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城市认同与市民化意愿研究:以贵州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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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民工城市认同与市民化研究的文献梳理

本部分主要从学术界对农民工群体的城市认同、市民化及其市民化意愿的研究,以及对这个群体的城市认同与市民化意愿关系的研究进行详细的文献梳理,并指出已有研究成果对本书研究所发挥的指导作用和启示意义。

一 关于农民工城市认同的文献回顾

在本研究中,笔者把农民工所生活的城市看成是一个与农村相对应而存在的,在地域空间、社会结构、身份地位、政治生态、文化价值观念等方面呈现出不同特征的复杂多元的综合体。本书主要提及的农民工城市认同包括农民工对城市社会地域空间的认同问题、在社会结构和城市身份认知方面的社会认同问题,以及在城市社会中的政治参与和政治认同问题。

(一)关于认同研究的文献概况

本研究围绕学术界对认同问题的相关研究成果的文献概述主要从以下三个层面展开:一是关于概念的理解和阐释过程,二是关于认同理论已有成果的呈现,三是概括目前学术界从认同角度对农民工问题进行研究的已有成果。

1.关于“认同”概念的理解

学术界对于认同的研究成果非常丰富,对“认同”概念的阐释是和其英文单词“identity”含有的“同一性”“同一”等意义密不可分的。最早提出“认同”概念的是弗洛伊德。他强调“个体有意识地模仿另一个对象,从而在心理、感情上走向趋同”[8]。我国学者对认同对应的英文单词“identity”的翻译显得比较模糊且不太准确,不同学者从各自的学术视角出发对这个概念进行阐释,大致来看,这些观点可以分为两种:一种观点认为英文单词“identity”在哲学的语境下翻译成汉语的时候要强调统一和同一性;另一种观点认为在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和文化学的语境下则强调其“认同”的含义,强调的是个体和社会关系、个体在社会结构中对自我身份定位的具体需求。《现代汉语词典》对“认同”的解释为:“其一为认为跟自己有共同之处而感到亲切;其二为承认,认可”。[9]从这里的解释可以得知,认同是强调心理上的归属感或是情感上的倾向性反应。社会学思想家科尔曼从权威关系的角度诠释了认同概念。他从承认或认可的情感倾向性角度,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所构成的“亲近的代理关系”切入,详细地阐释了人们“对主人的认同、对雇主的认同、对直系亲属的认同、对国家的认同、对社区的认同、对强大势力征服者的认同、法人行动者对其他行动者的认同等七种类型的认同”[10]。“从词语的性质上看,认同有两种词性用法,其一是名词用法,其二是动词用法,尤其是在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中都指作为动词意义上的认同行为”[11]。这样,认同就被分为两种类型,即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随着环境心理学的发展,这个学派又提出了地域认同。从认同涉及的社会生活领域来看,又可以分为经济认同、政治认同、文化认同等类型。农民工在农村和城市流动,面临着城乡之间不同地域特点、文化价值观、社会结构特征、政治生态的冲击,研究其城市认同中的地域认同、社会认同以及政治认同或政治参与,对于促进其市民化进程和城市融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地域认同

地域空间的概念是环境心理学和社会学空间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地域是一个范围可大可小的概念,大到一个国家的地理边界,小到一座房子、一个房间的范围。地域认同、地域感等概念是用来阐释人和地域环境之间的关系。有学者认为地域感是一个具有发展变化特点的动态过程,人们对一个地域的认同会经历一个情感上从无到有的、卷入程度上从浅入深的变化过程。[12]Fried指出,人进行各种机能活动的基础是对“空间的认同感”,这是一种建立在对空间的记忆、空间形象的感知、活动空间中的架构以及意识深处的内在空间想象等基础之上的。[13]Proshansky指出,地域认同是人对其生活的环境进行有意识和无意识等活动而形成的一系列价值观、偏好、情感、行为等人格的过程。他进一步把地域认同总结为三个维度,即认知—描述、情感—评价、环境—角色意义。[14]Lalli认为城市认同可以从五个方面去测量,即评价、依恋、经历、亲近以及承诺。[15]

3.社会认同理论

认同问题一直是对人类社会进行研究时学者们比较关注的核心问题。可以这样说,各个学科的学者对这个问题都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比如哲学中两大思想家柏拉图和笛卡尔研究过认同在哲学层面的含义;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埃里克森和泰弗尔等学者大多侧重从认同和个体心理健康出发在认同和个体社会化关系等方面展开论述;社会学家吉登斯、曼纽尔·卡斯特等学者更是从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的角度对认同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在对认同问题进行进一步深入的研究过程中,学者逐渐达成了一个共识,就是认同问题不仅仅是停留在哲学层面和心理学层面的问题,更多的是社会层面的问题。后来有些学者把联系个体和群体的认同问题延伸到个体与社会结构的同一性关系、个体与社会文化的同一性关系。社会认同理论就是在上述基础上提出来的。

从社会认同理论的提出、完善到逐渐形成独特的理论体系经过了较长的一段历史演变过程。在社会认同理论提出前,心理学界已经关注到人类的认知与人类群体的社会偏见和歧视密不可分。大约在20世纪50年代末,以泰弗尔为典型代表的心理学家认为群体之间的这种偏见和歧视的产生与个体所处的社会位置即社会身份有关,进而提出了社会身份理论来解释这种现象。社会身份理论是和以往单纯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个体知觉和认知的认同理论不完全相同的一种理论。社会身份理论善于从个体和社会结构及社会文化的角度来看待认同问题,这种理论后来被简化为社会认同理论。泰弗尔是这个理论的核心代表人物之一。他指出,“社会认同是个人自我界定的一部分,源于个人对其在一个社会群体(或一些社会群体)中成员地位的认识以及赋予这种成员地位的价值观与感情上的重要意义”[16]。“个体认识到他(或她)属于特定的社会群体,同时也认识到作为群体成员带给他(或她)的情感和价值意义”[17]。换句话说,“个体和群体之间密切相关,个体把自己看作是群体中的重要一员,通过在群体中寻找归属感,并试图在群体中实现自我的积极价值和意义”[18]。也就是说“可以假定,当某些群体对个体社会认同的积极方面有所贡献时,个体倾向于保持该群体成员资格,或者追求获得新的群体成员资格”[19]。总之,学术界对社会认同的界定关乎两个方面的利益主体,一个是个体,另一个是群体。“个体对群体产生自我独特的认知和归属感,以此来寻找自我的意义和价值,确定自己的社会身份和位置;群体由个体构成,又不等同于个体的简单相加,能给个体提供一种安全感、集体感并与其他群体之间构成一种独特的边界来保护个体的自我身份和维护自我情感”[20]

