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古代的城邦国家
一 城邦问题
古代国家的最初形态是什么?长期以来都有对于城邦问题的争论。这一问题起初是在苏联史学界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中间展开,我国史学界在20世纪80年代也有一番讨论。[53]虽然讨论者都已公开声明反对欧洲中心论,但是这一争论的背景仍然是欧洲中心论。我国史学界的争论,是关于城邦有无普遍性的问题。[54]可以看出,在讨论中,关于城邦的定义,是西方的,或者说是希腊式的;而城邦之有无的标准,仍然是是否有希腊式的民主制度,仍然是城邦的政体形态。主张城邦普遍存在者强调民主政体在古代各国不同程度的存在,而反对者则认为那只是一些零星而模糊的古代东方社会的民主与共和制残余,没有什么说服力。言下之意就是古代东方社会的政体只能是君主专制了。其实说民主残余是不准确的,残余是过去的残留物,而古代东方的那些民主制是活生生的现实制度。“古代东方”一词也是不准确的,现在已经承认,没有统一的古代东方的社会模式和发展道路,这个词才是过去认识的残留物呢。
古代世界是否有城邦存在,当然首先涉及的是城邦的定义问题。根据许多专家的研究,我想城邦可以说是:1.一个以城市为中心的共同体(当然是否有城墙环绕也不一定是必备条件),这个共同体由原始社会转化而来,所以一般是小国寡民,规模比较小。2.这个共同体由全权的居民组成,全权居民拥有相当的政治权力。除了全权居民外,还有各种依附者、奴隶,不过他们不属于城邦的公民(公民一词也有不准确的地方)。虽然我们不必纠缠于城邦必定有希腊罗马式的民主制政权,但是有原始社会的民主制残余是必然的。3.共同体不仅是政治的,同时也是经济和社会的,所以可以说是一个国家。当然是古代国家。
一般认为,古代两河流域早期即古苏美尔时代(公元前3世纪)曾经存在过许多城邦,当时的城邦著名者有基什、乌鲁克、乌尔,拉格什等,[55]其中乌鲁克的制度因为有史诗《吉尔加美什和阿加》,可以较为清楚地了解。史诗的内容是说基什王阿加遣使至乌鲁克王吉尔加美什处,要求其投降。乌鲁克王召集长老会议,商量对策,长老会议决定投降;吉尔加美什又召集全体民众会议,民众会议决定作战。于是吉尔加美什根据民众会议的决议准备战斗,后来这一争论以双方和解告终。[56]该史诗表示出古代两河流域的城邦政权结构一样是民众大会、贵族议事会、王(当时称恩西、帕塔西、卢加尔等),这时的王还不是君主,由贵族议事会选举产生,或者由贵族家族世袭,但权力有限。另外,有些研究还证明,古埃及、古印度也都有城邦存在。[57]
下面,我们试析古典城邦和中国古代周代的情况,以作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