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中国的城邦
前已指出,关于中国历史上有无城邦,曾经有过争论。但时至今日,认同中国古代存在城邦者只是少数,大多数仍然固守传统王朝模式,而不认为有城邦存在。先贤研究城邦者有侯外庐、林志纯、何兹全诸先生。我这里也就是采择诸先生之成果,加以比较说明而已。
周人封建,名义上周天子为天下的宗主,其他的封国也有公、侯、伯等的称号,也是王朝的形式。这就如希腊、罗马城邦在先前也都有王政时代一样。不过希腊、罗马的城邦其王政时代后来中断,统治形式有了变化。而中国的王政形式一直保存下来,给人以一直是王朝体制的感觉。其实只要深入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在中国城邦也是存在的,而且有一个十分发达的发展阶段。
春秋城邦的民主制
西周封建,立国数百,其实就是一些城邦,有周人同姓者,也有异姓者,也有归附的殷人。这些城邦散布在广大的黄、淮、江、汉平原上,聚族而居,互相距离较远,为丛莽草莱阻隔,所以是小国寡民。城邦中心的城,是一个堡垒,居住着氏族贵族和国人,近郊的农村,也居住着自由民,称野人。国野之分,都鄙之分,在中国历史上众说纷纭,难有定论,国人、野人均为农民,则是没有疑问的。当时城邦规模不大,齐桓公阳谷之会,谋伐楚国,他提出的盟邦条约是“无障谷,无贮粟,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100]葵丘之会则记为“毋雍泉,毋讫籴,毋易树子,毋以妾为妻”,[101]而《孟子·告子下》则记有“无曲防,无遏籴”之盟语。这就和希腊罗马的城邦一样,保证城内有足够的粮食供应是国家的头等大事,所以规定各城邦相互之间,不许阻碍灌溉用水流到别邦去,不许阻止粮食卖到别邦。至于不许变换树(庶)子,不许以妾为妻,则是要保证血缘关系的纯粹。
城邦史实当以春秋时代最为彰明较著,我们就引春秋的例子。
春秋各国大都保有国君、卿大夫、士、国人(庶、众)的序列,下面还有各种依附居民和奴隶。政治组织则是国君、卿士、国人三者,这和西方的王政崩溃以后,形成了国君(执政官)、贵族会议、人民大会的组织基本上是一样的。国君的权力还比较小,受到贵族和国人的干预。《尚书·洪范》说的是殷亡后箕子追忆殷代政事,但反映周及其后的状况。“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是说国君有不决之事要向贵族和国人征求意见。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一册更把《洪范》中的有关内容列表,表示在这几种意见的搭配下何者为吉,何者为凶。[102]《洪范》的说法反映出国君不能决定一切,但对何者是大疑之事没有说明。《周礼·小司寇》则说,小司寇之职是“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这几件事确实是关乎国家的大事,要知道春秋战国之际,国迁、立君等事屡有发生,所以询国人之事经常有之。
平日行政事务是否全取决于国君,也不一定。因为各国的贵族都是强大的家族,势力雄厚,往往操纵国家的行政,形成了“公卿执政”的局面。日知先生认为雅典和中国都有从原始君主制过渡到公卿执政的一个时代,并且举出了中国公卿执政时代的5个代表人物,即齐管仲、晋赵盾、郑子产、越范蠡、秦商鞅,与之相对应的是雅典的梭伦、克里斯梯尼、地米斯托克利、伯里克利、德模斯梯尼[103](雅典后来发展到不设国君,而是人人可以为统治者,这当是一种特例)。执政的公卿总管全国大事,进行改革,国君这时却没有什么权力。
日知先生还认为,像管仲的任命,是经过贵族议事会的通过的,因为他是外来者。[104]管仲执政后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首先是“叁其国而伍其鄙”,把国和野(鄙)按照其地形或居民的不同各划分为三部分和五部分,然后再按国野之别建立了乡,全国共21乡。乡的区分是职业不同,有工商业者的乡6个,士农之乡15个(士这时大概包括了没落贵族和上升的农民),这样统一的居民被划分为士、农、工、商四民,居住在同一地区,职业也世代相袭。[105]这样的划分和希腊、罗马不同。希腊梭伦改革、罗马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改革,都是按财产差别划分等级。