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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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于《资本论》的劳资关系理论基础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阐述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及劳动力商品等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是如何一层一层剥削劳动者的剩余价值的。在资本主义生产初期,资本在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中剥削的是劳动者的绝对剩余价值,工人关于绝对剩余价殖被剥削的反抗表现为工作日时间长短的斗争。当正常工作日时长立法后,资本无法通过延长工作日剥削绝对剩余价值,转为剥削相对剩余价值,而工人关于相对剩余价值被剥削的反抗表现为与机器之间的斗争。因此,本部分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两部分对《资本论》中的劳资理论进行梳理。

(一)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
1. 劳动过程:劳动和资本力量失衡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指出:“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3)最初,工人只拥有劳动力,缺乏生产所必须的物质资料,无法进行生产,也无法形成价值满足自身正常运转。正如马克思所提到的“工场手工业工人按其自然的性质没有能力做一件独立的工作,他只能作为资本家工场的附属物展开生产活动”(4)。因此,工人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以结合生产资料换取生活所需,劳动力开始成为一种商品,资本家用资本购买劳动力商品和生产资料开展生产活动,以获得生产价值。

“如果我们从劳动过程的观点来考察生产过程,那么个人并不是把生产资料当作资本,而只是把它当作自己有目的的生产活动的手段和材料”(5),故仅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看,资本的组成部分“是作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区别的”(6)。而且,劳动力不仅包括传统的“商业无产阶级”,还包括以脑力劳动为主的“知识分子”。“知识分子”表现为“比社会的平均劳动较高级、较复杂的劳动”,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对象化较多的价值”(7)。因此,单纯的劳动过程并不存在剥削。

在劳动过程开始前,工人只拥有劳动力,而资本家拥有的资本既可以购买劳动力又可以购买生产资料,所以劳动过程虽未涉及剥削,但工人和资本家的力量从一开始就已经不平衡,尤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过程对于资本家和工人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对于工人来说,单纯的劳动力只有和资本相结合,或者说只有依附于资本,才能发挥作用,并使自己获得持续的补偿,而对于资本家来说,“生产资料立即转化为吮吸他人劳动的手段。不再是工人使用生产资料,而是生产资料使用工人了”(8)。如果工人停止出售劳动力,劳动力脱离最初结合的资本,工人就会失去生活资料来源,面临极大的生存压力。所以,工人只能周而复始地进行“卖身行为”(9),直至劳动力被资本所吸收。从劳动和资本的这场博弈开始,劳动力所有者就处于弱势地位,资本所有者处于强势地位,劳动和资本的地位相差悬殊[3]

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劳动过程中结合并形成一定价值,所以“劳动过程的实质在于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10)。在劳动过程中,该运动是从“质的方面来考察,从它的特殊的方式和方法,从目的和内容方面来考察”,而在其价值形成过程中,“同一劳动过程只是表现出它的量的方面。所涉及的只是劳动操作所需要的时间,或者说,只是劳动力被有用地消耗的时间长度”(11)。因此,在价值形成过程中,劳动所形成的价值量和“劳动力被有用地消耗的时间长度”成正比。“在这里,进入劳动过程的商品,已经不再作为在劳动力有目的地发挥作用时执行一定职能的物质因素了。它们只是作为一定量的对象化劳动来计算。无论是包含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或者是由劳动力加进去的劳动,都只按时间尺度计算。它等于若干小时、若干日等等。但是,劳动只是在生产使用价值所耗费的时间是社会必要时间的限度内才被计算。”(12)

2. 价值增殖过程:资本强制劳动,剥削剩余价值

价值增殖过程“是超过一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过程只持续到这样一点,即资本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恰好为新的等价物所补偿,那就是单纯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过程超过这一点而持续下去,那就成为价值增殖过程”(13)。马克思在审视劳动力和资本结合所进行的生产活动时又犀利地指出:“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过程;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14)因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不仅仅是普通的劳动过程,更是价值增殖过程。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过程仅仅是价值增殖的手段,价值增殖过程的实质就是生产剩余价值。资本所有者和工人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交易,资本所有者支付给工人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并获得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这看似公平合理的交易背后掩盖的是不平等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因为劳动力商品其实是一种不同于其他物品的特殊商品,它与生产资料结合进行生产并形成价值时,所能够创造的价值远远超过了补偿自身消耗所需或者与其本身等价的价值。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吮吸——通过延长工作日,不仅使人的劳动力由于被夺去了道德上和身体上正常的发展和活动的条件而处于萎缩状态,而且使劳动力本身未老先衰和过早死亡。它靠缩短工人的寿命,在一定期限内延长工人的生产时间”(15)。在价值的增殖过程中,资本的组成部分“则是作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相区别的”(16),此时,无论“资本家占有的劳动是简单的、社会的平均劳动,还是复杂的、比重较高的劳动,是毫无关系的”(17),资本家占有的剩余价值“只来源于劳动在量上的剩余,来源于同一个劳动过程”(18)的时间延长。劳动过程的时间越长,资本家所能占有的绝对剩余价值就越多,所以资本家不会满足于让价值形成过程仅仅只持续到恰好补偿劳动力的消耗为止,相反,他会严格监督工人的劳动,要求工人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超过工人的正常负荷,迫使工人尽可能多地创造剩余价值,然后无情地占有这些剩余价值。于是,“资本发展成为一种强制关系,迫使工人阶级超出自身生活需要的狭隘范围而从事更多的劳动”(19)。这种强制,一方面是资本家对劳动大军的“管理性强制”,另一方面则是市场中优胜劣汰的“竞争性强制”[4]

