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三省长官补考
一、尚书右仆射
赵芬。山崎氏以赵芬为尚书左仆射,任职时间为开皇元年(581)八月至开皇二年六月。这除了史料上记载的赵芬担任尚书左仆射以外,还以他考高颎任尚书左仆射的时间为依据。山崎氏认为,从开皇元年九月至开皇二年六月期间,高颎以尚书左仆射的身份节度诸军伐陈,当时朝内是由赵芬来填补这个空缺的。不过,万《表》却认为赵芬自开皇元年担任的是右仆射,直至开皇四年四月虞庆则拜右仆射为止。岑考同万《表》,并从史传间的矛盾推论赵芬拜左仆射误,应从《北史》本传作“右仆射”(5)。笔者同意岑氏的意见,并略做补充。
山崎氏用来确定赵芬任尚书左仆射的史料依据是如下两条,《隋书·赵芬传》:
迁东京左仆射,进爵郡公。开皇初,罢东京官,拜尚书左仆射,与郢国公王谊修律令。俄兼内史令,上甚信任之。未几,以老病出拜蒲州刺史,加金紫光禄大夫。
同书《高祖纪上》:
(开皇元年)八月壬午,废东京官。(6)
既然赵芬当时担任东京左仆射,而八月废东京官,依据本传,似乎他调任尚书左仆射是没有什么疑问的。但是,文帝命高颎伐陈在九月,废东京官在八月,当时高颎正在任上,依据尚书左右仆射定额一人,赵芬不可能担任左仆射。这里的左是右之误。《北史·赵芬传》记赵芬在隋初之史事全同《隋书》,唯“尚书左仆射”作“尚书右仆射”(7)。温公《通鉴》未载赵芬事。《隋代墓志铭汇考》收有《赵芬志盖》,题:
大隋大将军尚书左仆射淮安定公墓铭。(8)
不过,左仆射的“左”字是著录者依据史料记载补上去的,原字已无法辨识。据《汇考》对此志盖的附考,我们知道了两个重要信息:第一,金石类文献也有赵芬残石的录文流传,有关赵芬担任尚书省职官的记载虽然已经残缺了,但仍有重要信息保存了下来,《赵芬碑》载:
开皇五年,除□州刺史,加金紫光禄大夫。(9)
根据上面所引正史,我们可以知道开皇五年,赵芬调任的是蒲州刺史。第二,《文馆词林》中收有完整的赵芬碑铭,即薛道衡所撰《大将军赵芬碑铭一首并序》载:
开皇元年,拜大将军、东京尚书左仆射、封淮安郡开国公。东京罢,授京省尚书右仆射。三年,兼内史令、仆射如故。……某年,除蒲州刺史,加金紫光禄大夫。(10)
综合两段赵芬碑铭,可知赵芬在调任蒲州刺史前,一直担任内史令、仆射。在赵芬任尚书左仆射还是尚书右仆射问题上,据正史和碑铭相互参证,可以说,李延寿的记载是对的,赵芬是接替赵煚担任尚书右仆射,而非代替高颎任左仆射。他的任职时间应当是从开皇元年的八月至开皇四年四月。
二、纳言
1,苏威。山崎氏考证苏威第一次任纳言时间是在开皇元年(581)三月至开皇十年七月。《隋书·苏威传》:
及(高祖)受禅,征拜太子少保。追赠其父为邳国公,邑三千户,以威袭焉。俄兼纳言、民部尚书。……寻复兼大理卿、京兆尹、御史大夫,本官悉如故。治书侍御史梁毗以威领五职,安繁恋剧,无举贤自代之心,抗表劾威。……未几,拜刑部尚书,解少保、御史大夫之官。……俄转民部尚书,纳言如故。……后二载,迁吏部尚书。岁余,兼领国子祭酒。……九年,拜尚书右仆射。(11)
梁毗劾奏苏威领五职,无举贤自代之心。所谓“领五职”,即苏威以太子少保领纳言、民部尚书、大理卿、京兆尹、御史大夫职。至转民部尚书时,犹兼纳言如故,迁吏部尚书后,不言兼领纳言一职。苏威迁吏部尚书,事在开皇七年(587)四月(12),似以此时作为苏威卸任纳言一职较为妥当。万《表》也以开皇七年四月,苏威以纳言改吏部尚书为断。山崎氏定为开皇十年七月,未知何据。
