛惡,咸可記省。臣等無右尹之智,不足知祈招之詩;非班伯之才,曷能出金華之業。綿歷歲序,僅終筆削,流示方來,永觀大訓,有以見元聖之稽古,上德之知言。隆禮群儒,折衷妙論,豈特當瞍矇之賦,充衡石之程而已哉。伏惟皇帝陛下,體道合于自然,好善常若不及,自百王之垂憲,與多之士周爰,惟始有遺,常以虚受,矧復念繩武之至重,思詒謀之又開,固將續盛節于丕承,加睿心于善述,則新書之傳,其邁越于前世矣。臣等猥以末學,親遘盛際,藏書柱下,竊自比于史儋,注籍南宫,曾莫階于楊賜。仰誦休烈,紬詞序端,聲其荒蕪,愧于崖略云爾。”

按,《宋史》本傳云:“邃于史學,作《東漢刊誤》。”此書則奉詔所修,可補史傳之不足。

季漢正義不著卷數 宋胡從聖撰 佚

從聖,事迹待考。

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檢林景熙《霽山文集·季漢正義序》卷五云:“《通鑑》,《魯史》也;《綱目》,《春秋》也。《魯史》載二百四十二年行事,至《春秋》筆削嚴矣。或問紫陽夫子曰:‘《通鑑》《綱目》主意安在?’答曰‘主正統。’每閲其書,莽大夫如編,魏荀攸,晋處士,唐特進,筆削一字,間况老瞞漢盜,玄德漢胄,史不當黜胄而與盜,故以蜀漢系統,上承建安,下接泰始,而正統於是大明,用《春秋》法也。同時文昭朱子,作三國紀年,亦以蜀漢爲正,然而不廢前史者,猶《魯史》之於《春秋》也。正統在宇宙間,五帝三王之禪傳,八卦九章之共主,土廣狹、勢強弱不與焉。泰山河百二視江左一隅之晋,廣狹強弱,居然不侔,然五胡不得與晋齒,秦雖繫年,卒閨也,世無魯連子,豈惟紫陽悲之?胡君從聖,學古篤,任道毅,既重志三國,又爲《季漢正義》,於以翼前修而扶正統,意何切也!抑持寸管以誅奸慝,天地鬼神,實與聞之,願所以自持其身者,必無毫髮或愆於正,不然彼冥冥者亦將有辭。千古在前,萬世在後,從聖其尚謹之哉。”

按,林景熙字德陽,温州平陽人,咸淳七年太學釋褐,歷泉州教授,宋亡不仕。從聖亦當宋人之際,此書或有所感而作歟!

晋書指掌不著卷數 宋劉夔撰 佚

夔,字道元,建州崇安人,大中祥符間進士,歷陝州、廣州,以户部侍郎致仕。年八十三。著有《武夷山記》《應制集》《奏議集》《文章筆粹》等。事迹具《宋史》卷二九八本傳。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見《郡齋讀書志》《秘書省續四庫書目》《文獻通考》《福建通志》。晁公武曰:“皇朝劉夔編。以晋書事實,以類分爲六十五門。”

又按,《秘書省續編到四庫闕書目》著録此書,然則於南宋時已不存矣。

六朝史通六〇卷 宋陳嘉言撰 佚

嘉言,字帝俞,號書隱,福州人。咸淳進士,以對策忤賈似道,斥爲乙榜,授建州司户。嘗畜黄鶴白鷴,出入與俱,銜書往來。景炎元年(1276)元師入建州,遂歸隱。事迹略具《宋詩紀事》卷七十二及《宋詩紀事補遺》卷七十七。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見《福建通志》卷六十八。

重修南北史一一〇卷 宋方岳撰 佚

岳,字巨山,號秋崖,祁門人。七歲能詩,紹定五年(1232)進士,淳祐中爲趙葵參議官,移知南康軍。以杖舟卒忤荊帥賈似道,後知表州,又忤丁大全,罷歸。著有《秋崖集》《秋崖詞》等。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見《宋史·藝文志補》。

新唐書二五五卷目録一卷 宋歐陽修、宋祁等撰 存

修,字永叔,廬陵人,自號醉翁。舉進士甲科,慶曆初召知諫院,改右正言,知制誥。時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相繼罷去,修上書極諫,出知滁州,徙揚州、潁州,還爲翰林學士。嘉祐間拜參知政事,熙寧初與王安石不合,以太子少師致仕,晚號六一居士。著有《新五代史》《太常禮院祀儀》《毛詩本義》《集古録》《歸田録》《洛陽牡丹記》《文忠集》《六一詩話》《六一詞》等。事迹具《宋史》卷三一九、《宋史新編》卷一〇二、《東都事略》卷七二、《名臣碑傳琬琰集》上集卷二四、《三朝名臣言行録》卷二、《皇宋書録》卷中、《宋大臣年表》及《學士年表》等書。

祁,仁宗時與余靖等校刊《漢書》,前已著録。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此書之撰者爲修與祁,監修者則爲曾公亮,故卷首進新唐書表以曾氏爲首。又與修者,據進書表尚有范鎮、王疇、宋敏求、吕夏卿、及劉羲叟等。此書之列傳,爲宋祁所撰,宰相世系表爲吕夏卿所撰,餘多爲歐陽修所撰。

曾公亮,字明仲,晋江人。天聖二年(1024)進士第五人,嘉祐六年(1061)拜同中書門下事,熙寧中以太保致仕,卒年八十,《宋史》有傳。

范鎮,字景仁,華陽人。寶元元年(1038)會試第一,仁宗時知諫院,後爲翰林學士,論新法,與王安石不合,遂致仕。哲宗時起爲端明殿學士,固辭不拜。卒年八十一,《宋史》有傳。

王疇,字景彝,曹州人。第進士,英宗時累遷翰林學士,拜樞密副使,卒贈兵部尚書,《宋史》有傳。

宋敏求,字次道,趙州平棘人。寶元二年(1039)賜進士及第。熟於朝章典故,爲仁宗實録檢討官,修起居注,知制誥,累遷龍圖閣直學士。卒年六十一,《宋史》有傳。

吕夏卿,生平見本編“唐書直筆新例”條。

劉羲叟,字仲更,澤州晋城人。歐陽修使河東,薦其學術,試大理寺評事。累遷著作佐郎,終崇文院檢討,卒年四十四。《宋史》有傳。

按,曾公亮進書表云:“唐有天下,幾三百年,其君臣行事之始終,所以治亂興衰之迹,與其典章制度之英,宜其粲然著在簡册。而紀次無法,詳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實零落。蓋又百有五十年,然後得以發揮幽沫,補輯闕亡,黜正僞謬,克備一家之史,以爲萬世之傳,成之至難,理若有待。”又云:“商周以來,爲國長久,惟漢與唐,而不幸接乎五代,衰世之士,氣力卑弱,言淺意陋,不足以起其文,而使明君賢臣,雋功偉烈,與夫昏虐賊亂,禍根罪首,皆不得暴其善惡,以動人耳目,誠不可以垂勸戒,示久遠也。”然則,斯編纂修之旨,在於補正五代劉昫《舊唐書》二百卷之疏漏也。

此書之刊修,經十七年始成。此書之善,進書表自謂:“其事則增于前,其文則省于舊,至於名篇著目,有革有因,立傳紀實,或增或損,義類凡例,皆有據依,纎悉綱條,具載别録。”然劉安世元城語録則謂“事增文省”,乃新書之失。《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於此書之病,論之最詳,略云:“史官記録,具載舊書,今必欲廣所未備,勢必蒐及小説,而至於猥雜。唐代詞章,體皆詳贍,今必欲減其文句,勢必變爲澀體,而至於詰屈。安世之言,所謂中其病源者也。若夫史漢本紀多載詔令,古文簡質,至多不過數行耳。唐代王言,率崇縟麗,駢四儷六,累牘連篇,宋敏求所輯《唐大詔令》,多至一百三十卷,使盡登本紀,天下有是史體乎?祁一例刊除,事非得已,過相訾議,未見其然。至於吕夏卿私撰兵志,見晁氏《讀書志》;宋祁别撰紀志,見王得臣《麈史》;則同局且私心不滿,書甫頒行,吴縝糾繆,即踵之而出,其所攻駁,亦未嘗不切中其失。然一代史書,綱羅浩博,門分類别,端緒紛拏,出一手則精力難周,出衆手則體裁互異。爰從三史以遠八書,牴牾參差,均所不免,不獨此書爲然。吕宋之書,未知優劣;吴縝所糾,存備考證,則可因是以病新書,則一隅之見矣。”所稱甚見平允。

又按,此書存世之最早刊本,爲北宋嘉祐杭州刊本,半葉十行,行十九字,藏清内府,《四庫簡明目録標注》著録,今未見。臺北“國家圖書館”藏有南宋建安魏仲立宅刊本,存一百九十三卷,缺志卷三十四至四十三,表卷十上、十四,列傳卷四十至四十三、六十一至六十四、一百二十四至一百二十九、一百三十八至一百四十二、一百四十八、一百四十九凡三十二卷。又列傳卷二十六、二十七、五十五至六十一、一百二十二、一百二十三、一百三十至一百三十二凡十三卷影抄配。板匡高19.7公分,寬13.1公分。前有目録,目録卷上末有“建安魏仲立宅刊,收書賢士伏幸詳鑑”雙行木記一方。書末有嘉祐五年(1060)進呈銜名八行,及“准中書剳子奉聖旨下杭州鏤版頒行”附校對校勘等銜名八行。每半葉十行,行十九字,版心線口,宋諱玄、炫、鉉、朗、敬、竟、境、弘、殷、匡、炅、恒、禎、湞、貞、徵、慎、敦、廓字缺末筆,馴字不諱,當刻於寧宗時。書中鈐有“項子京家珍藏”“季印振宜”“蘇齋”“汪印士鐘”“閬源真賞”“平陽汪氏藏書印”“平江汪憲奎秋浦印記”“憲奎”“秋浦”“劉印承幹”“承幹心印”“翰怡”“劉氏翰怡”“承幹鈐記”“嘉業堂”“翰怡玩賞”“御賜抗心希古”“希古樓”等印記。詳見《臺北“國家圖書館”宋本圖録》。該館又有元大德間建康路儒學刊本六部,其中四部殘缺不完。是本首載嘉祐五年(1060)曾公亮上進書表,卷末附刻釋音廿五卷。板匡高22公分,寬15.9公分。每半葉十行,行二十二字。版心白口,上記字數,下記刻工:存、中、志、吴睡、李等。原版頗多漫漶,不可盡識,有成化十八(1482)及嘉靖間補版。詳見《臺北“國家圖書館”金元本圖録》。該館又有明崇禎二年(1626)虞山毛氏汲古閣刊本一部。前國立北平圖書館亦有此本三部,並殘,今寄存臺北“國家圖書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則有元刊明清遞修本一部,末附《釋音》二十五卷。臺北“故宫博物院”有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及《四庫薈要》本。

