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词 类
词类,是指词在语法上的分类,也就是词在语言结构中表现出来的类别。
古代汉语的词缺乏形态。我们根据词的意义和词的语法功能相结合的原则,将古代汉语的词类分为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十一类。前五类表示事物、行为变化、性质状态、数量等概念,有实在的意义,能够做句法成分,大多能够独立成句,属于实词;后四类只有语法作用,没有实在的意义,不能做句法成分,也不能独立成句,属于虚词。代词和副词的情况比较复杂,它们不表示概念,没有实在的意义,因而不少古代汉语语法著作把它们列入虚词;但是,它们都能做句法成分,代词以及个别副词还能够独立成句,因而有的语法著作把它们列入实词。其实,代词和副词是介乎实词和虚词之间的词。为了叙述的方便,为了照顾文言语法研究的传统习惯与基本格局,我们把它们归入虚词。
下面将上述十一类词做简要介绍。关于虚词,后面还要分章叙述。
一、 名词
名词是表示人或事物名称以及时间、处所的词。它常用在动词的前边或后边,充当句法结构的主语或宾语;它可以受形容词、数词、代词修饰或限定,一般不受副词修饰。
例如苏轼《石钟山记》一文中,“水经、彭蠡、郦元、唐、元丰、齐安、尉、无射”,分别为书名、湖名、人名、朝代名、年号、地名、官名、古钟名,都是表示特定事物的专有名词;“口、潭、风、浪、水、石、声”等,是表示一般事物的普通名词;“今、年、月、莫(暮)、夜、古”等,是时间名词;“下、上、南、北、间、中”等,是方位名词。
二、 动词
动词是表示动作行为、存在变化及心理活动的词。它常用在名词的后面或前面,充当句法结构的谓语或述语;有时用在其他动词前面做状语;能受副词、数词修饰。
例如《石钟山记》中,“临、搏、访、得、聆、鸣、止、腾、至、笑”等,是表示有形活动的动词,前五个以某一事物为对象,而后面能带宾语的,称他动词或及物动词,后五个不以事物为对象,其后不带宾语的,称自动词或不及物动词;“以为、疑、信、惊、恐、知、识、欺”等,是表示意念的动词;“有、在、无”,是表示存在的动词,后面都带有存在的对象;“如、若”是表示联系的动词,用来联系主语和宾语;“能、欲、可、肯”是表示可能或意愿的动词,它们常用在其他动词前面起辅助作用,其意义也不限于表示能愿,以称“助动词”为宜。
助动词除了上述四个以外,还有:表可能的如“克、足、得”,表应当的如“合、宜、须、会须、庸(多用于否定)”,表意愿的如“敢、忍、屑”,表被动的如“被、所、见”。
三、 形容词
形容词是表示性质、状态和模拟声音的词。它常用在名词的前面、动词的前后,表示修饰或补充;也常用在名词的后面,充当句法结构的谓语;它能受副词修饰;描写情状的形容词可以重叠,也可以加衬音助词“然、若、如、尔”等。
例如《石钟山记》中,“猛、奇、详、陋、简”等,是表示性质的;“深、微、洪、函胡、清越、乱、明、森然、徐”等,是表示状态的;“铿然、硿硿焉、磔磔、噌哄、窾坎、镗鞳”,是模拟自然声音的。
四、 数词
数词是表示数目和次序的词。在早期文言里,数词直接用在名词的前后或动词的前面,表示修饰;可以用在名词的后面,充当句法结构的谓语;它在句中做主语和宾语时,前面要有先行词。数又分为基数、序数、问数、倍数、约数、分数。
1. 基数 个数有一、三、九等,位数有十、百、千、万、亿等。文言里位数与个数的结合往往在中间加连词“有”(读作“又”)来表示,如“十有五、三十有六、八尺有余”。
2. 序数 文言的序数,除用基数表示外,一般用“上、长”等表示第一,如“全国为上”(《孙子·谋攻》)、“长子迈”(《石钟山记》),用“次、其次、次者、次之”表示第二、第三等。有时还用“首、末、伯、仲、叔”等词及干支来表示。
3. 问数 文言文里除用“几”外,还常用“几何、几许、若干”等表示。
4. 倍数 一倍用“倍”,五倍用“蓰”,十倍用“什”。此外,还有一种习惯用法,就是连用两个个位数,前者表示倍数,后者表示基数。例如“三五二八时,千里与君同”(鲍照《玩月城西门》),“三五”指十五,“二八”指十六。
5. 约数 文言里除连用相邻数字表示以外,或用“几、几何、若干”等词表示,或在基数词前加“可、无虑”表示,或在基数词后加“所、许”等表示,如“饮可五六斗、十人所、四千许卷”。
