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西方传教士中国儒道释典籍之翻译与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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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耶稣会和耶稣会士

随着马丁·路德、乌利希·茨温利(Huldrych Zwingli)、加尔文以及英国亨利八世(Henry VIII)注204等的宗教改革运动的兴起注205,天主教注206在欧洲遭到重创。教会的分裂以及教皇权威的削弱,促使天主教也进行了一次所谓“反宗教改革运动”(the Counter-Reformation)。注207实际上,这也是天主教本身的一种复兴运动。那时,教会的特权阶层已是相当腐化,不少神职人员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他们出售“赎罪券”,在各国敛财。这个“反宗教改革运动”的目的,一方面是要在教会内部进行一次整顿,但更重要的是又要与宗教改革运动划清界限,维护教皇的权威,并挽回教会在地域上的损失。这时依纳爵·罗耀拉 (St. Ignatius of Loyola)注208和他的耶稣会的创建,就成了罗马天主教革新的利刃,充当了这个反宗教改革运动的急先锋。虽然在十三世纪天主教就曾经有过方济各会和多明我会等修会组织,但罗耀拉所创立的耶稣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他们不主张离俗修行,而且也不穿修会制服,为的是便于在“异教徒”中进行活动。这一修会的组织形式最初是仿效军事组织模式,纪律森严、机构严密。耶稣会士除发规定的贞洁、神贫、听命三愿(即绝色、绝财、绝意)之外另增加第四愿,即特别服从教宗,必须做到“绝对服从”,强调为“愈显主荣”(Ad Majorem Dei Gloriam)注209而战斗。每一个耶稣会士对总会长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且认为自己正从事对异端的战斗。《耶稣会会宪》(1558)与《神操》(1541)一起,都是罗耀拉神学思想的重要著述。“服从”在耶稣会的会规中始终占有头等的位置。罗耀拉写道:“我们应当坚信:上司之命令皆正确。”他又说:“然而,主并不是将你作为一个毫无理智的动物推荐给你的上司的。你之所以毫不犹豫地‘服从’上司,服从‘向导’、唯一的原因恰恰是上帝命令你这样做。”注210

基督教人文主义思想对耶稣会士也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体现在他们系统的教育与学习计划中。耶稣会为使其成员能有效地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特别注意耶稣会士的教育。这种培训往往长达十五年之久,入会人员被要求学习各种语言、文学、哲学、神学、法学、医学以及自然科学知识。在两年的见习期(noviceship)即初学阶段,入会人员要过着一种严格的耶稣会士生活,即祷告、团体生活、修有关历史、会宪、发愿等方面的使徒体验课,他们还要做三十日的神操课。入会的初学生(novices)在结束了两年的初学培育,他们要公开发贞洁、神贫、听命三愿。发愿之后他就成为一个耶稣会世俗助手(lay brothers)或进入研究学者(formed scholastics)阶段,花三到五年的时间研究文学和哲学,同时不断进行简单的发誓。此后,研究学者还要在特定的教廷职务上工作二至三年,通常是在中学任教。这以后进入为期四年的神学研究阶段,结束之后是严格的考试,考试通过者可成为耶稣会正式会员。若要成为耶稣会神父,还需具备资格发第四愿:效忠教皇。每个耶稣会士都是通过他自己的自然秉性,首先是通过选择这个修会,再通过他受到的选择性考验,进而再通过多年系统的训练,才真正成为依纳爵·罗耀拉的弟子。注211

公众所称的“耶稣会精神”在其成员身上得到发展的同时,耶稣会的创始人主要考虑外方或国内传教之需要,并没有忽视其灵活性。罗耀拉写道:

“老练谨慎加上一点纯洁”比“尽善尽美的圣洁加上不高明的灵活”要好得多!一个好的“心灵牧师”必须善于不知道许多东西,要善于装着不懂这些东西。这样,一旦他成为他人的“意志之师”,便可以把其智慧弟子带到任何要去的地方。由于人们完全沉浸在一时的利益之中,因此,不要毫无准备地同他们谈他们的心灵,那样做,无异于无饵之钩,空杆垂钓。注212

除上述原则性与灵活性外,耶稣会需要有最大的独立性。于是,教皇给了他们很多特权。耶稣会没有像一般修道院生活一样的隐修规定,他们实际上是生活在“世纪之中”的修道士。耶稣会从创建之日起就是一个世界性的组织,它的成员来自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国;尽管出于反对新教徒的需要,耶稣会士在欧洲曾参与许多政治宗教行动,但他们并没有因此放弃在遥远的地方传播福音的使命。《耶稣会会宪》曾明确写道,传教工作主要针对“穆斯林”和“其他非信仰者”,其次才轮到“异端和教会分裂分子”。注213鉴于此,积极参与天主教的海外传教活动,也是耶稣会的一大使命,其重点是向亚洲和美洲地区传教。使异教徒改宗是耶稣会的缔造者所规定的首要目标。他们最初宣教的地方都是被称作异教徒所生活的国度:如东方的印度、日本、中国,中南美洲等地。注214他们的神权政治理想是:让全世界都服从罗马教廷;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在世界各地都投身到征服人们心灵的活动中去。

