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语用学视角下的东乡语语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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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含意、隐意和明意的社会交际功能

格莱斯提出的合作原则是日常会话中一切交际活动的前提。语言交际的成功,是基于交际双方(有意识或者无意识地)遵循合作原则,是宏观层面人际交往规范;具体到操作层面,格莱斯提出了四准则,即“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联准则”以及“方式准则”。前三项准则针对的是会话的内容,需适量、适度且相关;而方式准则针对的是说话的方式(详见第一节)。

然而,我们经常发现在人们实际交际的过程中,或是在一些影视剧集中,常有人讳莫如深、顾左右而言他、拐弯抹角、言辞闪烁,甚至有的说话人采用这种不明说说话方式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揣测其“弦外之音”。说话人在遵循合作原则的大前提下,采取看似“不合作”的说话方式,“话到嘴边留半句”,婉转迂回不直抒胸臆。采取这种方式表达交际意图的行为,究竟为何?可见,合作原则只是说明了遵循或违反四准则可推导出会话含意,但是这样的解释力远远不够。

鉴于此,利奇(1983)从修辞和语义的角度提出了礼貌原则,对格莱斯的合作原则进行了有益补充,可解释一些格莱斯的合作原则未能解释的语言现象。另外,语言作为人们社会交际的工具,通常是通过各种言语行为来实现的。奥斯汀(1962)和塞尔(1969b)的言语行为理论则奠定了研究语言使用的基础。这些理论将人们从研究话语内部的语义和句法结构转向了话语外部的表意和施为的社会功能。人们在实施不同言语行为时往往采用不同的礼貌策略,其目的是为了做成某件事或达到某种预期的社会交际效果。本节将结合东乡语语例对话语含意的社会交际功能进行简要论述。

一 言语行为理论与话语意图

奥斯汀(1962:151)认为任何话语的产生伴有三种言语行为:说话行为(说话人所说的实际话语)、施为行为(说话人的意图)和取效行为(话语对听话人的影响)。奥斯汀将言语行为分为五组:判定式、执行式、承诺式、表态式和阐述式。后来,塞尔(1975:21—26)对奥斯汀的划分进行了修订,将言语行为重新划归了五类:阐述类(如陈述、报告),指令类(如请求、命令),承诺类(如承诺、提供),表达类(如感谢、道歉)和宣告类(如宣布、命名)(详见第二章)。“阐述类”是陈述、断言某些客观事物的表述,旨在描述世界的真实状态;表达了说话人对客观现实的某种信念。“指令类”是试图使对方的行为符合话语的意思,即试图让听话人做某事,表达了说话人希望听话人为自己做某事的意图;所以指令类是“利己”的。“承诺类”是说话人自己将参与话语意思所描述行为的表达;也即使客观事物符合话语意思,让说话人为听话人做事;所以承诺类是“利他”的。“表达类”是说话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情感或情绪等心理状态的表达。“宣告类”是改变客观事物使其符合话语意思的表达,不包含心理状态;重点是改变客观事物原有的状态。

言语行为理论将会话双方的语言策略与交际意图结合起来。所谓的会话含意、隐意和明意是通过语言策略传递会话意图的途径。说话人通常期望其交际意图能被听话人识别和配合;在这个过程中,说话人和听话人通常都会依赖语境的帮助。如果将同样的一句话置于不同的场景中,可能会产生不同的言语行为,其相应的会话意思也是动态的。巴赫和哈尼希(1979:12)提出的言语行为图式将听话人对说话人意图的推论模式化。该模式根据合作原则做了如下假设:当说话人向听话人说某些话时,他就是按其话语意思做的;具有可识别的交际意图。事实上,由于合作原则的存在,听话人认为说话人具有某种意图;而话语内容(具有意义的语句)及其语境为听话人提供识别特定意图的基础。巴赫(1987:148)认为,当说话人想交流时,他的目的是使其意图被听话人理解;即将他的话语视作施为行为被进一步解读。与此同时,听话人以预期的方式接受话语,通过分析理解对方意图中的交际行为。言语行为图式可用以解释话语的“言外之力”,推断话语表达的意图。当听话人依据合作原则认可说话人交际意图时,说话人被理解为实施话语意图执行者。

