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语用学视角下的东乡语语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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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言语行为与语言交际

一 言语行为和交际语境性

从交际语境的角度来说,研究者必须考虑言语行为与语境之间的关系。言语交际行为的语境化是为了实现或达到说话人的交际意图。奥斯汀(1962)认为,说话人的“言有所述”和“言有所为”是由一系列的言语交际行为构成的。他探讨并指出,说话的意义或意图就是以言行事,并提出人们说话的“言事—行事—成事”的模式。明确了这三种截然不同、又相互关联的基本意义的言语交际行为的运行范式,也就是人们在交际时,就同时发出三种话语交际行为:言事、施事和成事。奥斯汀(1962)特别指出,话语的生态环境是能够帮助交际者判断言语行为之语力的重要参照。梅伊(1993)也认为有效的言语行为是存在于一定交际语境中的,言语行为的研究离不开对语境的探讨;塞尔和范德瓦肯(Searle & Vanderveken,1985)也将交际者实施施为行为的真实语言环境称为“话语语境”;而且还强调指出,话语在不同的语言交际语境中会产生各不相同的言外施事行为效果;因此,语言交际语境是决定说话人的施为行为的重要元素。而莱文(Levin,2014)、麦卡利斯特(McAllister,2015)、鲁赫里曼和艾默(Rü hlemann & Aijmer,2015)等学者则通过语料库的数据来研究证实,语言交际中的情景类型在确定交际者的言语行为类型中发挥关键作用;但这些研究仍然只是将语言使用的问题过滤为单纯的信息交流的问题。事实上,交际话语所发生的真实社会场景不应该被看成人们在传统意义上所依赖的语言交际语境,用以分析研究言语行为;而应该将其看作语言交际中最高层次的分析研究目标。

随着认知语言学的发展,传统意义的交际语境观发展为认知语境观,将语用学的问题与认知语言学相结合,取得了许多成果。维索尔伦(1999)和斯比萨(Sbisà,2002)提出的语境关系顺应理论,是用来探讨人们在语言使用的过程中对言语行为所做的选择并调整为与交际语境关联或顺应的状况。维索尔伦其实对语言交际行为的描述和解释分别从四个维度上进行;即语境关系和结构关系的顺应以及动态顺应性和顺应过程中交际者理解和加工话语的意识程度。事实上,维索尔伦和斯比萨所阐述的交际者必须要顺应或选择的语言交际语境,必然包括语言交际者本身、话语交际所处的心理世界和社会物理环境等基本因素。只有这样,语言受试才能在具体的交际语境中充分发挥语言的交际功能,最终完成不同的言语行为。当然,这里的语言受试并不仅仅局限于谈话双方,还应该包括与所谈内容直接和间接相关的所有其他人员,因此提出“参加”的概念,便于观察听话人离话语中心的远近和参与的程度。

为了达到顺应的目的,人们往往会赋予旧词以新意或者创造新词。例如现在流行的“炒鱿鱼、奇葩、吃货、月光族”等词或词组。维索尔伦(1999)在阐述解释其语境顺应理论时指出:顺应语言交际语境选择的社会因素很多,没有确定的原则上的界限;绝大多数与社会交际情景或社会规约条件等有关。一般情况下,会话双方无法脱离双方社会地位、教育背景、家庭背景等因素的“制约”或者“先决条件”;因为正是这些因素,决定了交际活动正常与否,呈现出会话双方对这些因素的顺应状态。如果会话双方无法根据情况即时调整顺应,那就只会发生语用失误,甚至失败的交际结果。维索尔伦(1999)除了提出交际语境之外,还有语言语境,主要包括篇内衔接、篇际制约和线性序列三个基本的大的方面。这里的语言语境也是需要参与交际的人做出相应的选择或顺应,即交际双方都应该在实施言语行为时要注意选择得体的话语、语篇的逻辑—语义关系,按话轮、时间次序对话语做出先后规划安排的语言语境的选择或顺应。维索尔伦还同时指出,无论是交际语境还是语言语境,任何一种语境并不是在语言交际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给定的,而是交际双方在实施或使用语言的行为过程中与时俱进地动态生成并动态调整,语境会随交际过程的发展而不断地顺应发展和选择变更。