地理大发现之后,欧洲的航海家不只是为了进行贸易,寻找发财致富的来源;他们也热心致力于扩张天主教信仰。如哥伦布当年就是抱着“荣耀上帝,发财致富”的信念进行他的寻找东方之行的,他深受基督教思想的影响,除了对东方黄金的渴求外,他还拥有中世纪欧洲人的野心:向中国传扬基督福音。注215这些冒险家甚至接受欧洲皇室的委托,以天主教的名义占领更多的海外殖民地。当年瓦斯科·达·伽马到达印度时就曾扬言:“我们来是为了寻找教徒和香料的。”注2161533年教皇克莱芒七世在印度果阿成立教区,统辖从好望角到日本的教务。次年,教皇保罗三世下令准许葡王在远东享有所谓“保教权”,即凡从欧洲派往东方的传教士必须征得葡萄牙国王的批准,并且一律得乘葡船从葡首都里斯本出发。葡萄牙国王约翰三世在葡人打通从欧洲进到东方的直接航路后,为了利用传教士协助其达到殖民扩张的目的,向教皇申请派出传教士于1541年与新任果阿总督同往果阿。教皇将此事委托给新成立的耶稣会,于是,耶稣会总会长依纳爵·罗耀拉就派遣西班牙贵族方济各·沙勿略(Francis Xavier)注217作为“教廷远东使节”去印度。注218

方济各·沙勿略于1542年抵达印度果阿。1545年,沙勿略离开印度去日本传教。他在日本发现一种源于中国的文明——儒、释传统,并发现日本人大量使用中国的象形文字。既然日本的文化是渊源于中国,所以他以为皈依日本人最好的传教方法,莫如先到中国宣教。他曾写过下面的话:“日本人总认为中国人的智慧高强,并与其他各政府间,建立有密切的外交关系;因之,有关天主诫命以及创世的信仰这一难题,若真是事实,为什么中国人却毫无所知呢?”注2191552年1月29日,沙勿略在写给罗耀拉的报告中说:“我很希望中国和日本能够生活在真正的信光之下,舍弃偶像崇拜,通国恭敬侍奉我等主耶稣基督,普世的救主。”注220这位不知疲倦的使徒不久便放弃日本前往中国,1552年12月3日殁于广东上川岛,未能进入中国内地。

在耶稣会士来华宣教的近两百年历史中,据费赖之(Louis Peister)在其编撰的《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一书中统计,共有在华耶稣会士467名,除去华籍者70人,从1580年到1773年间在华西方耶稣会士几近400人。注221法国汉学家荣振华(Joseph Dehergne)的《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补编》则收有自1552年卒于中国门户的方济各·沙勿略到1813年最后一位卒于北京的原耶稣会士贺清泰(Louis De Poirot)等共计975人。注222除去非欧籍的124人、死于途中的53人以及与中国无关的24人外,在明清之际欧洲派遣来华的耶稣会士约有800人。除耶稣会士外,明清之际派遣来华的欧洲传教士还有隶属于多明我会、方济各会、奥斯定会,以及遣使会、巴黎外方传教会、教廷传信部、詹森派注223和嘉布遣会(Capucheans)等天主教组织。

由于明朝的海禁政策,耶稣会士入华并非一帆风顺。在方济各·沙勿略去世后的三十一年的时间里,先后有包括耶稣会士在内的数十位西方传教士试图扣开中华帝国的大门来传布基督教福音未果。注224罗明坚注225于1579年奉范礼安注226之命,与巴范济注227一同来到澳门。罗明坚通过与地方官的友谊,终于成为明代第一位获准在中国居留的宣教士。1582年罗明坚、巴范济二人来到当时广东的首府肇庆,被安排住在一座名为天宁寺的寺庙中。利玛窦注228后来也仿效罗明坚和巴范济,剃发剃须,身着僧服,作为“番僧”于1583年9月10日随罗明坚来到肇庆。罗明坚在信中写道:“在开始之期,和中国人交往必须谨慎小心,”“因为中国人非常排外,尤其对基督徒非常害怕。”注229他在另一封信中再次强调了“文雅和巧妙”行事的必要,他担心其他宣教士进入中国,会因其粗野的急躁情绪危及整个宣教事业。注230他们的宣教策略是:不要冲撞冒犯,循序渐进地行动并在必要时采取迂回的方式,等待时机。因为罗明坚很早就认识到:

归化中国的最大困难并不是老百姓不愿意接受基督信仰,他们对研究要理也无困难,而困难在于他们的从属关系妨碍传教工作,上有父母、官长,直到高高在上的皇帝。……如果要改换宗教和习俗,必须先获得皇帝的批准不可。注231

利玛窦对此深以为然。他认为:“如果我们有相当多的教友,那就不愁给皇帝上奏疏了,皇帝获悉中国教友按教规生活,并不违反中国的国法,天主也逐渐显示提供更合适的生活方式,去完成他的圣意。” 注232 这种观点为他后来制定“自上而下”的传教策略提供了理据。

“为使中国人知道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注233罗明坚、巴范济、利玛窦等先是以印度(天竺)僧人的身份进入中国注234,之后又仿照中国文人的做法,分别取了中国的姓、名、字、号。注235他们勤学中国语言文学、社交礼节等,这一切都是他们为适应中国所做的尝试,毕竟他们在中国的传教事业刚刚开了个头,而更为艰巨的任务是由利玛窦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