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李钰的生平
李钰(1760—1813),是朝鲜英、正祖时代的人物。李钰字其相,号文无子、絅锦子、梅花外史、梅庵、梅谿子、花石子、青华外史、桃花外史、桃花流水馆主人、石湖主人、汶阳山人、梅花宕痴侬等,其中号“文无子”广为人知。
依据《崇情三庚戌增广司马榜目》[2]和《崇情三甲戌增广司马榜目》[3]可以得知,李钰是孝宁大君的第11代孙。自孝宁大君的玄孙李东胤起开始做荫职官职,他的儿子幹因治理本郡有方而闻名。李幹育有4子,其中庆録和庆裕两兄弟参加了武科考试,开始奠定进军武班的基础。虽然其后代的婚姻大多是与庶子的后孙联姻,但当时家中多与月汀尹根寿、阳坡郑太和等名门望族缔结姻缘,依然维持着王族的家势。庆裕没有嫡子,育有起筑和晌两庶子。因起筑(1589—1645)与其堂兄完丰府院君李曙一起参加了仁祖反正,作为奖励,命其承嫡。李起筑育有4男1女,其四子李万林中了武科状元,被封官职正平都护府使。李万林育有4男2女,其长子即是李钰的祖父——曾任御倭将军龙骧卫行副司果的李东胤,其独生子李常五即是李钰的父亲。
李钰虽然祖籍为京畿道南阳梅花洞,但其《三游红宾洞记》中有8岁时随父亲第一次去红宾洞赏花、1779年第二次是与很多朋友一起去游玩、1791年第三次去红宾洞的记载;其《辩犼》中有“今年夏天在西大门”的字句;《蝉告》[4]中有“辛亥年(1791年)七月游览了汉城,很久未归”的记述。从这些记录来看,李钰似乎是滞留在汉城生活了很久,而且其滞留在西大门城门附近,那里有叫作涵碧楼的亭子。
李钰8岁时随父亲赴红宾洞赏花,写下了“向阳花似锦,满地草如茵”的诗句。小小年纪竟能写出如此诗句,足见他非凡的文才,也因此其父李常五对他寄予了深切的希望。其后李钰第二次去红宾洞赏花,也留有诗句。
李钰自9岁开始学习科举考试的课程,15岁举行了冠礼,从此有了字“其相”。20岁(1779年)时,文科及第,与兵曹判书郑景祚的庶女缔结了姻缘。23岁得了疟疾,险些丧命,但拒绝使用当时人们为祛除病魔而惯用的符咒等。
李钰在25岁那年的除夕夜写下了《祭文神文》,记下了其间自己文字功夫的积淀,感叹以模仿为能事的文风当道的社会现实,袒露了将坚持自己独特文风的心迹。31岁那年,国家为了庆祝太子的封号,特别举行了增广生员试,李钰考中第二名。32岁那年,儿子友泰出生。同年6月末,李钰创作了戏曲《东厢记》。同年7月,李钰对自己能否仅凭文章就可以为国争光产生怀疑,并怀着这种心理归乡。
李钰33岁那年的春天,以成均馆儒生的身份留宿在庠舍[5],也与金鑢一起住在西泮村金应一[6]的外舍,习读功令骈俪文以准备科举考试。此时,李钰所著的短赋已有一卷[7]。金鑢曾告白道:李钰擅辞赋,常在自己之上。由此可以看出,李钰的辞赋已得到认可。同年10月16日,正祖让成均馆儒生以“诗”为题,撰写“策问”,李钰的应制文被视为“纯用小说体”,惹出了麻烦。正祖担心成均馆的儒生们模仿这种文体,而失去纯正的文体,下令让李钰每日作50首四六文,待其改正文体后,方可参加科举考试。正祖于10月24日重新论及应制文文体,指出南公辙的对策文引用了稗官文字,上斋生[8]李钰所写的应制文纯粹是小品体。正祖还说,李钰是一介寒微的书生,没有什么可以斥责的,即便如此,也要杜绝用这种大不敬的文体写应制文。同年12月27日,正祖下令,让李钰每天作10首律诗,10天共作100首,呈递上来,若没改变文体,则发配至西海岸水军充军。
