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当代美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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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美文学概念的出现与小说美论

不过,章炳麟对晚清出现的美文学概念的反思和批评似乎不起作用。文学不再是古代所指的广义的泛文学、杂文学,而是以悦人为特征的狭义的美文学,这种新观念得到愈来愈多人的认同,逐渐成为一种异口同声的普遍共识。

一、 众声喧哗:“文学则属于美之一部分”

黄人在1905年前后出版的约170万字的巨著《中国文学史》“总论”中声称:科学、哲学求“真”,教育学、政法学、伦理学、宗教学求“善”,“文学则属于美之一部分”,“从文学之狭义观之,不过与图画、雕刻、音乐等”。1906年,王国维发表《文学小言》,指出文学是一种“游戏”:“文学者,游戏的事业也。”“游戏”是西方美学家席勒提出的一个美学概念,指以超功利的快乐为追求的美。文学是“游戏的事业”,即是说文学是“美的事业”。1907年,金天翮发表《文学上之美术观》,指出文学是一种“美术”:“世界之有文学,所以表人心之美术者也。而文学者之心,实有时含第二之美术性。”“故夫肺脏欲鸣,言词斯发,运之烟墨,被之毫素者,人心之美感,发于不自己者也。若夫第二之美术者,则以人之心,既以其美术表之于文,而文之为物,其第一之效用,故在表其心之感;其文而行之远者,竖则千古,横则六合。千古者不朽之心,六合者相感之志。夫不朽无如金石,相感莫如音乐,斯盖艺术之鼎彝,词林之韶矣。”注32同年,刘师培在《国粹学报》发表《论美术与征实之学之不同》,指出:“古人之于物也,贵真而贱美;后世之于物也,贵美而贱真。贵真者近于征实,贵美者近于饰观。”“美术者,以饰观为主者也。”注331908年,鲁迅发表《摩罗诗力说》,揭示文学是一种使读者愉悦的“美术”:“由纯文学上言之,则以一切美术之本质,皆在使观听之人,为之兴感怡悦。文章为美术之一,质当亦然。”同年,周作人发表《论文章之意义暨其使命因及中国近时论文之失》,重申“文章”是以“形现”(形象显现)为特点、使读者产生“兴趣”、不同于“学术”的审美形态:“文章者,人生思想之形现,出自意象、感情、风味,笔为文书,脱离学术,遍离都凡,皆得领解,又生兴趣者也。”1912年至1914年,梁启超在天津主编出版《庸言》半月刊,其间连载姚华的《曲海一勺》。姚华在《述旨》篇中说:“言者,心之声也;声成文,谓之音。言之尤美而音之至谐者,莫文章若矣。”注34这里托古立论,仿佛“言之尤美而音之至谐者”是自古就有的文学概念,其实不然。将“文章”视为“言之尤美而音之至谐者”,乃是新的美文学观念的反映。

在感人、悦人的美文学中,小说是一种重要的体裁。这个时期的美文学概念,尤其体现在对小说之美的特征的认识上。

二、 黄人:“小说者,文学之倾于美的方面之一种”

黄人(1855~1913),原名振元,字慕韩,后改名人,改字摩西,江苏常熟人。南社社员,工诗词。1901年起任东吴大学教授,1904年至1909年完成资料极富的首部《中国文学史》(后由国学扶轮社出版,共29册)。1907年起主编《小说林》,并在创刊号上发表《〈小说林〉发刊词》,又发表《小说小话》。其《〈小说林〉发刊词》尤其值得注意。

在黄人看来,“小说之实质”是给人快感的“美”。在先前的《中国文学史·总论》中,黄人就指出文学是属于“美”的一部分。《〈小说林〉发刊词》以同样的观念论小说:“请一考小说之实质:小说者,文学之倾于美的方面之一种也。……文学之有高格可循者,一属于审美之情操,尚不暇求真际而择法语也。”明确以“美”为特征来界说“文学”及文学的一部类“小说”,明显出于对西方文学、美学观念的借鉴,标志着现代小说美学及文学自律的觉醒。