唐書列傳辨證二〇卷 宋汪應辰撰 佚

應辰,字聖錫,信州玉山人,初名洋。高宗紹興五年(1135)登進士第一,改賜今名。授鎮東軍僉判,官至敷文閣學士,四川制置使。應辰少從張九成、胡安國游,與吕祖謙、張栻相善,學有淵源,其官秘書省正字時,以忤秦檜補外。在高、孝兩朝,剛直敢言。著有《二經雅言》《文定集》。事迹具《宋史》卷三八七、《宋史新編》卷一四三、《南宋書》卷三三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及《直齋書録解題》正史類著録。陳氏曰:“端明殿學士玉山汪應辰(聖錫)撰。專攻列傳,不及紀志。以元祐名賢謂列傳記事毀於鐫削,暗於藻繪,故隨事辨證之。”

按,《新唐書》百五十傳多宋祁所作,即在當時同修史者,亦多私心不滿,此吴縝糾繆所以作也。

補注唐書二二五卷 宋李繪撰 佚

繪,宣和中進士,爵里行實待考。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宋高似孫《史略》卷二“唐書注”條著録:“李繪《唐書補注》二百二十五卷。繪,宣和中進士,以舊書參新書爲之注。”是繪以《舊唐書》爲主。《舊唐書》二百卷,《新唐書》二五五卷,繪書則二二五卷,知其必有所析併。

此書公私藏目罕見著録,知當時流傳未廣。

唐書注不著卷數 宋劉朔撰 佚

朔,字復之,莆田人,夙弟。紹興三十年(1160)舉南省第一,遂成進士。孝定初立,召對,曰:陛下何不延納憤激敢言之士,而聽訐直難堪之言,因以自考察成敗得失,且及曾觀、龍大淵罪狀,出知福清縣。乾道六年(1170)出爲福建帥參,道卒,年四十四。著有《春秋紀年圖》。事迹具《宋史翼》卷二十四、《莆陽文獻傳》卷二十七等書。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見《福建通志》卷六十八。

唐書音訓四卷 宋竇莘撰 佚

莘,事迹待考。

按,此書見《宋史·藝文志》小學類及《郡齋讀書志》著録。晁志作者題竇鞏,未知孰是。晁公武曰:“新書多奇字,觀者必資訓釋。鞏問學精博,發揮良多,而其書時有改革者,不知何人附益之也。”

唐書音義三〇卷 宋不著撰人 佚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見《郡齋讀書志》。晁公武曰:“未詳撰人。此竇氏書大略同而稍簡,乃析爲三十卷。”

唐史音義不著卷數 宋吕科撰 佚

科,福建泉州人,事迹待考。

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見《福建通志》卷六十八。

唐書釋音二〇卷 宋董衝撰 存

衝,事迹待考。此書卷首題“宋將仕郎前權書學博士董衝進”。

此書《宋史·藝文志》入小學類,《“國立中央圖書館”善本書目(增訂本)》入史部記傳類。

按,此書係就《新唐書》逐卷注其音,中惟《方鎮表》第八無音。今之傳世者,除臺北“國家圖書館”藏明萬曆二十三年北監刊本爲單行者外,多附《新唐書》而行。

新唐史辨惑六〇卷 宋韓子中撰 佚

子中,事迹待考。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歐陽修等《新唐書》二五五卷闕誤不免,是以當時頗有爲之考訂者。其較著者,如:吕夏卿摘其繁冗闕誤,爲《唐書直筆新例》四卷;吴縝摘舉新書舛謬,爲《新唐書糾繆》二十卷。兹編蓋亦類此之作。書作六十卷,殆視吕、吴二氏之書爲詳,惜佚不之見。

徐氏唐書二〇〇卷 宋徐次鐸撰 佚

唐書釋糾辨謬一〇卷 宋徐次鐸撰 佚

次鐸,字文伯,一字仲友,金華人。負才尚氣,紹興辛亥元年(1131)進士,通判衢州。著有《中興兵防事類》。事迹具《宋史翼》卷二十九、《金華先民傳》卷七等書。

右二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並見《金華先民傳》及《金華經籍志》正史類。

胡宗楙曰:“文伯作《唐書傳注補注音訓》總二百卷,自號徐氏唐書;又以《唐書糾繆》訛舛,作《釋糾辨謬》十卷,見《金華先民傳》。”

唐書修問不著卷數 宋王 曙撰 佚

曙,字晦叔,河南人。第進士,咸平中舉賢良方正科策入等,遷秘書省佐著作郎,知定海縣,還爲郡牧判官,考集古今馬政,爲《郡牧故事》六卷上之。累官樞密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卒謚文康。所著除《郡牧故事》外,又有《戴斗奉使録》《周書音訓》等。事迹具《宋史》卷二八六、《宋史新編》卷八七、《東都事略》卷五三、《隆平集》卷一〇、《五朝名臣言行録》卷四、《宋大臣年表》及《北宋經撫年表》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載,《河南通志·藝文》卷四十二著録。

唐史評一卷 宋翁彦深撰 佚

彦深,字養源,崇安人。紹聖元年(1094)進士。宣和初授右司員外郎,除國子祭酒,徙秘書監。時宦者梁師成提舉秘書省,彦深不肯造謁,時論高之。著有文集、《皇朝昭信録》《忠義列傳》。事迹具胡寅《斐然集·翁公神道碑》卷二十六。

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見《福建通志》卷六十八。

唐史評三卷 宋適適先生撰 佚

適適先生,姓名事迹待考。

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見《郡齋讀書志》。晁公武曰:“題曰適適先生,不詳何人。門人譙孝寧爲編次。”

唐史贅疣不著卷數 宋陳宓撰 佚

宓,字師復,號復齋,莆田人。少登朱熹之門,長從黄榦游。嘉定七年(1214)以父任監進奏院,慷慨盡言,遷軍器監簿。出知南康軍,改南劍州,俱有惠政。後以直秘閣主管崇禧觀,紹定三年(1230)卒,年六十。著有文集、《春秋三傳抄讀》《論語注義問答》等。事迹具《宋史》卷四〇八、《宋史新編》卷一四一及《南宋書》卷三十二等書。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見《福建通志》卷六十八。

唐書直筆新例一卷 宋吕夏卿撰 存

夏卿,字縉叔,晋江人。慶曆二年(1042)進士,爲江寧尉,歷官宣德郎、守秘書丞,編修唐書成,擢直秘閣同知禮院。後出知潁州,卒於官。有文集。事迹具《宋史》卷三三一、《宋史新編》卷一九九、《東都事略》及《宋詩紀事》等。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四庫全書總目》入史評類。

按,此書《宋志》一卷;晁《志》作《唐書直筆》四卷《新例須知》一卷;臺北“國家圖書館”所藏影鈔宋刊本作《唐書直筆新例》三卷《須知》一卷;瞿氏《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録》有影鈔宋本《唐書直筆新例》四卷《新例須知》一卷,云書中題帝紀第一,列傳第二,志第三,摘繁文闕誤第四,後附《唐書新例須知》,與晁《志》合;《四庫全書》本則作《唐書直筆》四卷:前二卷論紀傳,卷三傳志及論舊史繁文闕誤,卷四爲新例須知。諸本之異,蓋析併不同故也。

是書之作,晁公武謂其在書局時所建明。今檢《宋史》本傳,稱縉叔學長於史,貫穿唐事,博采傳記雜説,折衷整比,又通譜學,創爲世系諸表,於《新唐書》最有功。晁《志》又云夏卿之書,歐宋間有取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更申之曰:“所有未符,乃歐宋所未取者,然是丹者非素,論甘者忌辛,著述之家,各行所見。其取者未必皆是,其不取者未必皆非。觀晁氏别載夏卿《兵志》三卷,稱得於宇文虚中,季蒙題其後曰:‘夏卿修唐史别著《兵志》三篇,自秘之,戒其子弟勿妄傳,鮑欽止吏部好藏書,苦求得之,其子無爲太守恭孫偶言及,因懇借鈔録於吴興之山齋’云云,然則夏卿之於《唐書》,蓋别有所見,而志不得行者,特其器識較深,不肯如吴縝之顯攻耳。今兵志已不可見,兼存是書,以資互考,亦未始非參訂異同之助矣。”清錢大昕跋《唐書直筆新例》云:“今以新書考之,殊不合。如‘書母’條云:‘非嫡則不書母,子立然後書。’今考諸帝紀,無不書母者,惟生母追尊稱太后以别之。昭宣之母何氏,係昭宗之后,而紀書皇太后,則又自亂其例矣。它如‘書即位’‘書内禪’‘書立皇太子’‘書立皇后’‘書宰相拜復’‘書命將征伐’諸條,以本紀考之,無一同者。又謂僕固懷恩不宜立傳,當見於《鐵勒傳》;李適之當附《常山王傳》;李白、杜甫當别立傳,不入《文苑》;李寶臣當爲張寶臣,今皆不爾。杜甫之《三大禮賦》,李白之《明堂賦》,元結之《中興頌》,柳宗元之《方城》《皇武》二雅,史亦不載。然則,夏卿雖有此議,而歐宋兩公,未能盡用之也。《紫陽綱目》褒貶之例與此書多闇合,然其間一予一奪,易啓迂儒論辨之端,歐、宋絀而不取,其識高於夏卿一籌矣。”近人胡玉縉《四庫提要補正》亦云:“歐公本紀頗慕春秋貶褒之法,而其病即在此,夏卿新例,益復煩碎非體。”

又按,此書之傳本,瞿氏有影宋鈔本,前已言之矣。臺北“國家圖書館”有影鈔宋刊本,《唐書直筆新例》三卷《新例須知》一卷;又有清南昌彭氏知聖道齋鈔本,四卷,有彭元瑞手校並題記。臺北“故宫博物院”有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收録於叢書者:清乾隆中輯刊武英殿聚珍版書,嘉慶中金德輿輯刊《桐華館史翼》,咸豐四年(1854)錢培名輯刊《小萬卷樓叢書》,光緒二十六年(1900)劉氏輯刊《兩湖書院重校史論叢編》(一名《江夏劉氏史部叢書第一編》)及民國二十四年至二十六年間(1935—1937)上海商務印書館輯刊《叢書集成初編》所收,並爲四卷,與《四庫全書》本同。民國十五年(1926)吴興張鈞衡輯刊《擇是居叢書初集》,所收此書則據影鈔宋本影刊,作《唐書直筆新例》四卷《新例須知》一卷,末附校記一卷,則張鈞衡撰。