如果更进一步地根据个体和社会之间关系的维度来划分社会认同类型,那么它包括了两种各具特点的认同类型,即个体认同与社会认同。“个体认同是用来指对个人自我进行的认同,或常常用来指个体对自己的具体特点进行的相关自我描述,是个人进行的自我参照;而社会认同是用来指社会对群体进行的认同,或是可以说是由归属某一个社会类别的全体成员得出的关于自我的描述”[21]。换而言之,即“人们归属某些群体是为了获得该群体的成员资格,并由此来建构自己的身份/认同或是他人的身份/认同,这样就构成了一种群体之间的区隔现象。社会认同是指那些建立在群体成员资格基础上的认同,个体认同是指那些建立在个体独特个性、人格和文化素养基础上的认同”[22]。由此可以得知“个体认同是一种个体对自我特征和他人相似特征之间存在同一性的感知,同时也表现出个体对自我特征和其他人特征之间产生不一致的差异性感知。我们把个体对其产生同一性感知的群体叫做‘我群’,把个体对其产生差异性感知的群体叫做‘他群’。通常来说,个体通过对‘我群’和‘他群’的识别而产生归属感、认同感或是排斥感、疏离感;个体通过对‘我群’和‘他群’的比较来获得情感满足和意义支持。如果这种情感满足和意义支持受到挫折,个体会采取或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策略来获得自尊”[23]

从上述对社会认同两种类别的分析可以得知,个体认同和社会认同之间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两者缺一不可。个体认同是社会认同得以建构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个体认同,群体的社会认同建构不起来,社会认同也无法发挥其功能;没有社会认同,个体的行动就仅仅停留在生物体本能层面和心理层面,难以满足个体对价值的追求、对安全感的寻找和对归属感的寻觅,个体就是一个缺乏了社会和文化意义的孤独生物体。我们可以这样说,“虽然认同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建构,但这并不说其是虚拟的、没有实效的,恰恰相反,认同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它在个体和社会之间架构了一座桥梁,是个体和社会之间密切联系的纽带,是个体联系集体、个体融入社会的重要媒介”[24]

社会认同理论指出了人们形成身份认同的重要机制,即“个体自我归类和身份比较是身份认同形成的两种重要机制”[25]。也就是说“人们在一定情境中总会对自我进行分类,按照‘我’和‘他’、‘我群’和‘他群’来划分,进而进行群体之间的比较。比较的结果就是产生了内群体和外群体:与自我有着相同的或相似特征的内群体、与自我存在显著差异的外群体”[26]。这种对内群体和外群体进行的分类,以及对两者所进行的对比,在个体认同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第一,对个体认识社会,在社会中确定自己的地位和身份提供了导向,同时也为个体融入社会和环境提供了便利条件;第二,对个体进行自我认知、自我肯定、自我个性的形成做出贡献”[27]

图1-1 身份认同比较模型

资料来源:Foreman P.,Whetten D.A.,“Member’s Identification with Multiple-identity Organizations”,Organization Science,2002(6),pp.618-63,转引自吴小勇、黄希庭等:《身份及其相关研究进展》,《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某学者把自我分类和身份比较这两种机制的关系用图形简洁地表示出来,如图1-1所示,在个体处理自我和群体之间关系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认同遵循这样的一个规律:在一定的社会情境中,个体首先要觉知自身在群体中的身份定位,然后和他所期望的身份之间进行比较,如果个体觉知到的群体中的社会身份与个体身份之间出现一致性的时候,个体的社会身份和个体身份之间就趋同,个体则表现出积极的认同,采取积极的态度或行动进行认同建构;如果个体觉知到的群体中的社会身份与个体身份之间出现分歧或差异,那么个体就表现出消极的认同或是否认自我身份,然后个体就采取消极的态度或行动来重新定位和重新评价,甚至会采取改变群体和自我之间关系的行动。

从对上述理论的梳理来看,我们可以得知学界对于社会认同的研究一般聚焦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个体通常会寻找在社会或群体中的位置或身份来获得安全感和自尊感,满足其本体性的需要;其二,个体的社会认同因其和自我期望的身份进行对比,常常会表现出积极的社会认同或者是消极的社会认同这两种截然相反的结果;其三,个体积极的社会认同会强化其对“我群”的归属感,消极的社会认同可能会导致其对“我群”采取“逃离”态度或者是“使自己的内群体变得更好”[28]的行动。概而言之,我们这里所分析的社会认同是沟通个体和社会、群体之间的桥梁,是指个体和群体的关系在知觉、态度和行为上的逐渐深化的过程。

学术界常常把弱势群体和社会认同理论结合起来。在对弱势群体社会认同的研究中,我们经常会碰到的现象就是弱势群体遭受其期望归属的强势群体的排斥、歧视。在这样的社会情境中,当弱势群体觉知到的社会身份的声望要远远高于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他们在进行社会比较后“为了维护自尊,往往采取多样化的应对行动,或模仿强势群体,努力改变自己的现实身份,或重新树立一个比较标准,寻求自我的内心平衡;或放弃原来的身份,转而去认同强势群体”[29]。弱势群体的这种社会认同建构策略表明了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体为了满足自己寻求安全和自尊的需要,发挥自我的主观能动性,达到一种自我价值的肯定和自我人生意义的实现等效果。[30]