四民的划分则说明这时齐国的社会发展已经十分进步,有相当发达的工商业。管仲在划分四民后,又建立起军队组织。即五家为轨,有轨长;十轨为里,置里长;四里为连,置连长;十连为乡,置乡长。然后是五家的五人为一伍,轨长统率;一里有50人,称为小戎,由里有司统率;一连有200人,称一卒,由连长统率;一乡有2000人,由乡良人统率;五个乡有万人,为一军。15个乡有三军,三万人。这样建立起兵农结合的军队,平时是“世同居,少同游”,“祭祀同福,死丧同恤”。战争时则“夜战声相闻”,“昼战目相见”。依靠这样的改革,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成就了霸业。[106]
由本国世族出任的执政,则大权在握,独断专行,虽君命也可以不顾。如鲁国的季孙氏家族一直把持国政,公元前609年,莒国的太子仆杀死其父亲,以宝玉来投奔鲁国。鲁宣公命令赐给他邑,并且“今日必授”。可是执政的季文子却命令司寇把他驱逐出境,并且说“今日必达”。最后还是执政的话说了算,他解释说弑父亲的人是不吉的。[107]当然也有君主本人决断的事例。如晋景公时,晋国要迁国都,这是国迁的大事,所以开贵族会议讨论,贵族们主张一个地方,可是晋景公听了韩献之的话,决定迁都于新田。[108]可能这也是晋国的韩献之权力巨大的结果。
我们还可以看郑国执政子产的工作。郑国是一个小国,处在齐、晋、楚等强国之间,而国内又公族争夺十分激烈,所谓“国小而逼,族大宠多”,经过一段斗争,贵族子驷当政,他在任时,因为整顿田间的沟渠,把一些人(据说这些人是士)的田缩小了,惹得他们不满,于是他们组织起来,攻入宫廷,把当政的公孙氏多人杀死,并且劫持了郑伯。公孙氏的族人子产集合了自己的兵车17乘,在族人和国人的帮助下,打败造反的公族,使本族的子孔当政。[109]因为子孔过分专权,国君郑简公不满,杀子孔,而以子孔同族之子产为卿,主持国政。不久又发生了新一轮的公族仇杀,因为子产为人正直贤良,所以又被任命主持国政。子产为了安抚贵族,先把邑给予后来也当了卿的伯石,然后进行了改革。《左传》记载说他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大人之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110]城邦时代,都、鄙(国、野)的土地,都有固定的划分;卿、大夫、士,国人,野人,都有自己的土地,耕种或获取收益。所以孟子在《滕文公》中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过自然的和人为的发展,原来的土地制度肯定受到破坏,所以我们看到,子驷因为整顿田间沟渠,缩小了别人的土地,可以引起暴乱;而子产为了和别人和解,也可以拿土地行贿,说明当时争夺土地十分激烈。子产的改革,破坏了原来的土地制度,损害了一些人的利益,建立起新的制度;进行土地制度改革,也是为了组成军队,“庐井有伍”,即按照土地出军赋。这一改革也有人反对,子产差点外出逃亡。后来他又“作丘赋”,[111]即使一丘出一定数量的军赋,[112]有人说他的改革是“政不率法,而制于心”,[113]即这一改革是出于子产本人的思想,而没有遵守先王的法,也和当时的郑国国君没有什么关系,体现出公卿执政的内容。不过子产的改革还是成功的,所以后来人民都称颂他,“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子产死后,“郑人皆哭泣,悲之如亡亲戚”。[114]
一国的国君是最高军事指挥官,但在战役中不一定是总指挥。齐晋鞌之战,晋军的总指挥是郤克,而齐顷公却自己参加战斗,在车上为中,逢丑父在右(当时的战车上有三人,左人持弓,右人持矛,中人御车,另有甲士十人,乃随车的步兵,保护战车),结果齐军大败,在逃跑时他的车被挂在树上,眼看就要被晋军俘虏。逢丑父假装命令齐君下车取水,乃得乘机逃走。[115]晋楚城濮之战,楚成王根本没有来,派令尹子玉为统帅,将中军,而晋文公也只是远远地观战,结果楚军大败,后来子玉被迫自杀。[116]甚至周天子也参加战斗。因为郑伯不朝,周天子率蔡、卫、陈伐郑,天子自将中军,结果周师大败,祝蚺射王中肩(桓公五年)。