2,杨爽。山崎氏考杨爽任纳言不知起于何时,终于开皇七年某月。考《隋书·卫昭王爽传》:
(开皇)六年,复为元帅,步骑十五万,出合川。突厥遁逃,而返。明年,征为纳言。高祖甚重之。未几,爽寝疾……居数日……其夜爽薨,时年二十五。
同书《高祖纪上》:
(开皇七年)秋七月己丑,卫王爽薨,上发丧于门下外省。(13)
这里记载的很明确,所谓“明年,征为纳言”,明年即开皇七年,不过,杨爽没当几个月纳言就死了。值得注意的是,他死后,文帝“发丧于门下外省”,似乎暗示着他到死所带官职仍是纳言,文帝之发丧,是在他所任最后一任官的官厅。颇疑杨爽任纳言一职是接替苏威。所以杨爽任纳言的时间,起始与终止均在开皇七年以内。万《表》也以杨爽任纳言在开皇七年内为断。
3,苏威。炀帝一朝,纳言三人,苏威、杨达、杨文思。除杨达自仁寿二年(602)十月至大业八年(612)五月任纳言,时间确切以外,苏威就任时间不明晰而杨文思卸任时间不清楚。根据下文考证民部尚书时所引《杨文思志》,知道杨文思任纳言的时间应该是从大业三年九月至大业七年初。隋制,纳言二人,所以在大业七年(611)之前,苏威就不可能担任纳言一职,山崎氏考订苏威任纳言是自大业六年某月至大业十二年五月,《隋书》《北史》纪传均不记苏威任纳言时间,山崎氏是考订正史、《通鉴》后得出结论。《隋书·苏威传》:
未几,拜太常卿。其年从征吐谷浑,进位左光禄大夫。帝以威先朝旧臣,渐加委任。后岁余,复为纳言。
同书《炀帝纪上》:
(大业五年)五月乙亥,上大猎于拔延山……吐谷浑王率众保覆袁川,帝分命内史元寿南屯金山……四面围之。(14)
《苏威传》中所提到的从征吐谷浑,就应该是大业五年五月的这一次。那么,从“后岁余,复为纳言”来看,山崎氏推论苏威任纳言的时间自然以大业六年较为合理。不过,因为《杨文思志》的出土,我们知道,苏威任纳言的时间应该押后,最早不得早于大业七年初。至于他卸任的时间,《隋书·苏威传》:
寻属五月五日……威献《尚书》一部,微以讽帝,帝弥不平。后复问伐辽东事,威对愿赦群盗,遣讨高丽,帝益怒。御史大夫裴蕴希旨,令白衣张行本奏威昔在高阳典选……于是除名为民。(15)
这里的五月五日,温公系于大业十二年(16),山崎氏是参考了《通鉴》后得出的结论,是正确的,而且,我们也有旁证证明大业十二年时,苏威已经被罢官。《苏威妻宇文氏志》,志文标题“大隋前纳言开府仪同三司光禄大夫房公苏威妻夫人宇文氏墓志”,志文载:
夫人以大业十二年七月三十日薨于东都时邕里私第,其年十月十三日于东都城东北九里闲居乡权殡。(17)
这块墓志是大业十二年十月随苏威妻宇文氏权殡之物,当时已在苏威一系列官职前加了个“前”字,知威此时确已被罢官。不知是罢官对苏威一家造成严重影响,还是苏威刻意低调,夫人墓志竟会如此简单。
三、内史监、令
1,赵煚、赵芬。山崎氏考赵煚任内史令时间始于开皇三年(583)四月,卸任时间不明。所依据的史料是《隋书·高祖纪上》:
(开皇三年四月)壬申,以尚书右仆射赵煚兼内史令。(18)
本条史料,赵煚实乃赵芬之讹,岑仲勉已有详细论证(19)。我们在上面已经考证过赵芬任尚书右仆射的时间,所以,赵芬任内史令的时间当是从开皇三年四月至开皇四年四月解仆射时。但是这样一来,从开皇三年至开皇四年四月间,虞庆则为内史监、赵芬与李德林为内史令,似与隋代内史省监、令各一员,或者令两员的制度相矛盾。这种情况,一是由于监、令名目的改动,可能造成了临时的混乱;二是由于虞庆则在开皇初年,多领兵在外任,不在朝中,详见下考虞庆则任吏部尚书条。