梅伊(1993)曾经讨论日常交际言语所涉及的一些重要的语用学问题。他强调,交际语境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交际者必须在这样的环境里进行言谈交际,方可对交际言语的语境化加工理解。言语行为是规约性的,对此也有学者持反对意见。语言是在社会语境中形成的。言语行为者运用的是具有社会规约的语言表达或发话模式,交际语境和语言语境共同决定着言语行为的顺应性的运用和选择,交际双方必须在不同的交际语境和语言语境下为实现交际目的而倾向性地选择不同的语言表达范式。梅伊(1993)认为,会话含意是隐含在会话里的意思。语用学之所以对含意研究有兴趣,那是因为这种语言现象是根据语境变化的,也是句法或语义的“规则”所无法应付的,因而专门要由言语行为或语用原则来解释。梅伊(1993)认为言语行为的实施和会话含意的推导或加工分析都必须依赖动态的交际语境,而语言语境的规约含意的推导或加工分析则不必非要依赖某个独特的语境。另外,言语行为的语境也包括非语言语境。奥斯汀(1962)曾明确指出,他自己所提及的非语言动作包括所有“副语言”(paralanguage);如眨眼、面部表情、眼色指点、耸肩和皱眉等。同时,语言交际语境中的言语细节;如语气、语调、节奏、重音以及伴随的姿态等都是实现施为行为,最终实现以言成事行为的替代或选择手段(奥斯汀,1964,1979)。

二 言语行为和交际动态性

言语行为永远发生在交际环境的动态和调整当中。换言之,言语行为始终处在一个不断变化的、须随时顺应的外在环境之中,这种外在的动态环境才能保证交际参与者的言语交际行为的实施过程得以顺利落实或称得以“以言成事”。语言本身及其运用永远处于动态调整之中,社群语言和个体言语层面的行为活动总是在不停地演化。交际语境依据一系列因素而变化,语言受试的言语交际行为往往就是蕴涵在这种情景里面,并和语言本身及语言语境相互作用的动态调整过程之中。本节旨在讨论言语行为交际中的语境动态性及其在语用方面的应用。言语行为的成功实施离不开交际语境,而交际语境又根本不可能是一个静态不变的、凝固僵滞的概念术语,而它完全是一个动态调整的、发展变化的言语行为所赖以发生的生机勃勃的土壤或温床。言语交际行为是一个只有依赖现实交际语境的动态交互行为。传统上对言语行为的语境的研究是静态的,并不能解释动态的交际过程。动态语境观认为交际语境是交际过程生成的产物,言语行为者可以在互明的基础上主动操纵和选择交际语境来表达和理解语言的意义。不同学者对语境持有不同的观点,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弗斯(Firth)和韩礼德(Halliday)等一直坚持静态的语境观,而斯珀伯和威尔逊(1986)在关联理论中批判地继承和发展了之前学者们的语境理论,并提出了自己的认知语境理论。关联语境观认为交际中的语境是动态的,人类交际的目的是改变对方的认知。随着交际不断发展,交际双方的认知环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可见语境是在交际中不断选择、调整和顺应的结果。语用学家还从语用角度探讨交际语境的作用和重要性,并强调其动态性的本质。顺应论与关联理论构成了支持语境动态研究的两大理论支柱。根据维索尔伦(1999)和斯比萨(2009)对语境的分类,交际过程中语境的动态特征首先是说话人对语境操纵意识,操纵语境从而创造一个有利于自己的语境来实现自己的交际目的。其次是听话人对语境选择。根本条件是,当语言受试意识到语境的动态特征时才能有效理解话语意思。依据动态语境理论,在语言交际过程中,话语语境是由交际者顺应语境而随时随地构建的。语用能力即语言受试不仅有能力主动操纵语境的各个要素以创造一个有利于自己的语境从而达到自己的交际目的,而且有能力选择合适的语境从而达到有效的理解,这是话语能否成功表达和理解交际意图的关键所在,事实是言语行为交际本身就是一个动态过程。