还有召开民众大会讨论国家大事的例子。《左传·僖公十八年》记,邢人、狄人伐卫,卫侯不敢抵抗,召开国人大会要把国君的位子让给别人,看来是推卸责任。国人不许,于是卫侯只好出兵,结果狄人退兵。看来国人的决定是正确的。国君的地位不怎么牢靠,国人一怒就可以把他们赶走,“出其君”,《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故出其君”,于是卫侯只好跑到其他地方躲避。除此之外还有日知先生举的许多国人立君、杀君、执君等事例。[117]而国君因为自己犯了错误,可以向国人检讨,“罪己”,也可以请求退位。还真有国君让位给别人的事。如有名的燕王哙让位于之子的故事(当然这是战国时了)。从封建的关系来看,国君是一国之主,是受周天子册封的,当时已经形成了君位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两种继承制度,有名的延陵季子的故事就说明兄终弟及是正常的继承关系。可是“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118]所以可以说,中国城邦时代的国君,绝对不是我们习以为常的那种掌握一国大政、掌握军政大权的一国之主,而是有点像罗马时代的执政官或者希腊的basileus。只是中国的诸城邦上面,有封建制的层级,最上面有周天子名义上的统治,后来的大一统观念更加深了这一认识,遂使城邦概念湮没无闻。
春秋时期,各国之间的兼并战争和一国之内国君与贵族之间、贵族与贵族之间的战斗,可以说无一日无之,这和希腊各城邦之间的战争情况十分相似,而且各国之间的战争导致了春秋五霸的出现,而希腊则是起初雅典一邦称霸,后来是雅典、斯巴达两霸斗争,最终中国和希腊各以秦统一和马其顿的统一而告终。
各国的贵族都是世家大族,在国内盘根错节,势力巨大,而且有和国君相似的臣下和军队。齐晋鞌之战爆发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齐顷公的宠姬讥笑郤克(因为他是个瘸子),所以郤克大怒,一定要伐齐,起初晋惠公不许,郤克就请以自己的兵(私属)伐齐,还是没有被允许。齐国是一个大国,郤克敢以自家的私兵讨伐,可见其力量一定不小。国君的兵力,许多也是由其贵族的私属组成的。晋楚偃陵之战,贵族栾、范两族“以其军夹公行”,即负责保卫晋侯,也可证明其兵力强大。所以,国君遇有大事,一定要召开贵族会议讨论,叫作朝大夫,问题解决不了,就再开国人会议,叫作朝国人。我们且看两个例子。卫国因为在盟会上受到晋的屈辱,所以准备叛晋,于是在郊外召开贵族会议讨论。卫侯说因为这件事有辱于国家,准备退位,实际上是想激怒诸大夫,让他们同意叛晋。又说晋要以卫侯的儿子和诸大夫的儿子为质,甚至还要工商业者的儿子们为质,这些条件贵族仍然同意。于是卫君召开国人会议,这就是询国危,说如果晋国五次伐卫,那怎么办?国人说,“五伐我,犹可以能战”,国人的意见和卫君的意见一致,而且同仇敌忾,不怕作战。于是卫君叛晋。[119]世家大族对国君有废、立之权,齐宣王问孟子贵戚之卿应该是什么样,孟子说,“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120]齐宣王受不了,所以勃然变色。孟子说“王问臣,臣不敢不以正对”,可见孟子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不过时移世易,具有民本思想的孟子认为理所当然的事,在战国时代已经不能实行,所以齐宣王就接受不了。刘家和还引用过两个楚国的贵族管制君主的例子,一是楚文王游冶失职,期年不听朝,大臣葆申按照先王的命令,笞打了楚王,迫使楚王改过,楚由是强。另一个是楚大臣鬻拳两次冒犯国君,甚至把打了败仗的国君拒之门外,不使入境,结果国君病死在外,鬻拳也自杀。[121]
不过贵族和国人的关系,与希腊、罗马的平民和贵族的关系不一样。当时的贵族毫无疑问都是氏族贵族的遗留,是世家大族,但希腊罗马这些家族和平民发生了许多矛盾,所以在王政之后,主要的国内斗争是平民与贵族之间的斗争,是平民争取政治地位、争取土地、争取避免沦为奴隶的斗争,而在斗争中平民的政治地位和经济状况均有所改善,国君的地位有所削弱,甚至被废除。中国的国人虽然在政治上十分活跃,但是没有和贵族展开斗争,我们有的例子是国人参加两派贵族的互斗。宋景公时有六卿三族听政,和掌握政权的大尹发生矛盾,宋景公被大尹害死,六卿三族发动国人参加斗争,把大尹赶走。[122]国人没有形成集中的政治势力,在历史记载中也没有留下多少记录,但是并不能说国人政治上不活跃。国人当时是城邦中的主要居民,是小自耕农,是主要的军事力量,和贵族还有许多血缘关系,所以我们在中国的城邦中,发现不了把居民分成等级的说法。有人指出,从春秋后期起,王、大臣、卿大夫在政治事件中和国人结盟的日益增多,证明国人在城邦的政治生活中日益活跃。[123]
