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公民教育政策:变迁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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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论

一 研究背景

(一)现代化建设引发深刻的社会转型

现代化作为世界性的历史过程,是指人类社会从工业革命以来所经历的急剧变革,这一变革以工业化为推动力,导致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全球性大转变。它使工业主义渗透到经济、政治、文化、思想各个领域,引起深刻的相应变化。[1]依据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进程,社会转型期大致分为四个阶段:以经济改革为主体的阶段、以社会改革为主体的阶段、以政治改革为主体的阶段和以文化改革为主体的阶段。无论是以经济建设或社会建设为主体的改革,还是以政治建设为主体的改革,只有最终培育出现代的文化,并内化成人们的思想、意识,社会转型才算真正完成。[2]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在人类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由此所造成的社会转型,无疑也是人类历史上最深刻、最剧烈的。尽管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文化、社会发育程度有所不同,但从以自然经济为基础、人的依赖关系为特征的传统社会向以商品—市场经济为基础、人的独立性为特征的现代社会转变则是任何国家和民族共同的历史走向。世界历史上,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之后,西方国家就开始了社会转型的过程。而古老的中国,由于国际、国内诸多复杂的因素,没能跟上世界的步伐,所以近代中国一直是个落后的农业国。新中国成立后实现了民族独立,但现代化建设进程缓慢。20世纪70年代末,我们放眼世界,重新审视自己,最终选择了改革开放之路,直到这时候,中国才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转型时期。30多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国际竞争力也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而越来越强,但是中国要想跻身世界发达国家的行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想走稳走好这段路,加速社会转型是必然选择。并且,从社会发展的指标看,我国正处在人均GDP 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过渡的时期,也是加速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恰恰是我国社会发展“三步走”战略第二步中的第一个阶段,即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迈进的阶段。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表明,这个阶段既是“黄金发展期”,带来的是机遇,也是“矛盾凸显期”,面临的是风险[3]。事实证明,不转型,我们将会落后于世界的现代化进程;转型,则必然产生矛盾和问题。只有积极应对,我们才能在社会转型期妥善处理矛盾、解决问题、抓住发展机遇,顺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社会转型需要公民教育作支撑

现代社会的典型特征是公民社会。它反对国家对公民社会内部事务的随意干涉,要求从法律上划定国家权力和国家行动的边界,确保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使公民社会成为一个真正自主的领域;鼓励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倡导公民个人或公民社会组织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社会公共生活;强调人的尊严、人的基本权利,以及人性尊严和基本权利的平等性,认为国家和公民社会都应以保护和增进公民权利和利益为旨归。[4]因此,只有当国家的权力被限制在法定范围内;公民社会组织以谋取公共利益和提供公共服务为目标,以自愿、民间的形式组成,在运行、管理、财政上都在相当程度上独立于政府;公众在公共领域能通过合理交往形成公共意志和公共观点(公共舆论),开展自由的、理性的、开放的和批判性的讨论;形成以契约精神为基础,以公民精神或公民性为集中体现的,包括志愿精神、人本精神、法治精神和自治精神的公民文化,这个社会才能称为真正的现代社会。否则,即使引进了先进的技术、制度和观念,也不会有可持续的和长期稳定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变化。[5]也就是说,人的现代化是现代社会产生的核心与关键。没有现代公民,就没有现代社会。[6]在任何国家和地区,人的现代化都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要素,只有一国国民从思想到行为都发生转变,形成独立自主的健全人格,才能推动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变化,从而使传统社会顺利转型进入现代社会。纵观世界,发达国家对公民意识的培养以及对公民教育的关注,与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是基本同步的。现代公民意识产生于现代化的进程中;反过来,现代公民意识和公民素质的高低对社会现代化进程起着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可以说,现代化的实现,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成功转型是以现代公民的培养为基础的。公民教育不但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历史的必然。

(三)我国中小学公民教育未能满足社会转型需求

中小学阶段是青少年成长的主要阶段。青少年正处于社会化的关键时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定型,理性选择能力和是非辨别能力有待提升,在道德发展、价值选择和人生取向方面都面临着多元选择,对如何履行合格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十分明确的认识。他们需要在教育者的指导下,学会自我判断、自我抉择和自我成长,不断发展和完善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研究显示,青少年时期是公民养成的重要时期。斯坦福大学青少年中心主任威廉·戴蒙(William Damon)指出,人生的重要态度与倾向是从青少年期开始发展,倘若这一时期未能培养起公民精神,以后也很难培养起来。[7]美国国家社会科学协会(National Council for the Social Studies,简称NCSS)也指出,中学阶段是青少年批判思考能力及问题解决倾向快速发展的关键期,这一阶段的青少年不仅适逢个人认同与目标建立的时期,更是探讨个人对所属社群相互依赖与厘清角色的重要时期。因此,中小学阶段的学习经验应该帮助学生获得成为有效公民的各种能力。[8]

改革开放以来,以1979年9月5日教育部发布《全国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纪要》为起点,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涉公民培养的重要政策,如《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根据1985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落实中学思想政治课改革实验的通知》,我国部分初中曾开设《公民》课。1986年在《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首次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从“公民”培养目标的提出至今已20多年,当年的中小学生已经成长为青壮年公民。然而,日常生活中公民意识缺失的案例仍比比皆是,我国公民的基本素养明显落后于现代化建设的步伐。这使人们不得不反思我国中小学公民教育政策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四)我国中小学公民教育政策亟须改进

与现代化进程相伴相生的公民文化和公民教育在西方国家有一个自然生长和逐步完善的过程。原生型的现代民主国家都有着悠久的公民文化传统,并深深地植根于当代人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模式中。公民教育是西方国家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中约定俗成的内容,并对公民文化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公民文化孕育了公民教育,公民教育延续和滋养了公民文化。中国是一个“后发型”的现代国家,长达千年之久的封建统治通过世代相传留给后人的是具有浓厚封建色彩的文化传统。现代公民文化从以农业文明为基石的传统政治那里无法找到自己存在和壮大的根基。新中国成立后,在大规模政治动员的状态下,公民文化的意义被历史曲解了,或者说,公民文化发展极不正常,它以超乎热情的参与损害了民主的实质。政治思维取代了法律思维,权力立场取代了权利立场,中央集权取代了自主发展。虽然建立了公民身份与“公民”话语体系,但只停留在法理的成分上,无法构成社会运动的非制度性动力。[9]在20世纪上半叶,我国也曾有过短暂的公民教育实践,但它最终未能理想地发展。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公民教育政策得到了明显丰富,公民的概念逐步在党代会报告、政府文件中渐次出现。进入21世纪,《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公民教育政策文件的颁布使我国公民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虽然我国培养公民的政策文件数量众多,但总体而言,我国中小学公民教育政策以德育政策为主体,各项政策的要求是零散的、单一的,缺乏系统的公民教育政策。国家对中小学培养社会主义公民的政策要求散见于国家法律、党代会报告、基本教育政策、德育政策、科学教育政策,以及环境教育政策当中。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目标,以政治教育、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教育政策不能满足社会转型的现实需求。我国正在加速向现代化国家转型,如果不能及时地调整公民教育政策,培育人格独立、德行良好、知识渊博、积极参与、权责一致的公民,那么,我国公民教育的缺陷将成为制约社会顺利转型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