据此,黄人反对当时小说界舍“美”逐“善”的偏向:“一小说也,而号于人曰:吾不屑屑为美,一秉立诚明善之宗旨,则不过一无价值之讲义、不规则之格言而已。”自梁启超倡言“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时间人们纷纷强调小说对于社会政治、道德人心的改良作用,小说的地位被抬高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这与先前卑视小说的传统观念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对此,黄人在《〈小说林〉发刊词》中提出了冷静、客观的反思:“……昔之视小说也太轻,而今之视小说又太重也。昔之于小说也,博弈视之,俳优视之,甚且酖毒视之,妖孽视之。言不齿于缙绅,名不列于《四部》。私衷酷好,而阅必背人;下笔误征,则群加嗤鄙。……今也反是:出一小说,必自尸国民进化之功,评一小说,必大倡谣俗改良之恉……一若国家之法典,宗教之圣经,学校之科本,家庭社会之标准方式,无一不41于小说者。”

当然,注重小说超功利的审美实质,并不意味着唯美弃善:“不佞之意,亦非敢谓作小说者,但当极藻绘之工,尽缠绵之致,一任事理之乖舛,风教之灭裂也。”“美”是小说的形式特征,“善”是小说的本质(内涵)特征:“从事小说者,亦何必椎髻饰劳,黥容示节,而唐捐其本质乎?”这种思想,与黄人在《中国文学史·总论》中所说的“文学”“自广义观之”,不仅应“达审美(引者按:狭义)之目的”,而且应当同时“达求诚、明善之目的”是一致的。

三、 夏曾佑:“小说之所乐,与饮食、男女鼎足而三”

夏曾佑(1865~1924),字穗生,一字遂卿,号碎佛,杭州人。光绪十六年(1890)进士,授礼部主事,后历任译书总纂官、泗州知州、两江总督署文案。辛亥革命后任北洋政府教育部普通教育司司长、北京图书馆馆长。1895年甲午战争后,与梁启超、严复等人切磋思想,宣扬新学,致力小说改良与翻译。1897年,与严复联名在《国闻报》上发表《国闻报馆附印说部缘起》,从人类“公性情”入手探讨小说的美感机制。1903年在《绣像小说》杂志第3期上发表《小说原理》,在与“饮食”之美、“男女”之美的比较和与绘画、史书、科学、经文的比较中进一步深入探讨了小说的美之特征和美感原理。

人类的“公性情”,或者说共同人性是什么?夏曾佑在《国闻报馆附印说部缘起》中分析说:一是慕“英雄”,一是好“男女”。以这“二者”为题材,写出“英雄”“男女”的“可骇可惊、可歌可泣之事”,“其震动于一时,而流传于后世”,乃“无足怪”的“至常之理”。然而并不是只要写这个题材就“必传于世”,要能够“博而大”地“传于世”,还有个怎样写的问题。夏曾佑从五方面总结了“怎样写”才能广泛流传的审美创造规律:1.“书中所用语言文字,必为此种人(引者按:即此族人)所行用,则其书易传。”即用本族通行的文字。2.“其书之所陈,与口说之语言相近者,则其书易传。”即文、言合一,用通俗的文体。3.用“繁法之语言”详尽地加以描写:“简法之语言,以一语而括数事,故读其书者,先见其语,而此中之层累曲折,必用心力以体会之,而后能得其故;繁法之语言,则衍一事为数十语,或至语千语,微细纤末,罗列秩然。读其书者,一望之顷,即恍然若亲见之事者然。故读简法之语言,则目力逸而心力劳,读繁法之语言,则目力劳而心力逸。”“若然,则繁法之语言易传,简法之语言难传。”4.选择人们常常经历的事加以描写:“言日习之事者易传,而言不习之事者不易传。”为什么呢?“天下之民,其心能作无限曲折、而至极远之限者,恒少;狃(局)于目前,稍远即不解者,恒多。若其所言,其界极远,其理极深,其科条又极繁,加以其中所用之器物、所习之礼仪、所言之义理、所成之风俗、所争之得失,举为平时耳目所未及而心力所未到,则必厌而去之。必其所言服物器用、威仪进止、人心风俗、成败荣辱,俱为其身所曾历,即未历而尚有可以仰测之者,则欣然乐矣。”5.按社会通行的道德标准加以合理的虚构,体现作者“扬善惩恶”的道德倾向,切合“人心之所期”:“人心之所期,与世浪之所成,恒不能相合。人有好善恶不善之心,故于忠臣、孝子、义夫、烈女、通贤、高士,莫不望其身膺多福富贵以没世,其于神奸、巨蠹、乱臣、贼子,无不望其亟膺显戮,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而上帝之心,往往不可测。奸雄得志,贵为天子,富有四海,穷凶极丑,晏然以终。仁人志士,椎心泣血,负重吞污,图其所志,或一击而不中,而没世而无闻,死灰不燃,忍而终古。”现实中每每发生的这种情况,实“为人所无可如何”,但在写作中则可用“虚构”加以改变:“若其事为人心所虚构,则善者必昌,不善者必亡”,“天下之快,莫快于斯”。“故书之言实事者不易传,而书之言虚事者易传。”注35综上五点,小说皆备,故深得读者喜爱,得以广泛流传。

