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雨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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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说忘记,哪又能那么容易呢?十年枯禅,一辈子不得其意。”—暮雪缘

洛小风躺在床上,看着静静地躺在自己身旁雪白色的小熊,又想起了那个有着黑色微卷头发和精致容颜的可爱女孩,想起了她临行时对自己那无情的眼神,没来由的一阵心酸。原本这个熊应该躺在她的身边,伴她好眠,现在却和自已一样与孤单相伴。洛小风知道她喜欢小熊,于是每当她生日时,总是送她一个可爱的熊娃娃,只希望她能喜欢,希望她一睁眼看到小熊就会想到自己。

每每看到她收到礼物时开心的表情,洛小风就感到由衷的欣慰,每只熊都代表自己留给她的一份纪念,等到有天熊堆满她的房间的时候,她估计就无法将自己忘记了吧!

洛小风和她的关系,他自己甚至也不清楚,他们俩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地一起长大,是别人眼中的金童玉女。在校园中,他们俩是一对情侣,那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只是当事人一直没承认而已。洛小风天真的认为,她一定会喜欢自己的,只是自己的努力还没做够。

直到那天,她告诉洛小风说,她要离开这里,去省城读书,洛小风明白以后估计很难有机会再与她相见了,可还是傻傻地带着一只小熊去为她送别,想让她以后别忘记自己。

凌畅见到洛小风,根本就没看他带来的礼物,只是很平静地对他说了句:“我们两个不是属于一个世界的人,以后还是别联系好了。”凌畅有一个很幸福美满的家庭,而洛小风却是在单亲家庭中成长;虽然两人家是世交,但是却有着迥然不同的家境。这一句绝情的话和淡漠的语气,深深地刺痛了洛小风单纯的心,洛小风失魂落魄地离去了,最后一别,就这么草草的不欢而散。

洛小风并没有因此而恨她她,他只恨那个男人的无情,他只怪那个男人的不负责任,他只怨自己没有本事。

想到这里,洛小风眼角有些微湿了,似乎从懂事开始,他总是强迫自己在外人前佯装坚强,从不轻易哭泣,展示自己懦弱的一面。

可他毕竟是一个单纯的孩子,有谁人知道,多少个孤单的夜,他总是在睡梦中哭着醒来,静静地坐在窗口,望着漆黑的夜空发呆,一颗颗星陪伴着他,好让他不再孤单,就这么等着,直到清晨的光芒幽幽醒来。

他经常为自己的人生而感到迷茫,为什么老天总是一次次地让他备受折磨,难道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尝尽人间百般波折,他不想知道。他想起了小时候那个乞讨的老头给他卜的那卦:“此命推来是不同,为人能干异凡庸,命中皆多孤伶仃,只应前时运未通。也许吧!有些人注定要一辈子孤单。

洛小风来到书桌前,缓缓坐下,翻出一个崭新的记事本,轻轻叹了一声,似无奈,似哀怨。翻开崭新的扉页,洛小风提起笔轻轻地写了起来:

似曾悲哀,些许无奈,每次哭泣着醒来,却已发现,枕巾早已被汗水和泪水浸湿,不曾相见,心中千呼万唤,挥之不去的牵绊,渐已明白,一次次地开始,却注定了要离开。

眼泪,渐已干涸,留下的,早已似杯水那么多;理由,未曾说过,我相信,远比那一百个要多;恋情,从未触及,似乎吧,哭泣的只有我一个。有些人注定为爱而生,却注定了一生孤单。

宿命的纠缠,姻缘的牵绊,形同路人的相见,却缠绕心间,捉摸不透,为什么总是在失去后才明白?无尽的等待,换来的总是更长久的伤害;强颜欢笑,渐已成了习惯,笑也越发的自然。没有人注意到,那笑容背后的惨白,那瘦弱的身影上,背负的落寞与孤单。

或许从此,你的影子,将只会萦绕在我的心间。也许吧!对你的爱,我从未挂在嘴边,似曾漫不经心的看见,却深入心间。一次次在你哭泣时心如刀宰,一次次嫉妒你和别人的亲密无间,我渐已发现,自己的生命里,似乎早已离不开你的存在。

我喜欢看着你的笑脸,永恒不变,就这么一直看着,这个微笑,我想看九十九年,耗尽我一生的爱恋。

眼睛里揉不进一粒沙子的我,却将千万个你揉进了眼里,记忆宣纸的边缘,泛起了思念,一点点眷恋的浓墨泼出,你那纯真的笑脸,那不曾属于我的温暖。未曾发现,渐已习惯,那生世纠葛的牵绊。

你欠我一颗完整的心和亘久的思念。唔,好吧!我就判罚你留在我身边,一辈子还债,一点点补齐我残缺的心,一缕缕偿清我的思念。

如果,上帝还给我一个心愿,我愿意用千年,来换取守候在你身边,直到你找到幸福的那天,否则,将是永远......