在实施言语行为的交际过程中,交际语境会随之顺应调整或与之改变。语用学研究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言语行为理论之交际语境的研究深入,学者们便引入了“动态”的这一概念,言语行为之语境的动态性研究也逐渐开始成为语言学家们研究的焦点和热点领域。交际语境是间接的动态言语行为,只有在具体的话语实施语境中言语的交际意义和作用才具有可释性。人们实施的言语行为,作为言语交际的基本功能单位,任何一个言语行为都必须置于整个活动情境中加以考察研究,必须将说话人意图和听话人意图同时进行加工而最终达到理解(也有可能误解或不解)的过程。梅伊(1993)的观点也是,言语行为离开社会交际语境是无法存在的,它的存在基础和本质肯定是“情境化的言语行为”。梅伊认为语用行为分为行为者的行为和言语行为的行为。一般情况是言语行为须借助即时即地的外在的关联语境,使某一具体语言行为的选择合理化、顺应化,于是语言的调适性便应运而生。在此更新、调整与调适的过程中产生意义,完成语用行为。其次言语行为可以被有意识地改变和构建有利于交际目的的情景。事实上,言语交际行为的更替过程也是使其语境发生着隐性的调整与调适。

三 言语行为和交际意图与意向性

1.言语行为的意图和意向性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为语言哲学研究提供了新视角,他认为说话是一种带有目的或意图的语言使用活动或行为,人们总是在说话(事),总是在以言行(做)事。如此说来,诸如请求、命令、道歉、陈述和祝贺等言语行为才是人们交往的基本单位,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哲学家、语言学家关注的焦点。克兰(Crane,1998)、图奥梅拉(Tuomela,2013)和许布纳(Huebner,2014)等学者也指出,人类的精神和意识的意向性都是言语行为产生的基础,说话人的意向性决定了其实施言语行为的种类,而言语行为又成为实现说话人意向性的表达方式和传递手段。

顾曰国(2017)在聚焦牛津日常语言哲学家的研究基础上,围绕意向性、意识、意图、目的和言语行为五个概念,全面、详细地研究讨论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互相影响,并且科学、系统地阐述了它们对两个棘手哲学问题的论述,即语言音串和写字的墨迹这些物质的东西是怎么会产生精神上的意义?语言受试怎么借助这些物质的东西传达自己的用意?英文“intentionality”一词有“指向性”的意思,其哲学意义最先是传播和运用于经院哲学之中的,而且只有当作术语才用于指称概念的。梅伊(1993)认为,奥斯汀与塞尔师徒两人都坚持并倡导言语行为具有规约性或惯用性,但是,塞尔同时还强调了言语行为的意向性这一本质特征。塞尔进一步发展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也是唯一最早把“意向性、意识、意图”和“目的”这样四个概念作为一组术语跟言语行为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语言哲学家。塞尔在自己的意向性观点中明确指出,言语交际行为的意向性是心理状态的固有性质(塞尔,1983:27),不能还原,且具有生物特性。塞尔(1983:264)把这种思想称为“生物自然主义”。话语本质上是没有意义的,那它如何表达不同的命题内容?即通过意向状态。换言之,塞萨(Sbisà,2009,2013)认为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框架特别强调交际双方的个体意识的表达和理解,忽略交际语境的社会文化规约程度对言语行为的约束。另外,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还强调指出,人类交际意图和意向性的基本单位(或最小单位)是言语行为。卡尔佩珀和霍夫(Culpeper & Haugh,2014)等人也同意并支持塞尔将言语行为定义为“言语交际的基本或最小单位”的论说。

