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十日之后,聂广和南风悠悠的约定也到时间兑现了。
后院里的两棵桂树因为有法力维持,所以常年会开花。因为两人的打斗周围带动了气流,形成风,吹落了点点黄色的小花,弥漫着迷人的香气,醉人心脾。
一人步履匆匆,穿过曲曲折折的走廊和小径。终于,他到了,站在后院门口,打斗声停止了,风也不吹了,可是香气还在,地上金黄金黄的,上面插了一把蓝色剑柄的剑,如同冰山美人。那是悠空剑,南风悠悠的剑。
南风悠悠和聂广面对面站着,聂广的剑,指在了她光滑白皙的脖子上,汗水在下巴处凝聚到一定程度后,头也不回就往下掉了。
聂广皱着眉头,他赢了,却没有喜悦的感觉。他明明能够娶她为妻了,此刻却高兴不起来。
“我输了。”这时南风悠悠说话了,“依照约定,三日后我会在府中等你来迎娶我。”
躲在墙后靠近后院门口的青鸟无声地笑了,可是脸上的肌肉扭曲,抽搐。真的很难看,明明那么俊的脸庞,此刻变得让人想要赶紧抚平它。
“悠悠,算了吧。我昨天想了一夜,你其实并不爱我,我们还是做世交之友何尝不是对我的一种幸福,只要你以后不要对我爱理不理就行了。”聂广说完,就大步回去了,路过青鸟时,只看了他一眼,不做停留。
聂广离开后,青鸟走进后院,他慢慢走到桂树下,抓着剑柄将悠空拔起来,双手递到南风悠悠面前,“家主——”
南风悠悠取过悠空收进剑鞘,看着青鸟低头的模样,没有说话,也没有笑,转身想要离开。但是没有走几步,她就觉得头昏昏沉沉的,身子摇摇晃晃的,扑通一声,她昏倒在了地上。
青鸟吓了一大跳,“家主!”上前将她上半身支撑起来,叫她不醒,“家主,家主?”青鸟为她把把脉,一会儿后松了一口气,才将她拦腰抱起,送回她的房中。
五百年前,有一对夫妻,他们有两个孩子,男孩叫南风毅,女孩叫南风悠悠。他们的父母,是魔族中最强又最勇敢的人,从不畏惧死亡,从不畏惧失败。撇开他们魔族第一勇士的包袱,他们未尝不能像魔族一个普通的家庭一样生活。
舞刀弄剑是家常便饭的事,他们的父母告诉他们,南风家的人,为剑而生,剑丢,则心丢。心没了,就不再是第一勇士了。两个小家伙手中都紧紧握着自己的七度和悠空,用力点点头,笑出了声。父母也不知道他们懂没懂,见他们笑了,自己倒也跟着笑了。
后来他们的父母不见了,南风毅求魔主肖烽派人四处打探寻找,均没有收获。他回到家中,来到后院里,坐在一棵桂树下,“悠悠,下来好不好?”南风悠悠嘟着嘴巴说:“不要,娘亲说过,他们在后院里种的这两棵树开花会很香的,这样不管离开家多远,都可以闻着香味找到回家的路的。我在树上可以看的远一点,要是他们回来了,我就告诉哥哥好不好。”
浓重的鼻音,南风毅不用猜,都知道南风悠悠躲在树上偷偷哭了。
一百年前,南风毅被挫骨扬灰,伊晴殉情,南风悠悠愈合的伤再一次被撕裂开来。后来,她成为了南风家地家主。如今,南风家就只剩下了南风和她了。
“不要,南风——”
南风悠悠从睡梦中尖叫醒来,自己已经躺在了自己房间的床上,青鸟就坐在自己的床边,为她擦拭额头上的汗水。
“青鸟,南风他,有危险,一定要救他。”南风悠悠握住额头上的那只手,对青鸟哀求道。
“好,救他,等你休息好了,我们就去。”青鸟安慰道,让南风悠悠安心休息。
“不能让魔主找到他,利用他。那是哥哥的孩子。”
“嗯,我知道。过两天我们就去找他。”
南风悠悠又说:“他不娶我了。”
“嗯,我知道了。”
“南风家还是要我一个人撑着,这里什么人都没有了,我真的快撑不下去了,我,我真的想我父亲和娘亲,青鸟。”
南风悠悠自从失去了南风毅后,接手了家族,维持着南风家族在魔界的荣誉,已经在崩溃的边缘了,每天还要提心吊胆南风会不会被三界发现。她已经有一个月没有去魔魅山了,就怕魔主知道了,也怕魔主突然对天魔有所动作,而她错过了消息。
青鸟温柔地说:“你可以依靠我。我是你的家臣,会一直在你身边扶持你的。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但是不要放弃这个家。”
我只能是你永远的家臣,如果你放弃了这个家,我就不再是家臣,也不再跟随你左右。家臣的命运,是因为主家决定的,主家没了,我也不能留了。
青鸟还记得,当年南风老家主消失后,他那身为南风老家主的家臣的父亲只能永远化为一只孤鸟栖息山头老死,这是青鸟一家对家主的忠诚。
夜里,魔宫没有和往日一样点灯。魔主派出去密探来报,只藏于暗处说话。
密探用他沙哑的声音说道:“仙帝最近也在派人寻找天魔的下落。属下已经查实,人王璟洵云确实已经被仙族控制了,整个朝野都是由仙族的非尤一人把控。”
“呵呵呵,这老滑头已经伸手了,估计再过不久,就到我们了。人王怎么样了?醒了没?”