新唐書糾謬二〇卷 宋吴縝撰 存

縝,字廷珍,成都人,嘗以朝散郎知蜀州,後歷典數郡,皆有惠政,著有《五代史纂誤》。事迹見《宋蜀文輯存作者考》。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歐宋之作新書,意主文章而疏於考證,牴牾踳駁,本自不少,(説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此吴縝糾謬之所以作也。吴氏《新唐書糾謬》序嘗舉新史修書之初,其失有八,其言曰:“一曰責任不專,二曰課程不立,三曰初無義例,四曰終無審覆,五曰多採小説而不精擇,六曰務因舊文而不推考,七曰刊修者不知刊修之要而各徇私好,八曰校勘者不舉校勘之職而惟務苟容。何謂責任不專?夫古之修史,多出一家,故司馬遷、班固、姚思廉、李延壽之徒,皆父子論譔數十年方成,故通知始末而事實貫穿不牴牾也。惟後漢東觀群儒纂述無統,而前史譏之,况夫唐之爲國,幾三百年,其記事亦已衆矣,其爲功亦已大矣,斯可謂一朝之大典,舉以委人,而不專其責,則宜其功之不立也。今唐史本一書也,而紀志表則歐陽公主之,傳則宋公主之,所主既異,而不務通知其事,故紀有失而傳不知,傳有誤而紀不見,豈非責任不專之故歟?何謂課程不立?夫修一朝之史,其事匪輕,若不限以歲月,責其課程,則未見其可。嘗聞修《唐書》,自建局至印行罷局,幾二十年;修書官初無定員,皆兼涖它務,或出領外官。其書既無期會,得以安衍自肆,苟度歲月,如是者將五十年,而書猶未有緒,暨朝廷訝其淹久,屢加督促,往往遣使就官所取之,於是乃倉促牽客以書來上,然則是書之不能完整,又何足怪?豈非課程不立之故歟?何謂初無義例?夫史之義例,猶網之有綱而匠之繩墨也。故唐修《晋書》,而敬播、令狐德棻之徒,先爲定例,蓋義例既定,則一史之内,凡秉筆者皆遵用之,其取捨詳略、褒貶是非,必使後人皆有考焉。今之新書則不然。取彼例以較此例則不同,取前傳以比後傳則不合,詳略不一,去取未明,一史之内,爲體各殊,豈非初無義例之故歟?何謂終無審覆?方新書來上之初,若朝廷付之有司,委官覆定,使詰難糾駁,審定刊修,然後下朝臣博議可與未可施用,如此,則初修者必不敢滅裂,審覆者亦不敢依違,庶乎得爲完書,可以傳久,今其書頒行已久,而踈謬舛駁,於今始見,豈非終無審覆之故歟?何謂多採小説而不精擇?蓋唐人小説,類多虚誕,而修書之初,但期博取,故其所載,或全篇乖牾,豈非多採小説而不精擇之故歟?何謂務因舊文而不推考?夫唐之史臣,書事任情者多矣,安可悉依徇而書?今之新書,乃殊不參較,但循舊而已,故其失與唐之史臣無異,豈非務因舊文而不推考之故歟?何謂刊修者不知刊修之要,而各徇私好?夫爲史之要有三:一曰事實,二曰褒貶,三曰文采。有是事而如是書,斯謂事實;因事實而寓懲勸,斯謂褒貶;事實褒貶既得矣,必資文采以行之,夫然後成史。至於事得其實矣,而褒貶文采則闕焉。雖未能成書,猶不失爲史之意;若乃事實未明,而徒以褒貶文采爲事,則是既不成書而又失爲史之意矣。新書之病,正在於此。其始也不考其虚實有無,不校其彼此同異,修紀志者則專以褒貶筆削自任,修傳者則獨以文辭華采爲先,不相通知,各從所好;其終也遂合爲一書而上之,故今之新書,其間或舉以相校,則往往不啻白黑方圓之不同,是蓋不考事實、不相通知之所致也。斯豈非刊修者不知其要而各徇私好之故歟?何謂校勘者不舉校勘之職而惟務苟容?方新書之來上也,朝廷付裴煜、陳薦、文同、吴申、錢藻,使之校勘。夫以三百年一朝之史,而又修之幾二十年,將以垂示萬世,則朝廷之意,豈徒然哉?若校勘者止於執卷唱讀,案文讎對,則是二三胥吏,足辦其事,何假文館之士乎?然則朝廷委屬之意重矣,受其書而校勘者安可不思必也討論擊難、刊削繕完,使成一家之書,乃稱校勘之職,而五人者,曾不聞有所建明,但循故襲常,惟務喑嘿,致其間訛文謬事,歷歷具存,自是之後,遂頒之天下矣,豈非校勘者不舉其職而惟務苟容之故歟?職是八失,故新書不能全美以稱朝廷纂修之意。”全書二十門:一曰以無爲有;二曰以實而虚;三曰書事失實;四曰自相違舛;五曰年月時世差互;六曰官爵姓名謬誤;七曰世系鄉里無法;八曰尊敬君親不嚴;九曰紀志表傳不相符合;十曰一事兩見而異同不完;十一曰載述脱誤;十二曰事狀叢複;十三曰宜削而反存;十四曰當書而反闕;十五曰義例不明;十六曰先後失序;十七曰編次未當;十八曰與奪不常;十九曰事有可疑;二十曰字書非是。

又按,王明清《揮麈録》稱歐陽重修《唐書》時,縝嘗因范鎮請預官屬之末,修以其年少輕佻拒之,縝鞅鞅而去,及新書成,乃指摘瑕疵爲此書。晁公武嘗引張九齡爲相事謂其誤有詆訶。《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亦以其第二十門字書非是一條,至歷指偏旁點畫之譌以譏切修,爲吹毛索瘢,不免有意掊擊。錢大昕《新唐書糾繆》跋,舉述尤詳,如謂唐初未有麟州,不知關内之麟游、河南之鉅野,武德初皆嘗建爲麟州也;謂獨孤懷恩爲隋文獻后之弟,不知隋文獻后與唐元貞后皆獨孤信之女,而懷恩則信之孫,於后爲姪,非弟也;謂程昌裔名不同,不知爲史臣避諱;謂覃王字可疑,不知覃即郯字,避武宗諱而易之;謂衡王憺字誤,考《文苑英華》載封諸王制,正作衡字,其作衢者誤也;謂崔彦召逐李可及事不足信,引曹確傳爲證,不知可及之承寵,在懿宗朝,故曹確諫而不納,其失寵在僖宗朝,故彦昭奏而即逐等,並皆縝考證之踈誤。然其所舉八失,如謂中宗紀前與諸帝紀不同,諸帝紀亦自詳略不同,乃詳略不同之故;如謂朱宣傳叙天平節度使止有四人,而紀則有七人之類,乃傳有誤而紀不見之失等,皆新書之失,故四庫提要謂“所舉八失,亦深中其病,不可謂無裨史學也。”持論較平。

此書今所見之善本,臺北“故宫博物院”有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及《四庫薈要》本。臺北“國家圖書館”有明海虞趙開美校刊本兩部,其中一部爲前國立北平圖書館所寄存者;清南昌彭氏知聖道齋鈔本一部,有朱校;又有清半農山人范品金手鈔本一部。臺灣師範大學有趙開美校刊本一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有鈔本一部。以上諸鈔本,並據趙開美校刊本。乾隆年間,錢大昕以所藏明刻本末卷脱三十行,妄以它卷文羼入,乃從邵晋涵假得宋紹興長樂吴元美刊於湖州本鈔足之,復就吴氏所糾未當者,間亦疏通證明,附注各條之下,又彙輯王氏《揮麈録》、晁氏《讀書志》、陳氏《直齋書録解題》、吴元美《新唐書糾繆》後序、錢氏手跋爲附録一卷,乾隆道光間長塘鮑氏輯刊《知不足齋叢書》,即據錢氏校本收録,爲今所傳諸本中之最佳者。乾隆中所輯刊之《武英殿聚珍版書》,亦收有此書,末附校勘記二卷,則清孫星華所撰。

新唐書略三十五卷 宋吕祖謙撰 存

祖謙,字伯恭,金華人。孝宗隆興元年(1163)進士,復中博學宏詞科,官至直秘閣著作,國史院編修,卒謚曰成,郡人祀之。祖謙以關洛爲主,而無門户之見,浸淫經史,言必有宗。朱子同時諸儒,品學足與相匹者,惟祖謙與張栻耳。著作宏富,有《古周易》《周易音訓》《周易繫辭精義》《書説》《家塾讀詩記》《春秋集解》《左傳類編》《左氏博議》《左氏説》《少儀外傳》《大事記》《吕氏家塾通鑑節要》《東萊先生西漢財論》《歐公本末》《閫範》《紫微語録》《觀史類編》《讀書記》《宋文鑑》《十七史詳節》《東萊集》等。事迹具《宋史》卷四三四、《宋史新編》卷一六五、《南宋書》卷一〇、《皇朝道學名臣言行外録》卷十三、《南宋館閣録》《南宋館閣續録》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未見,《直齋書録解題》著録。陳氏曰:“吕祖謙授徒,患新史難閲,摘要抹出,而門人鈔之,蓋節本之有倫理者也。”

按,此書今傳本不多。臺北“國家圖書館”有藍格鈔本一部,每半葉十行,行二十二字,末有端平丙申(三年,1236)吕延年跋,當是從南宋刊本出。吕氏跋云:“右《新唐書》三十五卷,蓋先太史成公抹筆而門人抄出成是編也。始先君授學麗澤時,患新唐史文多,且閲者難因抹出體要盡此書,雖然,先君之意不止爲學者摘要計也,其寓意於筆削史法實在焉。今觀元所抹本一挾板之間,或備取而不遺,或盡置而不録,或前後不加點而獨抹出兩三字、四五字,或點出一日一月,若前後斷續不屬及聯比而録出之,則首尾如貫珠。蓋唐三百年間,國家之體統制度,政事之因革,君子小人消長,中國夷狄之盛衰,一一可考而無遺矣。則先君之志豈止爲摘要計哉。當嘉祐年間,一時名公删修舊唐史而爲新史,及進書表云:‘其事則增於前,其文則省於舊,可謂盡矣。’是槩之以先君之筆,則知新史之文尚繁,信乎史筆之不易言也。郡太守度支趙公時從容於麗澤書院,且求索先君手澤,既覩是編,反覆之良久,言曰:今成公遺書家有之矣,而此編乃未出,不可,因令鋟木,置之麗澤書院,蓋趙公有見於是編矣,延年何足以知之。”

注唐記一〇卷 宋樊氏撰 佚

樊氏,失其名。

按,此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録,見《郡齋讀書志》。晁氏曰:“題曰樊先生,而不詳其名。近代人所著新書紀也。”