4.政治认同理论

不同学者从各自的学术视角出发对政治认同进行研究。首先,对于政治认同的概念进行了不同的界定。美国学者罗森邦姆对政治认同的界定是,“一个人感觉他属于什么政治单位、地理区域和团体,在某些重要的主观意识上,这是他自己的生活认同的一部分;特别地,这些认同也包括那些他感觉到要强烈效忠、尽义务或责任的单位和团体”。[31]《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中的定义是,“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产生一种感情或意志上的归属感。它与人们的心理活动有密切的关系。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生活中,总要在一定的生活联系中确定自己的身份——如果把自己看作某一政党的党员、某一阶级的成员、某一政治过程的参与者或某一政治信念的追求者等等,并自觉地以组织及过程的规范来规范自己的政治行为。这种现象就是政治认同”。[32]政治认同过程中涉及个体的归属感和情感倾向,一般表现出一种积极的、肯定的态度或心理接纳。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认同乃有关隶属,即关于你和一些人有何共同之处,以及关于你和他者有何区别之处。从它的最基本之处来说,认同给你一种个人的所在感,给你的个性以稳固的核心。认同也是有关你的社会关系,你与他者复杂的牵连”。[33]“政治认同是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产生的对政治体系一种情感和意识上的归属感,表现为对民族国家、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政治过程、政治权威和政治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同意、支持、服从,本质上是人们对政治体系的信任、信念和信仰,是政治统治的正当性基础”。[34]其次,对政治认同主体和客体进行了详细的研究。马克思等学者把政治认同主体界定为人本身。他指出,“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政治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35]学者彭正德指出,“政治认同结构具体表现为人们对政策、执政党、政府、国家、政治制度、政治价值观六个层次的认同。这六个层次的认同是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由低层到高层的有序结构”。[36]最后,关于政治认同类型的研究成果也很丰富,具有代表性的有学者吕元礼提出的现代化带给人们政治认同的七大转型,即:“从情感转向认知性,从本能、移情转向自觉、理性,从注重‘输出’获得认同转向注重‘输入’获得认同,从以价值、观念绝对同一为基础的认同转向依赖合作关系的认同,从通过强制灌输获得认同转向通过自由沟通获得认同,从内容僵化不变转向内容灵活可变,从以身份问题为重转向以程序问题为主”。[37]

上述政治认同的理论成果为本书研究农民工的政治认同提供了基础和理论指导。政治认同是政治参与的前提和基础。政治认同是社会公民的政治诉求、政治利益、政治情感在意识层面的表达,而政治参与更多地是社会公民在投票、选举、讨论、决策方面的行动体现,是其对相关政治活动的参与实践。这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

(二)中国农民工问题及其认同研究文献回顾

对农民工问题及其认同研究的文献可谓是汗牛充栋。本书主要关注农民和农民工概念的梳理,关注国内外学者对农民工的地域认同、身份认同、社会认同和政治认同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1.农民和农民工概念梳理

学术界对农民概念的界定一直都存在争议,至今仍很难形成统一的标准,就如某位学者所说的:学者们在讨论究竟如何定义农民时通常会是一个很大的难题。而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这本全世界有名的工具书中对“农民(peasants)”进行解释的词条上也写着“‘农民’这个名词的定义对于一些人文社会学科研究者来说是一个难题”。这种对农民进行不同视角的定义,核心的分歧在于对处于传统和现代不同时期的农民内涵的变化理解不同。E.R.沃尔夫这位学者指出,农民内涵随着时代变化而表现出不同之处,即农民(peasants)处于传统社会时期的状态时,其侧重追求的生计活动主要是为了维持生存,他们生活的社会充满着狭隘的等级关系,而农民通常位于这种等级关系中的下层,并长期维持其较低社会地位的社会身份。由此可以得知,农民与那些耕作者不同。耕作者的生存通常是专门为市场交换进行生产活动,他们所处的社会网络也是充满着商品竞争和经济竞争的。农民“固守传统的安排”而不反抗也无法逃离当时的社会等级序列,“相反,农业者(farmers)即耕种者是可以充分而自由地进入商品市场,其凭借的是自己的土地与劳动参与开放式的激烈的市场竞争,他们学会了利用一切可能性的选择来使自己获得最大化的报酬,并倾向于选择在更小风险的基础上来进行获利更大的农业生产活动”[38]

国外学者对农民概念进行定义面临着难以形成统一标准的难题,国内学者在对农民概念进行定义时也面临着类似的困境。有学者搜集了目前我国学术界从13种不同的学科视角出发对农民进行各具特色的概念判断,如从地理学的空间视域出发把农民定义为居住空间为乡村的居民;从社会学的身份视角出发把农民界定为拥有农村户籍的群体;从经济学的职业类别视角出发把农民解释为主要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等职业活动的群体;从经济学的交换理论出发把农民定义为依靠土地、水域、森林等生产资料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劳动者,即这个群体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或是对农产品进行加工的经营贸易活动等。[39]而在现实生活中,当人们“无论在研究中还是在日常生活的语境中,谈到‘农民’想到的不完全是一种职业,而且是一种社会身份或者是准身份、一个社会等级,一类生存状态,一种社区乃至社会的组织形式,一组心理结构和一种文化模式”[40]

概而言之,我国学者提到农民概念的时候,通常是从其职业类型和身份地位两个方面去定义[41]的,这两点也是定义我国农民不可或缺的维度。也就是说,尽管我国农民中的大部分转移到了城市,从事着非农职业,但农民作为一种身份仍会存在一段较长的历史时期[42]。在对中国农村“职业—身份”进行研究时,折晓叶、陈婴婴两位学者对我国社会各阶层的职业身份情况进行分析的时候指出了就业身份的重要作用。在本书中笔者所提及的农民的概念不完全指职业类别的含义,而是包含了社会身份的意义。也就是说,在我国由特有的户籍制度所决定的农民户籍身份是一种被外在制度所规定的难以改变的制度身份,且这种身份标识了农民在社会序列中的秩序,具有可复制性和再生产性等特点。

