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年鉴编写与续志的衔接
欧长生
年鉴是汇辑一年内的重要时事、文献和统计资料,按年度连续出版的工具书。[1]也有人认为,年鉴是汇辑一年度内全面的实事资料,综述基本情况,评述重大事件、最新成就以及纵横比较、展示趋势的工具书,是一种逐年编纂出版的连续出版物。[2]概括地说,年鉴是逐年编纂出版的资料性工具书。[3]年鉴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类型也不同。以年鉴主体部分的表现形态为基准,对目前我国出版的各种年鉴粗加分类,大致可见如下几种:主体内容以文字叙述形式为主,基本单元的形态表现为“条目”的,称之为“条目型年鉴”;主体内容以文字叙述形式为主,基本单位的形态表现为文章的,称之为“文章型年鉴”;主体内容以文字叙述为辅,基本单元的形态表现为图片、图谱、表格的,称之为“图表型年鉴”。对上述三种年鉴也可粗略分为“文字型年鉴”和“非文字型”年鉴两种。[4]年鉴按内容性质分为综合性年鉴、专业性年鉴和专题性年鉴。综合性年鉴是一种全面收录世界或地方多个领域基本情况和基本资料的年鉴。专业性年鉴是一种专门收录某个特定专业(学科)领域或部门、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和基本资料的年鉴。其主要特点是“专而深”。专题性年鉴是收录范围约定在某一特定主题之内的年鉴。[5]年鉴按照编纂机构不同,可以划分为综合年鉴、专业年鉴和同级年鉴。
地方志编修按照与以前志书内容的关系可以划分为重修地方志和续修地方志。我国现存的古代地方志多数为重修。目前,国内有的地区地方志是重修,但多数地区新一轮修志为续修。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但对于是重修还是续修,条例并没有硬性规定。对于地方志书与年鉴的关系,条例第十条明确指出: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因此,应当认真研究年鉴编修与地方志编纂如何衔接问题。
关于年鉴与续修志书的衔接,国内专家学者有一定的研究成果。限于篇幅,本文只对近年来部分研究成果进行简述。葛向勇的《年鉴编纂如何与续志工作相衔接》[6]认为,年鉴为续修下一届志书收集和积累年度资料这一功能尚未充分体现,其资料的系统性、连续性也离续修志书的要求相差很远。为此,他提出篇目设置应尽量与志书接轨、悉心收集附录资料以备续志采摘、下功夫记好综合性条目等几点建议。尚延壮、葛永明撰写的《浅谈年鉴在续志中的重要作用》指出,年鉴在续修志书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7]丁沪建、朱艳燕、王乐铮等人的文章《从续志对资料的要求看年鉴资料的完整性》则认为,年鉴、方志因学科属性不同,著述形式各异,表现在资料处理、取舍和利用方法上,既有许多共性,也有不少相去甚远之处。地方综合年鉴大多出自史志部门,从框架设计到内容记述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为年鉴打上了史志学科的烙印。同时,各地也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连续编辑出版年鉴作为“为续修志书积累资料”的工作来做,有的已写进年鉴的编辑说明中。[8]黄长银在《谈谈年鉴为续志提供资料的问题》一文中,对“年鉴是否可以为续志提供资料,年鉴的资料有多少能在续志中使用,怎样最大限度地使用年鉴上现存的资料”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年鉴可以为续志提供资料,年鉴与志书的共性决定了年鉴成为续修志书重要参考书的必然性。年鉴与志书两者都是由地方志(史志)办公室组织编纂,“官味”十足,资料权威,信息可靠;两者在记述空间范围和内容上大致相同,都是横排门类,客观真实地反映一定地域情况的大型综合性资料书,都属地情文献;两者文体和文风基本一样。[9]董建莹的《浅议如何保持修志工作的连续性》认为“盛世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不衰,源远流长。通过编志,可以总结历史,研究现状,探索规律。重视修志,就要正确对待如何借年鉴的“船”,扬续志的“帆”,还要适当把握续志的断限问题,正确地对待历史,并相对完整地载入史册。[10]武海燕《浅析年鉴在编修志书中的作用》一文提出,年鉴和地方志是我国记录地方历史的不同形式。两者是局部和全局、“年度产品”和“时代产品”的关系。年鉴在编修志书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不仅为修志积累、储备了资料,弥补了志书周期长的不足,而且为下—轮修志培养了人才。为更好地发挥年鉴存史的作用,编鉴要增强为续修志书积累资料的意识,要与续志接轨,年鉴资料收集要拓展广度与深度。上述研究成果对于年鉴,特别是地方综合年鉴对于续修志书的作用、提供资料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但是,对于年鉴整体上对续志的影响,分属不同学科的年鉴与志书,在续志编撰过程中,年鉴内容如何与续志很好地进行衔接,不同类型的年鉴如何在续志中发挥作用等,没有更多、更深入的研讨。
无论是地方综合年鉴,还是专业年鉴或者统计年鉴,其内容对于续志都有重要的作用。年鉴内容对续志的作用主要有:其一,年鉴内容是续志资料的主要来源之一。近年来,国内年鉴一般是按年度编撰、连续出版的。年鉴由于信息量大,又以年度为时限,因此记载的内容同志书相比更为详细,“为第二轮修志储备了大量基础资料”[11]。其二,综合年鉴和统计年鉴记述内容的性质同地方志书性质相同。地方综合年鉴由各级地方志编纂机构负责编撰,统计年鉴由各级统计机构负责编纂。其内容同地方志书从性质上均属于“官书”。特点是在《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后,国家以法规形式明确了年鉴“官书”的性质。