五代史一五〇卷 宋薛居正等撰 輯

居正,字子平,浚儀人,後唐清泰初登第,乾德初官兵部侍郎,太平興國初進位司空,卒謚文惠。有《文惠集》,事迹具《宋史》卷二六一本傳。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郡齋讀書志》著録此書一百五十卷,云:“右皇朝薛居正撰,開寶中詔修《梁》《唐》《晋》《漢》《周書》,盧多遜、扈蒙、張澹、李昉、劉兼、李穆、李九齡同修,居正監修。”時居正爲宰相,開寶六年(973)也。七年(974)閏十月甲子書成,凡百五十卷,目録二卷,爲紀六十一,志十二,傳七十七,多據累朝實録及范質《五代通録》。(説見《玉海》引《中興書目》。)其後歐陽修别撰《五代史記》七十五卷藏於家,修殁後,官爲刊印,學者始不專習薛史,然二書猶並行於世。至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詔學官止用歐陽修史,於是薛史遂微,傳本漸少,惟明代内府尚有之,《文淵閣書目》著録,《永樂大典》亦多載其文,然割裂淆亂,已非居正等篇第之舊。(説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各韻中所引及宋人書之徵引薛史者,甄録排纂,依原本卷數,勒成一編,即《四庫全書》所著録之本也。後武英殿重鐫此書,盡删《四庫》本逐條注明《大典》卷數及采補書名卷數之文,遂使存缺章句,不得考其實,薛氏真面目不可識矣。(説見《四庫簡明目録標注》引彭文勤説。)今所傳諸善本,並從《四庫》本出。

新五代史七十四卷 宋歐陽修撰 宋徐無黨注 存

修有《新唐書》已著録。

無黨,永康人,登皇祐癸巳(五年,1053)進士第,官金華府教授,嘗宰河南屬縣。從歐陽修學古文辭,修稱其文日進,如水涌山出。事迹略具《歐陽文忠公集·送徐無黨南歸序》卷四十三,《敬鄉録》卷二,《金華先民傳》卷七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此書本名《新五代史記》,世稱《新五代史》者,省其文也。建安陳師錫序此書云:“五代距今百有餘年,故老遺俗,往往垂絶,無能道説者,史官秉筆之士,或文采不足以耀無窮,導學不足以繼述作,使五十有餘年間,廢興存亡之迹,奸臣賊子之罪,忠臣義士之節,不傳於後世,來者無所考焉。惟廬陵歐陽公慨然以自任,蓋潛心累年而後成書,其事迹實録,詳於舊記,而褒貶義例,仰師春秋,由遷、固而來,未之有也。至於論朋黨宦女忠孝兩全義子降服,豈小補哉。”是知修之書,以褒貶義例爲重。至於事實責不甚經意,此吴縝《五代史纂誤》之所以作也。《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謂“薛史如左氏之紀事,本末賅具,而斷制多疏;歐史如公穀之發例,褒貶分明而傳聞多謬,兩家之竝立,當如三傳之俱存,尊此一書,謂可兼賅五季。是以名之輕重爲史之優劣矣。”所論甚允。

無黨之注此書,嘗謂吾文自足附吾師五代史以傳,何以多爲哉,乃取其文悉棄之,今獨有歐陽公送無黨一序,語載《敏齋稿》《敏齋先生行狀》中。然吴師道謂其甚簡,或終卷不出一字,間特發明其書法而已;吴縝作《纂誤》,亦稱公授徐子爲注,而牴牾缺略者不能辨釋。洪興祖記五代史,則謂歐公未及考正而薨,其家遽以進御,後人傳刻舛謬增多,然則,不得過無黨也。

此書今存之最早刊本,爲宋刊十二行本,今藏臺北“國家圖書館”。是本七十四卷十八册,其中卷三十四至四十一、卷四十九、五十、五十五至五十七凡十三卷抄配。首載陳師錫序。板匡高17公分,寬11.7公分。每半葉十二行,行廿一或廿二字,小注雙行,行約廿五字,版心白口,下記刻工:郎和、華元、屠適、安上、付先、陳忠、陳用、連、奇、胡、恭、貴、周、王、梁、蔣、徐、何、董等,宋諱玄、弦、絃、鉉、朗、敬、驚、警、境、竟、弘、殷、匡、胤、恒、貞、湞、徵、勗、佶字缺筆,欽宗以下廟諱不避。其中間有補版,殆北宋原刊而經南宋補修者。《日本訪書志》《藝風藏書記》著録。又《雙鑑樓善本書目》及《藏園群書題記》所著録之北宋殘卷,亦即此刻。書中鈐有“古家館”“東宫文庫”“楊印守敬”“皇吾海外訪得秘笈”“費印念慈”“屺懷父”“西蠡經昭”“貴池劉世珩鑑藏經籍金石書畫記”“聚學書藏”“聖廎秘笈識者寶之”“宜春堂”“葱石讀書記”“宋本”“荃孫”“雲輪閣”“伯庚”等印記。

宋慶元五年(1199)曾三異校刊本,今亦存臺北“國家圖書館”。是本七十四卷二十册。是本首載陳師錫序,卷十八末有“慶元五年魯郡曾三異校定”一行,又廿三、廿四、卅四、五十七各卷末有“魯郡曾三異校定”一行,板匡高19.5公分,寬13.2公分,每半葉十行,行十八字。白口,版心上記字數,下記刻工:王榮、國用、善德、文遠、仲、甫、徐、壽、茂、伯、君、吕、受之等。左欄外有書耳記篇目。卷前有近人瑞誥手書題記。此帙遞經修補迄明正德六年。《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録》及《書影》《善本書室藏書志》《讀有用齋書目》《雙鑑樓善本書目》《山書影》《文禄堂訪書記》等均曾著録。書中鈐有“朱澍私印”“子清”“桐花别館”、我齋圖書”“抱蜀子”“季魯氏藏”“博爾濟吉特瑞誥收藏”“翰博爾濟吉特氏匏石宦主人審定金石書畫印”“西拉木棱瑞誥收藏書籍”“瑞誥收藏精槧秘笈記”“鳳倫秘笈”“鳳倫審定謝小韞侍”“允之審定”等印記。又一部廿四册,修補同前帙。卷末有黄丕烈題記一則,《蕘圃藏書題識》未載,疑係僞托。卷前有咸豐丁巳(七年,1857)韓應陛手書題記。書中鈐有“顧印廣圻”“應陛手校印”“甲子丙寅韓德均錢潤文夫婦兩度携書避難記”“韓印繩大”“价藩”等印記。前上海商務印書館影印張元濟先生所輯百衲本《二十四史》,其中《五代史記》,即據慶元刊本影印。以上北宋本及慶元本,並載《“國立中央圖書館”宋本圖録》。

臺北“國家圖書館”又有元大德間及慶路儒學刊明南監修補本兩部,一部十册,一部二十册。元大德間集慶路儒學刊明嘉靖八年至十年南監修補本一部,缺卷四十二至卷五十、卷五十九至卷六十四、卷七十四,凡十六卷:板匡高21.6公分,寬16.5公分,每半葉十行,行廿二字,版心白口,上記字數,下記刻工。有嘉靖八、九、十年修補版。按《善本書室藏書志》《藝風藏書續記》《適園藏書志》《雙鑑樓善本書目》《五十萬卷樓藏書目録初編》及《群書跋文《文禄堂訪書記》著録。以上三本,並著録於《“國立中央圖書館”金元本圖録》。明汪文盛校刊本,兩部,一部朱校。明萬曆四至五年南京國子監刊本,兩部,一部清嘉慶間應叔雅手校並跋兼過録諸家批校,一部民國二十五(1936)陶紹萊手跋。明崇禎三年虞山毛氏汲古閣刊本,兩部,一部墨筆批校。此外,前國立北平圖書館有:元大德間集慶路儒學刊本,存五十八卷,缺十七至三十二。明汪文盛校刊本。今此二本並存臺北“國家圖書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有毛氏汲古閣刊本一部,有清陳樹華朱筆手跋並朱墨筆過録沈巖藏何焯批校。又有鈔本一部,十二卷,清徐炯補注。臺北“故宫博物院”有明汪文盛刊本及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五代史纂誤三卷 宋吴縝撰 輯

縝有《新唐書糾繆》已著録。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此編載歐陽永叔《新五代史》牴牾舛訛者,凡二百餘事。(説見《郡齋讀書志》。)宋南渡後,嘗與《新唐書糾謬》合刻於吴興,今糾謬尚有槧本流傳,而是編久佚,惟《永樂大典》頗載其文。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采掇裒集,得一百十二事,以晁氏《讀書志》核之,約存原書十之五六,仍釐爲三卷。(説詳《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臺灣省圖書館藏清乾隆壬寅(四十七年,1782)張充之手鈔本,臺灣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鈔本,及《知不足齋叢書》《叢書集成初編》等叢刻所收者,並據四庫輯本。

朱梁列傳一五卷 宋張昭遠撰 佚

昭遠,字潛夫,濮州范縣人,以避漢祖諱,止稱昭。歷仕唐、晋、漢、周,宋初,拜吏部尚書,封鄭國公。開寶五年(972)卒,年七十九。著有《梁末帝實録》《唐懿祖紀年録》《唐獻祖紀年録》《唐太祖紀年録》《後唐列傳》《名臣事迹》《嘉善集》等。事迹具《宋史》卷三二六本傳。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宋志不著撰人。檢《宋高似孫史略》卷二“五代史别史”條著録《梁列傳》十五卷及《後唐列傳》三十卷,注云:“並張昭遠撰。”《宋史·藝文志》此書之後即張昭遠《後唐列傳》(三十卷),清顧櫰三《補五代史藝文志》亦著録此書,云張昭撰,宋志不著撰人,殆偶疏也。

又按,史稱昭博通學術,書無不覽,藏書數萬卷,尤好纂述,自唐晋至宋,專筆削典章之任。昭於梁事知之尤詳,顯德四年(957)奉詔撰梁末帝實録,成書十卷。此書殆記朱梁功臣事迹者也。

後唐列傳三〇卷 宋張昭遠撰 佚

昭遠有朱梁列傳已著録。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宋史·本傳》云:“天成四年(928)上武王以來功臣列傳三十卷,以本官知制誥。”

又按,今檢《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此事。昭於後唐事知之甚詳,嘗撰《唐懿祖紀年録》一卷、《獻祖紀年録》一卷、《太祖紀年録》二〇卷、《莊宗實録》三〇卷。此編則載諸臣事迹者也。

史論三卷 宋任諒撰 佚

諒,字子諒,眉山人,徙汝陽。九歲而孤,力學自奮,舉紹聖四年(1097)進士。調河南户曹,改轉運判官,著河北根本籍,凡户口之升降,官吏之增損,與一歲出納奇贏之數,披籍可見。上之朝,張商英見其書,謂爲天下部使者之最。事迹具《宋史》卷三五六、《宋史新編》卷一二四、《北宋經撫年表》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宋史·本傳》謂諒于宣和七年(1125)提舉清寶籙宫修國史,知其長於史學,此書或當時所著也。