夏曾佑在《国闻报馆附印说部缘起》中对小说美感效果及其机制的这一探究,在后来的《小说原理》一文中又有了进一步的深化。《小说原理》所揭示的小说美学思想有如下几点值得注意:

1. 美的快感功能和欲念本质。小说具有美,这种美能给人带来快乐,这种快乐发生在感觉层面,与不离欲念的“饮食”之乐、“男女”之乐处于同一层面,并无质的区别:“小说之为人所乐,遂可与饮食、男女鼎足而三。”夏曾佑甚至说:小说“是真于饮食、男女、声色、狗马之外,一可嗜好之物也”。这是很有特色的美学命题,它标志着对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的继承和现代转换,又暗含着与西方美学的异同。以味为美,五觉快感相通,乃至由道德思考的满足带来的快感与五觉快感相通,是自先秦以来中国美学的传统观点。这是一种源于心理经验观察分析得出的最朴素而真实的美学观。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学作为西学的一部分译介到中国来。在西方美学看来,美产生于“用愉快的感觉去意识它”注36,“判别某一对象美或不美,我们不是把它的表象凭借悟性连系于客体以求得知识,而是凭借想象力(或者想象力和悟性相结合)连系于主体和它的快感和不快感”注37。以“快感”为审美判断的依据,这是西方美学与中国古典美学相通的地方,但西方美学同时又认为,美不涉及欲念,因而,“美是视觉和听觉产生的快感”注38,这恰恰是与中国古典美学不同的地方。而夏曾佑则认为,小说之美(乐)可与“饮食”“男女”这些情欲享乐“鼎足而三”,甚至可与“声色”“狗马”这些官能享受并列,的确表现了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特色。

2. 美具有超功利性。夏曾佑虽然在美的快感范围、形态的认识上与西方美学不同,但在美的目的的超功利性这点上却深受西方美学的影响。他把“人之处事”分为有功利目的的“有所为而为之事”与无功利目的而只求娱乐的“无所为而为之事”,指出“小说”属于仅为美感娱乐而存在的“无所为而为之事”,“宗教、道德、科学”属于虽无娱乐之美而有功利目的的强制作为的“有所为而为之事”:“有所为而为之事,非其所乐为也,特非此不足以致其乐为者,不得不勉强而为之。无所为而为之事,则本之于天性,不待告教而为者也。”“读书……亦有有所为而读者,有无所为而读者。有所为而读者,如宗教、道德、科学诸书是。其书读之不足以自娱。其所以读之者,为其于生平之品行、智慧、名誉、利养大有关系,有志之士,乃不得不为此嚼蜡集蓼之事。无所为而读者,如一切章回、散段、院本、传奇诸小说是,其书往往为长吏之所毁禁,父兄之所呵责,道学先生之所指斥,读之绝无可图,而适可以得谤,而千方百计以觅得之,山程水驿、茶余饭罢,亦几几非此不足以自遣……”的确,人们读小说,没有什么实用目的,仅仅是为了求乐而已。