刘思(Liu,2011)研究报告包括两项实验研究。实验一表明,汉语受试对言语行为的划分方式与塞尔来自推理分析的划分方式有出入。她的实验旨在发现人们在会话中对言语行为的直觉认知分类。结果发现,汉语受试对言语行为的划分是以“取效行为”为基础,而不是以“施为行为”为基础的划分方式。实验二旨在观察汉语受试对“意图”的认知,参与争论:施为行为,即“意图”,是否会被听话人清楚地识别(有的学者认为是,有的认为否)。例如,某人说“今晚到我家来吃晚饭”。在说话人没有用“邀请”这个施为词的情况下,听话人是否在认知机制里识别到了“邀请”这个意图。实验结果表明,汉语受试的认知机制对“意图”是进行了识别的。

二 面子、礼貌与话语意图

美国社会学家高夫曼(Goffman,1955:213)在中国人类学家胡先缙先生(Hu,1944)“面子观”的启示下,提出了“脸面工程”这一概念,认为“面子”是一种个人形象,是他人眼中人们为其本人挣得的积极的社会价值,分为消极面子和积极面子(详见第三章)。人们往往因为其所得到的面子高于预期而感觉良好,因为低于预期而感觉糟糕或受伤。通过一句话,一个人可以为自己“挣得”面子、“维护”自己的面子、“保全”大家的脸面等;同样,也可能因为某些话,有人能“颜面大失”、“毁掉”自己的脸面或者“下”别人的面子等,往往同说话人的言语意图紧密相关。

英国牛津大学的布朗和列文森(Brown & Levinson,1978/87:61—83)对礼貌、面子这一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探讨。在社会交往中使用礼貌语言,可以为会话双方留面子,实现保持良好的社会关系的交际目的;这一特点跨越不同文化,具有普遍性。为达到交际目的,人们可以针对不同的面子威胁行为采取积极礼貌、消极礼貌和非公开策略,补偿其所带来的后果。积极礼貌策略包括宣称双方共同点,表示双方互相配合,使听话人的想法、希望得以实现,主要以接近对方,缩小心理差距为基础的;消极礼貌策略强调说话人不强迫听话人,道歉,力图将听话人从自责中解脱,不让听话人欠情等,主要采取回避对方的方式来扩大心理差距;非公开策略主要通过违反格莱斯合作原则的四类准则而产生会话含意来,间接地采取面子威胁行为。

布朗和列文森(1978/87)认为有三个影响因素影响礼貌策略的选择,即关系亲疏、权势强弱以及涉及事物的大小。人们为了实现某种交际目的,受相关的影响因素影响,选取不同的礼貌策略。我们以东乡语说话人“邀请”听话人为例:

例1-31

村民(老年男性):

东乡语:Ene hon alimala osisanla gansan hin wo,chi toreizhi iyele ire,chiyi xinlaye.

汉语:今年水果长得都挺好的,请你过来转转,顺便吃点水果。

农业技术员(青年男性):

东乡语:An,ireye.

汉语:好的。

(选自马彩霞,2017:34)

在上述对话中,老年男性通过“顺便吃点水果(chiyi xinlaye)”发出了邀请,这一言语行为威胁了听话人消极面子。就年龄的角度看,作为权势高的说话人对权势低的听话人,这样的表述显得不生分,拉近了二人关系;但是就关系亲疏来看,老农和技术员的关系毕竟是疏远的,所以为了弥合前一句的直接面子威胁,老年男村民紧接着对青年男农业技术员说“顺便吃点水果”,以迎合听话人的积极面子,使其受益最大化,最终老年男性成功地实现了话语意图。更多东乡语言语行为实例请见本书第二部分。

三 小结

我国语言学家顾曰国先生(1992:11—14)将礼貌原则“中国化”或者“汉化”,提出了(1)体现汉文化谦虚特质的贬己尊人准则;(2)体现汉文化伦常有序的称呼准则;(3)体现君子修养和文化的文雅准则;(4)体现汉文化求同包容的求同准则以及(5)体现君子素养的德、言、行准则。这些标准都反映了中国历代文人士大夫所推崇和向往的“君子”和“贤人”的基本道德准则,中国传统文化深深影响着汉民族的语言和行事风格。由此我们可以大胆推断,不同的民族文化对人们的语言和行为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即便话语意图相同,受社会文化因素的制约,人们或将采取不同的语用策略达成交际目的。

我们一贯推崇的观点是,立足于中国本土研究中华民族的语言文化;以语用为观测点,采用汉语语料验证西方的既有理论;不断开发我国少数民族(濒危)语言资源,从而发展适用于我国各民族文化的语用学理论和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