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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对象捕捉
在绘图中往往需要确定一些具体的点,这些点只凭肉眼是很难准确确认位置的,在AutoCAD中通过对象捕捉就可以实现这些功能。对象捕捉是通过已存在的实体对象的点或位置来确定点的位置。
对象捕捉分为自动捕捉和临时捕捉两种。临时捕捉主要通过“对象捕捉”工具栏实现。用户可以通过执行“工具”|“工具栏”|AutoCAD|“对象捕捉”命令,打开“对象捕捉”工具栏,如图3-7所示。
图3-7 “对象捕捉”工具栏
在执行自动捕捉操作前,需要设置对象的捕捉点。当鼠标经过这些设置过的特殊点的时候,就会自动捕捉这些点。
用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打开和关闭对象捕捉模式:
●单击状态栏中的“对象捕捉”按钮。
●按F3键进行切换。
打开“草图设置”对话框,可以在“对象捕捉”选项卡中设置自动捕捉模式。需要捕捉哪些对象捕捉点和相应的辅助标记,就勾选其前面的复选框,如图3-8所示。
图3-8 设置对象捕捉
下面将对各捕捉点的含义进行介绍。
●端点:直线、圆弧、样条曲线、多线段、面域或三维对象的最近端点或角。
●中点:直线、圆弧和多线段的中点。
●圆心:圆弧、圆和椭圆的圆心。
●节点:捕捉到点对象、标注定一点或标注文件原点。
●象限点:圆弧、圆和椭圆上0°、90°、180°和270°处的点。
●交点:实体对象交界处的点。延伸交点不能用于执行对象捕捉模式。
●延长线:用户捕捉直线延伸线上的点。当光标移动对象的端点时,将显示沿对象的轨迹延伸出来的虚拟点。
●插入点:文本、属性和符号的插入点。
●垂足:圆弧、圆、椭圆、直线和多线段等的垂足。
●切点:圆弧、圆、椭圆上的切点。该点和另一点的连线与捕捉对象相切。
●最近点:离靶心最近的点。
●外观交点:在三维空间中不相交但在当前视图中可能相交的两个对象的视觉交点。
●平行线:通过已知点且与已知直线平行的直线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