國史一二〇卷 宋王旦等撰 佚

旦,字子明,大名莘人。幼沈默好學,父器之,太平興國五年(980)進士及第,爲大理評事,知平江縣。真宗時累擢知樞密院,進太保。旦當國最久,事至不膠,有謗不校,軍國重事,皆預參決,薦引朝士,不令其人自知。旦没後,史官修《真宗實録》,得内出奏章,始知朝士多旦所薦。卒年六十一,贈太師尚書令魏國公,謚文正。著有《明賢遺範録》及文集。事迹具《宋史》卷二八二、《宋史新編》卷八二、《東都事略》卷四〇、《隆平集》卷四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宋史》本傳云:“(景德三年,1006)拜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監修兩朝國史。”

檢《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六六云:“景德四年(1007)八月丁巳,詔修太祖太宗正史,令宰臣王旦監修國史,以知樞密院王欽若、陳堯叟,參政趙安仁並修國史,翰林晁迥、楊億同修,直史館路振,崔遵度爲編修官。”

《玉海·藝文志》卷三正史“景德太祖太宗兩朝史”條亦引此,知王旦所修爲太祖太宗兩朝國史。

按,景德三年(1006)即已有修兩朝國史之議。《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六十二真宗“景德三年二月辛巳”條云:“令知制誥天長朱巽,直史館開封張復,取太祖太宗兩朝史館日歷、時政記、起居注、行狀,編次以聞,仍令資政殿大學士王欽若總之,詔中書樞密院三司檢兩朝宣教聖旨文字進内,將修國史故也。”

《玉海》卷三云:“先是景德三年二月辛巳,詔知制誥朱巽,直史館張復,同編排兩朝日曆、時政記、起居注、行狀、諸司文字,委欽若總領。”

是最初典此事者爲欽若,今宋志題王旦撰者,以其監修故也。兩朝國史,其撰修期間,經多次改易而成。《玉海》卷三“景德太祖太宗兩朝史”條云:“初成紀一卷,帝取觀,録紀中二十餘條付史館改正,自此每一二卷皆先進草本,多所改易。”《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七六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七月辛卯”條言之尤詳,曰:“國史院進所修太祖紀,上録紀中義例未當者二十餘條,謂王旦、王欽若等曰:‘如以鐘鼓樓爲漏室,窰務爲甄官,豈若直指其名也。悉宜改正之。’欽若曰:‘此蓋晁迥、楊億所修。’上曰:‘卿嘗參之邪?’旦曰:‘朝廷撰進大典,並當悉心,務令廣備,初無彼此之别也。’因詔每卷自今先奏草本。編修官及同修史官,其初修或再看詳,皆具載其名。如有改正增益事件字數,亦各於名下題出,以考其勤惰焉。”

又卷七八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六月己未”條曰:“修國史院言:所修禮志,舊日曆止存事端,並禮院取索國初以來禮文損益沿革制作之事,及論議平定文字,尚慮或有遺落,致國家大典有所不備,龍圖閣待制孫奭見判禮院,深於經術,禮學精博,望專委檢討供報。從之。”

是知兩朝國史經多次改修而後成也。

是書自景德四年(1007)始修,至大中祥符九年(1016)始成,計爲時十年。《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八六)“真宗大中祥符九年二月丁亥”條云:“監修國史王旦等上兩朝國史一百二十卷,優詔答之。戊子,加旦守司徒,修史官趙安仁、晁迥、陳彭年、夏竦、崔度並進秩,賜物有差。王欽若、陳堯叟、楊億嘗預修史,亦賜之。”

《宋史·真宗本紀》云:“大中祥符九年二月丁亥,王旦等上兩朝國史,修史官以下,進秩賜物有差。”

又《文苑·崔遵度傳》亦云:“大中祥符九年,國史成,拜吏部員外郎。”

檢《宋朝大詔令集》卷一五〇載王旦等上新修國史付史館詔(大中祥符九年二月丁亥)曰:“唐虞以降,文籍具存,蓋所以垂法作程,顯善彰惡,是爲國典,用示方來。鴻惟祖宗,再造區夏,燀揚威器,則肆暴者畢誅;宣揚湛恩,則懷生者咸遂。修起廢墜,億寧神祗,奉珍之邦,重譯而麋至,膺圖之端,繼日而雲臻。茂功格于皇天,盛業隆於往代,焕然徽烈,宜著信書。朕仰奉慶靈,恭思紀述,載惟良直之筆,故資深懿之才。卿等衡軸元臣,文儒上列,英詞可潤於金石,奧學咸洞於縑緗。聿副眷懷,克成大典。繼宣尼著明之義,有班彪述作之精,表二聖之鴻猷,爲萬世之成憲。披覽之際,感慰良深。至於嘉稱,豈忘寤寢?以其書付史館。”

兩朝國史之内容,《玉海》謂凡百二十卷,目録一卷,帝紀六卷,志五十五卷,列傳五十九卷。日本人周藤吉之《宋朝國史之編纂》(頁五一八)一文嘗詳列其目,今引録如次:

目録一卷

帝紀六卷。《太祖紀》三卷,《太宗紀》三卷。

志十四種五五卷。《天文》三卷,《地理》七卷,《律曆》三卷,《禮》四卷,《五行》二卷,《藝文》七卷,《樂》三卷,《職官》九卷,《河渠》二卷,《選舉》三卷,《輿服》三卷,《食貨》六卷,《兵》三卷,《刑法》二卷。

列傳五九卷。《后妃》一卷,《宗室》一卷,《臣僚》四八卷,《四夷》九卷。

宋洪邁《容齋隨筆·三筆》卷四“九朝國史”條云:“祥符中王旦亦曾修撰兩朝史,今不傳。”然則,兹篇殆佚於南宋兵亂之際。

宋三朝國史一五五卷 宋吕夷簡等撰 佚

夷簡,字坦夫,先世萊州人。祖龜祥知壽州,子孫遂爲壽州人。進士及第,補絳州軍事推官,稍遷大理寺丞,仁宗時官至同平章事。以太尉致仕,卒贈太師中書令,謚文靖。著有《三朝寶訓》《五朝寶訓》《三朝太平寶訓》《一司一務敕》《天聖令文》《天聖編敕》及文集等。事迹具《宋史》卷三一一、《宋史新編》卷九七、《東都事略》卷五二、《隆平集》卷五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真宗實録》一五〇卷成于天聖二年(1024),見《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〇二。真宗朝國史則至天聖五年(1027)始行詔修。檢《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〇五“仁宗天聖五年”條云:“二月癸酉,命參知政事吕夷簡,樞密副使夏竦,修真宗國史。翰林學士宋綬,樞密直學士劉筠、陳堯佐同修,宰臣王曾提舉。初,内出劄子,以先朝正史久而未修,慮年祀浸遠,事或淪墜,宜令王曾修纂之,故事宰臣自領監修國史,至是以曾提舉,乃别降敕焉。《會要》云:‘修兩朝史時,王旦未領監修,故特授敕曾以監修,而再授敕爲提舉,蓋一時之制也。’

按,《玉海》卷四六正史“天聖三朝國史”條亦引此文,並云:“初于宣徽院編纂,後移中書令三司檢討食貨事件,三館供借書籍,擇司天官編綴天文律曆志;帝紀贊論,吕夷簡奉詔撰;紀即夷簡夏竦修撰;餘皆同編修分功撰録。”

是知三朝國史者,乃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國史也。太祖、太宗兩朝史凡一二〇卷,此則增爲一五〇卷。《郡齋讀書志》著録此書,晁氏曰:“右皇朝國史,紀十卷,志六十卷,列傳八十卷,吕夷簡等撰。初景德中,詔王旦、楊億等九人撰太祖太宗兩朝史,至天聖五年詔夷簡、宋綬、劉筠、陳堯佐、王舉正、李淑、黄鑑、謝絳、馮元加入真宗朝史,王曾監修。曾罷,夷簡代。(天聖)八年(1030)書成,計七百餘傳,比之三朝寶録,增者大半。事覈文贍,褒貶得宜,百世之所考信云。”

《直齋書録解題》亦著録,陳氏曰:“景德四年(1007)詔王欽若、陳堯佐、趙安仁、晁迥、楊億等修太祖太宗正史,王旦監修,祥符九年(1016)書成。凡爲紀六,志五十五,列傳五十九,目録一,共一百二十卷。天聖四年(1026)吕夷簡、夏竦、陳堯佐,修真宗正史,王曾提舉,八年上之,增紀爲十,志爲六十,傳爲八十。”

《玉海》卷四十六正史天聖三朝國史條亦云:“先是太祖太宗紀六,志五十五,傳五十九,目録一,凡百二十卷,至是修真宗史成,增紀爲十,志爲六十,傳爲八十,總百五十卷,此所謂三朝國史也。凡紀十卷,志增道釋符瑞爲六十卷,列傳八十卷,總一百五十卷。

天聖八年六月十一日癸巳此書成。故事:“史成由監修而下皆進秩,而夷簡固辭之。甲午,修國史夏竦,同修國史宋綬、馮元、編修官王舉正、謝絳、李淑、黄鑑,管勾内臣韓守英,承受藍元用、羅崇勳,供書皇甫繼明,並遷官職,龍圖閣待制馬季良專督三司應報文字,亦賜勳一轉,又各賜衣物有差。”(見《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〇九。)

神宗正史一二〇卷 宋鄧洵武等撰 佚

洵武,字子常,綰子,第進士,爲汝陽簿。蔡京爲相,進中書舍人給事中兼侍講,修撰哲宗實録。遷吏部侍郎。崇寧三年(1104)拜尚書右丞,轉左丞中書侍郎,未幾知樞密院,遷特進,拜少保;封華國公,恩典如宰相。宣和元年(1119)卒,年六十五,贈太傅,謚文簡。事迹具《宋史》卷三二九、《宋史新編》卷一〇八,《東都事略》卷九八、《宋大臣年表》卷十六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神宗正史之修撰,始自元祐七年(1192)《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七五“哲宗元祐七年七月癸巳”條曰:“以翰林學士范祖禹,樞密直學士趙彦若修神宗皇帝正史。宰臣吕大防提舉,著作佐郎張耒編修,限一年畢。侍御史楊畏言:“竊惟先帝,天縱睿智,文經武略,發於事功,過於近古,非文詞義理足以取信天下,則不能直筆以示來世。臣去歲論趙彦若子仁恕爲令,慘酷贜污,乃敢抵書監司營救,其子恃劉摯姻舊,輕衊朝廷,今乃使誣訟險忿之人,論叙先帝功德,竊恐大臣殊未深慮也。”又疏言:“神宗睿聖,功烈顯赫,宜求敦實之人,以成信史。誣訟不直,乃得進擬,恐爲先帝慮未遠也。”詔趙彦若修國史,指揮不行。王銍元祐八年補録以此事係之八年五月,且稱翰林侍講學士趙彦若。按彦若修史,乃七年七月十二日;遷翰林侍講學士乃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銍誤也。今附彦若初除修史時,更詳考之,八月四日彦若又以密直爲國史院修撰。