“还没有。但是法术的效力应该不会再维持多久了。”
“这样的话,可要好好给那沉睡的璟洵云一份大礼才行。你命人偷偷在人族中散布仙族对人族的所作所为,我要看他们自相残杀。天魔一事如何了?”
密探答:“南风家主没有外出过,一直都在练兵场和南风大宅往返。所以还未发现天魔的迹象。但是,
凡界已经多年未曾出现过凶案,可是近来,连续数十人接连受害,都是一剑封喉,周围不曾留下任何痕迹。死的人都是眉间有痣的人。属下怀疑,眉间痣怕是天魔的一个特征,这件事情可能是仙族人所为。”
魔主想了片刻,“我告诉你怎么办……”
凡界迎来了新年,街上处处都是张红挂绿,你来我往,喜气洋洋,购置年货。
魔魅山上,也有吃年夜饭的,一桌子的菜,都是金子童掌厨,其他的就是负责吃的。让南风做菜,顶多就是烤鱼烤肉。南风也懒得上手,都交给金子童和鬼犀去忙活。
金子童把最后一盘菜放到桌上后,就着南风身边坐下来,掀开了一坛酒的红盖头,这可是南风藏的屠苏酒,今天终于能喝了。
“这酒真香啊,有年头了,这都是从哪儿弄来的,从华佗神医那里抢的吧。”金子童一边倒酒一边说。
“谁知道呀,喝酒。”南风一杯下肚,就打了一个嗝。
“你最近酒量见长了啊。来,我们一醉方休。”
其他人坐在另一张桌子前吵吵嚷嚷,说说笑笑。
青蛇:“白虎,你一口就把肉吃一大半了,我们吃什么?”
白虎:“三头,别啄我的饭。鬼犀,快拉开他。青蛇那是南风给留我的肉。”
“谁说是你一个人的,菜是金子童和鬼犀做的,你一个人独食啊。”
因因乎端着一个大碗跑过来对金子童说:“我也要喝酒。”
金子童说欺负它说:“你一个穿肚兜的小孩子喝什么酒?一边吃菜去。”
他还夹了一筷子炒蘑菇到因因乎碗里去,因因乎眼中含着泪花,黑黑的夜空突然来了一响雷。南风赶紧说:“你别逗他了哈哈哈,他一哭,我们就要吃不了饭了。”
“算你狠。”
因因乎得到了酒心满意足地去青蛇他们一桌吃吃喝喝了。
其他人看见了他碗里的酒,大叫起来,“南风,我们也要酒喝。”
南风看了金子童一眼,金子童很识相地跑回屋里抱出了两坛自己酿的酒砸在他们桌上,“喝不起你们。”
南风大笑,又饮了一杯酒。
有酒有菜有人,以后每年都这样过也还不错。
人族的街道到处灯火繁荣,熙熙攘攘,有两个喝醉了的人搂着对方的肩同行,说:“没想到青云道长这么没用,上次他带两个人去魔魅山猎妖兽,结果回来就每个人各断了一只胳膊,哈哈哈,可笑。之前他还大言不惭说一定要杀一只千年妖兽回来呢。”
“额喔,这魔魅山是不是真的,真的住了什么不得了的妖兽吧,哈哈哈,不然也不会把道长弄得这么狼狈哈哈啊哈哈。”
“不知道,这家不错,我们进去吧。”他们又走进了一家酒楼继续喝酒。
而酒楼附近灯火阑珊处,蜷缩着一个老头,嘴里喃喃道:“魔魅山啊,我儿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