综合年鉴内容与续志衔接,续志应选取综合年鉴中稳定性条目,选取有价值的长效信息。单独某一年度内或部分年份出现的事情,在续志所涵盖的二十年时间范围内,一般不宜作为重点记述内容,而应选择综合年鉴内容中在长时段有影响的信息入志。同时,志书并非百科全书,对于综合年鉴中记载的会议类条目、学习教育类条目、调研考察等条目不宜选取。续志应主要体现在续志时限内该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自然等各个方面具有鲜明特征、与时俱进的内容;同时要兼顾与上一轮志书有效的连接,为下一轮修志打下扎实的基础。因此,应将地方综合年鉴中能够体现时代特色的内容入志。[12]二三十年来,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关注民生、国力增强是时代发展的主线。当然,由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和行业发展的不平衡,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各有不同,有的甚至差别很大。在续志时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如有的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有的地区改善民生效果显著,有的地区环境状况恶化等。上述情况多数被地方综合年鉴收录,续志时不应忽视。
专业年鉴的内容能够体现较强的专业性,能够体现该专业或领域的行业特色,能够及时反映其最新的发展动态。对于续志篇目的设置,特别是涉及经济、文化、科技等章、节的设置可以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部分续修志书在整体框架结构编排上符合要求,但是对章节的设置则有待商榷;主要原因是续志的编辑人员对部分专业的了解不全面,不能科学、合理地设置相关的篇章结构。在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中,已经出现章节设置不合理,不符合有关专业要求的情况;在续志编纂中,应当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
笔者认为,年鉴内容中图表如何与续志衔接,是一个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问题。国内很多年鉴现在都有图表,而且有的年鉴表格所占篇幅的比例比较大。续志必然要编辑图表。但是,年鉴中的图表一般是某一年度情况的表述,少数图表会涉及跨年度的情况。续志中所要记述的则是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或领域二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综合情况。如果只是将年鉴中的表格罗列或者简单相加,实质上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续修志书的要求。应将年鉴中的图表数据等作为参照,依据该地区行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统一绘制续志中的图表。对于续志编纂中难以用表格形式表述的内容,可以改为文字表述。
综上所述,年鉴内容与续志的衔接,属于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的范围,体现了短时段的历史事件应纳入长时段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去的观点。综合年鉴、专业年鉴和统计年鉴内容不同,作为资料入志选取的标准、使用的方法也不同。由于年鉴涵盖内容广泛,年鉴中大事记、特载、人物等如何与续志衔接,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作者单位: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1] 《中国大百科全书·新闻出版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0,第224页,转引自许家康《年鉴编纂入门与创新》,线装书局,2006,第3页。
[2] 《出版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第119页,转引自许家康《年鉴编纂入门与创新》,线装书局,2006,第3页。
[3] 许家康:《年鉴编纂入门与创新》,线装书局,2006,第4页。
[4] 李会山、范作义:《中国年鉴编纂规范化》,中国书籍出版社,1994,第28~29页。
[5] 许家康:《年鉴编纂入门与创新》,线装书局,2006,第10~11页。
[6] 《中国地方志》2000年第4期。
[7] 《江苏地方志》2004年S1期。
[8] 《江苏地方志》2004年S1期。
[9] 《年鉴信息与研究》2006年第6期。
[10]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11] 邵长兴:《第二轮修志的五大优势》,《中国地方志》2011年第5期。
[12] 吴才珺、金达辉:《优化年鉴条目选题深化年鉴地情反映》,《年鉴信息与研究》2007年第4~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