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我国工资收入分配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一)工资收入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资收入分配领域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工资分配格局的一些不合理状况没有根本改变
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依然偏低。2015年我国劳动报酬占比虽略回升至50%以上,但低于53%的历史较高水平,比起多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60%上下的平均水平也还存在较大差距;2016年,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行业的差距虽然缩小到3.6倍,但这一差距仍然比多数发达国家2~3倍的水平要大;私营企业工资水平仅相当于城镇单位的64%,差距始终较大;31个省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差距高达3倍以上。
2.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不健全
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不高,制度不完善,体现劳动力市场主体双方意愿的集体协商机制还没有在企业工资决定和增长过程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中较为突出,企业主单位方决定工资的现象普遍存在,劳动者对薪酬的合理诉求难以实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现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体制难以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政策不完全适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存在市场化分配程度不高、与现代企业制度不相适应、监管体制须进一步健全等突出问题,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没有完全形成。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还没有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定位不能很好地体现单位工资性质和工作人员的人力资本价值,工资的保障与激励作用发挥不足。
3.工资分配秩序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
侵害劳务派遣工等弱势劳动者合理报酬权益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比较普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尚未得到根治。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中存在私设项目、滥发津贴补贴项目、变相提高津贴补贴水平现象。
4.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手段不完备
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职能转变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手段较少、体系不健全,在“扩中”方面发挥作用比较有限。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信息服务等不同调控政策工具的协同作用和市场引导作用发挥不够。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手段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不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体制与国家财政管理体制不相匹配。
(二)工资收入分配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将进入新常态,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为改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和提高工资收入提供了重要的机遇,但也将面临新的挑战。
一是经济增长放缓抑制工资增长。经济增长是提高工资水平的根本动能,是劳动者更好分享成果的保证。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何降低经济运行成本、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同时又要保证劳动者工资增长合理,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是当前分配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
二是经济调整转型加大工资分配结构调整的难度。经济下行压力能够直接传导到分配环节。在有限的增量条件下,初次分配中企业、劳动者和政府三者的分配关系会出现变化,增长和分配、资本和劳动、效率和公平的分配矛盾会更加突出;部分地区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矛盾突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集中等造成发展空间的不平衡;产能过剩行业转型阶段性影响部分劳动者获得的工资收入,而部分新兴产业创富能力较强、职工工资上涨空间较大,将进一步拉大工资收入差距,使调整工资分配格局、缩小不合理工资差距的难度增加,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形成“橄榄形”分配格局的任务艰巨。
三是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压缩工资增长空间。部分行业从高利润时代向微利时代转变,使企业利润空间被大幅度压缩,从而抑制了人工成本的增加,制约了企业可分配资源的增长,会导致用工数量和工资水平增长迟缓。随着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实施的力度不断加大,企业用于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间接人工成本的支出会整体较快增长,在短期内和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工资支付能力的提高,一些充分竞争行业、劳动密集型微利企业的成本承受能力较弱,都会影响工资水平的持续增长。