夜,未眠。清晨,洛小风轻轻合上承载着自己感情的记事本,小心地放进了抽屉之中。草草收拾了一番之后,洛小风出了家门,这是他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风雨无阻,每天清晨,他都坚持绕整个小城跑步一圈,原本只是为了能在清晨见到自己牵挂的人,后来却从习惯演变成了自然。

看到街上三三两两早起忙碌的人,洛小风知道,这些也是和妈妈一样为生活而努力奔波的人,他们有着对生活坚定的信仰和孜孜的追求,洛小风对他们报以纯真的微笑。小城的干道围成了一个极不规则的椭圆,洛小风跑在上面,从来不用面临岔道的选择,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凌畅在的时候,他曾经想过两个人就这么一直漫无目的地跑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现在看来,那分明是一个奢侈的愿望。

洛小风想起了自己曾经看过的《阿甘正传》,里面单纯善良的“傻”阿甘也是这么漫无目的的跑着,从最初的为了躲避流氓的欺负,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跑进了大学校园,跑成了全美橄榄球明星,接受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他跑到了越战的战场上,跑着跑着,救了自己和丹中尉的性命,成了一个英雄......最后迎接他的,是珍妮爱的港湾。洛小风有点羡慕“傻”阿甘,至少他能拥有传奇的人生和自己的幸福,洛小风不知道自己这么跑下去,迎接自己的将是什么,至少现在是痛苦和思念。洛小风想起了那个可爱的女孩,她还过得好吗?还记得我吗?随即自嘲一笑,也许是自己自作多情了,此刻她还在睡梦中吧!

千里之外的省城,一个病房之内。

一个女孩立于窗前,特大号的病号服装与她苗条的身材显得极不相称,柳腰纤弱,仿佛让人担心能否支撑得起那柔弱的身段。苍白的面色下是一张有着精致容颜的俏脸,眉如墨画,琼鼻小巧,丹唇外朗,皓齿内鲜。宛若一尊雕像,她就这么静静地看着窗外,好看的眼睛里没有半分神采,与病态的凄美结合起来,生成了一种让人心碎的美感,让人忍不住想去怜惜,把这羸弱的女孩拥入怀间。

“嗯......”不远处的病床上发出一声慵懒的呢喃,一个与窗前女子七分想象的女子睡眼惺忪地看了一眼窗前,惊异道,“咦,姐,你还没睡,这都早上了。”

“嗯,我一会睡,我想在站会。”

“真是的,你又想那块木头了?医生说你身体不好,不能过度操劳的。”

“小漪......”窗前的女孩红着脸跺了跺脚,几抹动人的红晕飞上脸颊,显得是那样的动人。

“好了好了,我不说他好了,你们两个也真是的,明明郎有情妾有意,却一个个都像呆子一样不主动,打了这么久的哑谜。现在好了,凭你离开时给他说的话,你俩以后估计以后都没戏了。”床上的女孩嘟着嘴抱怨了几句,“要不要我给他去解释?”

窗前的女孩脸上浮现出痛苦挣扎之色,仿佛做着分外艰难的决定,许久,女孩幽幽一叹,“算了,你不会懂的。医生说过,我这次手术是很难成功的,万一失败,也可能下辈子就在轮椅上度过了,只怕以他的个性,会选择一辈子照顾我的,我不想葬送他的幸福。与其让他陪我浪费一辈子,倒不如让他恨我,过不了多久,会遇见比我好的女孩的。”说着说着,两滴晶莹的泪珠顺着脸颊滚下,仿佛凝结了世间最动人的真情。

“唉......你也真是的,明明那么在乎他,却宁可伤害他,也不愿给他一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你是我见过最傻的女孩。”

清晨的阳光射进窗棂,有点刺眼,伴随着一缕清风而来。女孩看着窗外,想起了那个傻的可爱的男孩,此刻,他应该正在绕着小城跑步吧!一抹微笑浮上脸颊,就像寂静绽放的白莲花,是那样的美丽。两缕思念,从不同的地方升上高空,在空气中汇合,随即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