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章 《记叙文》:我的“自画像”
我,一名北京市海淀区初中一年级的学生。
在学校,我是同学老师眼中的“乖乖女”兼中等生,很少闹腾,从不出格。可一离开学校,我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自由奔放,爱吃爱乐。生活中我是个爱“臭美”的姑娘——不长不短的羊毛卷儿,有时马尾,有时散发,还有麻花、双马尾等多种选择,衣服几乎只穿卫衣,那浅色宽松卫衣就和我的性格一样,大方开朗。最重要的特点不能忘了,我总是习惯地带着微笑——这个“有趣的习惯”已经陪伴我多年了,妈妈说,爱笑的女孩运气都不会太差!
第一次见我,你可能会觉得我挺文静的,其实吧,调皮淘气的事我也没少做。在朋友背后“狮子吼”吓她啦,在小伙伴起来时偷偷换走他的椅子啦,半夜给女同学讲鬼故事啦,都是我常干的事儿。每次“恶作剧”之后我自己都能乐上半天,笑点实在是太低了。
不管你遇到的是文静的我还是活泼的我,我一定都会给你的生活带来阳光和雨露,帮你赶走阴霾和风雪。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学了三年的快板是我的拿手好戏。说起来,这快板可真是给我带来了太多“福利”呢!我曾经是个很胆小的女孩儿,就是因为会打快板,才被选去参加了很多演出,渐渐就自信了。尤其是小学六年级的上半学期,我被学校选拔出来成了一名特长小助教,负责教二年级的小同学们打快板,当时可神气呢,在讲台上我大板一挥,小板一打,学弟学妹总是给我最热烈的掌声。反正上小学时,好多人一提我就想到了快板,可再一说我的名字、长相却都不记得了。(长得太平凡也是一种苦恼,哈哈!)
快板在外是我的拿手好戏,回家更是我最好的朋友。开心时打,伤心时打,生气时打,骄傲时也打。别人是“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是“一日无板,百事荒芜”,哈哈!
读书,也是我的爱好。可能是儿时读了很多书的缘故吧,我看书速度十分快——一目十行,行行入脑,三个小时二百页书根本不在话下——当然有的时候会囫囵吞枣。我看书吧有个特点——不挑,什么书我都可以读得津津有味,有时候手头实在没什么书,爸爸的《大脑科学》我都能翻上半天。最近我在挑战英文版的《猫武士》,说实话,真是挺难的,好多单词,看得我眼花缭乱,三天的时间才读了十五章,但是我还是挺喜欢挑战一下的。没准哪天我就可以像读中文书一样去阅读英文了,那样就太好了!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较大的阅读量让我爱上了写作文,别的同学最担心的就是写作文,而我一听说老师布置了作文作业,都会悄悄在内心欢呼一下:“欧耶!”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自己写几段小短文,有时候老师没留作文作业,我自己也得写写,国家大事、家中小事、心中难事,我都喜欢写出来,然后过一段时间拿出来读读,笑自己当时那么幼稚。现在我存下来的各种作文都有好几百篇了,好有成就感。
去了解历史人物是我的梦想。我长大了想去当历史老师,或者考古学家也行,好想走近古人的生活。李清照绝对是我最喜欢的古人,没有之一。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很像,有着“欲语泪先流”“载不动许多愁”的情怀;但是有时候我又觉得我们很不一样,我没有她“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气魄。
当然,我也有很多缺点,最大的一项就是懒。能不动绝不动的我,也是在“懒”上吃了很多亏。但是,这事儿我不想多说,因为我现在就有点犯懒了,想立刻躺在被窝里,睡上二十个小时,哈哈哈!
这就是我,老师眼中的乖乖女,同学眼中的淘气包,一个爱臭美、爱幻想、爱开玩笑的十二岁女生!
写作历程
这篇作文是我去年参加第一训练营的作文夏令营时写的随堂作文,当时我是六年级毕业,即将升入初中。我记得老师要求这篇作文第一部分先介绍自己的身份和外貌,第二部分分段写自己的特点,第三部分要快收,最好有个幽默的结尾。我就是按照老师要求的结构写的,很快就写出了一大篇。
这次出书,编辑阿姨说要用这篇做第一篇,我立刻紧张了下,又认真改了一遍,感觉当时好多内容写得很稚嫩,不过说明这一年我又进步啦!
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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