例如人们在熟睡时不再意识到外部的变化,但却并没有失去意向性这个特质。那么,心理状态与语言表达行为之间是何关系?塞尔认为人的言语行为的意向性必须通过其心理状态过滤才具有意向性,并把所表达心理状态的满足条件有意地赋予外部的物理实体(塞尔,1983:27),这也可以说是塞尔超越前人而对言语行为理论所做出的特殊贡献,也是其言语行为论的独到的过人之处。

塞尔早期继承和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同时在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吸收了格莱斯的会话含义理论。塞尔中期主攻言语行为的意向性研究,并且把意向性作为言语行为的心智哲学基础,塞尔中期把意图和意义跟交际分开,走上了跟格莱斯会话含义理论不同的道路。塞尔在晚期主要致力于把语言作为人类特有生物遗传的延续或延伸来进行研究。塞尔(1979)在其《表达和意义:言语行为研究》等许多论著中,修改并完善了奥斯汀对言语行为的分类方法,并且提出了十二条基本标准。他认为任何一个言语行为都必须是由一系列规则来对其规定和制约,这些制约性的规则既规定了实施言语行为的条件,也规定了这个言语行为意味着什么。实施一个言语行为意味着使听话人知道、理解某些规定的事态,从而达到在听话人身上产生某种以言行事的行为效果。塞尔还强调,听话人对说话人的理解是通过协商其言语行为的意图来实现的。顾曰国(2017)划分了空意识和实意识的区别。他强调指出,所谓实意识其实是哲学研究领域的另一个说法,就是言语行为的意向性。有些哲学家则认为没有必要区分二者。顾曰国认为有意向性不代表有意识,空意识缺乏意向性。塞尔(1969b)认为,一般所有的语言意识状态的特质都具有交际的意向性,但我们必须清楚地知道意识和意向性是两种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语言现象或言语表征。塞尔(1969b)还指出,我们的心理感知和言语行为大部分是有意识的,至少具有内在的意向性。有些哲学家则认为没有必要这样区分此二者。顾曰国认为有意向性不代表有意识,空意识缺乏意向性。塞尔认为,我们的心理感知和言语行为大部分是有意识的,至少具有内在的意向性。人们如果有意识地去感知(认知)外部世界肯定就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甚至可能是一种言语行为。塞尔因此把这种“心理活动”分为感知和行为两种。这也是让以笛卡尔为代表的二元论者感觉最头痛的问题,因为塞尔本人并不接受二元论的阐述。塞尔认为我们的大脑或心智存在着潜在的意向性。当然,我们可以看出,塞尔的意向性与意识之间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他认为言语行为的意向性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心智构成要素的一部分,实际上意向性结构也是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内核部分。我们其实也很清楚,塞尔是从以下方面来概括他的意向性理论的,即意向心态、契合指向、意满条件和因果型自指,意向性是一种言语行为的表征方式。塞尔(1991a)晚期的言语行为观认为语言意向性是先语言意向性的延伸。塞尔曾经把言语行为的这种意向性称为“先语言意向性”,也就是从言语行为意向性的最原始形态,延伸到了先语言的意向性,再到语言行为的意向性,再到某一社团群体共有的意向性,直至人类社会一切交际活动或行为共同的意向性,这就到达了意向性延续的顶端位置(顾曰国,2017;塞尔,1990;图奥梅拉,2013;许布纳,2014)。可以这样说,意向性是始终统领和贯穿塞尔一生的对言语行为、心智哲学的意识和意向性的语言哲学研究,以及其对人类生物遗传延续的自然语言研究的中轴线。实际上,顾曰国(2017)指出,塞尔的意向性理论是自然语言作为人类言语行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在其意向性理论中它则是作为人类独享的生物现象,其实二者是对自然语言本质的两种解释,而且它们互存互补。