又云:詔復置翰林侍講學士。翰林學士范祖禹爲翰林侍講學士兼修國史。祖禹固請避范百禄補外,乃用王洙避兄子堯臣故事,特有是除。

正史之修撰,進行甚緩,次年(八年,1193)三月二十二日,國史院始進《神宗皇帝紀草》。(見《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八二及范祖禹《太史范公文集》卷二四《進紀草劄子》。)

紹聖元年(1194)哲宗親政,多用新黨。先是紹聖元年四月,蔡卞請重修《神宗實録》,以章惇修神宗國史。五月,曾布請以王安石日録載之《神宗實録》,是月編類元祐章疏及更改事條,於是史禍作矣。檢《宋史·哲宗本紀》云:“紹聖元年四月戊辰,同修國史蔡卞請重修神宗實録,閏四月丙申,命左僕射章惇提舉修神宗國史,五月己酉,修國史曾布請以王安石日録載之神宗實録,癸丑,編類元祐章疏及更改事條。”

又《蔡卞傳》云:“絡聖元年復爲中書舍人,上疏言先帝盛德大業,卓然出千古之上,發揚休光,正在史策,而實録所紀,類多疑似不根,乞驗索審訂,重行刊定,使後世考觀,無所迷惑。詔從之。以卞兼國史修撰。初,王安石且死,悔其所作日録,命從子防楚之,防詭以他書代。至是卞即防家取以上,因芟落事實,文飾奸僞,盡改所修實録正史。任伯雨言卞之惡,有過於惇,蹇序辰建看詳訴理之議,章惇遲疑未決,卞即以二心之言迫惇默不敢對,即日置局,士大夫得罪者八百三十家,凡此皆卞謀之而惇行之。”

神宗正史既成,徽宗崇寧三年(1104)八月進,時洵武爲太史,故今宋志題洵武撰。

宋兩朝國史一二〇卷 宋王珪等撰 佚

珪,字禹玉,成都華陽人。弱歲奇警,出語驚人,舉進士甲科。神宗即位,遷學士承旨,典内外制十八年。熙寧三年(1070)拜參知政事,九年(1076)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元豐官制行,由禮部郎超授銀青光禄大夫,五年(1082)正三省官名,拜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八年(1085)帝有疾,珪白皇太后,請立延安郡王爲太子。太子立,是爲哲宗,進珪金紫光禄大夫,封岐國公,五日卒於位。年六十七。著有《在京諸司庫務條式》《銓曹格敕》《華陽集》《王珪宫詞》等。事迹具《宋史》卷三一二、《宋史新編》卷九八,《東都事略》卷八〇、《隆平集》卷一九、《元祐黨人傳》卷九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郡齋讀書志》録此書一百二十卷,晁氏曰:“右皇朝仁宗、英宗兩朝國史也,王珪等撰。元豐五年(1082)六月甲寅奏御,監修王珪、史官蒲宗孟、李清臣、王存、趙彦若、曾肇,賜銀絹有差。蘇頌、黄履、林希、蔡卞、劉奉世,以他職罷去;吴充、宋敏求前死,皆有賜賚。紀五卷,志四十五卷,比之實録,事迹頗多,但非寇準,而是丁謂;托之神宗詔旨。”

《直齋書録解題》亦著録一百二十卷,陳氏曰:“熙寧十年(1077)詔修仁宗、英宗正史,宋敏求、蘇頌,王存,黄履等編修,吴充提舉。元豐五年(1082)王珪、李清臣等上之。”

是修兩朝國史者,先後多人,今宋志題王珪者,以其監修也。

按,仁宗、英宗兩朝史之議修,肇自熙寧十年(1077),今檢《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八二“神宗熙寧十年(1077)五月戊午”條云:“詔修仁宗、英宗兩朝正史,命宰臣吴充提舉,以龍圖閣直學士右諫議大夫宋敏求爲修史,秘書監集賢院學士蘇頌同修史,秘書丞集賢校理王存,太子中允集賢校理崇政殿説書王履、著作佐郎集賢校理林希,並爲編修官。……其修史官等禁制並書吏漏泄,並依天聖五年(1027)修史例,銀臺司權徙于起居院。”

是年七月庚午,上御資政殿,監修國史吴充、率修國史宋敏求、編修官王存、黄履、林希,以仁宗、英宗紀草進呈,上服靴袍,内侍進案,敏求進讀,上立聽顧問,終篇始坐(《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八三)。元豐三年(1080)九月丙戌,王珪自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加監修國史(《宰輔表》)。考王珪《華陽集》卷九載《辭免門下侍郎監修國史表》,云:“伏奉制命,特授臣銀青光禄大夫,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仍加食邑實封者。伏以進雖圖舊,恩豈可以妄要?賞必及勞,義固難于空授。矧饕典外之澤,實畏人言之羞。伏臣蚤會熙辰,誤攀畯軌,寖被大明之訪,晚躋近輔之班。白首立朝,無先容於左右;丹誠許國,惟自誓於神祗。然動不足以蓋遺,衰不足以勝劇,屬講合宫之事,有嚴正帝之禋,盡先王之聖心,斥群士之邪説。高靈墮而虚席,萬福充而昭庭,顧臣總使于先期,加臣誕孚之首命,蠟文階之新秩,離客相之舊聯,名動四海之隅,位冠百僚之上,將何以應三王之丕治,圖一世之休庸?竊自省循,莫遑起處。伏望皇帝陛下,念不移之愚守,追已下之涣文,欲寵之,無使禄過人;欲全之,無使望咈衆。聽九韶之奏,空驚海鳥之心;度一木之支,安副廟楹之用?願謀群志,别命高賢。”

又卷十二載《謝門下侍郎監修國史表》,曰:“近奉制命,除授銀青光禄大夫,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加食邑實封,尋再具表辭免,蒙降批答不允,仍斷來章者。伏以孝奏上圜,甫格神娭之祉;恩先百辟,亟頒庭涣之文。方固避之靡俞,第因榮而爲懼。伏念臣識不足以勝物,才不足以濟時,被皇心之獨知,當宰政之大務。然而責深于持國是非之際,怨積於背上好惡之流。匪石一心,曾未裨于涓;頓車長道,固已迫于桑榆。會丕舉于宗祈,饕更隆于褒進。觀能受禄,誠可畏於人言;審分辭盈,竊自規于天理。伏蒙皇帝陛下,旁斥浮毀,曲矜晚廑,以立朝事主,有四海志孤;以圖事共政,無萬死之惑。使趣祇于乃服,豈素望于兹時?嚇鵷還止于桐梧,樂鴳重陳于鐘鼓。自惻衰殘之至,何勝禮遇之優?始以謀王,敢道齊桓晋文之事?終之格帝,小希伊陟臣扈之功。”

元豐五年(1082)五月辛巳,吏部尚書李清臣奏言:“久當史職,國史今已成書,寫録進册將畢;止是點對裝標,功亦不多。緣臣等近各有職局,欲乞自五月一日廢罷修國史院官吏,量留楷書等,候進册了,放歸本處外;臣勘會中書舍人趙彦若,職事頗簡,元係編修官,可以不妨本職,催促點檢進卷,如有點對出事節合,令元分修官改正,即乞令計會修立,從之。”(《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二六)

“六月甲寅,修兩朝正史成一百二十卷,上服靴袍御垂拱殿,引監修國史王珪,修史官蒲宗孟、李清臣、王存、趙彦若、曾肇進讀紀傳。賜珪銀絹千,宗孟六百,各賜對衣金帶,改官,並不聽辭免。珪賜一子緋章服。清臣、存、彦若、肇子遷一官,與修史官蘇頌、黄履、林希、蔡卞、劉奉世各賜銀絹有差。故相吴充銀絹六百,故史館修撰宋敏求百五十。兩紀並書王珪上兩朝史。”(《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二七)。

今檢王珪《華陽集》卷七載謝史院賜器幣奏狀,曰:“伏蒙聖慈以臣提據修國史,特降中使,賜臣銀器一百兩,衣著一百匹者。使及私門,寵將御篚,光榮燭外,愧疚盈中。伏念臣本起寒生,寖登宰席,既無能而冒録,況已老而逢衰。方皇帝陛下,摹義黄上世之書,紀仁英兩朝之迹,垂精大典,追緝先猷,乃命臣愚,爰承之乏。蓋兩功焜耀,自傳信于無窮;而朴學迂疏,終懷慙于有補。未施寸技,更竊殊頒。此蓋伏遇皇帝陛下,隆好古之風,敦述先之志,申念編劘之始,有加賜予之常。義不敢辭,才與無稱。屬書東觀,顧素業之未忘;被賜上臺,誠深恩之所自。誓公良法,仰答睿知。”

此一百二十卷中,紀五卷,志四十五卷(《天文》至《河渠》),傳七十卷(《玉海》卷四六正史“元豐兩朝史”條)。

按,晁公武謂“比之實録,事迹頗多,但非寇準,而是丁謂;托之神宗詔旨。”王應麟《困學紀聞》卷十五“考史”條曰:“兩朝國史,非寇準而是丁謂,托之神宗聖訓,蓋蒲宗孟之筆也。王允謂不可令佞臣執筆,諒哉。”清何焯注云:“丁寇之相,惡止於南人北人,分明報復,不可獨以寇公爲是也。平心録其實,斯得之矣。”清全祖望注云:“寇公誠有袒北之病,然其與丁謂牴牾,則君子小人之是非較矣。何説謬。”清翁元圻注曰:“《宋史·蒲宗孟傳》:‘帝稱其有史才,命同修兩朝國史。’又稱‘宗孟附吕惠卿而非司馬光。’則其是非之變亂可知矣。”今姑置丁寇之是非不論,而兩朝史之多采神宗意旨,殆無疑問。檢《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二七神宗“元豐五年(1082)六月乙卯”條曰:“是日三省因論奏趙彦若、吕公著告詞事,王珪曰:‘彦若性多執,昨修國史《龐籍傳》,種世衡之子古上書,以其父首用間以殺雅爾旺營,遂致元昊乞和,龐籍爲樞密使,抑其功,朝廷下御史臺至定贈世衡防禦使,彦若爭此一事,久不決,雖然事在境外,固不可知。’上曰:‘是不然,當是時元昊作逆既久,困於點集,其勢已蹙,非因世衡居間。昔鄒與魯鬨,三戰而三北之,小固不可以敵大。以中國事勢,元昊區區一小國爾,安能抗也?’珪又曰:‘世衡在青澗城久,邊人至今思之,以謂有良將才。’上曰:‘世衡不知教養士卒,使之樂戰,欲以口舌取勝。昔吴起爲楚將,損不急之官,廢公族疏遠者,以撫養戰闘之士,要在強兵破馳説之從横者,遂成霸業,此所謂知本矣。’初彦若草公著知定州告,右丞王安禮父名益,嫌用益字,輒塗改數句,彦若不從。及權起居郎,因對邇英閣奏之。上曰:‘安禮侵官當戒之。’日餘,中書取安禮所塗草,彦若即以進入,故及之。”