农民工是我国特定历史阶段出现的特殊群体,将会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而逐渐消失。农民工从职业身份上看不属于传统农业劳动者,从地域身份来看不属于传统村庄中的村民,但是从户籍身份看仍然是属于农民的这种特殊群体,社会和学术界对其认识、了解和研究经历了较长的一个时段。例如,从人们对这个群体的称呼的变化反映了人们对这个群体的认识逐渐深化:盲流、城市外来人口、离土不离乡的人、离土又离乡的人、打工仔、打工妹、农民工、城市流动人口、准市民、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这一系列的称谓中,以“农民工”的称呼最被人们所广泛接受,也是雅俗共用的一个比较准确的概括了这个群体特点的概念,也是对这个群体进行的一个比较客观公正的界定。

从总体来看,根据不同的研究视角,目前我们对农民工身份的认识和了解有以下较为典型的观点。

首先,站在城市社会的视角来定义农民工身份,包括以下几种称号。其一,“盲流”的称号。这种称号认为“农村人盲目地流动到城市中就业和工作会给城市的稳定和秩序带来冲击”[43]。其二,“准市民”的称号。这是从城乡融合的视角来看外来的农民工的身份定位问题,有学者指出“无论城市居民还是农民工本人都没有把长期在城市中生活的农民工群体看作城市居民,造成农民工群体无法享受市民待遇,仅仅处于准市民的身份状态,因而无法完全融入城市”[44]

其次,站在农民工的立场来看其在城市社会中所处的身份状态。这种类型包括了以下几种:其一,“边缘人”称呼。这种称呼最先是从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空间位置角度来定义的,认为城市是一个圆心,作为外来的流动人口被排除在城市的核心地带,一般居住在城中村和郊区的空间。后来引申为外来人口受到城市社会的制度、政策、文化等多方面排斥,只能远离城市的中心地带。“这种边缘性的含义不仅仅是指农民工处在城市社会的物理空间的城中村、城郊等边缘地带,而且处在制度空间和文化场域中的边缘地带”[45]。其二,“特殊的身份集团”称呼。有学者指出,“20世纪80年代至今,由于城市社会对外来的农民工群体实行的是两种标准,即经济方面对他们进行吸纳而社会福利或保障方面对他们进行拒斥,这使得农民工群体渐渐演变为我国社会中的一个特殊身份集团,这个身份集团具有自身的心理特点、行为模式和集团意识”[46]

最后,站在社会结构的宏观立场上来定义农民工的身份,包括了以下几类:其一,“过渡性中间阶层”的称呼。对农民工身份的这种称谓主要是从社会结构的角度出发。有学者指出“农民工的阶层化没有最终完成,因此它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而是处于农村人和城市居民之间、农民和产业工人之间的过渡性中间阶层,是一种过渡状态”[47]。其二,“亦工亦农的阶层”的称号。这种称号“主要指农民工处于一种二重性的身份阶段,即由于农民的户籍身份、乡村社会中的观念和农村人身份还没有彻底改变、城市化的过程还没有最终完成,求富心态和农村人传统文化特征交织在一起使这个群体处于一种过渡状态的亦工亦农的阶层”[48]。其三,被定义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有学者指出“尽管农民工是从农民群体中分化出来的,但农民工和农民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差别,他们不可能再回到农民的那种身份状态,农民群体中的这种分化过程逐渐强化就会导致农民工转变为工人阶级,这种结果是中国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49]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全面展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外来流动人口中的农民工的态度逐渐发生了改变,即从最初对农民工流动现象持有恐慌和茫然的态度到逐渐对其深入理解、客观认知,再到目前对农民工的接纳、帮助和动员,伴随着这个过程,农民工自身的态度也经历了从对城市社会的排斥、隔离到目前的主动融入。在这个过程中,城市居民和农民工之间的关系也经历了从漠视、排挤到容忍和悦纳的转变。但目前我国城市在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动员过程中,还存在忽视农民工自我认知、感受和意愿的现象,单纯从外来的制度安排和组织动员的角度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这个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的思考。

2.关于农民工认同问题研究的溯源

农民工群体是在户籍制度下中国转型时期的一个特殊身份集团,国外没有出现过农民工群体,也没有专门进行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更没有专门针对农民工城市认同问题的研究,但国外学者对中国的农民工问题进行过相关研究。

很多学者从社会学的视角,采取抽样调查、实地访谈等调查方法,研究中国的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群体的基本特征及其对我国社会变迁所产生的重要作用。这方面的代表性成果有爱尔兰学者瑞雪·墨菲等的著作《农民改变中国农村》。作者在书中主要调查了江西省的返乡农民工群体,分析该群体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所产生的重要作用。农民工群体所进行的农村变革行动,对我国城市的发展以及城市化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该著作中,作者客观分析了打工经历对农民工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尽管这个群体在城市生存面临很多困难,但农民工的城市生活经历开阔了他们的视野,提升了他们在农村社会的地位”[50]。国外学者Zhigang Lu(2006)从微观层面对影响中国城乡移民的工资收入的因素进行理论分析;Hiroshi Sato(2006)对中国城乡移民的住房问题进行了分析;Zai Liang和Yiu Por Chen(2007)对中国移民子女的教育问题进行了研究;A.Dc Brauw和S.Rozelle(2006)对中国农村移民和家庭投资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探讨[51]

国外学者对我国农民工问题的研究,主要采取新古典主义的分析框架,致力于研究农民工在城市社会中的生活状况,并探讨解决途径。这些成果虽然没有直接地、专门地研究农民工的城市认同问题,却与这个群体的城市认同情况联系紧密,对笔者研究农民工城市认同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国内学者关于农民工认同的已有研究大多是从其对自我农村人身份和城市居民身份之间认知进行的不同判断。有学者指出“进城农民工中40%的被调查者把自己认定为‘农村人’,把自己归属于‘城里人’的只有3%,把自己归入到‘半个城里人’的比例为20%,而持有‘说不上’观点、难以对自己身份归属进行判断的被调查者占37%”[52]。另有学者的实地调查数据也指出“把自己归入到‘还是农村人’群体的被调查者的比例为61.6%,把自己身份判定为‘也算是城里人’的比例为8.7%,而有16.5%的被调查者把自己判定为‘既不像农村人也不像城里人’”[53]。还有学者的实证调查数据也显示,“59.21%的被调查者把自己归入‘还是农村人’的身份群体,15.6%的被调查者把自己归入‘已经是城里人’的身份群体,而持有‘说不清楚’自己身份归属的被调查占比为21.8%”[54]。这些调查数据表明绝大多数农民工在对自我身份的认知方面,还停留在对“农民身份”的认同,而对自我“城市人身份”的认同所占的比例非常小。

