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伦理与现代社会(增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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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天能赏善罚恶的宗教伦理观

墨子是主张有鬼神存在的,他专门写了《明鬼》篇,论证鬼神之所以存在的理由。他从自己的认识论出发,强调所谓经验的根据,认为鬼神的存在是可以从经验上找到充分根据的。他说:“天下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亡为仪者也。”这就是说,只要人们看到了、听到了,就可以证明其有;如果没有看到,没有听到,那就可以肯定其无。接着他举了历史上所记载的许多事例,说明当时的许多人都看到了鬼神,因而认为鬼神是存在的。

为什么像墨子这样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有那么多的真知灼见,有那么高的聪明才智,最后却从自然观上唯物的经验论,走向了相信鬼神的唯心论?这种愚昧、无知的相信鬼神的荒唐思想,不是和他的才、学、识相矛盾吗?

对于墨子思想上的这一矛盾,如果能从伦理思想上来探索,就可以得到较好的解释,这是过去许多思想史家们所没有注意到的。我们不妨仔细读一读《墨子·明鬼下》篇中的第一段话:

子墨子言曰,逮至昔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正,是以存夫为人君臣上下者之不惠忠也,父子弟兄之不慈孝弟长贞良也,正长之不强于听治,贱人之不强于从事也,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率径,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并作。由此始,是以天下乱。此其故何以然也,则皆以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今若使天下之人,偕若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

在这里,墨子讲得非常清楚,为什么许多人只知道损人利己、为非作歹、不惠不忠、不慈不孝、夺人车马、淫暴、寇乱、盗窃等,都是因为怀疑鬼神存在,即怀疑鬼神“能赏贤而罚暴”。在墨子看来,只要使人们相信,世界上确实存在着鬼神,而且这些鬼神又都负责监督着人们的行为,是人们之间行为调整的至高无上的裁判者,那么,人们也就不敢为非作恶,因而也就能弃恶从善了。而且,鬼神是无处不在的,即使是在“深谿博林、幽涧无人之所”,人们的行为也都必须特别谨慎,因为即使在那里,任何人的任何一个行为,都会“有鬼神视之”。他说:“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墨子·明鬼下》)更有甚者,鬼神能明察一切,而且是“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同上)。

墨子的结论是清楚的,为什么他用了那么大的力气,作了那么多的论证,举了那么多的历史事实来驳斥那些坚持无鬼的人,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承认鬼神的存在,对国家、对人民的道德品质的提高是有重要作用的。他说:“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实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故当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以为将不可不明察此者也。”(同上)这里充分说明,墨子作为代表小生产者的伦理思想家,从经验出发,确实认为,只要人们相信有鬼神的存在,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就能得到更好的调整。

除了承认有鬼神的存在以外,墨子还认为,上天是有意志的,是一个能够主宰万物的人格神,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主宰,甚至天子也是由它所立的。从这一方面来看,墨子所说的天和西周以来关于天的传统说法是相一致的。但应当特别指出的是,墨子更加突出地强调了天作为人类社会的道德主宰的意义。墨子说,天喜欢义,厌恶不义;喜欢人们兼相爱、交相利,反对人和人之间的攻杀争夺。顺天意而行即是善,反天意而行即是恶。天对于那些为善的人给予赏誉,对于那些为恶的人就给予惩罚。那么,什么是天意呢?按照墨子的说法,天的意志与墨子的理论和要求是完全一致的,特别是和他的伦理思想完全相同。《墨子·天志上》说:

当天意而不可不顺。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然则是谁顺天意而得赏者?谁反天意而得罚者?子墨子言曰: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此顺天意而得赏也。昔三代之暴王,桀纣幽厉,此反天意而得罚者也。然则禹汤文武,其得赏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爱人者,此为博焉;利人者,此为厚焉。故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业万世子孙,传称其善,方施天下,至今称之,谓之圣王。然则桀纣幽厉,得其罚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诟天,中诬鬼,下贼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别而恶之;我所利,交而贼之。恶人者,此为之博也,贱人者,此为之厚也。故使不得终其寿,不殁其世,至今毁之,谓之暴王。

从上述思想来看,墨子所说的天地鬼神,并不是专为剥削阶级谋利益的,一切人在天地鬼神面前都是平等的。从实质上讲,墨子所说的天地鬼神,主要是为小生产者、为劳动人民谋利益的。“然则天之将何欲何憎?子墨子曰: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之所不欲也。”(《墨子·天志中》)墨子所说的“天志”(天的意志)并不是一种信仰,而是赏善罚恶的工具,是他为实现“兼相爱,交相利”而设置的一种手段。因此,他的天地鬼神又是一种实施道德的手段。墨子说:“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圜,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书,不可胜载,言语不可尽计,上说诸侯,下说列士,其于仁义则大相远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墨子·天志上》)由此看来,所谓的“天志”,实际上就是墨子的意志。因此,天地鬼神只不过是维护和推行“兼爱”思想的一种威慑力量,只是墨子伦理思想所披的一件外衣。从实质上来看,墨子的天地鬼神并不是神秘的主宰,而是主持正义的道德的天地鬼神,是为他的兼爱思想服务的。

墨子很有知识,也很有思想,但他作为小生产者的思想代表,自身存在着小生产者所特有的局限性。小生产者在组织上是分散的,在政治上是软弱的。他们虽然有各种各样的美妙的理想,却找不到实现这种理想的正确方法。墨子为人们提出了“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建设一个没有“强执弱、富侮贫、贵傲贱、诈欺愚”的和平、安宁、幸福和道德风气高尚的理想社会的宏伟任务,并且提出要通过“兼相爱,交相利”的道德说教来最终实现这一理想。墨子和他的学派不辞辛苦推行“兼相爱,交相利”的道德主张,可实际上并没有得到天下人的响应。因此,他只好求助于王公大人,希望他们能够“劝之以赏誉,威之以刑罚”(《墨子·天志上》),使“兼相爱,交相利”得到实行。当然,他是得不到统治阶级的支持的。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墨子不得不求助于鬼神,不得不求助于天志,从而把天作为赏善罚恶、实行兼爱交利的最后支柱。墨子的认识论和本体论都是从唯物主义的经验论出发的,是不应该相信有鬼神的存在的。可是,为了达到“兼相爱,交相利”的伦理理想,他竟然求助于天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从而由无神论走向了有神论,从唯物论走向了唯心论。尽管他只是把天当作一种手段,但这毕竟是一种错误的认识。这种错误的根源,就在于墨子为了自己的伦理目的而牺牲了认识论的前提,为实现自己的道德理想而放弃了本体论的结论,这也是值得伦理思想家们重视的一个思维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