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奥巴马:基因的多样性
与成吉思汗和努尔哈赤众多后裔的基因单一性相比,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基因就体现了多样性。贝拉克·奥巴马(B.Obama,1961—)成功地当选美国第56届、第44任总统,同时也成为美国独立232年以来的第一任黑人总统。
奥巴马的父亲老奥巴马出生在肯尼亚西部一个贫穷的叫做科格罗的小村庄。而母亲安·邓纳姆是来自肯萨斯州的白人。如果再往前追溯,奥巴马外祖父的曾祖母和曾祖父是19世纪70年代生活于印第安纳州的农民,分别叫路易莎·邓翰和雅各布·邓翰。
正是父亲的黑人身世和母亲的白人身世,让奥巴马拥有了肯尼亚、英格兰、德国、法国、爱尔兰等民族的血缘。而且奥巴马和美国三位总统都有血缘关系,杜鲁门、老布什和小布什都是奥巴马的远亲。奥巴马和布什的亲缘关系可以上溯到17世纪,他们往上数10代就能找到同一个祖先。而奥巴马和前副总统切尼也有亲缘关系,两人是同一个祖先的第9代子孙。奥巴马和切尼两人共同的祖先是一个名叫马里·德沃尔的男子,后者在17世纪时从法国移民到美国。德沃尔在美国与理查德·切尼的孙女结婚组成了家庭,而理查德·切尼是从17世纪50年代从英国移居美国的切尼的祖先。
而且,新英格兰历史家谱研究会还指出,好莱坞男星布莱德·皮特与奥巴马是远房亲戚。皮特和奥巴马一白一黑,但在18世纪,他们曾共有一名祖先——第8代祖父埃德温·西克曼。也就是说,皮特和奥巴马是远房表兄弟。
从这些来源还可以往上追溯到奥巴马更多的基因多样性。美国是一个移民社会,奥巴马的母系家族大约要划归于从英国移民到美国的白人,即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但是,奥巴马的母系家族并不仅仅只有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的血缘,还有其他种族的基因。从公元前到公元1066年法国的诺曼人征服英格兰,英国历史上曾先后有几个民族到不列颠岛上定居,分别是伊伯利亚人(属地中海种族)、凯尔特人(第一批为盖尔人,是苏格兰、爱尔兰人的祖先)、罗马人、丹麦人、日耳曼人和诺曼人等。
而日耳曼系的盎格鲁-撒克逊人较为强大,称不列颠岛为“盎格鲁的土地”(Angle-land),就有了后来的英格兰(England)。所以,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就是现代英格兰民族的祖先。上述所有民族在不列颠岛上当然有过通婚和交流,也因此而出现了基因的融合与交流。所以,奥巴马的母系祖先如果从英国移民美国,就已经拥有了广泛的基因的多样性。而到奥巴马自身更拥有了黑人和白人更为多样的基因和血缘。
人的性格、相貌、体态、动作等有相当部分得益于基因遗传,许多来自前辈的遗传品质和特征,诸如智力、情感、寿命等也可以遗传。如果拥有基因的多样性,上述种种特质中的优秀部分就可能得到充分选择和遗传。
遗传学的三大基本规律是分离律、独立分配律和连锁遗传律。而独立分配规律是在分离律基础上,进一步揭示多对基因间自由组合的关系,不同基因的独立分配是自然界生物发生变异的重要来源之一。在显性作用完全的条件下,亲代间有2对基因差异时,后代有4种表现型,有4对基因差异时,后代有16种表现型。依次计算,生物后代会出现成千上万种不同的表现型。
这个规律说明,远缘杂交优势可造成基因重组,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成因。基因的多样性至少造成了两种益处。一是有许多来自不同血缘的优势基因可相互交换和融合,以形成后代在体格、外貌和智商上的优异之处。二是避免后代陷于疾病之中。例如,在每个人的10万个功能基因上,都会有5~10个或更多隐藏的遗传致病基因。血缘远的男女结婚,就有可能减少男女双方的致病基因相遇的几率,最终防止疾病的产生。