6. 分数 文言里表示分数与现代汉语不同,有四种格式,其实只是繁简不同。
甲式:母数+分+名词+之+子数 如“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史记·历书》正义)
乙式:母数+名词+之+子数 如“大都不过参国之一”。(《左传·隐公元年》)——参,同三。
丙式:母数+之+子数 如“中,五之一;小,九之一”。(同上)——中,中都。
丁式:母数+子数 如“戍死者固十六七”。(《史记·陈涉世家》)——十六七,即十分之六七。
五、 量词
量词是表示计量单位的词。表示人或事物单位的,称物量词,如“斗、升、丈、尺、斤、两、钧、镒、亩、斛、匹、头、株、乘”等。物量词要和数词结合,以放在名词后面为常见;放在名词前面则常在中间加一“之”字,如“三寸之舌”。表示动作行为单位的,称动量词,如“通、周、阵、匝”等。动量词和数词结合,以放在动词后面为常见。
必须指出,文言文里量词的运用并不普遍。早期文言,动量词几乎没有,物量词只有度量衡的单位名称和借用名词作为计量的单位。真正的物量词如“个、匹”等,大概到中古时才开始被普遍应用。
六、 代词
代词是起称代或指示作用的词。它可以代替词、词组、句子或段落,不受别的词语的修饰,在句法结构中常充当主语、宾语或定语。代词分为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三类。
1. 人称代词 用作第一人称的有“我、吾、余、予”等,用作第二人称的有“汝、女、尔、若、而、乃”等,用作第三人称的有“之、其、彼”等,用作己身代词的有“自、身”等。
2. 指示代词 用作近指的有“此、兹、斯、是、之”等,可译为“这、这样、这里”等;用作远指的有“彼、其”等,可译为“那、那里”等;用作旁指的有“他”,可译为“别的”;用作虚指的有“某、或”,“或”译作“有人、有的”;用作无指的有“莫、无、靡”等,可译作“没有谁、没有什么”。
3. 疑问代词 用来问人和事物的有“谁、孰、何”。“谁”用来问人;“何”用来问事物,可译作“什么”;“孰”可代人,译作“谁、哪个”,也可代事物,译作“哪一样”。常用来问原因的有“胡、曷、奚”,可译作“为什么、怎么”。常用来问处所或表示反问的有“安、恶(乌)、焉”,可译作“哪里、怎么”。
七、 副词
副词是用来修饰和限制动词、形容词或句子谓语,表示动作或性状的程度、范围、数量、时间、否定、语气等意义的词。它一般放在被修饰词语的前面,也有放在被修饰词语的后面。它大体可以分为八类,这里就常用的列举如下:
1. 程度副词 如“至、甚、绝、殊、良、尤、益”等,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最、很、更加”;“少、略”等相当于现代的“稍、略微”。
2. 范围副词 如“皆、尽、悉、并、俱、咸、毕”等,相当于现代汉语的“都、全”;“唯、但、特、直、第”等相当于现代的“只、仅”。
3. 数量副词 如“再、更、复、屡、数、频”等。其中“再”只表示同样的行为进行两次;其余的都表示行为的多次重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又、再、屡次”。
4. 时间副词 如“已、既、业”表示“已经”,“将、且、方、正”表示“将要、正当”,“即、随、旋、辄、遂”表示“就、立即”,“终、竟、卒”表示“终究、终于”,“初、始、适”表示“刚刚、刚才”。此外还有:尝(曾经)、乡(先前)、寻(不久)、乃(才)、猝(突然)、亟(赶紧)等。
5. 否定副词 如“不、弗”等于现代的“不”,“未”等于现代汉语动词前的“没有”,“毋、勿”等于现代的“别、不要”,“非”相当于“不是”,“否”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应对语“不”或“不是的”。
6. 情态副词 如“诚、信、良、果”表示真实,相当于“确实、果真”;“故、特”表示故意;“尚、犹”表示继续;“固”表示本然;“遽”表示急忙;“相”表示相关。如“乃、即”表示肯定语气,“盖、殆、或、得无”等表示推测语气,“曾(竟)、乃”表示诧异语气,“尚、其”等表示祈使语气,“岂、宁、其、庸、独”等表示反问语气。