统计数据反映的是农民工身份认同在宏观上的一种趋势,只是简单清晰地表明了农民工对自我身份现状的选择和认知。通过问卷调查收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是一种对农民工认同问题所进行的宏观研究。这种分析视角从制度和政策层面来研究农民工对农村身份的认同而对城市市民身份持有不认同态度的原因。目前,我国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加速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虽然各大城市采取各种落户和购房优惠政策吸引农民工定居,但农民工的城市认同感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提高。其中主要原因是由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分野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一方面这种二元社会结构制约了农民工顺利融入城市,另一方面农民工对自我角色的转变、自我身份的诉求还停留在原来“漂泊”和“边缘阶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在外在制度约束和自我内退力两种力量的影响下,农民工在制度身份归属和自我角色身份定位之间出现了错位,导致其陷入认同的困境,呈现出一种游离的‘无根’状态,并形成了问题民工的社会现象”[55]。部分农民工所处的这种状态加上其社会交往的人际关系网络状态,就“形成新二元结构或三元结构,使这个群体和市民之间形成一种很深的隔阂,加大了其融入城市的难度”[56]

针对农民工的认同问题,学者们还有另外一种视角,就是从空间地理位置的变化角度进行分析。这些学者“把农民工定位为城市社会中的新移民,这些新移民构成自己的一个独立群体和系统。移民在这个系统或群体中呈现出从宏观到中观、从中观到微观的不同特征并在这三个层次上对应着受到当时的政策制度、个体的社会关系网络和个体的人力资本的影响”[57]

还有研究者从研究方法上加以完善,不仅用问卷调查方法,而且用深度访谈法对农民工身份认同问题进行研究,并把这个群体的身份“明确定位为市民的滞留型、模糊定位的徘徊型、定位为农民的回乡型等三种类型”[58],而“制度障碍、社会歧视、交往局限、土地牵制阻碍了滞留型农民工的角色转换与社会认同,致使其难以与城市和市民融合”[59]

以上研究或者从外在的宏观制度出发对农民工认同问题进行研究,或者讲究方法的定量和定性结合,但站在农民工的立场,以农民工自我的主体认同为研究视角的研究成果不是很丰富。比较典型的研究有学者王春光指出“农民工群体中随着时间的变化出现了代际分化,即新生代农民工和老一代农民工群体在各方面出现了很明显的差别,比如在身份认同、城市认同和社区认同等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出生于我国20世纪80年代后,他们跟老一代农民工相比在社会认同和自我身份认同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认同状态更不清晰、更模糊,这种情形容易诱发这个群体的游民化倾向,容易沦为问题民工;其主要的致因是国家制度性规定的农民角色和新生代农民工自我的实际角色定位之间存在错位,从而使这个群体的认同出现差异”[60]。还有学者认为,“农民工群体的身份认同意识不是很明确,他们比较容易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如主观感知到的他们在城市中的收入水平、体验到的来自城市市民的排斥和歧视、对其外出务工经商所获得来自家庭成员的支持状态等方面的因素”[61]

学者陈映芳对农民工身份的定义和归纳有比较独特的见解。她把这个群体归纳为“第三种身份”,这种身份群体是和我国农民身份、市民身份相并列存在的,这说明她把农民工作为在我国城市社会中与“市民”并列的一种身份类型。她在论文中详细剖析农民工角色是如何被“制度、文化、知识和农民工自身这几种力量建构成为我国社会的‘第三种身份’的逻辑过程和身份建构机制”[62]

除了上述学者从宏观制度层面来探讨农民工身份认同建构机制外,还有些学者从微观视角来分析农民工的身份认同,如赵晔琴认为“农民工形成的聚居空间将通过其在日常生活和城市居民的交往中被建构成独立的空间并被符号化,成为农民工身份认同的一个空间符号”[63]。赵立“从自我认同的中介作用的视角出发,分析农民工群体身份认同与群体偏好,认为农民工对市民群体的态度更积极,更倾向于认同自己农民工身份并对自己持有积极的认同;自我认同在农民工群体身份认同与群体偏好间起完全中介作用;新生代农民工较传统农民工具有更强的外群体偏好、更积极的自我认同,其群体身份认同倾向则并不明显”[64]

还有些学者综合上述两种研究视角,甚至运用多种视角来研究农民工的身份认同机制。例如学者潘泽泉、李挺从“社会资本、同群效应与社会距离关系的视角出发,以湖南省农民工为对象进行研究,得出以社会距离为中介变量的社会资本、同群效应等因素对农民工的身份认同起着不同的强化作用;在社会距离这一中介因素的影响下,农民工社会资本对其身份认同呈现出显著的正向强化作用,而同群效应对其身份认同呈现显著的负向强化作用”[65]

“正确的身份认同能够为农民工职业规划、发展定位以及融入城市等行为提供正向激励。农民工对身份认同存在的偏差不仅将影响新生代农民工个体的生存和发展,也将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以及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66]

除了上文所提及的一些研究视角外,学者们对农民工的认同研究还可以根据内容来分类,即经济认同、文化认同和政治认同。农民工的政治参与和政治认同涉及其在城市中平等公民权的获得,因此,本书重点关注农民工的政治认同和政治参与情况,也就是说从其政治参与和政治权利变化的政治认同层面上进行分析。