2.言语行为意图和意向性的理论争端

在修正和完善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之基础上,塞尔中后期的语言哲学研究始终致力于把言语行为理论根植于心智哲学之中加以研究,其语言研究的取向也从行为科学走向了生物科学(顾曰国,1994a,2017)。顾曰国(2017)的最新研究成果在这些方面作出创造性的、启迪性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贡献。相反,塞尔的专著《意向性》并没有对前人研究做很好的、专门的评述和评判,而是只述己见和直抒己见。正如顾曰国(2017)所说,这种只述己见和直抒己见的优点是《意向性》里只有塞尔本人的思路和观点,不受其他学者的影响。而其缺点则是《意向性》的阅读者需要努力掌握意向性理论研究的整体历史脉络,需要自己去发现和对比出塞尔和他人的不同之处和过人之处。当然,塞尔(1983)也同时汲取了前人奥斯汀和格莱斯等学者的“意图论”的营养。温仁百(2002:33—39)依据前人的研究基础,他分析发现在一个具体特定的言语行为交际语境中,交际双方若想成功实施一个以言行事行为,必须遵循理解、接受和愿意执行三个要素,这是一个不可颠倒的等级层次结构。而哈尼希(1991)、巴赫和哈尼希(1979;1992:93—110)等学者的研究又从言语行为听话人一方的视角出发,详细地描述了言语交际行为的听话人对说话人话语信息的推导模式,即“言语行为图式”,其中就涉及所谓的“语境互相知信”,也即“共同语境信息”,并视其为一个不可或缺的推导参数。而塞尔在他所谓的说话人要满足理解、接受和愿意执行条件的阐述中主要是在描述言语者和听话人对许诺等行为意图的必需的共同知识。根据斯珀伯和威尔逊(1986,2002)的关联认知语用理论,言语行为的说话人的意图或言外之力不仅要“言事”,而且还必须成为话语加工理解关联性认知导向。这样就可以在言语行为的言语者和听话人之间架起所谓知信关联之桥。显而易见的是,斯珀伯和威尔逊(1986)也进一步分析指出,言语交际行为的再现事态总是先于交际本身,而再现意图也总会先于交际意图而存在。所以,言语行为的意义其实是独立于交际意图而存在的语言现象。

在塞尔修正过的语言意义理论里,再现了语言交际的主要研究内容。塞尔提出的五大类施为行为正是言语行为再现事态的五种基本表征方式,言语行为能再现事态的直接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大脑潜在的“意向性”功能。塞尔提出的“意向性”不是直接指意图或目的,而是指言语行为实施的过程中对大脑所具有的信念、愿望和五官感受等心理活动加工能力的综合概括(塞尔,1983)。塞尔同时承认大脑的主观心理活动和大脑的客观有机体两大特质的存在,他认为自然界的任何客观的有机体都具有主观的心理活动,这也正是人类大脑工作机制和心理活动过程所具有的共同特性,而西方哲学史上的“脑体二元说”(即脑与体、主观与客观的对立)是由于未能认识到大脑的本质而产生的理论,该理论认为大脑通过“意向”功能与客观世界进行连通。根据塞尔对意向性理论的发展和研究表明,意向性是人类大脑的具有的根本属性。而意图只是一种人类心理活动状态,与其具体体现的行为密不可分(顾曰国,1994a,2017)。

塞尔有关意向性的概念,容易在实际操作中引起研究者的误解,人们经常有他把意向性和言语行为互相循环论证的错误感觉。塞尔(1983)中期的意向性理论研究是把意图和意义跟交际分开进行的。言语行为就是要通过交际活动在听话人身上产生某种效果。正如塞尔所说的那样,感知意向性涉及人脑通过感官系统与客观世界互动。很显然的一点就是,塞尔通过研究言语行为理论的方法来研究意向性,有力地推动了语用学领域在最近几十年中的巨大发展,也为语言哲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