7. 敬谦副词 表示对人恭敬的有:请、谨、幸、敬、惠。表示对人谦卑的有:窃、猥、愚、伏。
8. 称代副词 表示对动词的限定,如:相、互、更、迭、递、见。
八、 介词
介词是介绍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给动词或形容词,以表示更完备意义的虚词。介词和它所介绍的词语结合,共同表示时间、处所、原因、方式、比较等。常用的有:于(於)、乎、以、为、与、自、从、由、用、因、对、向、当、缘、按。
九、 连词
连词是用来连接词、词组、句子或句组以表示种种关系的虚词。它大体分为八类:
1. 并列连词 与、而、及、以、且。
2. 承接连词 则、即、斯、遂、然后、而后、于是。
3. 递进连词 且、而况、非徒、尚……况……、不惟……而又……。
4. 选择连词 或、若、抑、且、将、与其……孰若……、与……宁……。
5. 转折连词 而、但、顾、然、然而、至若。
6. 因果连词 以、为、故、是故。
7. 假设连词 如、若、苟、设、使、假令、傥使。
8. 让步连词 虽、纵、即。
十、 助词
助词是一种附着在别的词、词组、句子上面,用来组合词语、表达语气、凑足音节的辅助性虚词。按照功用,助词可分为三类:
1. 结构助词 之、而、以、者、所。
2. 语气助词 用于句首的有“夫、盖、唯”,用于句中的有“者、也”,用于句末的有“也、矣、焉、耳、乎、欤(与)、耶(邪)、哉、夫”。
3. 衬音助词 用在别的词的前头或后头,带有标明词性作用的,如“其、有、言、然、若、尔、焉”;用于句首、句中以及名词之间的如“爰、曰、伊、云、于、聿、之”等。
十一、 叹词
叹词是表示感叹或应答声音的词。它们是表达某种感情的声音,独立于句子结构之外。用来表示感叹、赞美、悲伤的有“嗟乎、嗟夫、噫(意)、嘻、唉、呜呼(於戏)、噫嘻”等,用来表示怒斥的有“恶、叱嗟、呼”等,用来表示呼唤的有“嗟、嘻、吁”等,用来表示应答的有“诺、唯”。例如:
① 陈涉太息曰:“嗟呼!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史记·陈涉世家》)
② 文惠君曰:“嘻,善哉!技盖至此乎?”(《庄子·养生主》)
③ 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论语·先进》)
④ 威王勃然怒曰:“叱嗟!而母,婢也。”(《战国策·赵策》)
⑤ 先生曰:“吁,子来前!”(韩愈《进学解》)
⑥ 项伯许诺,谓沛公曰:“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沛公曰:“诺。”(《史记·项羽本纪》)
此外,在文言里还有少数几个字兼有两个词的意义和作用,它们的读音大多是这两个词的读音的拼合。这为数不多的字,一般称为“兼词”,也有人称作“合音字”。
诸 用于句中是“之于(代词+介词)”,用于句末是“之乎(代词+语气助词)”。例如:“投诸渤海之尾。”(《列子·汤问》)“文王之囿七十里,有诸?”(《孟子·梁惠王下》)
叵 即“不可(否定副词+助动词)”。例如:“布目备曰:‘大耳儿最叵信。’”(《后汉书·吕布传》)
旃 即“之焉(代词+语气助词)”。例如:“愿勉旃,毋多谈!”(杨恽《报孙会宗书》)
盍 即“何不(疑问代词+副词)”。例如:“颜渊季路侍。子曰:盍各言尔志?”(《论语·公冶长》)
焉 即“于此(介词+代词)”。例如:“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荀子·劝学》)
那 即“奈何(动词+疑问代词)”。例如:“牛则有皮,犀甲尚多。弃甲则那?”(《左传·宣公二年》)
耳 即“而已”之合音,表示限止语气,可译为“罢了”。例如:“虎因喜,计之曰:技止此耳。”(柳宗元《黔之驴》)
然、 尔 可解作“如此”,是指示代词。例如:“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虽然,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庄子·养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