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著汉语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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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学语法和专家语法

语法是语言的结构规则。这些语法规则有条理、有层次地组织成一个整体,便成为语法体系。

在客观上,汉语语法本来只有一种体系;但是由于学者的主观认识不同,语法学界便存在几种不同的语法体系,且拿可以自成一家的来说就有五六家之多。客观存在的语法体系,自然没有什么偏差可言,只有完善不完善的问题。而语法学家所建立的语法体系既然有那么多,自然就有这样或那样的偏差,不过是或多或少罢了。因此,语法学家所建立的语法体系,偏差越少就越合理,就越有助于分析语言事实,也就越能够指导语言实践。

就语法学家建立语法体系的根本意图来说,大致有“教学语法”和“专家语法”两类。教学语法又称“学校语法”,专家语法又称“理论语法”。

王力曾经指出:“学校语法着重在实践,科学语法着重在理论的提高。”又说:“学校语法和语法教学的关系密切;科学语法和语法体系的关系密切。”(《语法体系和语法教学》,见《语法和语法教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56)这当然不是说教学语法不需要理论,而是要把理论寓于实际材料之中;也不是说理论语法不解决实际问题,而是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还要解决一些较大的语法理论问题。

吕叔湘也曾说过:“现在国外的语法研究可以大致分为三派:传统语法,结构主义语法,转换语法。……结构主义语法和转换语法各有一套理论,往往是引几个例子谈一个问题,的确能说得头头是道,可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看到过应用结构主义语法理论和转换语法理论,全面地、详细地叙述一种发达的、有文学历史的语言的语法著作,可以拿来跟用传统方法写出来的一些有名的著作相比较。”(《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1979)这实际上说明,传统的教学语法的成就和地位,绝不在所谓专家语法之下。

史存直认为,传统语法的优点主要在于“句本位原则”。他明确指出,这个原则包含两项极为重要的内容:第一,它改变了句法对词法的地位;第二,它强调了句子结构的整体性。据他进一步调查,“句本位”这个原则,“很可能是黎锦熙先生根据二十世纪初英国学校语法的一般趋势提出来的”。(《学校语法和专家语法》,见《句本位语法论集》,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

对以上两种语法的区别,西方的语法学家非常强调,譬如乔姆斯基就申言,他的语法理论不适用于教学,并说作为教学语法,传统语法是很好的。(参见吕必松编《语言教育问题研究论文集》,华语教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