国外对政治认同的研究比较久远,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时代,他主要从理性人的预设出发分析人们对合法的政治制度的认可和接受。此后有学者从文化角度研究政治认同问题,如美国学者阿尔蒙德;有学者从合法性角度来看待政治认同问题,如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哈贝马斯等。同时很多学者结合各国的实际情况对政治认同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证研究,如卢西恩·派伊、塞缪尔·亨廷顿等。

很多国外学者对我国农民工政治权利问题也进行了相关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学者有苏黛瑞等在《在中国城市中争取公民权》的著作中认为“农民工在城市社会中要解决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是争取公民权,这比其他的经济收入、福利享受更为重要”[67]

国内学者对于农民工的政治权利问题的研究成果不是很多,邹晓美、高泉于2010年在著作《农民工权利研究》中,“以国际人权宪章及我国的宪法、法律为依据,在人权视角下,对农民工的劳动权和社会保障权的实现问题作了深入研究,并立足于从人权观念和宪法层面解决农民工问题”。[68]施国庆在《移民权益保障与政府责任》中“把农民工作为中国移民的一个分类,深入分析了农民工权益的构成、农民工权益的流失及其成因,并以政府责任作为依托,提出政府应从观念、能力、制度三个方面做出改变来保证农民工权益的实现”。[69]学者熊易寒在《新生代农民工权利意识》中指出“通过在就业状况、居住情况、身份认同和权利意识几方面对第一代移民与第二代移民的比较认为,新生代农民工权利意识已经得到极大提升,当前农民工所遭遇的不平等是由身份政治和阶级政治合力造成的,而公民权处于两者的交汇点,要通过赋权来解决这个问题”。[70]

国内学者对于农民工群体的政治认同和政治参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治认同弱化、政治参与途径和机制等方面。学界对农民工政治认同研究的代表性成果有:程波辉在《农民工政治认同的弱化原因分析》中“从政府、制度、法律和社会保障体系四个方面分析农民工政治认同弱化的致因”。[71]丁明秀在《略论新生代农民工政治认同的弱化》一文中从“农民工利益诉求、基层组织的角色、参与机制和社会制度体系、全球化等方面来分析农民工政治认同弱化的致因”。[72]吕传振在《市民化进程中农民工政治认同方式的实证研究——基于城市农民工的调查与分析》中指出,“农民工政治认同的复合性特点及其作用,并主张以合理的现代国家政权能力建构为核心,加强农民政治认同的相应基础设施建设”[73]。关于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机制和途径的已有研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成果有:程遥、徐良君等学者通过实地调查表明,农民工大都是回户籍所在地进行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在城市务工地参与选举的人数只占被调查对象的30%左右。[74]学者孙秀林主要“分析了社会网络和政治参与之间的关系,并指出拜年网起到负向促进作用,讨论网和社会参与网具有正向促进作用”。[75]E.Mobrand在2006年发表的论文中指出,“中国农民工缺乏维护自我利益的社团,并且长期被束缚在农村地区,因而相应的城市公共服务、住房和安全保障等利益很难得到保障”。[76]

上述已有研究成果为本书展开贵州省农民工城市认同和市民化意愿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 关于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文献梳理

这部分内容集中梳理了国外学者对农民工市民化及市民化意愿的研究、国内学者对农民工市民化及市民化意愿的研究成果。

(一)国内关于农民工市民化及市民化意愿的研究

农民工市民化及市民化意愿的已有研究涉及农民工市民化的含义,以及国内学者关于农民工市民化及市民化意愿相关文献。

1.农民工市民化的含义

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市民化为城市化提供了大量的转移人口,提供了巨大的消费市场,这些为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提供了助力,促进了城市的繁荣与发展。可以这样说,农民工市民化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关键的要素之一,由此,澄清农民工市民化的概念和内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民工市民化的概念最早源自学术界对农民市民化的探讨。早在2003年,学者姜作培就提出了“农民市民化”的概念。他在文章中指出,“农民市民化是指在我国城市化建设中,凭借工业化推动的力量,让世世代代、千百年来生活在农村社会中的大部分农民,离开土地、放弃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其身份地位、工作方式、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交际方式由农民向城市市民学习、模仿并最终转化和内化的社会过程”。[77]著名社会学家郑杭生认为,“所谓的农民市民化过程是指农民从角色身份上转变为城市市民,同时,制度环境应该为农民市民化提供充足的条件,只有在这两种力量的作用下,农民才能真正变成新市民”。[78]后来,很多学者详细分析了农民和农民工的区别,把两者的市民化概念加以区分,认为两者之间是一个连续的共同体,提出了农民市民化可以经过农民工的中间阶段,最终实现市民化,这种身份转化路径为:“农民—农民工—市民”。这条农民市民化路径指出了农民走出农村进入城镇从事非农产业,同时最终能融入其务工的城市社会,享受同当地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最终完成市民化的过程。[79]此后,很多学者继续拓宽农民工市民化概念的外延的含义,并对此进行较为详细的论证,如学者郁建兴等指出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这个过程呈现出递进的阶段性特征,即农民工首先是实现空间的转移和职业的转换,进入城市空间,从事非农职业活动,接着他们逐渐接受城市文化、认同城市生活方式进而定居城市,最后接纳城市文化而融入城市社会。“在这个过程中,第一个阶段是从事非农产业,在这个阶段农民工还不处于市民化过程中,仅仅处于城市认同阶段,只有在心理、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社会福利等方面全面融入城市后,农民工市民化才算最终完成”[80]。由上可知,所谓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农民工从职业和身份上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实现其双重身份的转变,其核心内容是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公民权的过程”[81]

2.国内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研究

在农民工市民化定义研究方面,任红梅[82]、于乾顺[83]等学者从较为狭义的角度认为农民工市民化是指这个群体在城市中获得城市户籍和选举权、社会福利保障权、受教育权等社会权利的过程。还有很多学者从广义角度定义农民工市民化概念。他们认为随着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农民工在市民化过程中身份地位、权利诉求、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等会向市民学习,进而接纳城市文化,融入城市生活,这是一个多维市民化的定义。如郑杭生从市民化的本质和特点出发,指出农民工市民化过程是农民户籍制度的获得和市民素养的生成过程。[84]学者刘传江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进行了详细阐释。他认为农民工的市民化意味着农民工的市民身份转换,市民化素质的养成,生活习惯、行为方式的都市化。[85]