今《宋史》卷三一一《龐籍傳》不載此事,足見兩朝史頗納神宗之意旨。

哲宗正史二一〇卷 宋王孝廸等撰 佚

孝廸,下蔡人,《宋史》無傳。北宋經撫年表載其宣和七年(1125)知盧。《宋大臣年表》載其欽宗靖康元年(1126)正月命中書侍郎,二月提舉醴泉觀。高宗建炎三年(1129)命中書侍郎,四月改提據嵩山崇福宫。《摛文堂集》載宣德郎小書司封員外郎王孝廸可太常少卿制、宣德郎守尚書司封員外郎王孝廸可殿中少監制,《毗陵集》載賜王孝廸赴闕詔、辭免中書侍郎恩命不允詔等,並可藉考其歷官始末。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玉海》卷四六正史“淳熙修四朝史”條:“大觀四年(1110)四月二十九日,命鄭久中等修《哲宗正史》,政和二年(1112)四月三日,帝紀成;四年(1114)五月二十二日,進《哲宗正史》帝紀、表、志、傳、目録,總二百十卷。”

又《宋會要輯稿》職官“國史院史官”條載:“徽宗宣和四年(1122)六月十五日,太宰王黼等以哲宗皇帝正史帝紀、表、志、傳、目録,總二一〇卷奏上,提舉官王黼,修史官吏部尚書王孝廸等遷官。知《哲宗正史》由鄭久中始修,今宋志著録王孝廸者,以其所上也。”

是書雖成於宣和年間,然至南宋初年,已頗少見,《宋會要輯稿》崇儒四“求書”條載:“紹興三年(1133)七月六日,秘書少監曾統等言,伏聞前任本省官洪楫有《神宗皇帝朱墨本實録》《神宗哲宗兩朝國史》《哲宗實録》《國朝典章》,故事文字,望取索名件,官給紙劄,借本繕寫各一部,仍選差官校對,赴本省收藏,從之。”

同條又載:“(紹興九年,1139)五月四日,史館言:‘見闕神宗正史《地理》而下十三志及哲宗一朝紀志列傳全書,竊見中原初復,東京(開封府)及諸州舊史必有存者,望委留司於國史院秘書省等處檢尋,上件正史如無正本,但有副本凈草或部秩不全,並差人津發前來,仍乞下臣僚之家搜訪投進,降付本館,優與推恩。’從之。”

此項原因,蓋由於《哲宗正史》,乃由王黼、王孝廸等新黨所撰,内容不免褒貶失實,遂廢而不用。(説見洪邁《容齋隨筆·三筆》卷四“九朝國史”條。)關於《哲宗正史》所載,於是非褒貶失實事,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録》一書屢屢言之。其書卷七六“紹興四年(1134)五月癸丑”條曰:“左朝奉大夫范沖守宗正少卿,兼直史館,前一日,執政進呈,上諭朱勝非等曰:‘神宗、哲宗兩朝史録,事多失實,非所以傳信後世,當重别刊定。著唐鑑范祖禹有子名沖者,已有召命,可促來令兼史事。’勝非曰:‘神宗史録,添入王安石目録;哲宗史,經蔡京、蔡卞之手,議論多不公,今蒙聖諭,命官删修,足以昭彰二帝聖美,天下幸甚。’先是,參知政事趙鼎贊上尤力,故以命沖,鼎奏:‘沖乃臣姻家,雖沖召命在臣未到行在以前,及今來除授,並出聖意,竊慮士大夫不能詳知,謂臣援引親黨,乞罷沖除命。’上不許,會新除宗正卿蘇携丐免,乃復以携直龍圖閣,主管臨安府洞霄宫。”鼎奏在是月乙卯,携得祠在丁巳。

又卷七十七“紹興四年(1134)六月丙申”條曰:“新除宗正少卿兼直史館范沖辭免恩命。朱勝非奏曰:‘沖謂史館專修神宗、哲宗史録,而其父祖禹,當元祐中任諫官,復坐章疏議論,責死嶺表,而神宗實録,又經祖禹之手,今既重修,則凡出京、卞之意,及其增添者,不無删改,儻使沖預其事,恐其黨未能厭服。’上曰:‘以私意增添,不知當否?’勝非曰:‘皆非公論。’上曰:‘然則删之何害!紛紛浮議,不足恤也。’勝非曰:‘沖不得以此爲辭。今聖斷不移,沖亦安敢有議。’上復愀然謂勝非等曰:‘此事豈朕敢私,頃歲昭慈聖獻皇后誕辰,因置酒宫中,從容語及前朝事,昭慈謂:“宣仁聖烈皇后誣謗,雖嘗下詔辯明,而史録所載,未經删改。”朕每念及此,惕然於懷,朝夕欲降一詔書,明載昭慈遺旨,庶使中外知朕修史之本意也。’勝非進曰:‘聖諭及此,天下幸甚。’昭慈遺旨,詳具建炎四年(1130)十二月己卯。

又同書卷七十九“紹興四年(1134)八月戊寅”條曰:“宗正少卿兼直史館范沖入見,沖立未定,上云:‘以史事召卿,兩朝大典,皆爲奸臣所壞,若此時更不修定,異時何以得本末?’沖因論熙寧創制,元祐復古,紹聖以降,張弛不一,本末先後,各有所因,不可不深究而詳論。讀畢,上顧沖云:‘如何?’對曰:‘臣聞萬世無弊者道也,隨時損益者事也,仁宗皇帝之時,祖宗之法,誠有弊處,但當補緝,不可變更,當時大臣,如吕夷簡之徒,持之甚堅,范仲淹等初不然之,議論不合,遂攻夷簡,仲淹坐此遷謫,其後夷簡知仲淹之賢,卒擢用之,及仲淹執政,猶欲伸前志,久之自知其不可行,遂已。王安石自任己見,非毀前人,盡變祖宗法度,上誤神宗皇帝,天下之亂,實兆於安石,此皆非神祖之意。’上曰:‘極是,朕最愛元祐。’上又論史事。沖對:‘先臣修神宗實録,首尾在院,用功頗多,大意止是盡書王安石過失,以明非神宗之意,其後安石壻蔡卞怨先臣書其妻父事,遂言哲宗皇帝紹述神宗,其實乃蔡卞紹述王安石,惟是直書安石之罪,則神宗成功盛德,焕然明白,哲宗皇帝實録,臣未嘗見,但聞盡出奸臣私意。’上曰:‘皆是私意。’沖對:‘未論其他,當先明宣仁聖烈誣謗。’上曰:‘正要辨此事。’上又曰:‘本朝母后皆賢,前世莫及,道君皇帝聖性高明,乃爲蔡京等所誤,當時蔡京外引小人,内結閹宦,作奇技淫巧,以惑上心,所謂逢君之惡。’沖對:‘道君皇帝止緣京等以紹述二字劫持,不得已而從之。’上曰:‘人君之孝,不在如此,當以安社稷爲孝。’沖對:‘臣頃在政和間,常聞道君皇帝六鶴詩一聯云:“網羅今不密,回首不須驚。”宣示蔡京等云:“此兩句專爲元祐人設。”以此知道君皇帝非惡元祐臣寮。’上曰:‘題跋小詩,雖可以見意,何如當時便下一詔,用數舊臣,則其事遂正,惜乎不爲此。’沖對:‘若如聖諭,天下無事矣。’上又論王安石之奸,曰:‘至今猶有説安石是者,近日有人要行安石法度,不知人情何故直至如此。’沖對:‘昔程頤嘗問臣:“安石爲害於天下者何事。”臣對以新法。頤曰:“不然!新法之爲害未爲甚,有一人能改之即已矣,安石心術不正,爲害最大,蓋已壞了天下人心術,將不可變。”臣初未以爲然,其後乃知安石順其利欲之心,使人迷其常性,久而不自知,且如詩人多作明妃曲,以失身爲無窮之恨。至於安石爲明妃曲,則曰:漢恩自淺胡自深,人生樂在相知心。然則劉豫不足罪過也。今之背君父之恩,投拜而爲盜賊者,皆合於安石之意,此所謂壞天下人心術。’上曰:‘安石至今猶封王,豈可尚存王爵?’”《哲宗正史》既議論不公,宜乎紹興年間之改修也。

南宋以來,《哲宗正史》既已不完,今則全佚。然《宋會要輯稿》及宋人文集等,每多援引,猶可據以覘其内容之一斑。

宋四朝國史三五〇卷 宋李燾、洪邁等撰 佚

燾,字仁父,一字子真,號巽巖,丹稜人。高宗紹興八年(1138)進士,官至敷文閣學士,贈光禄大夫,謚文簡。著有《易學》《大傳雜説》《尚書百篇圖》《五經傳授》《説文解字五韻譜》《續資治通鑑長編》《六朝通鑑博議》諸書。事迹具《宋史》卷三八八、《宋史新編》卷一四三、《南宋書》卷三四等書。

邁有《史記法語》已著録。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直齋書録解題》著録此書三百五十卷。按,《文獻通考》作二百五十卷,誤。陳氏曰:“紹興二十八年(1158)置修國史院修一朝正史,三十一年(1161)提舉陳康伯奏紀成,乞選日進呈,至乾道二年(1166)閏九月,始與太上聖政同上,淳熙五年(1178)同修史李燾言:‘修四朝正史,開院已十七年,乞責以近限。’七年(1180)十月,修史王希吕奏志成,十二月進呈。至十三年(1186)修史洪邁奏:‘昨得旨限一年内修成列傳,今已成書。’十一月與會要同進,蓋首尾三十年,所歷史官不知其幾矣。”

按,神宗、哲宗正史,以由新黨蔡京、蔡卞等人所撰,故是非不明,議論不公,紹興初遂有重修之意。“先是,紹興十年(1140)十二月十三日,提舉官言,神宗、哲宗兩朝正史,欲候徽宗實録書成之日,通將三朝事實考據,别行修定,即置國史院。二十八年(1158)七月十九日,詔置修國史院。八月十四日,差宰臣湯思退監修國史,吏部尚書賀允中、兵部侍郎周麟之,並差兼同修國史,吏部員外郎葉謙亨、胡沂,秘書省校書郎汪澈,並差兼國史院編修官。保康軍承宣使張見道差充國史院都大提舉諸司,幹辦御藥院林肇差充國史院承受,入内侍省東頭供奉官楊興祖、楊珩差充國史院主管諸司。”(並見《宋會要輯稿》一八“國史院”條。)然以軍書旁午,久未成篇。《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一八八“紹興三十一年(1161)春正月庚寅條”載:“上問宰執:‘三朝國史,何日可進?’陳康伯曰:‘帝紀已成,列傳未就。’上曰:‘史官才難!劉知幾謂必具才學識,卿宜謹擇之。’上又曰:‘頃有乞撰《會要》者,湯思退不曾行。會要乃祖宗故事之總轄,不可闕也。但自元豐後續爲之。蓋舊書分門極有法,似不須改。’康伯曰:‘謹遵聖訓。既而乞令館編元豐以後,詔從之。’”

