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的转向:当代西方史学理论的考察(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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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金纳思想史研究的取向受到维特根斯坦和奥斯汀等人的语言哲学的很大影响。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的核心论点之一就是,我们不应孤立地思考语词的意义,而是应该到具体的语言游戏、更广泛而言是要到特定的生活形式之中去考察它们的用法。奥斯汀的研究重心则是言语行为(speech act),他在《如何以言行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中指出,所有言语都是行为,言语行为的功能除了以言表意(locutionary)外,还有以言行事(illocutionary)。[210]而这后一种功能就提示我们,必须充分考虑说话者的意图。冬天公园湖面的管理人对着试图下湖滑冰的人喊话:“这里的冰层太薄。”其中警告、提醒和禁令的含义,是单纯考虑语句的字面意义所无法揭示出来的。在斯金纳看来,维特根斯坦和奥斯汀的论点对于思想史家而言格外具有解释学上的价值。[211]从这样的立场出发,拉夫乔伊式的观念史在其取向上就是根本错误的,因为思想史上“并不存在什么不同的作者都要为之效力的确定的观念,而只有一系列不同的人物以一系列不同的意图作出的一系列不同的陈述。我们看到的是并没有什么观念的历史需要写就,存在的只是一种有关其各种具体用法以及使用它的各种不同意图的历史”。[212]文学理论中的“新批评”(New Criticism)学派曾以探讨文本背后作者本人的意图为谬误(亦即他们所谓“intentional fallacy”),认为作者的意图和打算对于指引我们还原某个文学文本的意义而言,既不可得又不可取(neither available nor desirable),而在斯金纳看来,对于思想史研究和文学文本的研究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去探索某个片段背后作者本人的意图(他以这个片段的文字想要做的事究竟是什么)。[213]

斯金纳说过,对于他“作为一个历史学家的实践而言产生了最为直接的理论影响的作者就是柯林武德”。[214]他在学生时代,“就被柯林武德的核心观念(最初源自他的美学)吸引住了,那就是,一切艺术作品(也包括哲学和文学作品)都是有其意图的物品,因而要理解它们,我们就必须努力去还原和理解它们之中所潜藏着的目的”。[215]柯林武德的问答逻辑认为,任何思想命题都是在某个特定场合的某个特定意图的体现,都是针对某个特定问题做出的回答,因此,这一问与答的综合体就必定从属于某一个特定的历史语境。思想史上并不存在什么永恒的问题,存在的只是对于个别问题的个别回答。就此而论,对于斯金纳来说,奥斯汀的哲学分析在其关键性的方面就不过是柯林武德所谓的问答逻辑的一种体现。[216]

在斯金纳看来,他所剖析和批判的思想史研究中的种种“神话”和谬误,其危险都来自于,研究者将思想史中的经典文本视作是自足的研究对象,将考察重点置于每个作者对进入永恒问题清单上的主题所发表的见解,从而力图借此恢复他们著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这样的研究有其内在的缺陷,绝非小心谨慎就能避免。斯金纳说道:

……还原某一特定哲学家关于某个特定问题可能说了些什么,绝不足以使我们对他们的著作达到历史性的理解。……提出一个论点,永远是在与某个人探讨,是为着赞成或反对某个结论或某个行动方案而进行推论。情形既是如此,对任何包含了此种形式的推论的任何文本进行解释的任务,就永远要求我们(最粗略不过地来说)遵循两条相互关联的研究路线。初步的任务显然是要把握论点本身的实质。倘若我们想要达到对于文本的解释、对于其内容之所以是这样而非别样的理解,我们就还有进一步的任务,去还原作者在提出那一特定论点时所可能具有的意图。也就是说,我们需要能够说明他们在表呈他们的论点时是在做什么:他们在……全部言语行动中,支持或维护、攻击或驳斥、以反讽来讥刺、在辩论中保持静默以表示轻蔑的,是什么结论或行动方案。[217]

简而言之,研究过往的思想家们说了些什么,只不过完成了两项解释任务中的第一项,解释任务的第二项——而且如果我们的宗旨是要获得对于思想史片段的历史性理解的话,那常常是更加重要的一项——则是要力图了解作者的意图,而这一任务只有通过对作者发表某一番言论时的历史语境的考察才有可能完成。这其中牵涉到的语境,乃是多重的。语言的语境(lin-guistic context)是必须考虑到的。一方面,语词会随时间而改变意义,比如,贝克莱的批评者们经常指责他的立场是“egoism”,此词今天的含义是自我中心的利己主义,而在那个时代其含义则相当于今天的“solipsism”(唯我论),今天意义上的“egoism”在那个时代的对应词则是“Hobbism”(霍布斯主义)。[218]不考虑到语言语境的因素,对于某些文本即便是字面意义上的理解都会发生危险。另一方面,考察某一文本时不对当时的语言常规(linguistic convention)[219]有所了解,就无法对该文本的思想史意义做出准确的判断。比如,《君主论》中明确提出,君主应该知道什么时候表现得没有德性。研究者只有考察了大量当时同类的“君王宝鉴”一类的论著,看到几乎所有这类论著都在鼓励君主应该时时表现出德性,才可能深入了解马基雅维里这一论点的内涵。诚如斯金纳的入室弟子塔利(James Tully)所说,史学家要想了解某一言语行为在多大程度上是原创性的或不过是俗套,脱离语境孤立考察文本或者考察语境时不考虑语言常规者是做不到的,而要了解当时的常规或常态,就必须不仅考察思想史上的大人物,还必须考察大量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220]