在农民工市民化过程研究方面,学界十分强调农民工对城市社会的适应,这种适应表现在经济收入层面、文化领域层面、社会关系层面以及个体心理层面等。这是农民工从传统到现代、从封闭到开放、从农业到非农业的转变过程。这个过程是农民工从传统观念的农村人转变为城市的现代化的市民的过程。当然这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正如学者王春光所指出的那样,农民工城市化是一种过渡状态,会出现“半城市化”的不完全市民化状态。[86]刘小年指出,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要坚持的一些基本原则,主要是以人为本,坚持农民工自身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对农民工进行现代化素质培养的原则,坚持公共政策对农民工支持的原则。[87]陈丰指出,农民工进城只是一种不稳定的城市化,呈现出“虚城市化”现象,主要原因是农民工在城市化过程中没有获得真正市民身份,缺乏社会政策的支持保护,遭到城市居民的排斥,进而影响其合法权益、子女教育、就业机会、城市融入。[88]刘传江等指出,农民城市转移的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农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空间的转移,第二个阶段是城市农民工逐渐变成真正的城市居民,并完成产业工人的转化。由于中国特有的国情,我国农民工市民化主要还处于第一个阶段,第二个阶段正处于艰难进程中。[89]

在农民工市民化影响因素的已有研究中,代表性的观点有:李培林认为影响农民工市民化及其福利享受的主要因素是户籍制度。[90]程亮、郭剑雄指出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是阻碍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重要因素,实现城乡一体化是打破二元户籍制度的重要措施。[91]钱正武指出农民工在城市中很难获得与市民平等权利的根源在于政府缺乏有效的政策给予农民工与市民平等的公民权。[92]刘传江、周玲[93]及赵新力[94]等学者指出农民工社会资本的匮乏是影响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重要因素。胡平[95]和王志宏[96]等学者指出阻碍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因素是现行的土地制度。现行土地制度要求农民工以土地置换市民身份,农民工不能自由处置自己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从而影响了农民工主动获得城市户口的进程。

从农民工市民化的路径和对策来看,郑月琴[97]主张从文化价值观上引导农民工市民化,增强农民工的文化适应,走一条和谐发展的道路。刘小年认为影响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重要因素是其职业发展状况,一方面只有具有较强职业技能的农民工才被吸纳进城市正规劳动力市场,导致绝大部分职业技能较弱的农民工被排斥在城市正规劳动力之外,从而影响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另一方面,农村土地制度规定的农民工初始职业,抑制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因此,在农民工市民化途径上要重视提高农民工职业素质和市民化能力,走一条渐进的而不是激进的市民化道路[98]。王先鹏认为“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因素是农民工社会资本的缺失,主张从提高其人力资本、增强其资产量的角度,通过保护、激活农村中的土地价值等方法来提高农民工的经济资本进而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99]。侯云春等认为“农民工市民化过程需要政府支付大量的公共成本,因此可以通过实施更广泛的公共政策,改变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来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100]。鲁强指出,“农民工市民化包括了相互交融的五条路径,即生存职业非农化、社会网络非农化、社会保障非农化、自身素质非农化以及意识行为非农化”[101]

3.国内关于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研究

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影响其市民化行为。强烈的市民化意愿是其发挥能动性、积极投入市民化行动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国内学者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研究还不太多,现有研究成果着重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某个地区或某一时段数据为个案,对影响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因素进行全方面的梳理,归因于个体原因、社会原因。代表性的成果有学者姜凯凯、朱喜钢等以安徽省马鞍山市望博镇为个案分析了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的因素有“房价、收入、耕地面积、未婚子女平均年龄、村庄与镇区的距离、住房面积和城镇品质等”[102],提出从提高城镇品质、控制房价、改革户籍制度以及做好城镇规划和市民化规划等方面来推进小城镇市民化工作。学者李练军对江西省农民工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认为中小城镇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受“个体特征、家庭情况、工作类型、经济收入、制度环境和社会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103]。李丹、周宏以江苏省溧阳市为例,分析了该市农民市民化意愿。[104]李兴华、戴健华、曾福生以湖南省农民工为个案,分析这个群体的市民化意愿,认为应采取“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创新政策制度、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促进农民工稳步增收等措施”[105]

二是以某个理论为视角切入到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探讨。代表性的成果有:张笑秋着重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心理因素主要有“动机、对城市的态度与对相关制度的态度、公平感、风险偏好等”[106]。王志红从“身份认同、制度认同两个客观方面和主观自身认同方面分析了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认同愿望及实现途径”[107]。赵勍、张金鳞“从私人成本与私人收益的角度探讨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强弱,认为私人收益减去私人成本的净收益越大则农民工市民化意愿越强,反之越弱”[108]。姚植夫、薛建宏“立足于资本的理论视角,使用定量的方法、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来分析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因素。并归纳了务工动机、社会身份、农民工对农村生活和城市生活境遇的认知这四个要素最具有显著性,其强烈影响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109]。陈延秋、金晓彤“从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心理资本三个维度出发,以全国198个城市的样本数据为例,分析了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主要因素”[110]

4.国内研究述评

通过对上述相关文献的回顾,我们可以得知,学术界目前对我国农民工市民化及其市民化意愿的关注从内容上看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对农民工市民化或市民化意愿的现状及其特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目前学术界对农民工群体的特征及分化状况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宏观、地域、年龄、群体类型的专题研究。第二,关注农民工市民化或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因素,并提出促进或增强农民工市民化或市民化意愿的对策及新路径。从研究的视角来看,社会学从结构视角、统计学从量化角度、管理学从管理制度角度、心理学从群体心理特征角度、政治学从权力视角、医学从治疗角度等都对农民工市民化或市民化意愿问题进行了不同角度的探讨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前人的成果为本研究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前提条件。虽然上述研究成果在很大程度上为社会各界增强对农民工群体的认知做出了贡献,为政府部门的相关决策提供了经验数据和可资借鉴的经验,但是还有些地方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和补充。下文将围绕核心主题,主要从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方面指出现有研究的不足之处。