李钰36岁那年(1795年)的秋天,重新以成均馆儒生的身份应试迎銮制,正祖仍认为其文体怪异,取消了他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后又改变决定,命其充军,将其发配至忠清道定山县。其后,大司成李晚秀说,所以改变决定,是为了给李钰参加下个月京科考试的机会。这之后,李钰进京参加京科考试,依然因为文体“怪异”受到正祖严厉训斥,并将其发配至比定山县更远的地方充军。依照王命,李钰被发配至庆尚道三嘉县。同年9月19日,李钰从汉城出发,经由铜雀渡口,于9月29日到达三嘉县。后来,李钰又经由岭南,于10月14日返回汉城。李钰将这个前后过程写成《南程十篇·叙》[9]和《追记南程始末》[10],作了详细记录。李钰以游记的形式记录了自己在南行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当地的民情、风俗。因正祖曾批示李钰的文章采用了鄙俚的文体,从上述文章中不难看出,李钰有刻意为自己辩解的痕迹。尤其是他把自己写的文章拿给好友金鑢和姜彛天看,引起了强烈共鸣。
1796年2月,李钰37岁时,参加了别试[11],中了进士,却因其文体“有悖于正统的文体”而位居榜末。因为李钰已经参加过生员考试并考中,无须参加别试的初试,但李钰为了脱离军籍而参加了初试。同年5月30日,李钰的父亲李常五辞世,李钰将父亲安葬在南阳松山。
1797年,李钰38岁,三嘉县责问李钰为何不归。依据当时朝鲜的国法,科举考试中了榜可以脱离军籍。尽管李钰知道这条法律,却没提起呈诉,因而依然受制于军籍。同年11月,好友金鑢和姜彛天受“流言蜚语[12]”事件牵连被流配。
李钰39岁那年,为父守了三年丧后开始向刑部呈诉,刑部又将此事移交至兵部,兵部又移交至礼部。最终礼部也未受理。
1799年冬天,李钰40岁时,三嘉县频频催促其速回。李钰再次向刑部递交呈诉,结果和上次一样没有被受理。京畿道观察使和南阳郡守也对他施加淫威,好像对待逃犯一般,于是,李钰再次被流放至三嘉县,在那里凄清地度过了岁尾。
1800年,李钰41岁时得以离开三嘉县,这是因为适逢国家大赦,李钰得以如愿离开。离开三嘉县时,好多人欢送他,直到到了公州才接到赦免令,重获自由之身。在三嘉县期间,他体察当地的风土人情,将所见所闻记录下来,写成了《凤城文馀》。后来,该文集成为研究当时该地区民俗风情的重要史料。
自此,李钰归耕南阳,侍奉老母,过着隐居般的生活。
1801年,李钰42岁那年,发生了“辛酉狱事”,金鑢和姜彛天被从流配地诏回,姜彛天被拷打至死,金鑢由富宁被流放至镇海。
李钰43岁时,其同父异母兄鏷过世。
李钰52岁时痴迷于词的创作,写有《墨醉香序》《墨吐香前叙》《墨吐香后叙》和《桃花流水馆问答》等。其中,《桃花流水馆问答》很好地反映了他“女性倾向和真情”的文学观。李钰拿着《墨吐香》草稿去找当时从流放地返回、逗留在公州的金鑢。该草稿在李钰去世后,由金鑢编写成《墨吐香草本》。
李钰53岁时,其母洪氏于南阳辞世。1813年,李钰过世,以54岁终其一生。关于李钰的卒年有很多种说法,但金鑢在《题墨吐香草本卷后》中记述道:“现在其相离开我们已有5年”[13]。照此记录,李钰的卒年应为1813年。李钰育有儿子友泰及4个女儿,友泰将其父留下的文章交给父亲的挚友金鑢,李钰的作品才得以保存至后世。
综观李钰的生涯,他的青壮年时代一直是在汉城度过的,但其诗文却全然没有在同时期其他汉城文人的文集中出现过,可以说这是因为他出身于庶族的寒微的家世。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因他在科举考试中应制文的文体受到正祖罚写四六文的惩罚及充军的命令,这在当时都是非常不光彩的。虽然李钰不屈的性格使得李钰独特的文学得以产生,但他的稗史小品体也成为阻挡他步入仕途的障碍。为了摆脱军籍,李钰尽了最大努力,但于事无补,至年届四十时,仍不得不在三嘉县充军。
与其他道相比,京畿地方的士大夫们拥有的耕地较少,这也是朝鲜朝后期社会等级制度崩溃的直接原因之一。由此可以推断出,因文体而不能及第,当然也不能入仕为官的李钰的晚年生活是比较寒微凄苦的。从他的文集所载的后期作品赋及杂文来看,晚年的李钰在南阳边过着田园生活,边从事文学创作,借周边的事物,寄托自己郁郁不得志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