其實,當時帝紀殆未成書,蓋五年後,即乾道二年(1166)閏九月二十九日,國史院日曆所始上三朝帝紀、光堯壽聖太上皇帝聖政。其日,皇帝專御垂拱殿坐,先儀鸞司於毆上東壁稍南,設置三朝帝紀桌子、香案、香爐、香餅、香盒、香匙、褥位等,又於帝紀桌子北設置光堯壽聖太上皇帝聖政桌子褥位……(見《宋會要輯稿》職官十八“國史院”條。)

當時,欽宗正史亦正在修撰中,而神宗、哲宗、徽宗三朝正史未成,遂有合爲四朝國史之議。《宋會要輯稿》職官十八“國史院”條:“(乾道)二年十二月二日,禮部員外郎兼國史院編修官兼實録院檢討官胡元質言:‘五朝正史,久已大成,而神宗、哲宗、徽宗之史,開院纂輯,累年于兹,臣竊惟靖康繼宣和之後,以功緒本末則相關,以歲月久近則相繼,伏望將今來所修欽宗實録立之課程,尅以期限,併修帝紀繳進,名爲四朝國史,成書之後,薦之宗祐,與天無極。’從之。”

又云:“(乾道)四年(1168)三月二十四日,詔實録院進呈《欽宗實録》並本紀了畢日,併入國史院,一就修纂四朝正史,從同修國史兼實録修撰洪邁請也。”

四朝國史自紹興二十八年(1158)開院以來,至乾道四年(1168),凡十有一年,僅成帝紀,所有諸志並傳,未曾措辭。此蓋當時編修員額不足故也。(説見《宋會要輯稿》職官一八“國史院”條。)“淳熙五年(1178)四月,禮部侍郎同修史李燾言:今修四朝正史開院已十七年,乞降睿旨責以近限,庶幾大典早獲備具,詔限一年。”(《玉海》卷四六正史“淳熙修四朝史”條。)七年(1180)十二月十二日,國史院上神宗皇帝、哲宗皇帝、徽宗皇帝、欽宗皇帝正史志一百八十卷。按,《玉海》云趙雄上。中地理志爲李燾所撰,其餘諸志亦多取材自燾之《續資治通鑑長編》一書中。(説見日本周藤吉之《南宋の李燾と續資治通鑑長編の成立》一文。)

志既成,而列傳則猶未成。淳熙十一年(1184)二月,燾卒,年七十(《李燾父子年譜》),乃自婺州召洪邁領史院。邁言:自到局之後,約略稽考,據院吏所具,除紀志已進呈外,當立傳者千三百人,其間妃嬪親王公主宗室幾當其半,然家世本末履歷始終不可見者,十而七八,必俟究得其實,然後爲書,誠恐日引月長,無由可畢,乞下本院許據只今所有事狀,依仿前代諸史體例,分類裁述,不必人爲一傳,其内外臣僚,或有官雖顯貴,而無事迹可書,正如漢世劉舍、薛澤、許昌之徒,位至丞相,而司馬遷、班固不爲立傳,于事亦無所缺,今來亦乞仿此,悉行删去,其未畢者,乞詔提舉宰臣量立程限,責本院官併力修纂,俟將來玉牒會要奏書之日,同時上進,庶幾累朝信史,早有汗青之期,從之。八月二十七日邁再申前請詔限一年内修纂投進。《宋會要輯稿》職官十八“國史院”條。十三年(1186)十一月二十一日,國史院上四朝國史列傳一百三十卷。(《玉海》云二十七日上《四朝國史》列傳一三五卷《目録》二卷)。

四朝國史之得以完成,李燾、洪邁之力獨多。洪邁《容齋隨筆·三筆》卷一三“四朝史志”條云:“四朝國史本紀皆邁爲編修官日所作,至淳熙乙巳(十二年,1185)、丙午(十三年,1186)又成列傳百三十五卷。惟志二百卷,多出李燾之手,其彙次整理,殊爲有功。”

又《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四“四朝正史”條曰:“四朝正史,始於李仁父,而終於洪景盧。乾道中,仁父初入史院,上四朝帝紀,再還朝,乃修諸志,未及進書,而仁父去國。時史館多以爲侍從兼職,往往不能淹貫,則私假朝士之有文學者代爲之。今四朝藝文志一書,實先君子筆也。淳熙中,趙衛公温爲相,史志告成,仁父時守建寧,大臣言仁父之力爲多,特進秩一等。久之列傳猶未就緒,上遂召仁父卒成之,書垂成而仁父卒,乃自婺州召景盧入領内祠,專典史事,又逾歲而始成書焉。凡列傳八百七十,總一百三十五卷。”

四朝國史之修撰,南渡後,由於史料殘缺,故措辭之際,頗多困難,且自開院以來以迄成書,歷時二十八年,所經史官多至百餘人,訛舛牴牾目所難免。周必大奏曰:“前朝國史,雖是衆人分撰,然當時案牘可以稽據,是非可以詢問,責成一手,不至訛舛。南渡以來,文籍殘缺,往往搜求散軼,考證異同,若非參合衆智,深慮不相照應,牴牾者多。當與衆議,分手撰述,每遇一志一傳成篇,並令在院官互相修潤,庶幾首尾貫穿,體例歸一,無思慮不同之患。”

是以當時人已有指陳其訛誤者。如《容齋隨筆·三筆》卷一三“四朝史志”條曰:“四朝國史本紀皆邁爲編修官日所作,至淳熙乙巳、丙午又成列傳百三十五卷。惟志二百卷,多出李燾之手。其彙次整理,殊爲有功。然亦時有失點處,蓋文書廣博,于理固然。《職官志》云:‘使相以待勳賢故老及宰相久次罷政者,惟趙普得之。明道末吕夷簡罷,始復加使相,其後王欽若罷日亦除,遂以爲例。’按趙普之後,寇準陳堯叟王欽若皆祥符間自樞密使罷而得之,欽若以天聖初再入相,終于位,夷簡乃在其後十餘年,今言欽若用夷簡故事,則非也。因記《新唐書》所載李泌相德宗加崇文館大學士,泌建言學士加大,始中宗時,及張説爲之固辭,乃以學士知院事,至崔圓復爲大學士,亦引泌爲讓而止。按崔圓乃肅宗朝宰相,泌之相也,相去三十年,反以爲圓引泌爲讓,甚類前失也。”

又周必大《二老堂雜記》卷三云:“四朝國史,淳熙間所進也。吉州人蕭服爲御史,坐直章綖私鑄獄,爲蔡京所治,羈管虔州,蓋鄰郡也。其家批書印紙常存,史乃書爲處州,蓋虔處二字相近。紹興間,因齊述亂,改虔爲贛,史官偶不思耳!又仁宗駙馬李瑋傳,兄弟三人,璋字公明,珣字公粹,惟瑋獨無字,予作《梁汝嘉神道碑》,其子季秘以玉石硯爲潤筆,皆刻篆字,乃瑋講道齋所用,字曰公炤。此書洪邁用功爲多,邁號博聞,緣出衆手,無由盡正其誤也。”

按,宋朝國史凡三:太祖、太宗、真宗曰《三朝史》,仁宗、英宗曰《兩朝史》,神宗、哲宗、徽宗、欽宗曰《四朝史》,《宋志》並已著録。南宋時除王旦《國史》一二〇卷不傳外,其餘各史雖有殘缺,猶可得見;今則無一傳世者。

宋名臣録八卷 宋不著撰人 佚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玉海》卷五八“本朝名臣録”條引《書目》曰:“本朝名臣録八卷,不知作者,編類建隆至乾興三朝諸臣列傳,叛臣蠻夷附焉,以《實録》《國史》校之,間有不同。”

宋勳德傳一卷 宋不著撰人 佚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玉海》卷五八云:“本朝勳德傳一卷,不知作者,編類太祖至仁宗諸臣有勳德者,起范質,終孫沔,凡五十六人。”

宋兩朝名臣傳三〇卷 宋不著撰人 佚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玉海》卷五八“本朝名臣傳”條引《書目》云:“兩朝名臣傳三十卷,真宗、仁宗實録中后妃諸臣等列傳,不知作者。”

咸平諸臣録一卷 宋不著撰人 佚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玉海》卷五八“本朝名臣傳”條引《書目》云:“咸平諸臣傳一卷,起雷有終,迄路振,凡三十九人,不知作者。”

熙寧諸臣傳四卷 宋不著撰人 佚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玉海》卷五八“本朝名臣傳”條引《書目》曰:“熙寧諸臣傳四卷,起胡宿,終陸詵。”

兩朝諸臣傳三〇卷 宋不著撰人 佚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按,前已著録宋《兩朝名臣傳》三十卷,當是一書,《宋志》複出也。

宋名臣傳五卷 宋張唐英撰 佚

唐英,字次功,新津人,自號黄松子。少攻苦讀書,至經歲不知肉味。及進士第,薦試賢良方正,不就;調穀城令。神宗即位,知其人,擢殿中侍御史,未幾卒,著有《仁宗政要》《唐史發潛》《九國志補》《蜀檮杌》等。事迹具《宋史》卷三五一、《宋史新編》卷一二一、《東都事略》卷一〇二、《名臣碑傳琬琰集》(中集卷一四)及《皇宋書録》等書。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

《郡齋讀書志》卷九傳記類著録《嘉祐名臣傳》五卷,晁氏曰:“右皇朝張唐英傳仁宗朝賢臣五十餘人。”

《玉海》卷五八“本朝名臣傳”條曰:“張唐英,五卷。唐英初改著作佐郎,援宋齊間故事,凡領著作者,皆撰《名臣傳》一本,以試史才,因纂録天聖至嘉祐名臣世家譜諜,次第撰爲五十列傳。”

按,唐英嘗編撰天聖初至嘉祐八年之事爲《仁宗君臣政要》四〇卷一書,《宋志》故事類著録,此書特政要中一門耳。(説見王明清《揮麈録》。)疑此書後單行,《宋志》遂别行著録也。

國朝名臣叙傳二〇卷 宋葛炳奎撰 佚

葛氏宋史無傳。《宋元學案補遺·别附》卷二引《台州府志》云:“炳奎,字晦叔,寧海人。理宗時任慶元司户參軍,條陳五事,累萬言。宋亡,斂迹家山,益究心理學。著有《煙村漫稿》。”

此書《宋史·藝文志》正史類著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