3. 小说的审美价值与绘画、史书、科学书、经文之比较。为了帮助人们认识小说的审美特征,《小说原理》将小说与其他“陈于纸上之物”依据“人所乐玩”的程度依次做了划分:“看画最乐;看小说其次;读史又次;读科学书更次;读古奥之经文最苦。”这种划分的依据是:“人心之所乐者有二,甲曰不费心思,乙曰时刻变换。”由此看来,绘画所展示的图景虽不像小说那样丰富和可以“时刻变换”,但“如在目前之事,以画为最”。它诉诸人的直观,人们在感受它时最“不费心思”,所以“看画最乐”。小说描写的形象虽然不像绘画那么直观,但“世间有不能画之事,而无不能言之事,做小说虽稍晦于画,而其广过之”;“画有所穷者也”,而小说描写的“刻刻转换之境”足以使人“取之不费,用之不匮”,所以看小说仍然可以给人带来莫大快乐。读史虽然尚有快乐,但因为文字简略,读者必须“设身处地,以意历之,始得其状”,故“尤费心思”;加之史书只能实写其事,不可虚构诳设,而“实有之事常平淡,诳设之事常秾艳”,所以史书“不若小说可爱”。至于“科学之书,以详尽之笔,写未知之理者也,故难焉;经文者,以简略之笔,写未知之理”,审美价值只是负数。

四、 徐念慈:小说之美的情感性、理想性、形象性特征

徐念慈(1874~1908),字彦士,号觉我、东海觉我,江苏昭文人。通英文、日文。维新思潮起,即从事教育和外国小说翻译活动。他用白话或浅近文言进行小说翻译,产生不小反响。他参与小说林社并从事《小说林》月刊编辑及小说评论活动,引起学界很大关注。他借用西方近代美学理论探讨小说问题,1907年发表《〈小说林〉缘起》,1908年发表《余之小说观》,可视为中西美学初步结合的名文。

徐氏的《〈小说林〉缘起》是明确运用黑格尔等西方美学家观念分析小说美学特征的一篇论文。他提出:“所谓‘小说’者,殆合理想美学、感情美学而居其上乘者乎?”这里首次提出“理想美学”“感情美学”的概念。在具体论述中,徐念慈论及小说之美的情感性、理想性、形象性三大特征值得注意。

美之情感性。“邱希孟氏(Kirchmann, 1802~1884)注39,感情美学之代表者也。其言美之快感,谓对于实体之形象而起。试观吴用之智(《水浒》)、铁丐之真(《野叟曝言》),数奇若韦痴珠(《花月痕》),弄权若曹阿瞒(《三国志》),冤狱若风波亭(《岳传》),神通游戏若孙行者(《西游记》)、济颠僧(《济公传》),阐事烛理若福尔摩斯、马丁休脱(《侦探案》),足令人快乐,令人轻蔑,令人苦痛尊敬。种种情感,莫不对于小说而得之。”可见,所谓小说是“感情美学”,指小说通过种种人物形象打动读者情感,使读者与人物形象共命运、同苦乐,从而获得美感快乐。

美之理想性。黑格尔说:“美之第四特性,为理想化。”徐念慈说:“理想化者,由感兴的实体,于艺术上除去无用分子,发挥其本性之谓也。小说于日用琐事,亘数年者,未按日而书之,即所谓无用之分子则去之。而月球之环游,世界之末日,地心海底之旅行,日新不已,皆本科学之理想,超越自然而促其进化者也。”这个“理想化”,不仅包括梁启超等人所说的写想象之“他境界”,而且包括对日常生活的提炼、概括,与后来文学概论著作中讲的“典型化”相通。