2,杨素。山崎氏考杨素任内史令时间是开皇十年七月至开皇十二年七月,小误。《隋书·高祖纪下》:
(开皇十年)秋七月癸卯,以纳言杨素为内史令。
(开皇十二年十二月)乙酉,以上柱国、内史令杨素为尚书右仆射。(20)
据此可知,杨素任纳言时间止于开皇十二年十二月,而非七月。
3,杨秀。山崎氏考杨秀任内史令时间是开皇十二年二月至开皇十三年六月。《隋书·高祖纪下》:
(开皇十二年)二月己巳,以蜀王秀为内史令,兼右领军大将军。
同书《文四子·杨秀传》:
(开皇)十二年,又为内史令、右领军大将军。寻复出镇于蜀。(21)
杨秀任内史令的起始时间自无问题,可是山崎氏以开皇十三年(593)六月为其卸任时间,未知何据。万《表》认为开皇十三年,杨秀仍在内史令任上。本传只说他“寻复出镇于蜀”,以此推断,杨秀卸任确在开皇十二、三年间。不过,在开皇十二年七月左右,杨秀应该仍在内史令任上。《隋书·高祖纪下》:
(开皇十二年)秋七月乙巳,尚书右仆射、邳国公苏威,礼部尚书、容城县侯卢恺并坐事除名。
同书《苏威传》:
(国子博士何妥)奏威与礼部尚书卢恺……等共为朋党……上令蜀王秀、上柱国虞庆则等杂治之,事皆验。(22)
杨秀与虞庆则共治苏威朋党案,说明当时杨秀仍在京中,自然也仍在内史令任上。至于何时出镇益州,史料缺乏,未敢遽断。
4,杨暕。山崎氏考杨暕任内史令时间在开皇十九年六月至仁寿元年(601)某月。《隋书·高祖纪下》:
(开皇十九年)六月丁酉,以豫章王暕为内史令。
(仁寿元年)三月壬辰,以豫章王暕为扬州总管。
同书《齐王暕传》:
开皇中,立为豫章王……初为内史令。仁寿中,拜扬州总管沿淮以南诸军事。(23)
据上所引可知,杨暕卸任内史令当在仁寿元年三月出拜扬州总管时。万《表》也以仁寿元年,杨暕出拜扬州总管为断。本传所说的“仁寿中”当是“仁寿初”之误。
5,杨约。山崎氏考杨约任内史令自仁寿四年某月至大业元年(605)某月,万《表》同,且认为大业元年,免杨约,由萧琮接任,不确。《隋书·杨素附杨约传》载:
入朝仁寿宫,遇高祖崩,遣约入京……炀帝……即位数日,拜内史令。……后数载,加位右光禄大夫。后帝在东都,令约诣京师享庙,行至华阴,见其兄墓,遂枉道拜哭,为宪司所劾,坐是免官。未几,拜淅阳太守。(24)
可知杨约在文帝暴崩之后数日即拜内史令,时在仁寿四年七月,后数载加位,并没有转官,杨约是因皇命到京师享庙,枉道拜哭杨素墓而免官的,当时帝在东都,考炀帝最早一次到东都是在大业二年四月,也就是说杨约被罢至早也要在大业二年,山崎氏言大业元年误。《隋书·柳机附柳謇之传》载:
大业三年,车驾还京师,拜为齐王长史。帝……遣吏部尚书牛弘、内史令杨约、左卫大将军宇文述等,从殿廷引謇之诣齐王所,西面立。(25)
可见杨约在大业三年时仍在内史令任上。《杨约志》:
迁内史令……而朝章革创,典职惟新,授公金紫光禄大夫,以改大将军之号。股肱任切,允属惟良,出为淅阳太守。(26)
炀帝统一散职在大业三年,疑杨约于同年或稍后免官,后出为淅阳太守。因此,杨约任内史令时间因是从仁寿四年七月至大业三、四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