但是,在近亲之中就有更多的机会让他们同样的基因相逢,导致疾病的发生。例如有一种遗传疾病,称为“半乳糖血症”,非近亲配偶的子女,发生的机会是九万分之一。然而在表兄妹结婚的人群中,子女发病的危险就有1/4800,为前者的18倍。根据中国江苏某地3355对三代近亲婚姻所生的5227名子女调查发现,患有各种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的高达880人(约占17%),其中智力低下的人高达98人,远远大于同一地区中非近亲婚姻子女的发病率。这就是基因缺少多样性的后果。
奥巴马从其父母的黑人和白人基因多样性所获得的益处是其智商和情商。有好事者估计奥巴马的智商有130,属于高智商。但是,奥巴马的一切都是美国的秘密,这一数据是否当真,姑妄听之。但从奥巴马拥有哈佛法学博士学位,并能在非常艰难的环境下先战胜党内对手希拉里,然后赢得黑人和白人选民的共同支持,最终战胜共和党对手麦凯恩,毫无疑问地展示了奥巴马的高智商。
犹太人的高智商是一个经典的范本。人类的智商一般是在90~100之间,而犹太人的智商比人类的一般智商高出20~30,纳粹德国因为犹太人在智商测验中比一般德国人的智商高而禁止智商测验。犹太人高智商的原因有多种因素,但其中的首要因素是,犹太人经过近两千年散居在世界各地和当地人通婚,客观上形成了远血缘杂交的事实和优势,其基因获得了充分的多样性,因而他们的智商比一般人高。也同时由于犹太人的世界通婚,造成了他们在基因多样性上的另一种相映成趣和有利的多样性,即肤色的多样性。今天,犹太人有白种犹太人、黄种犹太人、黑种犹太人以及印度和拉美的杂色犹太人。
远血缘导致高智商的另一项统计结果来自国内。父母均是本地人的孩子平均智商为102.45,父母是省内异地者平均智商106.17,而隔省婚配所生子女的平均智商则高达109.35。
生物学和遗传学鼻祖的婚姻则反证了奥巴马拥有基因多样性的珍贵。进化论的创始人之一达尔文是与其表妹爱玛结婚的,但是他们的6个孩子中3人夭折,其余3人终身不育。创立基因学说的美国遗传学家摩尔根也是与表妹玛丽结婚的,但他们的两个女儿都是痴呆并过早离世,他们唯一的男孩也有明显的智力缺陷。
现在我们已经得知,决定智力的基因大多数集中在女性的X染体上。人的23对染色体中22对是常(体)染色体,只有第23对染色体是性染色体,它们决定着人的性别。女性拥有一对X染色体,男性拥有XY各一条染色体,但是,事实上男性的性染色体上X染色体和Y染色体并非是一对染色体,因为它们既不配对,而且Y染色体也比X染色体小得多。
由于男性的性染色体是XY,其中X染色体来自母亲卵子XX减数分裂的X染色体,而Y染色体来自父亲精子XY减数分裂的Y染色体,因此其智商几乎全部来自母亲;女性的性染色体是XX,其中一条来自父亲精子XY减数分裂的X,另一条来自母亲卵子XX减数分裂的X,所以父母各遗传其一半的智商。在此状况下,女性的智商会呈现自然分布,中间状态最多,高低两端的智商较少。但男性因为是完全遗传自母亲,所以男性智商分布会呈现高低两个极端的分布。表现为,男性天才比较多,但是同时,男性中的庸人也较多。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奥巴马并非是因为高智商才当选总统的,白人母亲和黑人父亲给予奥巴马的只是基因多样性。而基因多样性也并不意味着天才和遗传决定论。因为,即使有多样性的基因,对于人的成功也只是因素之一,决定一个人发展的更重要的因素是其后天的生活经历和情商,也即文化基因。
奥巴马有父系的非洲之根的文化,同时又拥有美国白人社会的文化渊源,后者是他的白人母亲和白人外祖母所给予的,也是美国社会的多元文化所给予的。但是,奥巴马的多元文化基因还在于他跟随母亲生活,经历了多种生活环境,能接触到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文化,如亚洲的印尼,并随母亲和继父在印尼成长了一段时间,对不同文化的营养有了超过一般人的接触和吸收。奥巴马同样从黑人父亲及其黑人文化中获得营养。奥巴马赞同竞争,认为竞争可以“追求卓越”,同时又认为人应当具有“同感”的道德精神。“强者不是把别人击倒而是把别人扶起来,这才是强者”。
奥巴马经历了童年贫困的生活,有过复杂坎坷的成长过程,还经常接触底层人民并干过从蓝领到白领的多种工作,如做社区工作和做杂志主编等。多元化的文化基因和丰富的人生经历造就了他的高情商,也奠定了其事业的基础。所以,在理解奥巴马的基因多样性的时候,更应当看到其文化基因和情商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