美之形象性。黑格尔指出:“美的概念之要素,其三为形象性。”“事物现个性者愈愈丰富,理想之发现亦愈愈圆满。故美之究竟在具象理想,不在于抽象理想。”徐念慈因而分析说:“具形象性”的小说比“非具形象性”的作品“兴味”更加“秾郁”而“亲切”。比较起来,“西国小说,多述一人一事;中国小说,多述数人数事”,中国小说比西方小说“事迹繁,格局变”,“首尾联络,映带起伏”,“深明乎具象理想之道”,因而“能使人一读再读,即十读百读亦不厌也”。

徐念慈在这里论述的小说之美的“感情性”“形象性”“理想化”(实即典型化),均为20世纪中后期中国文艺美学所强调和深化。

《余之小说观》连载于1908年《小说林》第九、第十两期。此文揭示了20世纪之初以“科学”“实业”“艺术”为代表的“亚东进化之潮流”,进一步重申了“音乐”“图画”“戏剧”“小说”等诸多“艺术”种类“趋于美的一方面”之特质,尤其揭示了小说寓教于乐、寓善于美的功能:“小说者,文学中之以娱乐的、促社会之发展、深性情之刺戟者也。”全文分“小说与人生”“著作小说与翻译小说”“小说之形式”“小说之题名”“小说之趋向”“文言小说与白话小说”“小说之定价”“小说今后之改良”八部分,比较系统地分析、阐释了当时小说创作的问题和现象,其理论思维方式体现出一定的现代逻辑规范。

五、 狄葆贤:“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

狄葆贤(1873~1921),字楚青,一字楚卿,号平子,别号平等阁主人。江苏溧阳人。早年游学日本,倾心维新,与谭嗣同等颇多联系。戊戌政变后逃亡日本,参与梁启超发起的“小说界革命”。民国初年在上海经营《时报》及有正书局,晚年专心佛学研究。在小说美学方面,他最值得注意的是1903年发表于《新小说》杂志上的名文《论文学上小说之位置》。

此文是对梁启超1902年发表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观点的响应与发展。梁文首倡“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分析了小说描写现实和理想的两种美,“熏”“浸”“刺”“提”的四种力。狄葆贤则从另外“五端”补充论证“小说实文学之最上乘”,即“繁”“今”“泄”“俗”“虚”。

所谓“繁”,指小说在语言上“穷神尽相”,在篇幅上不受限制:“同一义也,而纵说之、横说之,推波而助澜之,穷其形焉,尽其神焉,则有令读者目骇神夺,魂醉魄迷,历历然、沉沉然,与之相引,与之相移矣。”

所谓“今”,指小说根植现实生活,“专取目前人人共解之理,人人习闻之事,而挑剔之、指点之者也”。“唯其为习闻之事也,故易记;唯其为共解之理也,故易悟。”

所谓“泄”,指淋漓无遗、鞭辟入里地描写生活、表现情感或主题。“文学之中,诗词等韵文,最以蓄为贵者也”,“小说则与诗词成反比例”,“洞悉五脏症结,如温渚然(燃也)犀注40,罔两魑魅,无复遁形。而此术唯小说家最优为之。小说者,社会之X光线也。”其审美效果是:“淋漓则尽致,局促则寡悰。”

所谓“俗”,即专用“俗语文体”,以“言文一致”为最高标准,“即未能,亦必言文参半焉”。

所谓“虚”,即运用想象虚构理想的、新奇的“他境界”,以满足人的审美需求。“文之至实者,莫如小说;文之至虚者,亦莫如小说。而小说之能事,即于是乎在。”“小说者,实举想也、梦也、讲也、剧也、画也合炉而冶之者也。”“以其至虚行其至实,则感人之深,岂有过此?”

狄葆贤所补充的小说的五种审美特征,其实与梁启超的小说美学思想颇有交叉、相通之处,当然也有自身的丰富、发展之处。

关于小说的美的特征,梁启超也有专门、独特、深入的分析,后文会有专节讨论,此不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