国人是城邦政治生活中的活跃力量,是城邦中的权利义务主体。国人以家为单位,有自己的土地,当时“田里不鬻”,可能国人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就如罗马公民对其二犹格土地的权利一样。前面所引郑国子产的改革,国人称颂他“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即可为证。陈怀公在召开国人大会以决定是追随吴国还是楚国时,也提出“陈人从田,无田从党”,[124]即国人根据土地位置排列,无田者(可能是穷人)根据乡党位置排列。国人有许多政治权利,如决定国君的废立、外交和战、国都迁徙等,遇有大事,需要召开国人大会讨论,即“朝国人”。对于国人大会开会的情况,没有直接记载,但我们仍然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吴国强大,击败楚国,召陈怀公,怀公朝国人而问之曰,“欲与楚者右,欲与吴者左。陈人从田,无田从党”,[125]即用在左、在右的表决办法来决定究竟是继续跟随楚国,还是改随吴国。贵族会议的表决,似乎也是这个办法。齐桓公将立管仲,令群臣曰,“善者入门而左,不善者入门而右”。[126]这种分左、右的表决办法,比起雅典公民大会用群众呼声高低来决定是赞成还是反对要高明得多了。国人还是步兵的主力,有参军作战的权利,当然也是义务。
国人在国家的政治上有许多发言权。所谓“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可见这个乡校是国人论政的公开场所。有人提出要毁乡校,子产反对,认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127]所以说当时国人有讨论政治的言论自由。周厉王弭谤的故事,一般就认为是国君暴虐,禁止人民发言的例子。但也反映人民有议论政治的自由。厉王得卫巫使监视谤者,结果人民不干了,就把厉王流放于彘,这就是“出君”,人民行使了驱逐君王的权利。所以邵公说“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128]说得十分严重,即不给人民言论自由,国家就没有衣食财用,表示人民就不给统治者服役纳税了。子产和邵公在发表意见的时候,都说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话,也是表示不让说话,人民是会起来造反的。而师旷对晋侯说的话,说明听取国人的意见是一种制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故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循于路’”。[129]
林甘泉肯定春秋时期中国城邦制度的存在,他也指出了中国的城邦和希腊罗马城邦的不同。他认为中国春秋时代的城邦,其国君的权力很大,政治体制是一种等级君主专制,即国君下面有各级卿大夫,其下级也要对之效忠,和秦汉以后君主的情况还有不同。[130]确实,希腊罗马城邦时代是没有国君存在的,这和中国周代分封而成的各国有所区别。不过我以为对国君的权力也不应该看得过大,许多情况下他们是basileus(执政)式的。
城邦内部的矛盾
战国时代,一些国家通过兼并战争发展成为领土国家,城邦政治走向了末日,由此我们才知道有新兴贵族领导国人起来和国君以及旧贵族斗争的事,其著名的例子就是田氏代齐的故事。齐国的晏婴和晋国的叔向曾经有一番对话,谈到两国的情况。齐国新兴贵族陈(田)氏用各种办法向国君争取国人,以得到他们的支持。国人受到国君和旧贵族如栾氏、高氏的虐待,“民三其力,而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即人民三分之二的劳动所得都被剥削掉了,只有三分之一的劳动所得供自己全家的应用。“国之诸市,屦贱踊贵。”就是说法律也掌握在国君和旧贵族手中,没有成文法,任他们随意解释,“高下由心”,所以平民被随意施刑,后来才有了铸刑鼎、作刑书等的改革(可惜我们不能知道法律和司法的详细情况)。而田桓子用大的家量(十斗为一釜)借给平民粮食,用小的公量(六斗四升为一釜)收回(“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可见广大的国人也和雅典的平民一样,受高利贷的盘剥);“山木如市,弗加于山,鱼、盐、蜃、蛤,弗加于海”,以当地价格卖给国人林木和海产品,不增加运费。