遵循柯林武德的问答逻辑,对任何思想立场和命题的理解,就都要求我们必须追溯到它所力图解决的问题,而问题的确定,离不开对具体思想语境的把握。斯金纳以晚近以来笛卡儿研究中所取得的进展为例说明了这一点:关于笛卡儿在《沉思》中对确定性的讨论,传统的哲学史对此的处理无法让人餍足,用柯林武德的话来说,它不能让我们了解笛卡儿以其确定性学说所要解答的问题。而新近的研究表明,笛卡儿所针对的是16世纪后期古代皮浪主义文本的重新获得和传播。这种解释不仅提供了一种考察《沉思》的方式,而且对很多细节提供了有效的说明,如文本为何以某种方式来组织,为何使用某些词汇,为何特别强调某些论点等等。[221]

很多时候,只有对社会、政治语境的考察,才能使我们对思想家在发表某种学说或言论时的意图达到真正的理解。14世纪意大利的法学家巴托鲁斯(Bartolus)的盛名,来自于他挑战了罗马法注释法学派(the glossatorial school of Roman law)的传统观点——事实必须依据法律来调整,因为罗马法乃是不变的标准。巴托鲁斯在14世纪20年代反对此种成说,明确提出在法律和事实相冲突时,需调整法律来适应事实,为后注释法学派的法学研究提供了方法论基础。这一理论立场潜在的语境在于,此时北意大利的各公社已在事实上独立于神圣罗马帝国,而论争中所涉及的法律乃是罗马帝国皇帝可据之认定自己对北意大利享有治权的罗马法。法学观点论战的双方分别是在维护和否认北意大利的独立。[222]可见,对现实社会、政治语境的考量,就是我们力图把握思想学说和命题蕴涵时须臾不可离弃的重要环节。

这类例子数不胜数,它们表明,单纯反复细致地研读文本,是无法解决思想史研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的。修正派的思想史研究号称,对特定文本的专注而精心的研读就能揭示其真实内涵。然而,它们对霍布斯和培尔(Pierre Bayle)的解释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表明此路不通。霍布斯讨论自然法时称自然法乃是上帝法,因而我们必须遵守。传统上人们认为这是一个怀疑论者在以大家都最熟悉不过的词语来服务于异端的用途。修正派则认定这是霍布斯的真实信仰,并把他视为一个基督教义务论(Christian deontology)的鼓吹者。培尔的《哲学辞典》中颇多激进的加尔文教派神学的内容,修正派一反传统观点,认为培尔绝非稍后于他的嬉笑怒骂的启蒙哲人的原型,而是信仰笃实,对他的文字应该按照字面来理解。在斯金纳看来,修正派似乎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解释同时就包含了对于霍布斯、培尔以及他们生活时代的一些令人感觉很奇怪的假设。这两位思想家都被启蒙时代的哲人们视为怀疑论的伟大前驱,同时代的批评者和同情者也都如此看待他们,没有人怀疑他们的意图是要抨击当时的宗教正统。当然,修正派还有可能坚持认为,所有这些人都弄错了。然而,此种说法导致的是解释霍布斯和培尔的态度时进一步的困难。他们两人都有足够的理由认识到,宗教上的非正统是桩危险事。霍布斯有相当一段时间担心主教们把他当作异端送上火刑柱,培尔则因为反天主教而被色当大学解除了教授职位,后来又因为不够反天主教被鹿特丹大学解除了教授职位。倘若真如修正派所说,二人在论著中真诚地想要传布正统的宗教情感的话,我们就无法理解,他们为何不从他们著作较晚的版本中删除或修改那些显然是被严重误解了的部分?两人都有大量的机会来做这件事,培尔还曾被人催促着这样去做,而他们却都没有花力气去消除这种“误解”。[223]修正派的解释无法解决这样的问题,相反,这样的例子说明,“语境本身因而可以作为某种上诉法庭,来裁断不相容的对于意图的推想的相对合理性”。[224]

斯金纳这样一种“跨文本的、语境论”的研究取向,“旨在对任何在文本与语境之间的截然分别提出挑战”。[225]这样的研究路数,即便探讨的对象是某个在传统思想史花名册上地位毋庸置疑的大思想家(斯金纳本人主要研究的人物就是马基雅维里和霍布斯),研究的过程也绝不仅仅是对其本人文本的考察,而更多的是将其置入具体的语言学的、思想的、社会政治的语境来加以定位。斯金纳自己是这样概括此种研究取向的特点的:

……我所勾勒的研究方法令传统的作者形象大为失色。个别的作者们一般所做的是复述、强调和维护常识性的见解,他们……不过是他们语境的体现。我的研究方法当然就具有这样的蕴涵:我们的注意力不应放在个别作者身上,而应放在更具普遍性的他们那个时代的话语之上。[226]

这样的研究所展示出来的思想家的思想建构和表达方式,就不会是凌空出世,而是渊源有自。对思想家原创性的展示,也因为有同时代语境的参照而更加具有说服力。反过来,单个思想家也为我们更加了解特定时代思想气候的具体状况和变迁提供了例证。在斯金纳近年来霍布斯研究的力作《霍布斯哲学中的修辞与理性》[227]中,近半篇幅是在考察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对古典修辞学的接受。在都铎时代的修辞家们看来,理性必须得到雄辩(eloquence)的支持才能真正说服人。斯金纳利用霍布斯的大量手稿和文献表明,霍布斯的“公民科学”的形成过程,受到他对于这一论断的态度前后不一的影响。在其早期著作中,霍布斯一反他所受到的人文主义教育,试图建立起一套精确而形式化的政治科学。但在《利维坦》等著作中,他不仅主张在政治科学中要利用雄辩术,而且在写作过程中也大量运用了修辞策略。于是,霍布斯思想建构的原创性和表达方式,不仅被置入一个有着各方面丰富细节的语境之中,而且欧洲道德和政治思想由人文主义向科学主义所发生的重大转变,也通过这一个案研究得到了具体的展现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