其一,将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和农民工的城市认同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还不常见。现有研究多数站在研究者的立场或是从政府宏观制度关怀的视角来关注农民工市民化意愿,这些视角大多属于他者的视角,从农民工主位性视角关注其市民化意愿的研究还不常见。

其二,已有研究大部分以东部或中部地区为个案来研究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对西部地区,尤其是对贵州省农民工市民化意愿还缺少专门的系统性研究。

其三,已有研究主要从年龄、群体、地域、宏观等角度来研究农民工的市民化,缺少对其价值取向分化(如城市认同和市民化意愿)、从事行业的分化、社会资本分化等做专门的探讨。

其四,对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对策研究最终归结为包括农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的制度改革和变迁,但这种制度变革和改革忽视了农民工自我的市民化意愿,呈现出一种理想化的思路,即使是现有的增强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对策和建议都显得比较概括和抽象,缺乏农民工自我的主体性视角,难以探讨相关对策的实践性、应用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总之,现有研究对农民工城市认同和市民化问题研究还欠全面、系统和深入,特别是针对贵州农民工的城市认同和市民化意愿还缺乏专门系统和详细的研究,这些为本研究提供了可能的空间。由此,本研究以贵州农民工城市认同和市民化意愿为研究对象,试图为这方面的研究提供一些补充材料,也为促进贵州省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和城市融入提供一些经验材料。

(二)国外关于农民市民化及市民化意愿的文献梳理

国外文献对农民的市民化行为和市民化过程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但是没有专门的文献对农民市民化意愿进行梳理和深入分析,所以下文主要对国外学者关于农民市民化文献进行回顾和分析。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必然经历的一个过程,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是任何现代国家必然出现的社会现象。西方虽然没有出现中国转型时期特有的“农民工”现象,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西方社会已有的研究也没有对农民工现象做过专门的研究,但是西方社会对城乡人口的迁移现象有丰富的研究成果,这为本书研究农民工的城市认同和市民化意愿提供了经验借鉴与意义启发。

学界对西方社会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的现象最先进行解释的是经济学家。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是西方学界最早论述工农业发展导致的收入差别促使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现象。他在《政治算术》中指出,工业产值大大高于农业产值导致了农业人口收入远远低于工业人口收入,触发了劳动者从农业转向工商业的迁移动机。[111]科林·克拉克认为,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与三大产业结构发展的演进规律相符。[112]亚当·斯密从城乡市场联系的视角来解释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113]现代经济学家W.A.Lewis所提出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为解释发展中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他指出工农业生产部门之间存在明显的收入差距是导致农村劳动力源源不断地向城市转移的重要原因,这种过程只有到工业部门完全吸纳了农业剩余劳动力时才会结束。[114]此后,很多经济学家对刘易斯的理论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代表性的有费景汉-拉尼斯模式、乔根森模式、托达罗模式。1961年舒尔茨从微观视角探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个体对收益和成本的权衡和决策行为。20世纪80年代,著名经济学家斯达克从家庭的视角提出了新迁移经济理论,强调劳动者的转移决策是建立在以家庭作为风险共担和收益共享单位之上的。由于在我国文化中,家庭利益和家族利益历来是个体决策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斯达克的理论对于解释我国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115]21世纪,著名学者卢卡斯将农村人口迁移现象归为工业化过程中特有的现象,农村迁移者通过迁移来获得提高生活质量所必需的技能、资产等要素。

西方学界除了对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进行了相应的研究外,对农村人口从城市重新回流到农村的社会现象也进行了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达斯特曼[116]的三因素理论。他指出城乡之间产品价格的差距、迁移者主观取向、有利于适应农村社会的人力资本状况构成了迁移人口从城市回流到农村的主要动因。泰勒和斯塔克[117]认为农村迁移者回归农村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获得自尊感、降低相对贫困感。

综上所述,西方学者对农村人口迁移现象的理论解释大都是从经济学角度展开的,主要关注农村迁移人口的特征、迁移的动因和影响因素,以及迁移的本质等。这些研究成果为解释我国农村流动人口提供了宏观背景、经济动因等视角,并为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流动人口的认同问题提供了经验借鉴。从上文可以得知,这些理论探讨的前提显然是社会存在一种自由迁移的理想环境,没有社会体制的制约和社会政策的限制,这与我国农村人口是在受户籍制度、社会政策限制的前提下的迁移有很多不同,因此用西方理论来解释我国农村人口迁移现象时一定要持谨慎的态度。但无论如何,西方学者的已有研究成果,不论是理论上的还是经验上的,都可以为本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思考视角。

三 城市认同和市民化意愿的关系

从对上述文献的梳理可知,学术界对农民工城市认同和市民化意愿的研究都是分开和独立地进行的,很少有学者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事实上,城市化是人类文明发展不可遏制的趋势,城市文明对乡村文明的不断侵蚀和逐渐取代在现代社会中速度越来越快。对于在城市社会中工作、生活的农民工来说,城市文明对其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其享受城市文明、接受城市文化,向往城市生活成为很多农民工的梦想。农民工想要成为市民,缘于城市居民能够享受现代城市文明的成果,拥有现代城市的经济文化资源、社会保障福利、个人发展机遇等方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农民工的城市认同与其市民化的意愿密切相关,较强的城市认同能够强化其市民化意愿,而较强的市民化意愿能够促进农民工在市民化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加快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步伐需要大量的农村剩余人口逐步向城市转移,变成市民。研究农民工城市认同和市民化意愿并找出两者之间的关系及相关的影响因素,对于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促进我国社会新型城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研究贵州省农民工城市认同与市民化意愿,促进农民工积极地融入城市,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经验借鉴,这一点对于处在后发赶超迈向现代化的贵州省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