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音乐治疗理论与应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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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音乐治疗的定义

由于音乐治疗为交叉学科,因而不同领域专家在论述音乐治疗时有不同侧重点,因此不难发现多种音乐治疗的定义都有它细微的不同之处。现将在国内可找到的部分音乐治疗基本定义,选择在如下讨论:

(1)1890年,奥地利医生利希腾达尔发表过“音乐医生”的观点。当时人们开始逐步认识到音乐对心理治疗的作用,但作为现代社会的音乐治疗这一新型交叉学科,真正发展时间才半个世纪左右。

(2)1980年,到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讲学的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刘邦瑞教授(第一位来中国的海外音乐治疗专家)提出的音乐治疗定义是:“音乐治疗基本是一种‘行为科学’,它注重的是人们的行为、动态和改进行为走向健康的方法。”此理念受到曾风靡一时的“行为主义”思潮影响比较大。

(3)1993年,台湾特殊教育家林贵美教授根据美国音乐治疗协会对音乐治疗下的定义,整理的音乐治疗概念为:“使用音乐活动或音乐的手段而使残障或病弱个体恢复健康,或改进残障状况;或者维持现状使个体的病情或残障程度不再恶化;或者使用音乐方法,使个体透过音乐性的游戏或音乐活动的演练而更了解其生存环境中的人、事物,因而更能适应其环境,则便有治疗的意义。”此理论融合了一些相关的特殊教育理念,比较适合在儿童音乐治疗中作为主要理论支持依据。

(4)1995年,何化均、卢廷柱在他们的《音乐疗法》一书中提出:“音乐治疗学,顾名思义,就是指运用音乐来作为主要治疗手段,使患者最终战胜疾病而得以康复的一门学科——一门新发展起来的、涉及多领域的交叉边缘学科。”该理论采用了医学理念解释音乐治疗这门交叉学科。

(5)2000年,张鸿懿教授在她的《音乐治疗基础》一书中论述道:“音乐治疗是新兴的边缘学科,它以心理治疗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运用音乐特有的生理、心理效应,使求治者在音乐治疗师的共同参与下,通过各种专门设计的音乐行为、经历音乐体验,达到消除心理障碍恢复或增进身心健康的目的。”此定义明确了音乐治疗作用和心理学基础的关系。

(6)2006年、2007年,高天教授先后在他编著的《音乐治疗导论》、《音乐治疗学基础理论》两本书中都提到了他认为较全面和精确的音乐治疗定义为美国Temple大学教授布鲁夏博士所提出的:“音乐治疗是一个系统的干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治疗师运用各种形式的音乐体验,以及在治疗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作为治疗的动力的治疗关系来帮助治疗对象达到健康的目的。”该理论强调了音乐治疗的系统干预内容,即:音乐体验发展出来的治疗动力关系。

还有学者认为在音乐治疗实践应用中逐渐形成了音乐治疗概念的三重意义:临床治疗、娱乐和特殊教育。

以上多种音乐治疗定义对于儿童音乐治疗都或多或少地具有理论支持意义,其中林贵美教授整理的音乐治疗理念表述与儿童音乐治疗较为贴切,笔者认为她的音乐治疗理念着重阐述了音乐治疗活动中的“教育康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