所以国人“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田氏收买国人的办法,和希腊、罗马的新贵在城邦内建筑戏院、马戏场、斗兽场各种工程,广加施舍,举行“马戏与面包”的手段差不多。而他之所以能这样做,肯定有足够的财力,他们如何致富,则还值得研究。齐国的情况如上所述,而叔向说的晋国的情况则更为清楚。原来的旧贵族家族“栾、郤、胥、原、狐、续、庆、伯,降在皂隶”,变成奴隶了。“戎马不驾,卿无军行,公乘无人,卒列无长”,即已经集合不起作战的部队了。庶民疲敝,道殣相望。“晋之公室尽矣!”[131]最终,田氏取得齐国的政权,而韩、赵、魏三家瓜分了晋国。
根据春秋战国之际国人和国君、贵族的斗争来看,国人这时遭受剥削,大都负债,因而青黄不接,要向富有之家借贷,齐的田氏就是用大斗贷出,用小斗收回,以争取国人支持。国人负债和雅典的六一汉负债基本一样,也有丧失土地的可能。因为其小块耕地丧失,所以也就不能组成城邦的军队。国人这时受到的另一个虐待,就是被国君和旧贵族随意判刑,即“屦贱踊贵”,没有成文法,法律由掌握政权的君主和贵族随意解释,残害人民。后来经过国人的斗争和要求,一些国家“作刑书”,“铸刑鼎”,有了成文法,遂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判决。晋国六卿执政,以法诛公族祁氏、羊舌氏,杀死旧贵族,六卿中的赵简子、中行寅“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132]保守的孔子表示反对,认为“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贱无序,何以为国”。可见过去贵族与平民的区分十分严格。但这是新贵族争取国人支持的重要手段。这和罗马经过斗争,建立十二铜表法的意义是一样的。
中国的城邦时代也和希腊的城邦时代大致相同,不会坚持太长的时间。因为小国寡民的城邦不可能持久。希腊诸城邦因为人口增加,土地不足,所以兴起了殖民运动,建立新的城邦。中国春秋时代的城邦,也逐渐发展变化,我们看到的是兼并战争。大概中国中原的土地肥沃,也不像希腊那样被许多不同的丘陵分割,而且十分贫瘠,所以有很多的地方可以发展,没有产生殖民运动,而是一些邻近的小邦逐渐被大邦所并吞。与此同时,因为铁器和牛耕的存在,生产力大为提高,社会分化日益激烈。原来城邦内部的血缘氏族关系逐渐淡泊,旧的氏族贵族家族不断瓦解,许多公族甚至降作皂隶,而一个族的内部也分化激烈,国人和贵族原来有的地位早已变化,这时“君子”与“小人”的区别更加明显,“无君子莫治小人,无小人莫养君子”。在一个城邦内部,地缘关系日益取代血缘关系。由于血缘关系的瓦解,过去国人参加军队、跟随贵族出征的制度也随之瓦解,孟子提供的情况是“邹与鲁閧,穆公问曰,‘吾有司死者三十三人,而民莫之死也,诛之则不可胜诛,不诛则疾视其长上之死而不救,如之何其可也’”。[133]孟子就告诉他说,凶年饥岁,你的老百姓老弱转乎沟壑,壮年四散而跑到别处的有几千人,你的有司也不报告。所以结果就是老百姓四处逃走。人民开始自由流动,不受血缘关系的羁绊。各个国家为了在战争中发展壮大,争取人民也是一个重要内容。梁(魏)惠王曾经为这事问过孟子,他说我对老百姓十分爱惜,“河东饥,则移民于河内,移粟于河东;反之亦然”。可是“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这究竟是为什么。[134]
战争的规模越打越大,许多过去的小国被兼并,形成新的领土国家。治理新的国家要用新的制度,所以这时各国先后分置郡、县。要人民纳税服役,当兵尤其是重要义务。一场战争,参加者动辄数万人、数十万人,“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战国七雄已经是巨大的领土国家,原来的城邦制度已经不见踪影。
春秋时期的封建关系也有了变化,各国虽然还在分封,但封君已经没有过去的独立性,而成为衣食租税的统治者,受国君的严厉管辖。士这时不再是车战的主力,而流散各处,依附于各种各样的主人,即“士无定主”,[135]城邦制在中国也无可挽回地没落下去了。秦以后形成统一国家,中国的历史观遂认为统一王朝是正常状态,而对城邦制视而不见,再加上后来东方主义的糊弄,我们就更不明真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