在完全的市场经济调控和自由竞争的社会环境下,“作为他人辛勤劳动的制造者,作为剩余劳动的榨取者和劳动力的剥削者,资本在精力、贪婪和效率方面,远远超过了以往一切以直接强制劳动为基础的生产制度”(20),掌握资本的资本家在资本力量的驱使下,对剩余价值的贪婪和对财富的欲望不断膨胀,具有“绝对的致富欲”(21)。马克思形象地诠释道“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22)。资本家的过度压榨和剥削迫使工人展开反抗活动,“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上,工作日的正常化过程表现为规定工作日界限的斗争,这是全体资本家即资本家阶级和全体工人即工人阶级之间的斗争”(23),但这种斗争的结果往往并不能真正地为工人赢得任何得自主权,相反,“资本为压制这种反抗所施加的压力也必然增加”(24),工人的处境只会更加艰难。如果工人无法忍受压迫而寻找新的雇主,漫长的搜寻过程会使工人因难以维持生计而更加痛苦。即使工人可以顺利找到新雇主,其受压迫的处境也不会得到改善,因为在资本主义国家,全社会的企业主和工厂经营者都居于强势地位,无论在哪个工厂,只要存在雇佣关系,就存在着资本家的剥削,换雇主的本质其实只是换个地方被剥削而已。所以,即使资本家施加更大的压力,实施更加严苛的制度,也依然会有工人为了生存而与资本家进行交易。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这种劳动关系的对立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对抗和仇视,在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的体制下难以进行调和[5]

(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

马克思把“通过延长工作日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定义为绝对剩余价值;把“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定义为相对剩余价值(25)。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当法律使资本永远不能延长工作日时,资本就力图不断提高劳动强度来补偿”(26)。从手工场中的分工协作到机器大生产,一切提高劳动生产力的目的,都是“为了缩短工人必须为自己劳动的工作日的部分,以此来延长工人能够无偿为资本家劳动的工作日的另一部分”(27),同时,提高生产力也会“使商品便宜,并通过商品便宜来使工人本身便宜”(28)。所以,“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表现为劳动过程转化为社会过程的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劳动过程的这种社会形式表现为资本通过提高劳动过程的生产力来更有利地剥削劳动过程的一种方法”(29)

随着工业革命的爆发,机器在现代工厂中被普遍使用,虽然使工厂手工业的技术基础、等级制度和局部工人之间的差别消失了,但是主要工、辅助工、维修工等的分工不仅没有被消灭,而且它还作为剥削劳动的手段得到了系统的恢复和巩固。在现代工厂制度下,工人终身专门服侍一台局部机器,并变成局部机器的一部分,所以已经不是工人使用机器,而是机器支配工人。“如果说机器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即缩短生产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最有力的手段,那么,它作为资本的承担者,首先在它直接占领的工业中,成了把工作日延长到超过一切自然界限的最有力的手段。”(30)在机器生产条件下,工人在劳动过程中丧失了主体地位,劳动的分工由机器主导,工人之间相互竞争,产生了大量廉价劳动力。由于工人在机器生产条件下没有质的区别,专业化劳动能力逐渐丧失,工人为了生存,只能甘愿被机器控制。同时,机器的普及应用还造成了人口的相对过剩,“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就这样被机器转化为过剩的人口,也就是不再为资本的自行增殖所直接需要的人口,这些人一部分在旧的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生产反对机器生产的力量悬殊的斗争中毁灭,另一部分则涌向所有比较容易进去的工业部门,充斥劳动市场,从而使劳动力的价格降低到它的价值以下”(31)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资本家通过资本既支配着工人的行为,也支配着工人的劳动成果。工人只能完全按照资本家的意志和要求进行生产,“资本成为对劳动,即对发挥作用的劳动力或工人本身的指挥权。人格化的资本即资本家,监督工人有规则地并以应有的强度工作”(32)。雇佣劳动的最可悲之处在于,劳动力不仅“从这种敌对权力那里取得就业手段,即取得生活资料”,还不断地“生产着对它起支配作用的他人财富,也就是说生产着同它敌对的权力——资本”(33)。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的循环往复,资本无休止地进行积累,资本家拥有的资本越来越多,资本处于强势的地位越来越强,工人处于弱势的地位越来越弱。

从表面上来看,机器的发展,这一人类社会科技的伟大进步,似乎“给同它竞争的工人阶层造成慢性的贫困”(34),似乎“消灭了工作日的一切道德界限和自然界限”(35),但其实不然。马克思尖锐地指出,造成这种机器毁灭工人假象的本质原因正是由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因为机器就其本身来说缩短劳动时间,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延长工作日;因为机器本身减轻劳动,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提高劳动强度;因为机器本身是人对自然力的胜利,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使人受自然力奴役;因为机器本身增加生产者财富,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使生产者变成需要救济的贫民”(36)。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家被“高额的利润激起对更多利润的贪欲”(37),使“机器的每一改进变成一种加紧吮吸劳动力的手段”(38),使“资本尽可能多地自行增殖,也就是尽可能多地生产剩余价值,因而也就是资本家尽可能多地剥削劳动力”(39)。而资产阶级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中居于支配地位的社会集团、利益主体和生产经营的组织者,在没有触及自身阶层利益的情形下并未对此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案,由此资本主义社会的劳资关系严重失衡,劳资冲突越发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